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猎人
第一章猎人
我叫魏舒,解放军某部退役,在野战军服役12年,退役那年我刚三十。
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年头。作为一名晚婚甚至是不婚主义者,没少被我的父母数落。
但是我固执地觉得感情这种事儿就是看缘分。从来不觉的刻意去争取和经营的那种男女之间维系着的关系叫*情。
故此,我也从来没有正经地谈过一次恋爱。尽管在我成年之后陆陆续续的跟许多女人有过斩不断理还乱的纠缠。在我看来多是因为情欲和利益的摧动使然。
对感情尚且如此,所以更不可能信仰婚姻。
至于我的事业,更加的让人无法理解。但是我的人生观从来不会因为别人的评价或者指指点点而改变。
我是一名赏金猎人,这个职业完全脱离了部队所塑造的价值观。纯粹只为了个人利益而存在的一个极度危险的并且为人所不齿的职业。
当然表面上我只是一个设计公司的小职员。每天办公桌上不是堆积如山的建筑图纸,就是熬夜在电脑上搞一晚上3d效果图。
所以伪装成一个长期熬夜,导致整天面无血色,戴着一副金属合金框架的眼镜,弱不禁风,唯唯诺诺的公司小职员就是我生活中的常态。
尽管不起眼却也更好的掩盖了我不为人知惊世骇俗的身份。
松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应全一通电话打破了我的常态。
他一直都想把我发展成为他的线人,但是我都没有答复。他提出的条件很有吸引力,但是如果我和他达成了这个协议,我以后的行动就会受到极大程度的限制。
这对于长期习惯于单独行动的我来说是一份*裸的卖身契。局限了我行动的手段和方式。
这件事于是就一直这么悬着,甚至于现在都已经开始忘却了这回事儿。
因为我最近又接单了一名政府高官的委托,需要我在一名大毒枭落网之前盗取一份两人不久前签署的合同。
当然只是一份合法的商业合同,这也算不得什么事儿。但是因为最近几年是政府官员敏感时期,他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留下话柄。
即使是他的目的并不单纯,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就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我要考虑的只是如何在警方收网前潜入公司拿到合同。
据他给我提供的内部消息,警方这次缉捕的目标正是双英集团的董事长于冠英。
于冠英是松海市蝉联三年的十大杰出企业家,滨海一带首富。
经警方调查发现他已经秘密从是走私和贩卖毒品五年有余,但始终为查到有力证据。也就在近几日追踪到他从境外秘密运输的路线,于昨日下午扣下了货。
为防止其畏罪潜逃,警方密而不发,将计就计。封锁了一系列消息,营造出货还在正常运输的假象。
但是一张无形的大网已经秘密展开,双英集团的一切动向都在警方的监控之中。
预计在今天上午警方就要收网。
所以留给我的时间真的不多,虽然脑子里已经构思多种计划,但是实际抄作起来还是未知。
况且在又是这种特殊时期下进行,未知的无法预料的因素太多。
但是我是个行动派,从来不作纸上谈兵的事,这也是在部队打磨出来的个性。
昔日我在国际特种部队单兵作战能力比武中拿下了唯一一枚勇士勋章。
我让哪些美国大兵,黑人白人,东南亚地域的军队见识到了中国军人强大。
这些都不是按部就班能够取得的成绩,在战场上这些突如其来的,猝不及防的变数实在是太多太多。
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应对这些变数的话,付出的代价将会是死亡。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再说这种行动顶多就是转点儿零花钱,丝毫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跟我以往的任务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我玩了会手机就上床睡了,压根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一夜无梦的好觉最终被一通电话给扼杀了,我挂断了几次,萌生出砸手机的冲动。最后还是点上一根烟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长达两三分钟没人说话,只能听出周遭的环境很嘈杂,时不时传来男男女女的嬉笑打骂夹杂着夜店的音响声。
我皱着眉头正要挂掉电话,电话里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含含糊糊的显然是喝多了。我心里咔哒一下,尽管有点失声,但我还是听出了是谁。
“老公。。。。。。我好难受。。。。。。快来接我回家好不好。。。。。。”
“搞什么鬼把戏,大晚上的跟谁喝这么多酒。”
我烦躁地将手里的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有些不耐烦。她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根本就没有义务去接她回家。
电话里又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美女,这么晚了就别麻烦你老公了,我送你回去吧。。。”
“张总,这样不太好吧,她老公知道就麻烦了。。。”
“怕什么,你看她手上连个订婚戒指都没有哪来的老公,小娘们儿机灵,唬咱们呢,就算她有老公吃了这种亏也得打掉牙往肚里咽,谁有脸嚷嚷出去。。。”
紧接着手机那头就被被挂断了。
我心里一惊,马上用电脑查了她手机的定位,gps地图显示地址是在新玉兰酒店附近的风暴酒吧。我套了件夹克就出了门,到地下车库取了车一刻不停地驱车开往新玉兰,一路上连闯6个红灯。
臭娘们儿。我估摸着过几天驾照要被吊了,心里又急又气。
她叫于婧婷,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在上学的时候关系并不好,我是一个学渣。而他是我们班的班长,还身兼学生会主席的职位。在那个时候差生和好学生是完全不对付的,她也从来没那好脸色对过我。她家世很好,长得也很漂亮,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而我那时候因为想法另类,还不爱学习,全校师生都不太待见我。每天和几个同样不爱学习的孩子不是旷课出去惹事生非,就是在学校制造些恶作剧。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被人遗忘。所以我的少年时期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的。毕业后我就被我爸托关系给丢去了部队,再次见面是在我退役的第二年。在高中同学聚会上,我又见到了她。她好像没怎么变,还是那么高冷,但更漂亮了。略施粉黛,便清丽动人比之高中时期添了些成熟韵味。穿着也大方得体。我们只是粗浅的打了声招呼,整个流程下来便在没交流了。
到后来便基本上变成了男人之间的攀比女人之间的家长里短,我这种非成功人士甚至是非成家人士早早的以公司有事为借口早早的遁走了。依稀间我还听到了一些势力眼小声的冷嘲热讽,而我则充耳不闻。
“你瞧瞧,我就说他一辈子都活不出个人样,他把还以为把他送进部队就能出息了?可笑。除非回炉重造”。
“哎,你小声点儿,让他给听见了”。
“怕什么,就他那点儿出息,上学那会还不可一世,尽干些人面兽心的事儿。还记得那次咱班长抽屉里的那封情书吗,那时候没人承认,其实就是他写的。班长那时候可是老师校长的掌中宝,因为这件事没少被拉去教育,还叫了家长。都快被弄哭了,他可倒好,还恬不知耻的在学校晃悠”。
“是吗,真够不要脸的”。
“可不是吗,这种人就该让他滚回娘胎去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