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见
这些纷杂的人事,对叶晚没有任何影响,如果老爸没有和上官雄风达成契约,她是绝不会管这种闲事的,正如老爸一直告诉她的那样,这些人,都只是过客。
然而契约一旦达成,便必须遵守,这是规矩,也是道德。
叶晚微微昂起头,任凭冬日的暖阳透过树叶的间隙,星星点点地洒落在身上。
老爸说,小晚,近朱者赤,老爸的行事风格越来越像真正的人了。
老爸说,小晚,你是人类,却越来越像外星人了,老爸的逻辑思维和处事方式你不能学。
老爸说,小晚,人类是群体生物,你要学着溶入社会,学会人类的喜怒哀乐,学会像普通人那样思考,太过独立特行的人,通常都不容于世,也会不快乐。
老爸,小晚想你了……
静谧而古老的校园,阳光下的女孩儿半仰着头,露出线条优美的下巴,周身萦绕着一片安宁平和,还有一只打着哈欠的猫。
就像是一副浓彩生香的油画,只看一眼,便让人生出岁月静好的悠远绵长。
让燕翎夜冷冽冰冷的心,也变得安静柔和起来
这是燕翎夜第一次见到叶晚。
暗黑的眸子就像深沉的夜色,深遂冷幽,和印入眼中的少女生成鲜明的对比,就像光与暗,对立分明却相辅相成。
叶晚似有所觉地转过头,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不由得低下头,朝包子做了个鬼脸,都怪那个上官婉儿,害得她神经兮兮地疑神疑鬼。
包子也朝同一个方向看了一眼,随即低下头去,唉,好饿,都没力气了。
不相关的男人,就不用报备了吧。
一人一猫渐行渐远,消失在画中。
同一时间,省会C市,某间咖啡厅。
王富成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抽出一张A4大小的白纸,放在桌上,轻轻推给对面的男子。
“华奕先生,这就是我的当事人留给你的。将它转交给你,我们律师事务所和上官老先生的合同,就算完成了。”
“哦?”
华奕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不太感兴趣地瞄了一眼,然后微微一愣,这是什么?
本以为是类似于文件或遗嘱之类的东西,没想到,诺大的一张白纸上,只用钢笔留了一个地址和电话,以及一个姓。
叶。
老头子搞什么鬼?
“法庭的最后判决已经下来了,风华集团已经由上官明先生全权接手,不过,据说,老先生身故后,有一大笔财产不知去向,如今的风华只是表面风光,内里大不如前,这件东西,我们事务所受老先生委托,在一切尘埃落定后交给华先生,如今总算是不负所托,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王富成半是开玩笑地说道,自从接了这笔单子,他有多久没有睡个好觉了?如今一切都总算是结束了。
叶晚并不知道,她家包子口中‘没用’的男人很快就会出现在她的面前,从此以后,她平静的生活更是一去不返,很久以后才反应过来被上官雄风坑了的叶晚,据说差点没把老狐狸的坟给掀了。
不过,此时对未来还一无所知的叶晚,还遵循着‘好学生’的优良作风,吃完饭,第一时间回到教室,和其它大多数同学一样开始看书,唯一不同的是,她手中翻看的是一本厚得可以当板砖的神器,书皮上印着四个闪闪发光的大字,
《四库全书》。
虽然从二年前才开始正式上学,但叶晚的学习和量却绝不能以常理判断,班上的同学对此也是见怪不怪,反而觉得,如果叶晚学霸和他们一样整天背数理化,那才是怪事呢!
时光飞逝,很快,便到了周未。
上官婉儿的造访就像是投进深井的一颗小石子,在最初的点点涟漪过后,很快便沉寂下去,叶晚并不认为她能掀起什么风浪,但很明显,常年远离人群的独居生活,让她低估了人性的恶劣。
现在是星期五,晚上九点十五分,第二节晚自习刚刚下课。
自从老爸和三人组都离开之后,叶晚便选择了住校,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可以如今城市的交通状况,没有老爸的专车接送,每天横穿整个市区的时间,足够让人坐动车去省城跑个来回了,不住校是叶晚的特权,但家里没人,她也没必要来回折腾。
是以下课之后,叶晚便离开学校,打算去吃点儿东西再回宿舍。
冬天的夜晚,街上冷冷清清地,只有三四家烧烤和小吃店仍然开着门,偶尔有三两个学生光顾,叶晚打小身体就不好,从来不敢在外面吃东西,后来虽然渐渐好了,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强壮,但已经习惯了被自家老爸投喂,总觉得外面的东西各种不合胃口,如今…..叶晚摸摸肚子,露出风萧萧易水寒的凄凉,这一周时间,她好像就没有吃饱过。
空气中弥漫着各种香料油脂混合起来的味道,让叶晚的腻味得不行,还没吃,胃就开始抽抽地造反,叶晚苦着脸从脖子上的小瓶子里倒出一粒营养丸扔进嘴里,然后打算回去睡觉。
然而就在她站在街头的不经意间,四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围上来五六个疑似小混混的人。
为什么说疑似呢?因为叶晚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阵势,她唯一的经验来自于上千本来源于生活的所谓艺术,言情武侠玄幻什么地,好像每一本里都有这样的剧情展开------女主角被反派炮灰下黑手,关健时候,要么就是英雄救美,要么就是女主深藏不露绝地逆袭……
而如今……
“跑?”叶晚歪着头,不太明白包子的意思。
“为什么要跑?”难道不是一言不和开打吗?凭她改造后的身手,教训一二三四五六个弱鸡不是问题啊!
“根据资料统计,遇到这种情况,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选择跑的….吧?”
各种‘生活’经验完全来源于芯片记录的包子,提出的建议就比叶晚现实得多。
“先不要说打不打得过,完了以后呢?惊动警察很麻烦,不小心把人打坏了就更麻烦,老混蛋不是说要让你学会过普通人的生活吗?普通人遇到这种事情,好像都会选择跑的吧?”
叶晚愣愣地站在原地,和包子讨论着跑还是不跑的严肃话题,然而在其它人看来,小姑娘是被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六个小混混嘻笑着围了上来,其中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像是一头公鸡的小个子甚至把手放进嘴里,吹了个又亮又炫的口哨,
“妈的,虽然长得不咋样,不过身材倒是……操!臭.娘们别跑…...”
“啊----!”
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叫,叶晚愉快地接受了包子的建议,回身,一记干净利落地鞭腿,直接把后面那个想要伸爪子的男人凌空踢出二三米远,让他亲身感受了一下万有引力定律,然后开始拔腿狂奔。
“我操.!站着干什么?追啊!”
公鸡头气极败坏地朝其它几个混混嚷道,好几千块呢,只教训这么个臭丫头,要是黄了,下半个月喝西北风去啊!
因为面向叶晚,这个公鸡头并没有看到自个儿手下飞走了一个。
“天,天哥….踢,踢飞,飞了…..”
那可是个大活人啊!旁边的小黄毛喉咙咯咯作响,就刚刚那速度,那力量,能把一脚把一大活人踢飞,他们这些个身板,追上去送菜都不够呢!
不得不说,常年混迹在社会最底层的小混混们,大多都有一双很亮的招子,这些人虽然够渣,但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心底都是门儿清。
就人家这一腿,就是个高手在民间的真实写照啊。
就在剩下的五个混混面面相觑的时候,叶晚的身影已快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