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永久分离
暖阳找到了夏曼的脸上,此时的夏曼已经恢复了气色。
庄凌和夏曼都早早地醒了过来。
庄凌拿出了那个手绢,问道:“夏曼,这个手绢是你的吗?”
夏曼点了点头。
“那个晚上出现的女鬼,给李志远和孙鸿飞发短信的陌生人,陪李志远聊天的女人都是你吗?”
夏曼仍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两行热泪也从她的眼睛里默默地流下来。
“是你杀死了李付、刘梅、孙志远吗?”
夏曼又点了点头。
此时,庄凌的心就像被刀割一般,他得到的是他最不想得到的答案。
“你和李志远有着同样的手绢,你们……”
“不,不是的。”夏曼终于开口了,“李志远和我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四十年前,李付抛下了我的母亲唐玲。他一心想从我母亲手里夺走李志远。然而他却不知道,我的母亲和他离婚时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那个孩子就是我。我母亲悄悄地把我生了下来,她知道,如果李付知道了我的存在,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她不想让我和我的后母和李付生活在一起,那样我的生活将会是痛苦的。于是,她把我送去了孤儿院,把这个手绢给了我。谁知,李付和孙鸿飞杀死了我的母亲,李志远还被蒙在鼓里,认贼作父。我恨害死我母亲的人,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警察,为的是有朝一日能为我母亲报仇。”
夏曼的语气里充满了仇恨:“我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我恨他!”
庄凌几斤崩溃,撕心裂肺地痛哭着:“为什么!为什么……”
夏曼知道自己虽然被抢救成功,但是马上就要和庄凌永别了。她抱住了痛苦的庄凌:“对不起,我隐瞒了一切。反正我早晚都要离开,你又何必救我。我没想到还能和你在病房里共度这一段短暂时光。我走后,替我好好照顾好女儿。庄凌,我永远爱你……”
夏曼知道自己就要被判死刑。
庄凌泣不成声,紧紧地拥抱着夏曼,久久不愿分离。他们多么希望这一刻能够精止,就这样拥抱着,惺惺相惜,直到永远、永远……
……
李志远被无罪释放了。
“妈妈!”
庄凌带着女儿来见夏曼最后一面。李志远也来了,这是他们兄妹俩人第一次见面,却是以这样的方式。
庄凌与夏曼对视着,无言,他心里的那棵树仿佛被连根拔起,痛到无法呼吸,无法思考,心碎到绝望。
女儿尚小,她不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她不知道她妈妈就要离开人世,她只感觉到有人要将她妈妈带走,她很久很久都见不到妈妈了,很久很久……或许四十年前面对母亲的死去,夏曼也是这样的感受。天道轮回,凡事皆因果,命运早就悄然埋下了伏笔。
当报复心驾驭了人的灵魂时,人就无法控制自己。从这一刻起,报复者就自己为自己判了无期徒刑。
黑暗带来仇恨,仇恨终究又走向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