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是霍又安,一个单身四年准备奔三的二十八岁女人,如果有人会以为我能有个什么《败犬女王》的人生就大错特错了。
这里是现实世界,我只是个普通的小资女,一份超商的工作可以做个八年不换,即便去年总算升上了副店,还是每天忙得要命、完全没有未来可言的工作。
什么没有爱情,却是工作女强人有房有车的那种事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好吧,我承认,七年前看那部偶像剧的时候,我还曾幻想着,三十岁的我会有一份很厉害的工作,然后我的职位很高等等的愚蠢幻想。
都是梦罢了。
年轻的时候,要怎么疯、怎么梦都可以,都觉得触手可及。然后渐渐的,女孩会被这个社会的浪给一遍遍的洗礼,直到终于不再天真为止。
就像我的『副店』这个头衔,在那些打工的妹妹们眼里,我的职位好像很厉害、很伟大,事实上我根本就是这家超商的机动组还差不多。哪个打工的请假了、没来了,我就得去贴补上,下面犯错我被骂,店长犯错也往我身上推,若不是那还算丰厚的薪水支撑着我,早就辞职了。
说笑的。
我猜,我根本没那个勇气辞职。
「又安姐早啊。」
早班的打工妹妹佳佳没什么精神的打着招呼。
直到忙完所有的进货补货后,趁着休息空档,我才问,「跟男友怎么啦?」
「又安姐,他好像偷吃了……」她马上开始说起跟男友吵架的过程,简单就是男友偷吃被抓包,然后还恼羞成怒,把她家的东西摔得乱七八糟,让她害怕又伤心。
我摇摇头的叹气,想了一下才说,「我想你也许会把他的行为解读成,因为是你偷看他的手机在先,所以发怒很正常。但──你觉得继续下去,你会快乐吗?只思考这个问题就好,把烦恼缩到最简单人生才不会太累。」
她听完我说的,似懂非懂,但我相信,这些话绝对会在她内心里发芽的,直到她想通的那一天,她才能真正离开这个对她不好的男人。
女孩。
二十岁的女孩总是有这个权力,可以好好的放肆爱,爱到一种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无法失去这个男人的地步,爱到就算受了很多委屈,男人早就对她弃如敝履也无所谓,因为女孩深信自己可以用爱感动这个男人。
女孩。
喜欢一个人没有定律跟想太多的杞人忧天,感觉对了,就喜欢了。不需要去考虑这个人的工作收入或是个性是否隐藏着暴力。当男人的真实面貌显露出来,女孩也总是看不见,沉浸在那份自以为的爱,不知是单纯还是单蠢。
而关于青春的岁月,总是在我面对着这些工读生时,才会让我惊醒──曾几何时,我已经不再是个,女孩了。
在这里工作八年,来来去去很多工读生或其他正职的也一样。
如果是二十出头或是大学生的女孩来的话,通常都做不了多久就离职了,有一半是爱玩,一半是因为情感问题,剩下几个少数会留长久的,才是真正缺钱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长得不恐怖不惹人生厌,每次她们都喜欢不自觉的把我当张老师或垃圾桶,我并不排斥,老实说,出了家门外的我,是非常擅于社交的。
擅于社交,不代表就喜欢社交。
所以,休假或下班我都是直接回家,切断所有对外的连络,彷佛这样我才不会觉得孤独很难受一样,真是矛盾。
02
下班,回家;休假,在家。
这种单调的循环若是以前的我,一定待不住。
随手将包包丢在地上,懒得开灯的,就这么躺在懒人沙发上闭眼休息。
奶奶走了之后的日子,我根本无暇伤心。奶奶留下仅剩的几万块存款,用着那些钱改租一间小套房,买了需要用的家具跟应付还没工作领薪水的生活开销,勉强能度日。
那时我很快的就找到一间薪水18K的饮料店工作,做了两年因为薪水实在让日子过得很勉强,才换到现在的超商,一开始我勤劳的加班,生活宽裕一些后,我才惊觉,我已经失去唯一的家人两年了。
自小爸妈都过世的我,一直是跟奶奶相依为命,怎料身体健康的她,最后竟然会得了胃癌。
生活的步调终于放慢,但那压抑了太久而发酵的悲伤,早就失去了宣泄的机会。那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有一团黑气,被我的身体自动包覆了起来,排不出去只好在内部腐烂,所以我经常觉得很痛,痛却喊不出口。
有时候,我想不起来最后在医院的那段日子到底都跟奶奶聊了什么,回忆瞬时像无声的电影,怎样都听不见对话。
所以,下班后我开始会跟同事一起出去狂欢,任何年轻的女孩只要稍微梳妆打扮,去了夜店都不用担心还要花钱买酒喝。夜夜狂欢,也夜夜迷乱的日子,一度让我快忘了自己是谁。
但,却很过瘾。
后来,我也在夜店遇见了大我八岁的第一任男友,他当时也是个玩咖,但我也没对他放太多感情。对我来说,他也只是我玩累的一个休息站,让他在我休假时能带我去体验更好玩的地方,仅此而已。
所以,三个月后玩腻的我们,和平分了手,到现在还是不错的朋友。想来也真奇怪,我跟他反而更适合当朋友。
分手后我又继续过着天天跑夜店的日子,有天喝的太醉,我在夜店门口吐得很凄惨。
就在这时,那个人拿着一包卫生纸出现,一句话也没说的,硬是把卫生纸塞给我。
捡屍这种事情不是这几年才有的,那时就有。我以为是那种变态,所以完全不理他。
等我吐到胃再也吐不出东西时,我才发现他一直在我旁边守着,表情严肃又凶狠,好像在看不听话的女朋友一样。
「我载你吧。」
「我的脸,看起来有那么蠢吗?想找免费的炮友找别人吧!」
「──每天喝醉并不会让你从恶梦里醒来,你知道这件事吗?」
我想,所谓的灵魂上的一见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他只用了一句莫名奇妙的话,就已经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
「所以呢?」
「无论你再怎么逃避,逝去的就是逝去了。」
我走过去,打了他一巴掌,我想有一大半的原因是我喝太醉了。
他的脸比刚刚更凶狠了,可是却没有说什么的,牵起我的手上了他的车。他没有把车开到奇怪的地方,而是确实的将我送回家,隔天醒来,我家的门上还挂着温热的豆浆油条。
那,就是我跟张在宇度过轰轰烈烈四年的开端。
他说,他在夜店看到我好阵子了,我总是喝醉,总是露出跟他一样的眼神。他是一个活在打打杀杀的世界的人,走着一条偏的路,为了一句义气就能不顾生死的混混。
那原本是我最讨厌的人,可是我还是喜欢他了,无可自拔的。彷佛在我那段悲伤到快要溺死的日子里,他是一个可以真正把我拉起来的人,我紧紧抓着他,放也放不开。
哗啦啦的雨声打断思绪,我拉开窗户,雨的气味就这么飘进来。一个人默默的准备晚餐后,坐在电脑前追着日韩剧,然后又到了睡觉的时间。
我睁着眼躺在床上,思绪跟心灵空的孤独。
其实现在想起张在宇早就不难过也不思念了,但除了他,我也没有别人可以想,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孤独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