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有听过周杰伦的流浪诗人吗?」

「我不喜欢他。」于辰仲马上说,他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流行歌曲。

于辰修抓了几个音之后,就弹起其中一段的吉他SOLO,那旋律听起来很熟悉,却让她一时想不起是什么歌,不过她却瞥见于辰仲嘴角勾起一点弧度,一定是他们俩都有共同回忆的歌曲。

「一朵云能载多少思念的寄托,在忽然相遇街头。当我们擦身而过,那短短一秒钟,都明白什么都变了。」

于辰仲也配合的在一段之后加入副和弦。

她想起这首是什么了,是蔡健雅的陌生人,缓慢的曲调,感情不浓也不淡的歌词,多适合现在的他们。

她是个陌生人,没有擦身而过,是突然的闯入生活。地球公转了几周都无所谓,因为此时此刻的他们,不受任何的时光束缚。

于辰修发现弟弟也一起合奏,唱得更有味道了,杨颖茵开心的打着节拍,完全的掉入这被音乐宣染的美好的气氛里。

一曲结束,于辰仲不自在的搔搔脖子,似乎不打算解释自己合奏的理由。

「这是我们俩一起存了很久的零用钱,买的第一张专辑,不靠任何人,只靠我们自己。」于辰修解释着,他们知道只要他们开口,父母就会买,但他们想用更真诚的心支持着自己的偶像。

「我也很喜欢蔡健雅的歌,很好,我们三个马上就有共识了。」

于辰仲用吉他弹奏起主歌的旋律,明明只听过一遍,他已经不需要任何乐谱就能弹奏,她偷偷猜想,昨晚他一定有练习过。

于辰修在一段主歌时先是安静聆听,第二段他就帮忙配合着伴奏,双重吉他的演奏马上就让这首未完成的歌曲活了起来。

「所以副歌旋律要用这样?」于辰修跟着哼了一段的问,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当他自己哼出这段旋律之后,他有一种熟悉感,好像突然见到小学同学一样的熟悉。

「我想说,下一段用这样?」于辰仲不擅长唱歌,直接用吉他的单音弹奏出来。

配合着原本的轻快,杨颖茵觉得非常适合。

「阿仲,你真的很厉害。」于辰修发自内心的说着。

「原来,你都叫他阿仲啊,那我也要,然后我要叫你阿修。」这样,终于不会再跟学长搞混了,她心里莫名得意自己的天才。

「噗阿修咧,好土喔,你的那些爱慕者听到了,可能会杀了亚艺。」于辰仲第一次笑出了声。

她跟于辰修先是一愣,也跟着笑了。

什么嘛,原来心结这种事,很好跨越的嘛。

「我有个想法了!」突然,杨颖茵灵感乍现,随手抓着桌上的纸笔就边哼边写起歌词来。

像跑错剧组的演员,像哆啦A梦搞错了谁,史瓦西都无解,迷失在黑洞。

「如何?」

「很有趣,我觉得很符合你现在的状况啊哈哈。」于辰修笑道。

「对,这首歌就叫平行时空吧,难得我都发生了这么科幻的情节,不把这种经历变成歌词,不是太可惜了吗?」

「不过,史瓦西是谁?」于辰仲皱着眉,前面几句都很顺,到了史瓦西到先让他无解了。

「我的室友是个天文痴,成天在我耳边说什么史瓦西的什么跟什么的,好像是他发现黑洞的。」

「是这样讲没错,可是,史瓦西也是因为爱因斯坦的论文,他才能找的到啊。」于辰修纠正的说,「史瓦西太冷门了,不如就改爱因斯坦吧。」

「好吧。」她耸耸肩,接受这个改变。她知道,很多知名词人,很不喜欢别人更改自己的创作,可是在她认为,创作本来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停的讨论、碰撞,才能衍生出更棒的作品。

「这样好理解多了,下一句呢?」于辰仲点点头。

「什么下一句,你以为歌词这么好写,我肚子都饿了啦。」

「才写两句歌词就饿,你的大脑血糖也消耗的真快。」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吵了,我去拿饼干。」于辰修简直快被他们两个笑死了。

14

转头,杨颖茵发现于辰仲竟然还在弹着吉他,他像是在音符的世界突然摸索到什么碎片一般,连表情都变得有些不一样。

「喂……」可是当他弹完了随兴的前奏之后,一段很耳熟的曲子出现了,他弹了一段,就立刻在乐谱上记下了旋律。

「这首歌是……」

她怔怔的看着他像是已经听不见外界声音的,一小段、一小段的弹奏、记录。于辰修在这时也回到顶楼,对她露出了一个笑容,并比了一个嘘的手势。

半小时。

在这首歌完成的时间,只有半小时。

于辰仲终于回神,「啊……抱歉,刚刚突然有个灵感,就突然很想把它完成。」

于辰修看着乐谱很惊讶,「阿仲,这是主流歌曲耶。」

「喔,我也吓了一跳,应该是因为刚刚那首歌给的灵感吧。」于辰仲耸耸肩,过去,他对于创作流行歌曲是完全没兴趣的,他也不知道刚刚怎么了。

在场的人只有杨颖茵还在痴呆状态回不了神,两兄弟一脸怪异的看着她。

「喂亚艺,你怎么了啊?」于辰修在她面前挥了挥手。

「我刚刚好像不小心见证了很不得了的瞬间。」

「你在说什么啊?中暑了喔。」于辰仲完全听不懂,他不过就是写了首歌,虽然速度是很快啦,毕竟流行歌曲不像交响曲那样复杂,需要很多细节的堆叠。

「你知道刚刚这首歌,在之后的几年会有多红吗?」

「也就是说你已经听过了?」于辰修很惊讶,这大概是杨颖茵来到这里后,第一次觉得时空的有趣。

「对啊……」她实在不知道,该不该把这首歌放出来给他们听,这可是她的播放清单里必听的歌曲。这感觉已经不是用鸡皮疙瘩就可以形容的。

但是,如果她现在把这首歌给他们听的话,也许历史就会改变,也许她最喜欢的那段歌词就会不见。

花了三秒的时间考虑,她没有说出来。

「阿仲,所以你会变成像周杰伦那样的人吗?」

「我又不会唱歌,而且我不喜欢写主流歌。」

「可是我们三个要完成的歌不就是……」

「那是例外啦,只是好玩。」

她看着他们斗嘴的模样,愈来愈不理解,明明感情可以很好的,平常怎么会那样呢。

希望,他们的感情那这样一直好下去。

「喂,我们去骑脚踏车。」她突然提议。

「我不要,我讨厌运动。」于辰仲马上拒绝。

「那我跟你去吧。」

「阿仲,真的不来?」杨颖茵瞥了他一眼,好不容易他跟哥哥的感情似乎修复了一些,怎么又孤僻起来。

「就说了我不喜欢。」说翻脸就翻脸的,他抓了桌上的乐谱跟吉他,就走下去。

真是难懂的小鬼,杨颖茵只有这个感想。这种天气就应该去骑脚踏车啊,这两天都闷在这栋屋子里,她都快发霉生锈,找不到好一点的灵感了。

她本来还以为于辰仲是因为不会骑所以闹别扭,可是他们家明明就有两台脚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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