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北城小院
清明断雪,谷雨断霜。
隆庆三十五年晚春的暮色里,一个少年正半躺在自家小院的躺椅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用右手的蒲扇驱赶着已经开始长起个头的飞蚊。刚刚沥了一场春雨,积水从坑坑洼洼的屋檐上落下轻拍在院里一口水井的边缘溅上起一点水花,落到了少年身上。
他似是有些不喜,将躺椅挪得离那水井稍远了些。
少年姓安,单名一个念字。父亲安如意早亡,母亲便给他改名叫念安。
冰炭不言,冷暖自知。
念安这孩子很早就学会了独立。
少年在的边城叫曲白,是“大夏”西北边境上一个专供来往行商歇脚的必经之地。每年在此活跃的商贾从夏初涌进城来要一直闹腾到九月初八之后的中元节才会稍稍消停些。
正因如此,念安的妖族娘亲还在世时,靠着卖些精美的手工品给往来的商人,生活虽不易,少年却不愁吃穿。
早岁哪知世事难,娘亲去世后,生活的重担便一下全朝他逼了过来。
……
……
娘在世时,总喜欢抱着他一同仰望星空。她告诉他,星空里什么都有,孤独时可以试着从里面找找温暖。往后的日子里,少年试了好多次,可他总觉得,那深邃黑夜只是想把他的目光一点点吸进去罢了。
今日也是如此,念安又试着在观天。
与念安家一墙相隔的另一个院子里,一个少女正蹲在地上熬锅鱼汤,随着热腾腾的白气升起,那肉质的鲜香已经开始在她家整个院子里流淌。少女想去找根勺子来尝尝咸淡,却恼怒的发现隔壁那家伙又没把木勺还回来。
“念安,我木勺呢?”她语气急促。
少年小心让开躺椅,裤子如同生了火般往里屋冲去,脚却因为着急绊倒了一堆柴薪,一个趔趄撞在门旁一堆杂物中激起一声闷响和一阵烟尘。
墙那边的人伸头过来望了一下,她的目光在月色下如同闪亮的点点萤火。
“喂,你没事吧?”发凉的声音稍稍柔和了些。
少年在杂物堆中恰恰找到了木勺、手忙脚乱的想爬起身来,却噼里啪啦的又激起一阵响动。
少女迟疑了下,还是放下手里的鱼汤,推开了了土墙中间了一扇半人高的柴扉过来了。原来她家和念安家是连在一起的。
借着月光,两个本已相熟的人儿今夜第一次碰了面。
念安的邻居看起来约莫十三四岁,却已有了十七八岁的神态和风韵。她头上用碎蓝布随意扎了个头饰,说不上顶漂亮,可伴着晚风和明月往那儿叉腰一站,却也自成一道风景。
满身是灰的少年将木勺在衣角上擦了擦,递过去。
姑娘伸手在他头上轻轻掸了掸灰,确认少年无恙后,她拿着木勺惩罚似得在他头上敲了一下。
柴门轻轻关上了。
念安站在原地一直等到柴门那边的人回了屋里,才转身踱进自己家门。
天地间万籁俱静,少年似乎是有心事,他躺倒在了木板床上后又顺势把头也埋进了床头蓝色格子被褥里。
明个儿是四月二十一。
两年,今日,恍若隔世。
那年夏天母亲斜靠在躺椅上、面朝旧井,却再也没睁开过眼。
郎中说那是谁也没见过的怪病,小镇人说他是克死父母的灾星。
念安并不在意被人说成半人半妖的怪胎,因为打他记事起是这么被叫的,所以这是理所应当吧。
说他是克死父母的灾星,他不想争辩什么,那就笑笑吧,只是笑着笑着也就不知浸湿了几多回衣襟啊。
……
少年这会儿抬手轻轻捶了捶床板,缓缓从床底下掏出一个沾灰的木盒,吹了吹才翻开,这里面赫然躺着几十个铜板和一点碎银。他一股脑把碎银都拿出来揣进了怀里,小心翼翼关好盖子,把木盒重新放了回去。
他寻思着用这里的钱明日去城南青羊山找摆摊的道长求些福纸
少年在想心事,少女在端鱼汤。
她走到两个院子间那道柴门前有规律的敲了三下。
听到柴扉的门响,念安用手抹了把脸,赶紧出来查看。
一碗插着木勺的鱼汤和一抔碎银就俏生生立在那里。那碎银,甚至比他刚从木盒里拿出的还要多。少年嘴角咧了咧,似乎是怕被人看到,他把头埋了下去,轻轻过去也敲了三下柴门,这是表示感谢,是他和隔壁那位的约定。
天色将黑,月亮挂的很高,念安悄悄抬头往隔壁院子瞧去,只能瞅到一个隐隐绰绰的忙碌剪影。
院那头的主人叫王秋秋,也是个不幸的姑娘。
十三年前西北闹起饥荒,朝廷自顾不暇,一群暴民裹挟至曲白,拥进北城一片,秋秋的父母都是那时走的。因此,秋秋至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小时每到夏夜下雨刮风,念安的母亲还会把隔壁的小家伙接过来住上一阵。
不过秋秋在曲白其实还有个舅舅,那是个在曲白北城蒙学教幼儿念书的先生。虽然被舅妈管的紧,不过打小,舅舅每年还是会从几个儿子口中匀些吃食过来接济这失了父母的侄女。秋秋七八岁时,样貌逐渐长开了,被舅妈拉着接过去住了几年,听说还教了她些大户人家姑娘才学的礼仪。
可好景不长,大抵是因为舅妈早年就盘算好的那门说媒吧,秋秋终于和舅妈闹翻了脸。
去年,小姑娘被掴了两掌,拖着一个小布袋,一个人从城北又搬回了老宅。
今年,念安的木盒开始攒钱。
他自己也说不好为什么,不过总归是要给将来留一些的。所以,除了那些拿去城南找道长求福纸的碎银外,念安把辛苦攒下的铜板都留了下来。他这样无依无靠的孤儿赚钱并不容易。更何况小镇大多数人都认为他克死了父母,还间接害的周围一圈邻居都走了背运。
因此大家总总都提防着他。
少年待人接物其实很和善,从小母亲教的礼数他也全能记在心里,是以街坊邻居虽然敬而远之,同龄孩子更是恶言相向,甚至偷偷推搡,念安也还都笑语相迎。
不过小镇里也总还是有心头肉软的。
所以念安在失了娘亲后,在小镇南边的居士酒家拿到份负责运槽水的差事,每日他得负责驾一个时辰的驴车把居士楼的槽水脏物运到城北外十几里地的一条污沟给清掉。
这样的苦差事在刚开始时将这十余岁的瘦弱少年累的几乎动弹不得,不过最近这一阵子好像稍稍有所改观了。
这差事说来居然是城里书院的一名世家子弟给他的,这人叫任南华,是西北一带这两年颇有名气的书生才子,无论待人接物、学识家世,在曲白这样的地方都是一等一的无可挑剔。上至师长,下至念安这样孤苦伶仃的穷小孩,他都一视如同,温润如玉。这在儒家其实是僭越礼制的,不过任南华似乎毫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
南华公子的故里其实并不在这里,三四年前来到曲白城的他是为了跟着一位归隐的名宿学习。他家里正好和曲白的大族常家沾些亲故关系,所以曲白熟悉他的人也会叫声表少爷。
虽然是表少爷,不过大抵还是比不上真正的常家少爷,又是向着念安这样的霉头,管事虽然给了半妖少年排了份差事,可却是酒家最下等的苦活。
不过少年本人却很是满足,包了午餐后,他每个月还可以节余些铜板。
为这事儿,那年任南华亲自登门向刚满十二岁的少年弯腰道歉。
见着冠如璞玉,一袭青衫的南华公子朝自己弯腰行礼,念安惊得说不出话,笨拙的学着样子朝那青衫公子回礼。
那模样,像极了小鸡啄米。
于是任南华曲着身子把冠玉也取了下来拿在手里,腰上弯的更低了。
“两个都是烂好人。”这是任南华走后秋秋的评价。
……
……
此刻的星河似乎已经睡下了,念安偶尔间才能听到不远处渭河里几声蛙鸣。土墙对面院子里的蜡烛也被人熄灭了,少年心安的叹了口气,整理好鞋袜,躺了下来。
辗转反侧,可那躺椅就在他视野中间晃啊晃啊。
于是少年使劲把头埋进了被褥里,嗅了嗅,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快要睡去。
半梦半醒间他听到窗外有人在歌唱,那声音应该是城北那个喝醉的乞丐老汉又沿着北街在漫步了。
“一壶敬朝阳,一壶敬月光,清醒之人最荒唐。”
念安使劲眨了眨眼睛,竖起耳朵想听的再仔细些,却只是一片寂然无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