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疯了吗?
安是一座学习风气十分浓重的城市,非常适合求学、其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在国内也可以说是名列前茅,云集了全国各地及海外近百万的学子。
王笑飞自进到了医学院的大门,就表现出了一种极度的不自在。因为这所大学里面美女不仅个个高挑,靓丽,穿着洁白的大褂,并且还都是成群结队出现。
“眼睛不够用了吧,我们的人民警察!”我看着王笑飞强忍着不敢四处张望的目光,心里暗自叫爽。
“那里啊,都是些小姑娘,那有我们梅梅养眼。”王笑飞竭力装着镇定,但是眼睛还是不自觉的东瞄一眼,西瞄一眼,他开车的时速绝对比自行车还要慢。王笑飞今天还是穿着便衣,他是刻意抽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和我来医学院找人的。与其说是受到了严凌的挤兑,还不如说这小子是为了巴结我这个未来的表姐夫。
“呦,还梅梅呢,人家好像还没有答应过你什么吧。”我就是喜欢打击他,打击一直以来的那种优越感,谁让他是人民警察呢。我从他考进警校的时候,就经常听到他说一句话:“车、船、店、脚、衙,抓住都该杀。”不过,自从他进的警队之后,一路的平步青云他已经很久没有再讲这句话了,而以前那股文质彬彬的书生气,也被后来强装出来的那股霸气所掩盖了,动不动就动手动脚的,忒烦。
王笑飞尴尬的笑了笑,对我说了一句:“只要你成全我,让我干啥都行。”对于他这种没有原则的话,我可不敢轻易搭茬,要知道表妹的心思不是一般的细,我略微感觉到她似乎在等一个人。
车子在我轻车熟路的指导下,停在了一栋灰色砖木结构的大楼前,这就是医学院最古老的建筑之一:图书馆,据说还是当年苏联援华时地产物,同时这里也是西安医学书籍最集中,最权威的地方。
王笑飞停好车,跟在我的屁股后来进到了图书馆里面。苏式建筑里面最讲究的就是结实、厚重,并且那种高大的气派感,也是当年那些自称老子天下第一地红毛子最为推崇的。这种建筑最鲜明的优点就是冬暖夏凉,保温、防潮,高大和气派。
可能因为已经是下午大部分的学生都没有课,所以图书馆里的人很多,不过医学院地学生修养和学术的气氛很浓重,很安静。这个图书馆的层高足足有四米以上,再加上边上有一整排地大窗户,一进到里面整洁、透亮,让人心里感觉相当的舒服。
我带着王笑飞直接走到最里面的遗传医学的藏书区,我知道在这里绝对可以找到高燕华同学。因为学习遗传基因学科,是这位高燕华同学进到学校以来地首选课题。记得她曾经在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信誓旦旦的说要攻克大熊猫的遗传基因,让大熊猫的生存问题不再有难点,大熊猫就可以从国宝摇身成为全世界每家每户的宠物,而她也就完成了最原始地资金积累,达到世界女首富的巅峰。
“这里你咋这么熟悉地。经常来吧?”王笑飞一脸地坏笑。
“是啊。这里就是我地饭堂。”这句话我可没有乱说。要知道。医学院地饭堂伙食是我去过大学饭堂里面最丰盛、也是最卫生地。以前如果哪天不想跑业务了。就会躲到这里混餐饭吃。而高燕华这个丫头也很好客。饭票也多。因为。她是她们家最大地希望。
高燕华果然安静地坐在一个角落里。面前地书桌上码着两大摞厚重地书。高燕华是我同学当中学历最高地。博士。不过可不像我们大家印象中地女博士。厚底地眼镜。傻乎乎地表情。她可是一付高挑地身材。很有气质再穿上白大褂。头发一盘。整个人显得很干净、很利索。尤其是她属于那种第二眼地美女。相当地耐看。学校里面不乏追求者。不过这位眼光颇高地丫头。至今地愿望就是可以去到国外深造、深造。
她是我小学地同学。之所以到现在还有联络。就是因为我特别喜欢听她讲医疗方面地奇闻轶事。
“你咋了妹妹。思春了。这么多豆豆地。”我走上去轻轻地拍了拍这个丫头地肩膀。丫头一抬头吓了我一跳。原来。几个星期不见高燕华地脸上长满了我们常说地:“青春美丽疙瘩豆。”
“是啊。是啊。你怎么来了?”这个小丫头冲着我笑了笑。然后转头看到了我身后地王笑
道,要不是她看到王笑飞,也许这个小丫头早就:开玩笑了。
“来找个人。哦,这是我伙计,王笑飞,人民警察,败类。”
“我看你才是个败类呢。找人,不会是来混晚餐的吧,还有一个小时呢,来的早了。”高燕华笑着,并对着王笑飞点了点头。我看了看表,可不是嘛,果真就要到吃饭时间了。我赶忙从兜里掏出那张“毛远鹏”的借书卡递给高燕华。
高燕华接过来看了看,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有些慌张。
“这里不方便,你们跟我来,出去说吧。”高燕华很小心的看了看周围那些埋头看书的人,收拾好台面的书,站了起来。我和王笑飞都发现了高燕华脸上的微小变化,彼此看了一眼,走出了图书馆。
我们几个人在图书馆旁边的一个小花园坐了下来,高燕华手里拿着那张借书卡又仔细的看了看,摇摇头。
“怎么?你认识这个人?”我就是个急性子,看着高燕华磨磨唧唧的就烦。
“你们为什么认识他,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呢?”高燕华突然抬起头望着我们两个人,目光很锐利。我大致给高燕华讲述了那天我和严凌在寒窑偶遇毛远鹏的经过,不过刻意忽略了人工呼吸那段。听完我绘声绘色的讲述,高燕华和也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的王笑飞都半天没有出声。
“这个人到底是咋回事啊?看你咋神神秘秘的,快说了。”我着实受不了那种隐瞒和支吾。
不过,接下来高燕华所讲述的毛远鹏的故事,让我心里陡然一惊。
毛远鹏和高燕华其实是相互认识的,并且是同一个导师门下的弟子,都主修遗传工程学,这是一个当年比较冷门的学科。毛远鹏来自甘肃的农村,他考上大学,并且在大学一直读到博士,他的传奇一直都是自己家乡人民教育下一代的最佳教材。毛远鹏在遗传学的研究上颇有心得,虽然低了高燕华一届,但是成绩一点都不逊色,并且还得到过国际上的一项大奖。毛远鹏品学兼优前途无量,并且他有个从进入大学就在一起的女友,两个人一直相濡以沫的生活在一起,相互扶持,相互鼓励……
可这一切的改变都发生在毛远鹏的女友突然宣布分手,并且要在第一时间出国这件事情上。
不得不承认毛远鹏是个有才,也有情的男人。为了挽回自己的女友觉得,他想尽和用尽了几乎可以想到的所有方法和力气,他哭过、跪过甚至还用死字来威胁过。但最终的结果是:女友还是不声不响的消失了,而这一次消失所换来就是毛远鹏大病一场,并且休学回家。
本来,这就是一个在大学常见的爱情悲剧罢了,但是这件事在后来不知道怎么反而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一天毛远鹏女友的父亲从家乡找到学校,说是自己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收到自己的信和电话了。这让学校方面很是纳闷,因为整个学校都知道她早已经办妥了所有的出国手续,并且在几个月以前就已经离开了学校了。
可是老人却一直坚信自己的女儿还在国内,并且一定还在学校里面。因为他告诉校方,自己每天都做同样的一个梦,那就是女儿亲口告诉自己,她在学校,过的很不开心,让他来就她。校方当然不会相信老人的这个借口,就拿出了他女儿办理出国的所有手续,证明老人的女儿不在学校,老人走了,据说是一步三回头。
后来,校园里面流传了这样一个传说,学校某博士为了挽留自己即将离去的女友,在一天夜里偷偷的对女友的容貌进行改造,但是这次的努力最终失败了,其代价就是这个女人永远无法以自己真实的面目示人,每晚躲在实验楼的某个房间里痛哭。
后来这个版本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完善。竟然还开始有了好事者去实验楼里面寻找这个失去脸面的女人,一批一批的去,最终两个结果,其中一个是被吓回来,而另一个版本就是有去无回。
再后来,毛远鹏彻底的疯了,失踪了。
今天高燕华见到毛远鹏的借书卡自然很惊讶,但是这个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毛远鹏嘴里念念叨叨的那句话:“进吧,进吧,反正都出来的。”(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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