第三百零四章 克诺索斯迷宫1
在一个副本进行到一半时被强行拖到另外一个副本中这种事,苟晓晓表示,经历的多了就习惯了。
至于前面长发飘飘一头毒蛇的美杜莎,苟晓晓表示,只要同样把她当成萌妹子就可以了。
只不过,尽管她是个菜鸡,她还是有些担心男朋友呢。
在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之后,苟晓晓开始在美杜莎的提示中寻找迷宫中的线索。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里的确就是大名鼎鼎的克诺索斯王宫旧址,现实中存在的地方映射到了魔方中,这说明这里必然是个很难的副本。
她快速的在大脑里调动关于这里的资料,再不愿意背资料的人,在生死危机面前,早都变成最强大脑了。
克诺索斯迷宫在神话中被誉为迷宫,因为这里面积巨大,王宫内厅堂房一千五百多间,楼层密接,楼道走廊曲折复杂,天井众多,少女感受着倾洒到脸颊上的阳光,感觉这一刻的明亮似乎似曾相识。
美杜莎看着她的脸,忽然说了一句:“晓晓,你不记得这里了么?”
苟晓晓:……我该记得吗。
她现在反应比较快,立刻露出一个虚心求教的表情看着美杜莎:“似乎,有点印象?但你知道的,我脑子出过一点问题。”
美杜莎同情的看着她:“看来传说果然是真的,现在的你,不是过去的你。都是因为那个狗男人害了你,男人果然不是好东西。”
苟晓晓试探的提了个名字:“该隐?”
一听这个名字,美杜莎满头的毒蛇们全都气的剑拔弩张,狰狞的张开血盆大口,直到美杜莎安抚过它们,才重新安静下来。美杜莎也很气愤:“对对对,就是那个狗男人。幸亏你复活了,你忘记了吗,这里是当时的战场。”
战场?众神之战的战场在克诺索斯迷宫?
苟晓晓开始陷入了一番思考中。
——
而在几小时前,在拍卖场遇到双圣大天使的莫念,也被拉进了异时空。
等到站定睁开眼,他就发现在自己似乎处在一个奇异的时空中,周围是神庙的断壁残垣,而头顶则是红色的太阳,周围的世界只有红色和黑色,这触感让人非常不舒服。
没有搭档,但很快,他就根据自己的知识判断出,他身处的环境是克诺索斯迷宫。
传说中的众城之城,周围都是一些空间上上下交错的庙宇,这里曾将代表着文明的兴起,传说的米诺斯王是个牛首人身的怪物,曾经称霸爱琴海周围。他每年要求雅典向他贡献七个童男童女,知道勇士忒修斯来到克里特,他靠着公主送给他的一团毛线,走出了迷宫杀死了怪物,
莫念不动声色的在口袋里拿出了他珍藏已久的道具【戴达鲁斯的线团】,这是一件s级的道具,但是得到这么多年之后,他没发现能用上它的地方,直到这一次,简直是老天在帮他。
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米诺斯公主当年之所以能帮助勇士,都是靠发明家戴达鲁斯的毛线团,才能顺利走出迷宫。
这位发明家还有别的发明,据说他能将薄木板涂上蜡做成翅膀,让人在天上飞,也正因为此,直接葬送了那位公主的性命。但是这一切,在莫念这根本不重要,因为他对着一片幽深昏暗的迷宫中,产生了分外熟悉的感觉。
手拿毛线,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目的地。
路途曲折,遍地尸骨,越走近血肉越新鲜,的确是雅典进贡来的童男童女。
一个牛头怪物浑身被锁满锁链,正在大嚼特嚼,看见莫念,怪物竟然能愣了一下:“该隐,你来了?”
莫念深呼吸一口气,拿出了自己的演技:“是啊,你这里太难找了。”
莫诺陶洛斯表示很委屈:“我也不想被关在这里啊,可是爸爸不让我出去,要不你带我出去吧。”
看着一脸孩童般委屈却嘴里塞着人腿的牛头人,莫念心里丝毫不动容,一会儿他会趁机上前,一刀结果怪物的性命。作为这个迷宫中最重要的npc,只要牛头人一死,线索和道具自然会出现,这是经验。
弥诺陶洛斯边吃边嘀咕:“哎呀,外面怎么这么吵,是你们又打起来了么?”
莫念诧异:“谁们?”
“就是你们啊,神和神之间。”牛头人眨了眨眼睛,“神不分好坏,曾经世界上也没有魔鬼和天使的分别,即使是天上的神明,也未必是正义的存在,这些话还是你曾经对我说过的呢。”
“是这样啊。”莫念一步一步走过来,靠近牛头人,“那我还说说过什么没有?”
“你说你以后不会经常来看我了,你认识了一个女人,你好像很喜欢她。”天真懵懂的牛头人吐出一截骨头来,“这次的人真好吃,什么时候下一批贡品会送进来。”
在它尚且沉浸在享受美食的快乐中时,一把冰冷的中式古刀从他脖子穿过去,硕大的牛头咕噜噜跌落在地,因为下刀的速度太快,弥诺陶洛斯死的并没有痛苦,它依旧沉浸在自己吃人的美梦中,不知道它的好朋友小吸血鬼直接送它上了路。
弯下腰,温柔的合上牛头上的硕大眼珠,莫念拿着武器向外走,心里却很惊骇,怎么会这样,他杀了npc,周围却一点变化没有发生,难道这个过程中他搞错了什么。
“你没有搞错什么。”忽然,一道带着巨大羽翼的身影凌空出现在他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对方银白头发,形貌过于精致,不像人间之物,巨大的羽翼遮天蔽日,却是黑灰色的,不点也不洁白,丝毫没有纯洁的感觉。
这人竟然是路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