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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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丐帮:明清时代受朝廷直接控制

看过武侠小说的人,对“丐帮”这个名目都不陌生。许多人都以为,既然称为“帮”,必然是江湖上生成的帮派,却不知道至少在明清时代,丐帮是受朝廷直接控制的。“丐帮帮主”这样的名目,当然是小说家的创作。在乞丐社会中,统治大小乞丐的头目,统称“丐头”。他们在乞丐世界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头即便是个“头儿”,也属于“下九流”中的末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帮规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乞丐们犯了“事儿”,丐头居然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这种“帮规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乞丐告丐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轻则轰下堂去了事,重则打四十大板再枷号三天。至于被处死的乞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明朝各府州县的丐头,据说是朱元璋坐了天下以后与各府州县的城隍同时受封的。所不同的是:封为城隍的,都是已经死去的功臣,而被封为丐头的,则都是一些立有战功但又犯有小小过错的活着的下级军士。朱元璋一方面封他们当世袭的“乞丐头儿”,一方面又明文规定:丐头生子,不得读书,生女不得裹脚。——那年月,男子不读书则不得出仕做官,女子不裹脚则不能嫁进绅宦大户人家。因此可以说,这是“皇恩浩荡”,也可以说是“逐出军队、政府”,永世不再录用;既是一种恩惠,也是一种惩罚。

丐头也有“级别”,最低的是乡级,上面还有县级、府级,从上而下,层层统辖。丐头除了受上级团头管辖之外,也受本级地方官诸如知府、知县、乡官的节制。朱元璋分封丐头,很可能只封到省级为止,没有封过“国家一级”的。到了明朝嘉靖年间,奸相严嵩被御史邹应龙等人所参,明世宗朱厚熜革去了他太子太师武英殿大学士的爵位,抄了他的家,杀了他的儿子严世蕃,却念他“专权二十年有功”,赏给他一个银碗、一双金筷,让他去讨饭吃,并封他为“天下总丐头”,总管全国各府州县的大小丐头。但是百姓们对他恨之入骨,他走到哪家门口,谁家也不打发布施,结果饿死在北京银碗胡同。

严嵩死后,因为他是“受过皇封”的天下都丐头,终于被丐帮所承认,奉为“祖师爷”接受大小乞丐们的香火供奉。

这些受过“皇封”的大小丐头,也像帝王公侯一样,是可以世袭罔替,代代相传的。皇帝继位,接的是传国玉玺;丐头继位,接的则是当时为当地众乞丐都认可的一件“信物”,例如一根特殊的打狗棒,或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之类。比如说浙江嘉兴府乌镇的丐头“杭州小黑”他祖传的“信物”就是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那根旱烟管通体是黄中泛红红中泛黄煞是好看,“杭州小黑”是爱不释手,不知道的人都认为他是个鸦片鬼。

栖留所,一般是当地财东个人出钱或多人合力出钱盖起来的,俗名“讨饭屋”。本意是给过往的流浪汉栖身之用。浙江嘉兴府乌镇栖流所的大门两边,有一副石刻的对联:“只可路过暂栖息;不可长川作住居。”别看名称难听,其实栖留所的规模都不小,至少也有大小七八间房间。这样宽敞的房屋,没人管理可不行,所以通常各地的栖流所就成了丐头们的公廨了。正房中不但住着丐头及其妻儿老小一家,中间的一间厅堂就是丐头的“公廨”,审案、行刑、打屁股,就在这里执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见。此外还有一个存放各种杂粮的仓库。大小乞丐,则按照男女有别的原则,分住两廊厢房的通铺上。房后还养有猪羊鸡鸭。一个“乡级”栖流所,丐头所能统辖的乞丐大约有二百多名,不过住在栖流所里的,则只有三四十人。其中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当天晚上回来,必须交纳“份例”——三五文钱或几两米;一部分人在“家”里养鸡鸭、喂猪羊,由丐头每月发放份例钱,和雇佣的长工差不多;还有一部分人是乞丐王国里的“公差”——乞丐们犯了家规,掌刑的就是他们(相当于执法长老);地面上有了“路倒”或“冻尸”,背到义地去埋掉,然后从地保那里领赏钱的也是他们。当然,丐头家里有什么事情需要跑腿的,也是他们。而那些有家室却没有饭吃的穷人沦为乞丐,则仍可以住在自己家里,不过却得按月交纳“份例”,并绝对服从丐头的管辖,不然,就甭想在地面上张口讨饭!

宋元时代的丐头和乞丐,好像还管地方上死人的入殓。因为这是一宗“肮脏”的职业,一般人不肯干。《水浒传》写武大郎被潘金莲毒死以后,就是丐头何九叔带着乞丐去入殓的。《水浒传》写的是宋代的故事,但是作者是元代末年的人。据此我们可以知道至少在元代是有这样的习俗的。

不了解丐帮内情的人,只以为一个人穷到了不得不讨饭的地步,也算是穷到底了,却不知道这个人类社会的最底层,依旧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地盘,绝不容许掺和混淆的。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为职业的和业余的两大类。

初听起来,乞丐还有“业余”,似乎是个笑话,但在丐帮内部,却并不奇怪。

所谓“业余”,指的是那人本来另有职业,因为发生了紧急的或特殊的变故或困难,不得不临时客串一下。

下面以清末江南的丐帮为例加以说明。

第一种业余乞丐,被尊称为“先生”,他们大都是天生的瞎子,从小投师学说书,江南称为“唱故事”。像《海公大红袍》、《薛仁贵征东》、《大香山》(讲观世音菩萨从出世到得道的过程)这样的长篇故事,能唱上一两个月不带重样的(也难怪杭州小黑在团上团下都特能侃)。但是一年三百六十天,总是没有人来请的日子居多。饿急了,不得已,只好背起褡裢,拿上鼓板,走街串巷,去沿门乞讨。每走进一家人家,不管主人爱听不爱听,敲起鼓板,就唱上一段。主人哪怕十分不愿意,也得开销几个小钱或者几勺大米。这一路被尊称为“先生”的业余乞丐,有一种讲究,叫做“讨饭不带碗”,有剩饭剩菜打发,必须连碗筷一起端出来。这,也可以解释为对民间艺人的一分敬意吧。

第二种业余乞丐,叫做“讨青乞丐”。青黄不接期间,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玉米面儿、白薯干儿,要留给下地干活儿的男人吃,于是老婆婆只好带着小孙子、小孙女到大户人家和小康人家门口去乞讨,靠残汤剩饭度过饥荒。

第三种业余乞丐,叫做“赶庙会乞丐”。凡是庙会,行善的人除了烧香之外,一般还要散几贯铜钱给乞丐们,叫做“积德积福”。于是庙会上除了真乞丐之外,还混进了许多假乞丐——大部分是业余串演的。为了取得香客的可怜与同情,他们有的装瞎,有的装瘸,有的把瘦肉剁碎了糊在迎面骨上装烂脚。庙会期一过,瞎的,瘸的,烂脚的就全都好了。

第四种业余乞丐,叫做“赶新春乞丐”。这一路人,并不人人都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而只在正月新春的十几二十多天中“插空”出去讨讨饭。这是因为正月里几乎人人都不干活儿,闲着反正也是闲着,出去讨饭既不误工时,也不误农时。再者,正月新春里出去讨饭,只要说上几句大吉大利的拜年话,小康以上人家,就家家户户都会打发,除了大米之外,年糕、馒头、粽子什么都有。只要拉得下这张脸来,或者走得远一点儿,一个人正月里乞讨所得,满够一家人吃上一个月的。

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临时性的业余乞丐。例如跑野台子的戏班遇上了连阴雨,戏箱子挪不了窝儿,班主开不出伙食,不得不仨一拨儿俩一伙儿带上胡琴、笛子去沿门清唱。这些人,似乎也可以纳入“业余乞丐”的范畴,但就其“大宗”来说,当以上述四种为主。

对于各种各样的“业余乞丐”,丐头有从祖宗那里传下来的不成文的帮规:征收多寡不一的“行业税”。对于“唱故事先生”和“赶青乞丐”,只要“意思”到了,哪怕只上门说两句客气话,打个招呼,就算尽到了尊重丐头的“礼数”;而对于那些行近诈骗的“赶庙会乞丐”和“赶新春乞丐”,却责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成数的“贡品”来,才能允许他们充当“伸手大将军”,喊一声“相公、奶奶,做做好事”。不然的话,只要丐头一声令下,他的那一帮“孩子们”立刻就会围了上去,把胆敢混迹于丐帮的假乞丐撕一个上下衣衫片片飞扬,掐一个浑身皮肉块块青肿,从此再也不敢冒充叫乞丐了。

凡是“业余乞丐”,只是名义上受丐头的管束,必要的时候听丐头的调遣,行乞的时候遵守“丐帮”的规矩,就可以了。平常日子,依旧住在各自的家中,各操本业,各安生计。只有住在栖流所中的那一帮“孩子们”,才是乞丐王国中的忠实子民,才是丐帮中货真价实的“专业乞丐”。

在穷人中,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乞丐”的。要当乞丐,先得具备当乞丐的条件。首先一条,是家业失尽,亲友不认,安生无处,谋食乏术;其次才是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病无所治,残无所为。只有这些无家可归的老弱病残,才能在栖流所中求得一席之地,才能在丐头的管辖之下,或外出乞讨,或在家操作,过那种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的。

不要以为当上了乞丐,一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在冻馁的死亡线上作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其实,只要拉得下这张脸皮来,进了丐帮,入了乞丐的行列,他们的生活,即便赶不上小康人家,至少比那些糠菜半年粮的贫苦农家要强得多。而对他们来说,最舒服的还是“不劳而食”这一条。难怪杭州小黑能在水乡古镇乌镇开一个大酒店—-“江南人家”啊!当时就有“讨了三年饭,做官不肯换”这样一句谚语了。

当时的江南地区,除了大户人家的婚丧喜庆、各种各样的庙会和正月新春有人布施之外,每月的初二、十六两天,是不成文的打发乞丐的日子。每逢这两天,小康以上人家,都要量出一二升米来放在门口,每来一个乞丐,就给一小勺米,以求积德积福。对唱小曲儿、玩儿杂耍和抱小孩儿的乞丐,照例还要多给一小勺儿。这样一家两家一勺两勺地攒起来,只要腿脚不懒,挨家挨户地走去,积少成多,一天所得,数量也相当可观。有些乞丐,为了争得这多给的一小勺儿米,每每到育婴堂去抱一个弃婴来养着。养到十一二岁,就卖给大户人家做使唤丫头,或卖到娼家去当稚妓,收入几十吊钱,添置被褥。

按照丐帮的规矩,乞丐们的一切收入,必须先经丐头过目,然后按一定成数交到“公库”中去。有胆敢隐匿不交者,处分极重,虽不致死,大概打板子、割耳朵或者三刀六个洞之类的酷刑是逃不掉的。乞丐们慑于“帮规家法”的淫威,极少有人敢于以身试法。更何况到了凄风苦雨、大雪封门或者是一病不起的日子,还要靠丐头熬粥给他们喝呢!

栖流所里的“专业乞丐”,又分为外出乞讨和在家操作两大类。绝大多数乞丐,只要不是大雨大雪出不了门,每天都得早上出去,晚上回来。除所得铜钱、大米必须按成交库之外,所带回来的剩饭剩菜,也可以折价上交,用来喂猪。比较年轻能干的女丐(如:长宁飘飘),丐头单挑出来,专门饲养鸡鸭猪羊,也兼管雨雪天气给乞丐们熬粥。还有那极懒的女丐,连大门都懒得走出去的,丐头也不勉强,就用大米粥养着她们,让她们白天蒙头大睡,夜晚充当丐妓,把乞丐们三个五个攒起来的积蓄,三百五百地收进丐头的钱柜儿里去。

外出乞讨的乞丐,虽然同为乞讨,但因各人行乞的本领有高低上下之分而收入也有多少厚薄之别。在乞丐世界中,那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粗略地分一分,沿门乞讨的专业乞丐,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五种:

第一种称为“强乞丐”。这种人尽管骨瘦如柴,但是抽足了鸦片烟,两只眼珠子滴溜乱转,透着十分精神(如:小超哥)。不论春夏秋冬,他们总是大敞着怀走上街去,手里拿一块砖,走到商家富户的门前,一声嘶哑的“老爷太太,行行好!”抡起砖头来,就往自己那肋骨根根可数的干瘦的胸脯上砸去。

打发这一类乞丐,三五个小钱的是不行的,出手至少一百(按清末的市价,大约能买五斤米)。若不如数布施,他小超哥手中那块青砖,就会“啪”地一声往自己的脑门儿上砸去,登时鲜红的血就会“哗”地流了下来,随着“啊呀”一声,往后便倒,口吐白沫,人事不知。这时候,他的同伙儿就会一拥而上,大喊大叫,高呼“偿命”,引来大批的行人驻脚观看,是住家的无法进出大门,是店铺的无法继续营业。事情闹到了这个气候,商家富户不拿出三吊五吊钱来,是打发不了的。去找地保来排解么?一者地保跟丐头早就有了默契,讨不出便宜来,二者惊动一次地保,没有二三两银子也请他不回去,算起来,花钱更多;三者得罪了这批乞丐,他们什么事情都办得出来,没准儿半夜三更到乱葬岗上扒出一具死尸来背到你家门口,第二天早上叫你一惊一吓之外,还是要花钱雇人去埋掉。所以商家富户见到这一路乞丐驾到,大都自认不敌,赶紧捧出百儿八十个铜钱来打发他们走了算完事儿。至于他们拿了这笔钱是去抽大烟,还是去嫖丐妓,可就管不了那许多了。

第二种叫做“艺乞丐”。下面又可以分为“唱”和“做”两路。唱,以瞎子和小姑娘居多,有打着竹板唱莲花落的,有打着鼓板唱故事的,有拉着胡琴唱小戏的乞丐有打着金钱板或三棒鼓唱小调儿的,还有由人唱曲子却由狗踩着特制的小钹——当地称为“狗踏碓”——击节伴奏的;做,有用一根竹棍儿转盘子转碗的,有用九连环——九个直径一尺的铁环——套进套出组合各种图案的,有用小道具变小戏法的。—-难怪杭州小黑会变魔术的—-原来是祖传的。

这一路乞丐,进得门来,不管你听不听看不看,表演完了,不给钱米是不行的。真有那不开眼的主儿,舍不得两三个小钱,让他们献艺之后却没有收入,那他们也就老实不客气,难听的、不吉利的调调儿,可就要接着唱出来了。

第三种专业乞丐,叫做“神乞丐”。这一路乞丐,靠神道或者占卜求得施舍。最常见的一种叫做“龙船”:肩上扛一条龙船——木制、四只脚、比板凳高大,船内供一尊像玩具娃娃大小的龙船娘娘。进门之后,放下龙船,敲响了小锣,拖长了尾音唱两句“龙船弯一弯,伤风咳嗽带回龙船湾;龙船摇一摇,天花麻症带回龙船桥”之类。家有小孩儿的人家,主妇就会出来烧一炷香,舍三五十文钱,求龙船娘娘保佑小孩儿无灾无病。已经伤风咳嗽的,还可以包上一包香灰当灵药,或多花几十文钱,许上一个小小的愿心,或认龙船娘娘做干娘之类。简单说,这是把神像扛到你家门口来让你烧香,对于家务繁忙没工夫到庙里去烧香的主妇们说来,简直是大开方便之门。另一种叫做“跌门头卦”:把一块老竹根锯开成两半,再用一根线绳把两头拴住,就做成了一副特殊的卦具。把这种卦具扔到地上,就会出现全阴、全阳、一阴一阳三种卦象。连续扔下三副卦具,就可以组成一卦,根据卦象组成“六爻”,并据此判断凶吉及破解的方法之类。主人如果丢失东西,他们还能够指示寻找方向或范围。这一路乞丐,是神道派出来广施恩泽的使者,一般只收钱米,剩饭剩菜是不吃的。

第四种专业乞丐,叫做“苦乞丐”。最常见的是“滚地龙”和“磕头虫”。“滚地龙”的手脚从肘、膝以下都断了,既不能走,也不能爬,只能在地上滚。一边滚,一边唱着诸如“前世不修行,这世现报应”之类的劝人布施行善的唱词,同时把一只小笸箩用半截肘棒往前推。路人如果有布施,就把钱扔进小笸箩里。“磕头虫”虽然也长着手脚,但那胳膊腿儿却又短又细,简直跟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既不能走路,也不能做事,只能在屁股底下绑一个草垫子,盘着双腿,用两手撑地一步一步向前蹭。每蹭一步,在地上磕一个响头,把面前的一个笸箩往前一推,同时唱着有板有眼的劝人布施行善的“讨饭腔”。除了那哀哀求告的唱词儿之外,更能打动人心的,还在于他那每蹭一步就磕一个的响头。不管前面是土地,是砖地还是石板地,那头磕下去总是“咚咚”有声,让人听了心惊肉跳,不摸出几文钱来布施布施,就好像过意不去似的。

关于“滚地龙”和“磕头虫”为什么会没有手脚或虽有手脚也跟没有差不多,去问他们自己,答复总是“前世不修行,这世活报应,一出娘胎就是这样”;但是据知道内情的人说,这是丐帮中人造的孽:把还不会说话的孩子拐去,剁掉手脚,或给他吃一种药,叫他长大以后胳膊腿儿又细又弱,从此只能讨饭,不能干别的。事实上,凡是这种“苦乞丐”,身边总有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随时“伺候”着,一出村街,背起就走,还要买些烧饼馄饨之类一口一口喂给他吃,照顾得可谓无微不至。当然啰,这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是要依靠这个四肢残废什么也不能干的可怜虫才能有吃有喝的呀!

第五种专业乞丐,那就是数量最多的“赖乞丐”或“懒乞丐”了。这一路人,既不敢把命豁出去耍无赖,又不会演杂技唱小曲儿,更不会通神卖卜,至于剁去手脚,为时已晚,也办不到,于是就只好“死乞白赖”了。他们老的老态龙钟,弱的弱不禁风,病的病入膏肓,残的肢体不全。不论是真的假的,总之是一定把自己那可怜之处全都有意地暴露出来给别人看,以此换取他人的同情,给予施舍。除了初二、十六这两天可以名正言顺地挨家挨户去“收取”那一小勺子大米之外,平常日子,就只能依靠赖着不走这一看家本事乞讨一碗残汤剩饭,“赖乞丐”之名,也因此而来。

当乞丐也有他的“好日子”和“苦日子”。苦日子当然是凄风苦雨或大雪封门的寒冬腊月,无法外出乞讨。那时候饥寒交迫,除了喝丐头供应的稀粥之外,就不得不动用平时的积蓄了。好日子,则是本乡本土哪家财东大户的婚丧喜庆。你家婚娶或做寿,丐头会拿出钱来,买一刀肋条肉,宰一只鸡,煮得半熟,放在一个红漆托盘里,再用红纸包两个银元,然后在丐头的带领下,排着整齐的队,到喜庆人家去贺喜。这时候,这些大小乞丐就都是上门来送礼的“贺客”,应当受到主任的“礼遇”了。一般情况下,是本主请出一位地面上说得响的绅董来,跟丐头讨价还价,讲定以后,把乞丐们带到后门去,每人发给二十个铜钱、两个馒头、两块寸半见方的猪肉等等。这时候,丐头只要把他那根代表权力的旱烟管在后门口一挂,就可以随着知宾到前廊去入席了。只要有这管旱烟杆坐镇,任何一个乞丐就都不敢在这里闹事儿了。也有的丐头自知身份,不去入席而直接回家的。不过这样的话,本家办完喜事,把旱烟管送回团头家里去的时候,外带一坛好酒,那是免不了的。

遇上办丧事的人家,当时的风气,都以吊客众多为光彩。因此,都搭起席棚,准备了几十桌“豆腐席”,广招吊客。不管你和死者是否认识,只要带上一刀纸、两支蜡烛、几根香,就可以在丧家吃三天豆腐席(江南的丧家招待吊客,以豆腐为主,因此在丧家吃丧饭,通称“吃豆腐”或“吃死人豆腐”,含有占便宜的意思——江南人家的豆腐宴可是闻名暇尔啊—听说当年的美国总统克林顿还专门来品尝过!)。这时候,丐头除了可以以“吊客”的身份带着乞丐们去“吊丧”,即便不能坐上“豆腐席”,作为回礼的“程仪”是必不可少的。此外,还可以带领整齐点儿的乞丐参加出殡的行列,或肩扛旗牌当执事,或临时客串一下送殡的“亲友”,那时候,他们不但可以名正言顺地坐进席棚吃豆腐席,还可以给自己挣一份儿树木不小的“份子钱”。

以上所说,是清末以前江南丐帮的大致情形。如今城市里的乞丐,因为既没有丐帮的统治,也没有丐头的管辖,以致真假难分。许多在大城市要饭的乞丐,“下班”后穿的是西服,吃的饭馆,回家盖的是大房子,娶的是大姑娘。这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乞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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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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