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VS火狐
糟老头演技出众,惟妙惟肖饰演出了孤寡老人的无助和怯懦,将韦斯利耍得团团转。他告诉韦斯利,自己和十字架相约在列车上见面,并在第二天赶赴了火车站。
韦斯利和火狐隐藏在站台暗处,监视糟老头的一举一动,韦斯利正处于自信心爆棚的阶段,对自己能杀死十字架深信不疑。
年轻人都这样,打爆一两个平庸的对手,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嗅着身旁36C的香水芬芳,韦斯利有些心猿意马,感慨火狐的魅力无限,打定主意杀掉十字架之后就开始追求对方。
韦斯利一边监视糟老头,一边和火狐搭话:“火狐,你有没有想过换一种生活?”
火狐纹丝不动,保持监视的动作:“什么意思?”
“像个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每天早上开车送孩子上学,然后再去公司上班。休息天的时候换上漂亮衣服,约上几个闺蜜shopping,又或者和丈夫浪漫一下,在西餐厅的小提琴声中来一次烛光晚餐……”
火狐沉默了几秒,冷冷道:“不,从没想过,我讨厌这种枯燥的生活!”
火狐说谎了,没有女人不希望幸福快乐的生活,尤其是游走在生死线上的杀手,身心俱疲,极其渴望一个温暖的港湾可以停留。火狐再怎么有魅力,也脱离不了心理上的渴望,但童年的不幸遭遇,让她执着兄弟会的信条,她活着是为了杀掉更多危害社会的人,不让自己悲剧的童年在别的家庭重演。
这也是为什么原著中火狐在得知斯隆伪造织布机代码之后,选择自杀的原因,她的信仰崩塌了,她也成了自己最厌恶的人。
火狐听出了韦斯利言语中散发出的求爱信号,她对韦斯利也有好感,但在个人和信仰之间,她果断放弃自己的情感,所以她冷漠拒绝了韦斯利。
告白还没开始,恋情就已经结束,韦斯利深受打击。两个各怀心事的人纷纷沉默,以至于糟老头子趁机逃跑,他们都没回过来神。
等两人反应过来,已是为时已晚,糟老头窜入人群,展现出和年龄极不相符的灵活,如同脚下抹油,几个转身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韦斯利和火狐在站台狂奔,希望找到糟老头的踪迹,他们都知道,一旦失去糟老头这个线索,再想找到十字架就难了。
就在他们兵分两路的时候,韦斯利在列车即将启动的最后关头,看到了十字架对他招手的身影。杀父仇人近在眼前,韦斯利想也没想,红着眼冲进了车厢。
车门关闭,列车缓缓驶离站台,留下了一脸懵逼的火狐。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冲出站台抢来一辆轿车,顺着火车轨道追赶了上去。
火狐将油门踩到底,此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决不能让十字架和韦斯利独处。
美帝的列车速度慢、票价高、耗时长,有些线路甚至比大巴车还慢,落后了同期的华夏一个世纪还多,性价比并不适合出行。
因为种种原因,美帝人民不喜欢坐火车,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他们是拒绝的。而火车在这个国家也逐渐退出了常规交通工具行列,开始转变为旅行中的交通工具,变得越来越慢。
火狐追赶的列车正是州与州之间的旅游列车,用途是欣赏沿途的自然美景,这趟列车大多数情况下穿梭在深山老林,所以被火狐一脚油门便追了上来。
小轿车和列车保持同速平行,火狐看着车窗里纠缠扭打的韦斯利和十字架,拔出了心爱的改制M1911手枪。突然间,她的视线在后视镜上察觉到了异样,急忙将伸出窗外的手收了回来。
啪!
一声枪响过后,外置后视镜被打碎,轰鸣的发动机引擎声逼近。火狐在后视镜中看到了一辆全身漆黑的福特F-150,两车相聚逐渐靠近,她甚至能看到驾驶座里罗素竖起的中指。
认出了罗素正是干掉大背头的杀手,火狐心头咒骂,举枪便要向后射击。然而罗素根本不给她机会,一枪打碎了后车玻璃,迫使她不得不走着S型路线自保。
火狐的车速下降,而列车则驶入了山间隧道,看着前方被堵死的山路,她一巴掌拍在方向盘上,眼中杀机闪现。
嘭!!
福特F-150猛提车速,直接撞在了轿车车屁股上,顶着它向前方的山体撞去,这要是撞实了,36C会直接变成肉夹馍。
千钧一发之际,火狐猛踩刹车,进入子弹时间状态,先是回身甩出一枪,而后解开安全带,从驾驶座跳了出去。
察觉到危险到来,罗素扑倒在副驾驶座上,狂踩刹车减速,子弹穿过他头顶,击碎另一边的车窗。而他也在将小轿车撞毁的前一秒,成功从福特皮卡上跳了出来。
落地之后,罗素在地上滚了几圈,隐匿至一片杂草丛中。
“系统,使用‘人物卡:史密斯’,不覆盖皮肤!”
【宿主装备‘人物卡:史密斯’,倒计时240秒,计时开始。】
装备了史密斯的人卡物之后,罗素清晰察觉到感官的变化,用眼疾手快不足以形容。他的思维变得活跃,周围的地形在他脑海中具现成一张俯视的三维立体图,各种战术跟着层出不穷。
很强!
虽然只有4分钟,但高手过招足够了!
嘭!嘭!
几乎是下意识的肌肉反应,罗素在眼神没有锁定火狐的位置时,身体便遵循本能,对着前方连开两枪。
在他枪声响起的同时,火狐也在瞬间连开两枪,慢动作镜头下,四颗子弹在半空相遇,火狐将罗素打出的子弹拦截。
嘭!嘭!嘭!嘭!
罗素从十字架口中获得了许多有关火狐的资料,包括对方的爱枪数据,以及她各项参数对比、十字架对她的危险评估。火狐没有韦斯利的杀手血脉,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天才,子弹时间的能力不比大背头差多少。
罗素体验过子弹时间,也和大背头交过手,大背头可以在短时间内进入3次子弹时间,罗素估计火狐也应该就是这个水准。
不能再高了,不然的话,十字架优先选择的狙击目标会是火狐,而不是大背头!
罗素知道子弹时间的恐怖,不断开枪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中,百发百中的枪法令人胆寒,火狐预估弹道,自知没有可能闪开,只得用子弹进行拦截。
M1911手枪的11.43MM子弹威力巨大,但和9MM子弹对撞的过程中并不会占据优势,两者碰撞后只会同时跌落,而不是11.43MM子弹先击碎9MM子弹再命中罗素。
那是科幻片中才会出现的一幕,这个世界还是很追求可观事实的!
牛顿:#¥%~sonofbit※※!@#¥amp;amp;amp;amp;amp;*……
咳咳,牛顿童鞋因为言语过激,被移出本群。
嘭!嘭!嘭!嘭!
四声枪响过后,火狐的弹夹清空,她的改制M1911手枪并非是双排弹夹,加长弹夹的子弹量比不上罗素手里的M9,率先打完子弹之后,翻身滚入了碎石地的陷坑中。
拿出腰间仅剩的一个加长弹夹,火狐的眼神更加冰冷,情势对她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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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了一下上本书没写到1000章的原因,最后被我发现了问题所在,别人每章2000字,而我是每章2500字……
( ̄︶ ̄)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居然现在才明白,我果然是个纯朴的萌新,太实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