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安逸
让他在屋檐阴凉处喝水,自己进屋瞧了眼金蛰,见其还未醒,便又悄悄的退了出来。
老伯一碗水咕噜噜喝完抹了抹嘴,起身进屋把碗放置桌上,对着正搬米袋的曲小陌问道:“让我来吧。”
曲小陌摇摇头,轻松的拖着米袋放一边,道:“干过力气活,这点力气还是有的,大伯若是还渴桌上还有凉水。”
老伯连连摆手摇头道:“不用了不用了,要是没啥帮忙的,这就走了,去看看还能不能接到一两趟生意。”
两人闲聊了两句,曲小陌把人送出了院门看着人挥鞭驾车离去才回屋整理东西,肉类的依旧是用篮子吊到井里,盖上井盖免得日头晒到,而后看着日头晌午要到了,赶忙洗锅煮饭,这次煮的不是粥,而是厚实的白米饭,只不过金蛰的依旧是瘦肉粥,两锅同时开炉,而煎药单独的小炉子也在煮着。
方婶子和方大叔回来的时候便瞧见曲小陌在砧板和炉子便忙碌着,回来的时候两人顺便去摘了菜,早晨出去的早并不知道曲小陌去过县城,放下锄头洗了脸进屋瞧见砧板上的肉都十分诧异,方婶子问道:“你又去县城了?”
方才他们回来的时候曲小陌便听见了,不过因着在切肉不便出去,这会儿他们进来问,便笑着道:“是啊,给掌柜的买了个躺椅,老是这般在床上躺着也不行,得出来晒晒日头,这肉是顺手买的。”
方婶子和方大叔也不知该说什么了,毕竟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句,道:“银子省着点花的好,这汤药钱还需要很多呢,往后还要养身子。”
“晓得了。”曲小陌笑应。
吃过午饭后便从井里拿出买的猪肉熬油,灌了半罐的猪油,油渣能留就一些,明后天在与菜炒也是极好吃的,把活儿都干完了,才与方大叔一起把用过饭喝过药的金蛰放置躺椅上抬至院子的阴凉处。
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了才第一次出门的金蛰,被树叶缝隙透下来的阳光照得忍不住眯了眯眼,侧头瞧着四周景物,难得的与坐在自己身边摇着蒲扇的曲小陌道:“这地方挺不错。”
曲小陌一听立马抬起小下巴,犹如一只骄傲的孔雀,道:“那当然,当初背着你爬过多少座山才到了这里,我选的地儿,怎能不好看。”
金蛰没说话,只是唇边染上了点点笑意,可以想象得出她这般瘦小的身子是怎样吃尽苦头才把他背来这儿救治的,不过还好当初自己虽中了箭也冒险的救了她,不然现在两人怕是早就死得透透的了,现在他倒是有些信了智怀大师的话,这小子还有点用处。
“靠山靠水确实不错,就是破了点儿。”金蛰看着眼前自己住了将近十日的木房子很直接的道
曲小陌悄悄的瞪了他一眼,道:“能有人收留就不错了,当初我爬了多少座山连个人影都没瞧见,你在背上也是不知死活,就靠着一把剑壮胆子才走到了这,大夫也是劳烦方大叔去请的,还好初到的那晚他给你灌了一碗解毒草,否则怕是大夫来了也难救你命。”
这几天照顾着他胆子也放开了,大掌柜这词也不说了,也不自称小的了,直接你啊我啊的说着,而金蛰也没再这种小事情上抓,随她高兴,这也让她的胆子渐渐的大了起来。
说这话呢,这会儿倒是想起了早上去县城买的零嘴儿,便进屋翻了出来在桌子上摆着,一会儿方婶子和方大叔小歇出来见到好吃,然后拿了个碗各种小零嘴都拿了些端出来。
不知道吃药的金蛰能不能吃,所以便没敢喂,自个儿捧着碗边吃边与他说话。
“大掌柜,过两天我再去请大夫来给你看看,上次他说十日后在瞧一次。”
“嗯。”金蛰闭着眼睛应了声
“现在我身上还有一千一百多两,咱们往后也不过是花些药钱和米钱,我估算着应该是够三个月了,不过若是得花什么人参鹿茸之类的养身子才行,那便没办法了,一千两银子花光了也才买到一丁点儿的。”
“所以,我便想着要不要等大夫来瞧过之后,若是不严重不用这般大补咱照常,若是得用这些金贵的药材...咱写封信去京城?”
说完小心翼翼的瞧着金蛰,又道:“毕竟您的身子重要不是。”
金蛰依旧只应了声,又听着曲小陌絮絮叨叨的说着各种小事情还有银子的各类花销以及缘由,耳边虽说声音不断,但却并没有让他升起一丝丝心烦,反而觉得甚是舒服,舒服得让他有些昏昏欲睡了,也许是日头太好,也许是别的。
自顾自说这话的曲小陌等再次询问金蛰意见的时候没见他应声,侧头看时已经见他呼吸轻缓,想来是睡着了,在这日头下也用不着盖毯子,曲小陌索性便停了话头也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眸。
炎热的日子里难得此刻夏风微凉,清风拂过,衣角轻飞,院中两人毫无防备的睡颜让枝头的鸟儿都悄然歇了声。
最先醒来的是金蛰,习武之人对于声音都极为敏感,他是被屋里小歇过后起身出来的方氏夫妇给惊醒的,睁开眼便瞧见他们两人出门打水洗漱,一旁的曲小陌也睁开了眼睛,瞧见他们起身了,便出声道:“叔、婶子,醒了,一会儿可还下地?”
擦着脸的两人朝他们这边看来,方大叔笑道:“要的,还有两块田没干完呢,今天过后在一天就能歇歇了。”
方婶子也插话道:“热了这么多天,瞧着今天云层比往常厚,怕是要下雨,干完了才安心呐。”
曲小陌仰头瞧了瞧天,确实呢,原本蔚蓝的天空已经飘了不少带点儿灰的厚云,怕是过个一两天真要下雨了,想起井中吊着的猪肺,便问方婶子道:“婶子,咱家可有大葱?”
拧帕子的方婶子点头回道:“有的,在田里呢,可要做什么佐料?”
“早晨去县城的时候买了个猪肺,想着晚上跟大葱炒会比较香。”曲小陌道
“猪肺?那都是没人吃的东西,你咋买来吃了。”方婶子略带吃惊的道,那些猪内脏猪下水都是穷得吃不起肉的人才会花几文钱买来吃的。
曲小陌笑道:“加佐料炒起来也是很好吃的。”
不止方婶子和方大叔疑惑,就连金蛰也是侧头看她,道:“好好的肉不买买这玩意儿吃作甚,内脏都是带有点儿毒的。”
曲小陌嘿嘿笑道:“又不是常吃,偶尔吃一顿不碍事。”
金蛰瞧了她一眼也不多说,随她高兴吧,反正也没见哪个吃过内脏的人立即暴毙。
方婶子和方大叔在他们说话间已经收拾好扛着锄头要出去了,曲小陌起身把两人送出了院门,嘱咐他们早些回来吃饭后瞧着走远了才坐回原位,拿着蒲扇摇了两下,叹声道:“要是以后日子都这般过那就太好了。”
金蛰勾起唇斜眼看她,道:“那得有银子才行,不然你还是照样得跟方氏夫妇一般日日面朝黄土背朝天。”
曲小陌瞪了他一眼,道:“我说你这人就不能不说实话吗?”
“不能。”金蛰很干脆的道
曲小陌斜眼盯着他瞧了半晌,突然道:“哎?我觉得你这两天挺爱笑的啊!”确实不如之前一般整日板着张冷脸了,每每跟她说话都会微微勾起唇,虽然说出的话对她来说都是打击。
金蛰撇过脸不理她,确实这几天他心情不知为什么感觉挺不错的,兴许是暂时离开了那些尔虞我诈和阴谋阳谋,让他的身心变得轻松,所以才会时不时的被曲小陌的话语露出笑容,其实他也觉得这样的日子挺不错的,只不过他是不可能有也不会有这样安逸的日子,此刻不过是借着身上的伤偷得几日闲,也不知金十三那些人怎么样了,有没有突出来。
见其不理自己倒是瞪着眼睛发呆,曲小陌也不打扰他,拿着蒲扇给两人扇风,偶尔给自己喂点儿零嘴,就这般过了半晌,想起自个儿换下的衣裳和金蛰的衣裳都没洗,便起身寻了个木盆进屋拿出衣裳打水洗刷。
瞧着在井边忙碌一身女装的曲小陌,袖子卷起露出一截白嫩的手臂,发间的簪子吊坠随着洗刷的动作在耳边轻晃,日头照在她身上,漂亮的脸蛋儿仿佛白得如透明一般,让人移不开目光。
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穿上女装竟然如此漂亮,竟比女人还要美,美人金蛰见过不少,但能让他看得移不开目的却是一个都无,而眼前这个,男生女相的曲小陌却能轻而易举的让他侧目,比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但这个人却能时不时的吸引着他的目光和注意。
金蛰闭上眼睛收回视线,不免有些担忧起自己来,他该不会是个...断袖吧!不然怎么会对一个男人升起兴趣来?
不过这念头一出便被他摇头否定掉了,他很肯定他不是断袖,虽然他对女人没多大兴趣,但自己身边都是金十三那些汉子,也没见自己对谁起过兴趣,怪就怪在这个叫曲小陌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