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丁尽的房子是不能回去了,只能搬过去跟张喜逸一起住。
他们坐在车里,丁尽一路上看着窗外,有清洁人员清理地上的鲜血,看来不只是他们楼里的人受到了伤害。
丁尽打开手机,网上已经讨论疯了,哈迪斯是政府所投放的话题只要发出来立马被禁,可是总会找到代替词。
有人分析,有人发视频,还有将安乐倒进水里的,针对那些工作人员的屠杀多数人认为是正确的。
“姜知礼真的是自杀的吗?”丁尽问张喜逸。
前方有游行者挡住了去路,张喜逸不停按喇叭,可是根本没有用。
张喜逸说“我不知道。”
说完一踩油门,游行者们怕了,快速闪到两边,有人冲张喜逸的车子砸东西,张喜逸不在乎。
丁尽问张喜逸“姜知礼到底是不是自杀?”
张喜逸还是说“我不知道。”
丁尽窜到前面,抢张喜逸的方向盘,张喜逸没想到丁尽会来这招,直接踢了丁尽一脚。
丁尽痛的没有力气,瘫在副驾驶,嘴里还在说“这样你都能踢到?”
张喜逸停好车将丁尽扶下车,准备带他上楼,丁尽挣脱他,说“等下,把我的碗跟枕头拿上去。”
在张喜逸能够杀人的眼神中,丁尽捂着肚子慢慢走。
张喜逸告诉丁尽,姜知礼不是自杀,但是也不是屠杀技术人员那伙人干的,警察懒的查,就定为自杀,现在不比以前。
丁尽听完没有反应,张喜逸松了一口气,这才是正常的反应,对死人表现出过多的关心太不正常了。
丁尽在张喜逸这里住了三天。
正当丁尽在切菜做饭的时候,张喜逸打电话进来了。
“你千万不要开门,我很快就会赶来。”
“你,你一个人?不对,这个对话怎么有点眼熟。”
丁尽再次举着菜刀望去,楼下并没有屠杀技术人员的事情出现。
“怎么回事儿?”
“你等着。”
张喜逸让丁尽等着,丁尽就等着,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张喜逸回来了,带着一个男人。
这个男生进门后,话也不说,只一个劲儿的打量丁尽,点头表示满意。
丁尽直接问张喜逸“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张喜逸点头,“这是研究哈迪斯的专家,李白。”
丁尽冷笑,张喜逸当他是傻子吗?研究哈迪斯的专家?研究哈迪斯的科学家以及军人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财富。每个人国家养这些人用了大量的金钱与资源,科学家平时忙于研究。怎么会是这幅穿着西装,梳着大油头的打扮,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打扮。
李白十分高兴专家的这个称呼,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从包里掏出墨镜来戴上。
其实李白的真名不叫李白,他的原名叫什么没谁知道,他崇拜李白,所以给自己取名叫李白,这种崇拜甚至改变了他的行为。
末日时代的人类一方面无比信任对方,一方面又十分提防他人。情绪脆弱到一句话就可以让人自杀或是砍杀他人,可是又会因为一朵小花坠入爱河,他们太矛盾了,有人开过这样一个玩笑“这不应该叫末日时代,应该叫矛盾时代,我们都是矛盾。”不过丁尽是个意外,他可不脆弱,但是也没有同情心。
所以张喜逸轻易相信了李白,毕竟末日时代很少有骗子。
张喜逸告诉丁尽,李白是研究哈迪斯的专家,在李白坐在街角思考人生的时候,张喜逸发现的他。
“思考人生啊,他多么优秀。”
思考人生是上流社会才做的事情。
丁尽说“所以你们找我干嘛?”
“研究,他说要一个在末日时代出生,而母亲与很多人发生性关系的人才行。”
李白坐在沙发上,看似镇定,实则手心都开始冒冷汗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他是黄金时代的人,那时他感染了哈迪斯,他的遗愿是穿着西装躺在自己的床上,因为有钱,这种花里胡哨的身后事得到了实现。
那时已经接近混乱时期,干什么的都有,他这种要求相对之下还显得比较正常。
有人冲进熊猫馆就为了揪熊猫的耳朵,下场是被熊猫撕咬,进去之前带着幸福的微笑,出来的时候基本已经咽气了,手里拽着一把黑毛,死都不撒手。
李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活了,而且一点都没有腐烂,同时感谢他爸妈平时连先洗脸还是先刷牙他们都要插手,竟然在他死后尊重了他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