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时光温柔以待

愿时光温柔以待

林潇白转来一高当天,班主任在安排座位的时候犯了难。他直指向晚旁边的位置,坚持要坐在那里。而这个位子上,当时坐着许菲丽。也就是他如果坐在那里,许菲丽就要换位置。

这是个清俊又不失谪艳的少年。

当时,向晚的心跳以接近一百八十迈的时速正在无耻飙升,鬼使神差地戳了戳旁边坐着的死党许菲丽。

“同学,江湖救急,开个价吧!”

许菲丽翻了个白眼,装模作样捧心干呕够了,在桌子下伸出两根手指,“一顿麦当劳,一月作业包办,成交我就主动让位!”

向晚掀掀眼皮儿,斜视旁边,“麦当劳可以有,作业改一周!”

“半月!”

“成交!”

这厢里私底下刚达成协议,那厢台上的林潇白,已在众目睽睽之下,泰然自若的登上讲台,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选择坐在向晚身边。

他写了一串鬼画符似的公式,以本人身高及相关类似数值代入,最后得出,这个位置是最利于他看黑板的角度。随着他的笔落,黑板上的公式即刻呈现在大家眼前,看的同学们一阵唏嘘。

霸气。

人群中,有人拍爪子欢呼雀跃,那人是向晚无疑。

坐在林潇白的旁边,向晚胡思乱想最多的就是,丘比特什么时候能多关注她一下,最好直接给她捅上一箭。

后来,桌子里的扑克都玩起毛了,也没算出个所以然来。反而是每天上下学,许菲丽和林潇白倒是凑得很近。

“根据学霸一般都很藐视学渣的常规概率来讲,菲丽,我劝你还是早日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已经打入敌人内部的向晚,总是为这样的事情操碎了心。

菲丽则笑的一脸莫测,“啧啧啧,向小碗,你就老实招了吧,是不是对林潇白动了凡心?”

“嗯,凡心是个讳莫如深的东西。所谓一念起,红尘万丈,一念灭,沧海桑田……啊啊啊啊,菲丽你个天杀的,还我的爆浆鸡排!”

林潇白话不多,但是嘴角永远是上扬的,笑起来的样子,有点惑乱人心。他与别人基本都没什么话,但和菲丽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菲丽总是丢三落四,都快上课了,才想起来作业还放在家中的写字台上。

林潇白说,我骑单车载你回去,应该能快些。菲丽摆摆手,没关系,和老师打个招呼就可以。说完,丢下他们就跑开了。

林潇白走路很快,向晚习惯了懒散散的方式,总是追不上他。菲丽不在,这家伙就走这么快,哼!

后来,他在前边走,她在后边踩影子,忙的不亦乐乎。

木香花一路飘香,幽幽沁鼻,林潇白忽然唇角微陷,止住了步子。正神游天际忙着踩影子的向晚,一个反应不及,撞上了林潇白的背。

那一瞬,鼻子酸疼已被自动忽略,向晚双颊滚烫地结巴着质问,你怎么,忽然就停下了呀?

林潇白未动,唇角的弧度愈渐加深,漫不经心道,没什么,只是前方有条蛇过去了而已。

啊!!!一声惊呼,下一秒,他的背后挂了条八爪鱼。有同学恰好路过,将这一幕列为八卦头条泄露给了江湖各大组织。

林潇白恍若无事,照例一如既往地徜徉在书山题海卷子中;许菲丽仍旧为怎样护理皮肤的头等大事操心上火;而向晚就不同了,在各类第三者插足,对校草用强,花痴犯昏的言论打压下,她总觉得良心难安。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给菲丽赔个不是,谁知死党听后哈哈一笑,向晚,你丫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我怎么可能喜欢林潇白,我喜欢顾夜白还差不多。

向晚那天,别提有多乐呵了。菲丽的话,简直比烟花还要璀璨,她就觉得,话落的那一刻,有无数的烟花在她头顶绚烂盛放。

菲丽甚至还鼓励她,喜欢你就去追呀!反正林潇白目前还孤家寡人。

嗯,会追的,但是需要勇气。向晚默默想着,心里已经忍不住敲锣打鼓。

每次想起那个意外的拥抱,心里总会微有起伏,被一种不可言喻的小忐忑充斥着。偏偏对方淡漠如斯,一副坚石不可摧的样子,好像很难办耶~

朝阳调皮地钻过林荫,被树叶筛成蜜糖点点散落在操场一角。木香树下,隔壁班的季宁大口喘着粗气,终于追上了走在前头的林潇白。

他们虽不在一个班级,但时常在一起打篮球。林潇白是中锋,季宁则担着后卫,一起玩的久了,默契指数也相当高。然而,他们私下里的交集并不多。显然,突然被季宁拦住了去路,林潇白很意外。

你和向晚是同桌?季宁开门见山一问,林潇白眯了眯桃花眸,半勾了唇角,不置可否。

帮我把这个给她吧,拜托了哥们儿!季宁说着,从兜里摸出一个叠好的叶子形信纸,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颈。

林潇白没有去接,而是双手插兜,直视季宁,不是我不肯帮忙,而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你确定,还让我转交吗?

季宁尴尬地收回了信纸,心里忍不住泛起了嘀咕,难不成是情报有误?之前明明打听好了,向晚没有男朋友的!送走了季宁,林潇白的心情似乎变得很好。

嗯,很好很好。

一年前的一幕,不禁又回放在脑海。

暑假,禁不住外婆姑妈和表妹的轮番攻势,林潇白放弃了和父母去香港游历的机会,选择到北国探亲。

在姑妈家住了几天后,表妹许菲丽自告奋勇地担起了导游,带着他游览了一圈兴凯湖,乌苏里江,也仅仅两天而已,就惟恐自己被晒黑,嚷嚷着罢工。

林潇白也倒乐得自由,有她跟着,一会儿饿了,一会儿热了,反倒麻烦的很。

当地属于三江平原地带,有着中国最大的沼泽分布区,景色倒是很不错,生态也很原始,但是,水多的地方,蚊子就多。

执迷于摄影的林潇白,为了不虚此行,特特备了一套当地的常见行头,蚊帽。

外地人一定没见过,其实就是武侠片里常见的,一般大侠小隐隐于市时戴的那种帽子,周围有黑纱遮着的。不同于电视剧道具的是,此蚊帽底下还有个铁圈,可以阻挡蚊子钻进去。

那时,在北国的三江原野里,他遇见了一个女孩。

向晚喜欢用花瓣做书签,这是个多年来坚持不懈的习惯。在所有她学过的课本里,几乎都能从里面翻出一片蓝色的花瓣。

尽管花青素会把部分文字染成蓝色,偶尔被母亲或者老师发现,还会斥责上几句,也丝毫阻止不了她对这种花的喜爱。

老人们将此花叫做钢笔水花,向晚也不知它的学名。直到那一日,一个全副武装看不清容貌的少年,告诉她,这花叫鸢尾,城市中并不常见。

鸢尾呀,很好听的名字。

那少年像个天外来客,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没看过。

不知道看似清波见底的水草其实是沼泽做的伪装,不知道菱角会扎破靴子,甚至,河边趴着的一溜青蛙也会让他好奇的拍手叫好。

除了认识鸢尾,他似乎是个白痴。在将他从沼泽里费劲巴力地拉出来,扯掉他的靴子,用随身携带的指甲钳帮他剜除脚心里的菱角刺后,向晚无力的总结。

“为什么你可以在水草上走来走去的,我就会掉下去?”林潇白百思不得其解。

“大哥,我脚下踩的东西叫塔头,不是水草。”

“塔头是什么?”

哎呀晕死了,向晚无力解释,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于是努力温柔道,“您老回去查度娘吧!免得到了三江平原,连塔头是什么都不知道,回头被地理老师鄙视!”

说完,不再理会眼前的少年。转身,小心翼翼地踩着前面的几个塔头墩子,不一会儿,一条细细的尼龙绳不知被她在哪儿拽了出来。

慢慢地,一个扁圆柱形的鱼筐便呈现在眼前。里面的鱼儿活蹦乱跳的,还有不少的小龙虾。向晚高兴地拎着战利品,回头向林潇白炫耀。

咔嚓,时光定格。照片上的姑娘,扎着利落的马尾,素色T恤背带裤,腰间别着一束鸢尾,脚下蹬着一双黑底靴。

眼见着脚被扎了的林潇白一瘸一拐的,很可怜的样子。向晚难得的发起了慈悲心,一看你就是外地人,我奶奶家就在前面,一起去吃鱼吧!

路上,向晚耐心地和他解释了一遍,塔头其实是一种高出水面一定距离的憨实草墩,是由沼泽地里各种苔草的根系死亡后生长,腐烂,再生长,周而复始,并与泥灰碳长年累月凝结而形成的,当地人称它为塔头墩子。

那一日,向晚的爷爷奶奶都很热情,为他烧了一顿好吃的鱼。只是,遗憾的是,刚到奶奶家,向晚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说吉他老师电话都打到家里来了,你跑哪儿去了?

母亲大人一向不允许她像个乡下孩子那样,去打鱼摸虾斗蟋蟀,若漏了行踪,轻则会招来一场河东狮吼,重则会赏她一顿棍子。因此,向晚溜得极快。

蜻蜓点水般的过往,浅尝辄止,合上时光的折子,原来暗香浮动,恰好。

下了晚课,同学们逐渐三三两两地踏出校园。林潇白整理资料晚了一些,出去的时候,操场已经人迹寥寥。

林潇白,你站住。向晚鼓足了勇气,将走在前头的少年叫住。月色微蓝,衬得他星眸灼亮,只向这边淡淡一瞥,一个微笑,就乱了向晚蓄谋已久的所有腹稿。

然,她还未来得及说出口,有人已经截在了前头。

三班的安欣,有一高校花之称。人美歌甜学习好,与林潇白站在一起,没有丝毫的违和感。最重要的,以她的角度,是看不见向晚的。

“同学,有事吗?”林潇白看了眼此刻已经缩进树后的某人,微微一笑,与安欣道。殊不知,他这一笑,竟让原本紧张不已的安欣,多了丝直言的勇气。

安欣一眨不眨地看着林潇白,“我,其实注意你很久了,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林潇白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前方的树丛,几乎是瞬间,不假思索地道了句,“抱歉,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哦!有了呀!某人黯然惆怅的离开。

回到家里,举着蓝胖子不停自言自语,喂!你的兜里还有没有时光穿梭机,带我回到那个时刻,我要把他的女朋友送到月球上去。

你说他怎么就有了女朋友呢?

你说我把他早恋的事情,写成一封信,寄给他妈怎么样?

你说,我怎么能这么坏呢……

“向晚,我都已经把林潇白的电话号码出卖给你了,你到底什么时候行动啊?”菲丽始终没有等到计划事件的后续报告,索性一个电话轰了过来。

家具碰撞声,碗碟碎裂声,以及父母的相护谩骂声,不绝于耳。漆黑的卧室里,有人孤单地抱膝而坐,望着窗外星斗漫天,无力地说了句,“我再不要喜欢林潇白!”

他是别人的人,不属于她。就像无论妈妈怎样去争,爸爸都不愿放弃外面的阿姨一样。向晚不要做妈妈那样的人,至少,不愿头破血流地去争。

清晨,在楼下遇见林潇白。这样的意外,是最始料不及的惊喜。他没有如以往那般,温暖淡淡,反而像染了霜的枫叶,脸上带着泛白的寒。

他靠在单车上,头上有晶莹的东西闪动。晨光熹微,将那串串水晶映成了七彩色。

林潇白,你的头上怎会有露珠?向晚踮起脚尖,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将那些晶莹都抚散了去。对上一双冷冽的眸子,向晚有点不好意思,忙缩回手。

林潇白跨上车子,冷冷丢出俩字,上车。

嗯。上帝发慈悲心了,临了了,还赏下一丢丢福利。向晚这么想着,果断坐了上去。沿着乌苏里江堤,微风穿过他的白衫,送来青草样的气息,几经犹豫,她还是伸出双手,攥紧了他的白衫。

偶尔几株垂柳拂过面颊,向晚便双眸微阖,细细回味着每一分每一秒的时光,并努力记得它们,若指间沙溜走的过程。

浅夏半锦年,那时的美好,真的很怀念!

“林潇白,我要转学了,和妈妈去另一座城市。喂,你知道吗?季宁的故乡就在那里耶!”向晚说的意兴阑珊。

男生听后挑了挑眉,面上并无什么多余的值得怀疑的表情,淡淡问了句,“所以……?”

见他神情自若,一副与我何干的样子,向晚瘪了瘪唇角。

所以什么呢?

所以我喜欢了你那么那么长时间,最后却不得不与你擦肩而过;

所以季宁和我说,他要陪我转去那所学校,我多么多么希望,对我说出承诺的那个人不叫季宁,他叫林潇白呀!

夜晚的乌苏里,晚风渗凉。江船灯火阑珊,她的少年站在时光的剪影里,清俊如许侧影翩然。

“所以D城的盛景,我只能和季宁一起欣赏了呗!听说那里有蔚蓝的大海,最养人的气候,我想梦里的天涯海角,也不过如此。”

少年听后,黑曜石一样的眸子,星芒暗闪。

“快看,那是什么呀?”顺着向晚手指的方向,可以看到,江水中央,一只小动物正从邻国边境游来。

待看清游过来的小东西时,向晚早已见惯不怪,一只傻狍子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嘿!你这么顽皮,你家普京大帝知道吗?”少年将手扩成喇叭状,冲那只傻狍子喊道。

向晚无语地看着他,“这算什么?从前,还有熊瞎子(黑熊)游过来呢!那才叫可怕。”

“嗯。你说的这种事情,是存在的。就比如,这只狍子的背后,真有东西跟着。不然,它不在丛林里好好呆着,急着游过来做什么?”

“在哪里?林潇白你别吓我?”向晚往他背后缩了缩,无奈江面上始终黑漆漆的,实在看不清对面伊万市的森林边缘,可有什么猛兽蓄势待发。

少年狡黠一笑,转过身,将双臂撑在江栏上,看着一时来不及闪躲的人,目光灼灼。向晚捂着烧的滚烫的脸,显得有些局促。

“林,林潇白,你这样,不怕被别人误会吗?”

“误会什么?”

那一刻的他,真恨不得将所有的窗纸捅破。可这样,又能挽回些什么呢?她的离开已然注定。

在彼此懵懂的少年时光里,或许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个人,专程为她,将自己流放到天涯!

“哎,你们听说了吗?昨晚一班的林潇白和二班的季宁来了场世纪PK耶!”

“就是校体育场的那场篮球赛?”

“嗯嗯。我林师兄帅爆了,简直完虐小季同志了呦!”

走廊里,几名女生叽叽喳喳地诉说着昨晚的战况。林潇白如何如何出神入化的三分投篮,以及季宁根本就不是对手云云。

走在后头的向晚一脸黑线,昨晚那家伙明明陪着她在江边呆了很久。怎么,他竟没回家,反而约了季宁来校篮球场打球?

期中考试结束后,是个安静的下午。正值体育课,同学们散的散,玩的玩,只有向晚在教室里,忙着整理自己的东西。当然,还有一个人,林潇白。

彼时,他正趴在桌子上睡觉。胳膊肘早就逾越了三八线的位置,甚至,还压住了她的几本书。

她想叫醒他,又有点犹豫。林潇白是出了名的学霸,她只见过他永远不会疲倦似的样子。嗯,睡着的林潇白,的确很罕见。

一米阳光散落窗台,时光机仿佛又将她带到了昨日,那个少年推门而入,指了指她旁边的位置,我就要坐在那里。

许是从那时起,心底便多了个挥之不去的名字,林潇白!

他睡起来的样子,比清醒时可爱多了。呼吸均匀清浅,长长的睫毛如扇般轻浮于面。

忽然,一双星眸倏然亮起,“向晚,你偷看我?”

“鬼才偷看你!”她急着辩解,没好气地抽出被他压在肘下的书,一一抚平,装好。

“林潇白,我都要走了,你就没什么礼物送给我吗?”生平第一次厚颜无耻地跟喜欢的人要东西,还要的理直气壮。

其实,只是为了给自己一点借口,一个充分的理由,然后,有勇气送给他一个什么而已!

他看了眼旁边空空如也的书桌,刚好一缕清风吹过窗台,掀起周遭无数书卷。原来他和她,就像所有的同学一样,相聚在这一间小小的教室,截至散场,不过两三载矣。

当初说好的再见,很可能意味着再也不见。所谓渐行渐远渐无书,原是这般情境。

算了算了,就知道你没良心,向晚丢给他一个小盒子,千叮咛万嘱咐,必须等她走了以后才能打开。

开往D城的动车,徐徐启程。即将离开一直生活过的城市,向晚的心里,百感交集。季宁显得很高兴,一路上都在兴致勃勃地为她讲述D城如何如何。

最后惹得她勃然大怒,季宁,像你眷恋D城一样,我也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家乡。而今却不得已背井离乡,离开我所熟悉的一切,我一点都不开心,一点都不!

来到D城的第二天,妈妈跟舅舅忙着给她办理入学的手续。一人在家中,闲的无聊的向晚,重新倒出了书包里的课本,打算再好好整理一遍。意外的是,一个拳头大的纸包,也随着书本一起掉落在桌上。

里面包了一捧黑漆漆的荞麦壳一样的东西,还附上了一句话:把它种在你的大海里,一年两年三四年,如果永远开不出花朵来,你还会不会记得它曾经的样子?——林潇白

大海水还能养花?向晚对一向博学多才的林大才子说出话,从不感到质疑,乖乖地取来花盆,埋上种子,灌上几瓶子海水,时不时地浇上几回。

一开始,她的梦里,都是发芽的种子。那种子爬呀爬,简直比某某乐里面的藤蔓爬的还要高。可几个月过去了,花盆还是没有变化。

她就像那个抱着空花盆的孩子,盼了几个月,也没盼出梦里面的七色花。

后来,高考临近,她便将这件事搁在了脑后。一来二去的,也不知什么时候,母亲见她的窗台上,始终摆着个空花盆,索性端去移植了几株月季。

当然,那时她已经又辗转到了另一座城,B市,读大学。B市是首都,她的学校与国内顶尖学府Q大相距较近。没事的时候,她很喜欢去Q大参观。

偶尔,会幻想着也许就在某一株树丛后,自己会邂逅一个少年。那时,他已经不再年少,会带着一副老成的眼镜,或许抱着一摞书卷,走在这所只有状元能与之相配的学府。

在万千万千的人里啊,她不停地回眸,凝望,企图寻找一个似曾相识的影子,却总也找不到。

原来,并不是每个走过生命中的人,都会随着时光的推移而渐渐远去。有些人,注定会在心海里,落地生根。

“呀?这不是机器猫吗?”某边防特种部队的警卫员,在队长寝室的窗台上,意外的发现了一只蓝胖子。

想到林队一贯严肃不苟言笑的风格,警卫员当机立断,此物定然不是班长的。于是,大胆地拎起蓝胖子,掂在手里抛着玩儿。

“干什么呢?”门外飘来一道冷喝,吓了他一跳,手下意识一松,胖乎乎的蓝胖子就摔在了地上。

林潇白正想发火,在看到躺地上的蓝胖子,火柴盒一样的肚子里弹出的东西时,忽然改了主意。

“负重跑一千米,归队!”

“是!”

原来她当初给他的,不止是一只蓝胖子,还有藏在蓝胖子兜兜里的一封信。

林潇白,蓝胖子是我从小到大,唯一不离不弃的朋友,我把它都送你了,想到就肉疼。虽然我经常上它的兜里掏东西一次也没掏出来过,但是你就不一样啦。信不信,只要你去掏它的兜,一准儿不会空手而归。比如,这封信就是最好的证明;再比如,你跟它说,蓝胖子,赐给我一只向晚吧~~

荒秋。

向晚戴着厚厚的针织绒帽,抱着杯热奶茶,坐在B城公园的长椅上,看漫天枫叶摇红。

季宁一路小跑,哈着白气,“久等了啊,向晚。”几乎每个月,他都会坐高铁来B城一趟。当初,因为报考B大失败,他便就近选择了D市的本地大学。

“季宁,其实你不必月月都跑来这里。再说都快毕业了,你妈没催你找个女朋友什么的?”

“唉!你不也一样。快别在这里坐着了,前方有家西餐厅,咱们去那里边吃边聊。”

当初的很多同学,在高考后,都一一失去了联系。“听说,菲丽被土豪爸爸送到了国外,安欣考上了艺术学校……”季宁摇晃着手中殷红的液体,谈起年少时,也掺了几分怀念的味道。

窗外,恰好有少年,骑着一辆脚踏车,匆匆而过。向晚弯了弯唇角,“不知,林潇白考进了哪里?”

离开后,偶尔想要联系他,在E—mail上长篇大论地敲出密密麻麻的字迹,最后统统被存进了草稿箱。

不是没有发出的勇气,而是怕尽头,本就没有等待。

“那家伙啊?呵!不提还好,一提就让我忍不住想起当年。”说到这儿,季宁将杯中的红酒一口闷下,“你知道吗向晚,当年,我给你写过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结果你猜怎么着?林潇白他瞪着眼睛说你有男朋友了,拒不帮我送。”

“你说,举手之劳点事儿,他至于跟我扯谎么?这家伙,忒不地道。”

林潇白,他这是什么意思?她是学心理学的,很多人和事在她面前根本经不起推敲。为什么,只要有关林潇白,偏偏就剪不断理还乱呢!

寝室里,向晚窝在床上彻夜难眠,辗转反侧,总觉得自己曾经,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后来,干脆坐起身,打开笔记本电脑。

“其实我不是什么坚强的女汉子,我十分十分地懦弱,懦弱到都已经分别四年,还不敢对他说一句欢喜。这些年,我走过许多城,认识了很多人,比他好看比他优秀的也大有人在,可是,我还是忘不掉,那个叫林潇白的人,怎么办?”

这次向晚没有犹豫,一气呵成的敲完,直接点了发送。

接下来的几日,日子几乎陷入了无限纠结忐忑中。每次手机响起,哪怕是广告讯息,都会让她心头一震,他回复了吗……

一天,一周,一个月。有些事情,无需本人亲自上阵,时间就会给出答案。

心头微涩,那段暗恋相佐的青春岁月,终于画上了句号。

不过是少年时,冲动的期许,有谁会纵容它经年长久?

如果说2016年有什么比里约热内卢的煤气灶似的开幕式更让向晚印象深刻难以忘怀的,当属在B市街头,遇见了久违的故人。

那时刚好毕业不久,因为不想回到D市,日日活在母亲的监督下。向晚便在B市,临时打了份零工。

头上顶着大绒球的针织帽,颈间围着厚厚的羊绒围巾,把脸遮住了大半。饶是如此,对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向小碗?”

面前的女子,留着长长的棕色披肩发,妆容精致,一股子浓浓的洋流气息。不过,就算不看脸,她也能认出她。除了死党许菲丽,没人会叫她向小碗。

柔光映照的咖啡厅里,小提琴悠扬的曲调在宁静起伏的旋律中,典雅柔和耐人寻味。

想与久别多年的故友迅速打成一片,找到彼此都热衷的话题,追忆过去,无疑成了最好的题材。

半杯Liqueur饮尽,唇齿微甜,菲丽撩发笑说,向小碗你知道吗?其实那晚,我给你打电话,追问是否向林潇白表白的时候,他就在我的旁边!

你说再也不要喜欢林潇白的时候,电话其实是在他手上的。

那晚挂掉电话后,他的去向一度成谜。后来我追问了很久,表哥才说,他在你的窗外,站了一整夜。

小碗你不知道,林潇白小时候就特别犯轴。认准的事情,一准的死性难改。”

正搅动咖啡的向晚,闻言,动作微微一滞,想起之前的E—mail,唇角泛起一丝苦笑。

她不怪菲丽,现在才来与她说起这些经年往事。要怪,就怪那时的他们,实在是年少。

那个被妹妹吐槽犯轴的少年,想必,如今已经有了更好的归宿。不管曾经为谁做过怎样的荒唐事,如今的他,已经不复从前了不是吗?至少,能够理智的对待过往,用沉默,给出了所有的答案。

要不是母亲的一个电话,向晚打算下半年就一直蜗居在B市,任自己每日忙的像个影帝,赚的和个群演似的。

这话是菲丽走时,和她说的。多年不见,丫说话还是一如既往的直言不讳。

抵达D市的时候,已近万家灯火的时刻。季宁要去接她,被她婉转拒绝了。他的心思她不是不知道,给不起的,就不必再纠缠!

一进门,母亲就像打量外星人似的打量着她。那神情,简直比柯南办案还要诡异。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在外面处朋友了?”

坐了半天的火车,向晚实在疲惫的很,没精力和母亲打哑谜,“热水放好了没?我要洗澡!”

“你先交代了再说!”母亲说着,丢给她一张照片,“这是我在你的旧书里翻出来的,说说怎么回事?”

照片里的她,得意洋洋地举着小鱼筐,笑的明眸皓齿。而在照片的背后,一行行楷小字,工工整整——我的女孩:愿时光温柔以待。

有什么在她的头顶轰然炸裂。当初在北大荒的田野里,那少年带着蚊帽,她并没有看清他的容貌。他的确给她拍过一张照片,后来他们也确实没有过交集,这照片,怎么会夹在旧时的课本里?

阔别五年,终于又回到了这里。

乌苏里江涛如故,却寻不回昔日少年,星眸一样的眉眼。

一封接一封的邮件,皆如石沉大海。向晚落寞的险些抑郁了。却没人告诉她,边防部队军规森严,她就是把邮箱发爆了也等不到半句回音!

如果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多好,那时,她定要鼓起勇气和他说:盐海种不出鸢尾,我要把花籽还给你,请你为我变出十里蓝田。

“一、二、三、四,一二三四!”部队边防卫兵晨练的号子声,整齐划一的响起。

向晚靠向江栏回眸。

不远,十米处。

有个人,通身迷彩,清俊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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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竹马绕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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