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交杯对饮
我虽然瘦弱,但是毕竟是公安世家出身。眼睛被捂住的一瞬间,我先是一惊,随即条件反射似地右手一个铁肘反刺回去,背后的人立刻吃痛地喊了一声。
一击得手,我立刻乘胜追击,左脚向后一踏,正好踩到偷袭之人的脚面,我则顺势以左脚为支点一个旋身,右手借力一个勾拳就要打向偷袭之人。
“是我!”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我闻声想要收势,但是这招就是靠着惯性打出来的,哪里是轻易收的住的?倒是喊话的偷袭者身手还算敏捷,猛地一猫腰躲了过去,只是他的脚还被我踩着,重心移动脚步却无法移动,一头栽倒了。
灯亮了。
我松开脚,发现扑到在地上的人是石晓龙。而屋子里则围了一大圈人。
“天呐,你反应这么强烈干什么!”石晓龙拍拍衣服,有些狼狈地站了起来,他洁白的鞋面上清晰可见我的鞋印。
我赶紧道歉,随即却发现张康宁夜非等人都在。
“怎么人这么全?”我看了看周围的人,“今天是什么节日吗?端午节?端午节不是下周么。”
“乔迁之喜可是大喜,当然要专门庆祝一下啊。”石晓龙心疼地擦着鞋面,“你下脚也太狠了,我这鞋可是刚买的,好几千呢!”
我一笑,心想谁让你想吓唬我来着...我打量了一下屋子里,客厅中一张不大的餐桌上满满地摆放着各色菜肴,还有整整一箱啤酒放在桌子下。
“今天可是人家婷婷专门为你选的呢!想想看今天几月几号?”张康宁突然一脸八卦地凑了上来。
真难得她会有这种表情。我看了看她微红的脸颊,又扫了一眼餐桌,果然已经有几个空酒瓶摆在那里了。
“五月二十一啊...521?这个...”我猛地意识到什么,赶紧解释,“肯定是凑巧拉!昨天婷婷就想约我出来,不过刚巧昨天我有事没来罢了。”
“昨天?”张康宁嘿嘿一笑,“昨天是五月二十号,520的意思和521有区别吗?”
“这个...”我是真的没词了,谐音这东西,真的是不好解释。
“好了好了,大家先落座吧,边吃边聊。”盈盈姐赶紧招呼。
我长舒一口气,心想还是盈盈姐体贴人,于是赶紧找地方坐下,避免一众喝醉的人再拿我开心。
“是不是应该先敬主人一杯啊?”我还没坐稳,盈盈姐就给我斟满一碗酒,冲婷婷努努嘴。
原来是在这等着我呢!我苦笑着看着面前的酒碗,一阵发怵。大概是不常接待人所以家里杯子不多,今天桌面上只有两个酒杯,其他盛酒的都是吃饭用的碗。虽然我是如假包换的山东人,但绝非什么大汉,酒这东西我平时是能不沾就不沾,就连公司吃饭我也是多敬少干,油条得很。
其实一碗酒也不是很多,但是我就怕这么一开头,一会让我用碗挨个敬一圈,我可就真受不了了。
对面的婷婷倒是满脸期待地看着我。
我只好拿起碗,可就是端着不喝。
见我不动,婷婷拿起桌上唯二的酒杯,自己给自己满了一杯,把杯子冲我一伸,一仰脖居然干了!
我吓了一跳,心想一向文静的婷婷今天怎么这么豪放,难道我来之前她已经喝高了?
婷婷喝完,把干净的杯底给我看看,然后继续期待地看着我。
周围的人一齐叫好,石晓龙冲过来敲打我:“你怎么回事!人家女孩子家都先干为敬了,你居然还扭扭捏捏地端着架子不喝?”
没办法,我也一抬头,直接把整碗酒灌了下去。
人群顿时沸腾了,敲桌子砸板凳,张康宁不知道从哪弄了一个拉花出来拉爆了,彩色的纸屑纷纷扬扬落了一桌一地,只有夜非苦笑摇头地看着我。
我看着周围热闹的人群,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就喝了杯酒么,难道我喝酒这么稀罕,需要敲锣打鼓全省庆祝?
婷婷红着脸看着我,脸颊的红晕不像是因为不胜酒力而来。
“我可是提示过他了,这样不算违规吧?”张康宁摇着夜非的胳膊说到。
“不算违规。”夜非有些怜悯地看看我。
违规?我眉头一皱,隐隐感觉到自己好像被他们合伙算计了。
“盈盈姐,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我感觉这里面也就盈盈姐最善良最容易套话,赶紧过去询问。
“没什么事瞒着你啊!好妹夫~”盈盈姐笑嘻嘻地看着我。
“妹夫?!”我回头看看婷婷,她的脸更红了,“不是,我什么时候成你妹夫了?”
盈盈姐很肯定地点点头,道:“今天是五月二十一日啊,521是什么意思,你应该懂吧!在这天向心爱的人敬酒,如果对方对饮了,就代表他接受了这份爱啊!而且,这份爱是会受到神灵的祝福的!”
我闻言差点没把手中的碗掉在地上:“哪有这样的规矩!我怎么没听说过!还神灵的祝福,咱们中国的神灵不会按照公历来算节日的吧,而且还是谐音根本不是什么节日!”
“这个嘛,是今年刚刚通过的节日哦,属于内部信息~”张康宁说着揽住了夜非的胳膊,“好像听说还是那个叫卜敏的水卜师提出的,她好像在散仙会里说话还有些分量,居然就这么通过了,还是520521两天都可以!昨天她还琢磨着让我们家夜非跟她对饮呢,想得美~~”
也就是说这根本就是个胡乱通过的节日了?那这对饮根本不能算数么!我急的红了脸,却想不出来怎么反驳,毕竟我一个凡人总不能跑去跟一众神仙叫板。
“好了好了,大家别闹了,普通的敬酒还酒而已么,大家就别再逗他了!”一个女声响起。
我感激地回过头,心想这种四面楚歌逼我就范的时刻究竟是谁站出来帮我解围了。
婷婷。
我一愣,但是说话的人确实是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