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猪皮手印
我们到达荒废的小学时,这里的一切似乎已经落幕了?校园里静悄悄的,空气里,唯有化不散的白雾在飘曳,鬼影都看不到一个。
校园并不大,老王在前带路,搜索了两栋铺满灰尘的楼层。
没有发现。
“怪事了!”下楼梯时,老王露出困惑表情。
“毛汪会不会已经被捉了?”我问。
“你说呢?”老王却是反问,他那双带了“绿瞳”的眼睛,在黑暗中熠熠发光,不断扫视着周围一切,“毛汪不简单,给他钱,让他杀死牛大胆灭口的幕后者,更不简单,你都差点被他杀死在房间。”
“杀我的人到底是谁?”这个问题,一路上我问了十遍不止。
“见了自知!”老王还是一样地答案。
“老智怎么知道,今夜有人害我?”我再问。
“你不是很聪明嘛?怎么问如此愚蠢的问题?”操场上走着,老吴发出鄙视声音。
呃!
我不想说话了,说再多也没有答案。
见我闷着不语,闲不住的老王倒是开口了,“你前往老智那栋破屋子时,已经被人跟踪了,此外,在你进屋子的时候,脸色黑沉得厉害,要不是老智给了你一杯茶水,你能不能活着走出屋子都是个问题!”
我一脸懵逼。
下午和唐芜等人分别后,在我独自坐车出发时,已经被人跟踪了?
完全没察觉。
“死亡的味道……”老王说完,黑夜下突然提升速度,像只矫健灵猴窜进操场旁边一片林子里,潮湿阴暗的角落,地面散着一副尸骸。
粘毛带血,像是一块被人啃过的死猪肉。
周围地面。
还能看到很多恶心至极的呕吐物,也不知道是谁遗留下的。
“没有人血,究竟有没有人死亡?”老王检查完站起身,“我们来的路上,没有看到其他人,难不成,都被杀死抛尸了?”
猪皮上有个手印,很深,好像是滚烫的手掌压上去灼烧出来的,老王蹲下身检查时,手势很快,故意将“猪皮手印”隐瞒了。
活人的手。
怎么能变成和烧红的洛铁一样高温?
我摇了摇头回道,“老王,这地方就一亩三分地,荒废的教室空荡荡的,根本没有地方可以藏人,我们去其他地方找吧!”
老王本能下意识道,“去哪?”
“嘭!”
就在这一瞬间,几块粘泥的砖头飞起,砸向旁边一株老树的树冠上,一声惨叫,一个二十厘米高的瓦罐衰落,怦然炸裂。
树上的人却没有跌落。
茂密的树叶晃动时,能听到有人在树上快速移动,老王简直是“属猴”的,三两下便爬上了树,消失在极重的树荫黑影上。
我则在地上跟随移动。
不断仰头望去,树上隐藏的人,果然是掌握一些旁门左道的毛汪。
这老头别看动作僵硬,但是在树冠上一马平川,如履平地。
即便是能飞檐走壁的老王,一时半会也追不上。
两人追逐的动静很大,附近整片林子的树木,感觉都在一齐抖动,冥冥中,仿佛有一对对看不见的鬼手,正在黑夜下波动风云。
“噗……”
移动了四十米,就听刺啦一声血肉破裂的声音,树杈上,有血滴落,又听老王气急败坏的咒骂声,“狗日的,你真够阴险歹毒,居然提前设了陷阱,下次别让我碰到你,否则一定把你撕碎了!”
老王如一滩烂泥跌落树底,捂着左臂,疼痛得挣扎翻滚。
短短几秒钟,他周围已经一片血泊。
顾不上去追毛汪老头,回身,给老王暂时止血,要打电话给救护车时,面如死灰的老王猛地摇头,“别浪费那个钱,死不了!”
强挺了十几分钟,老王才缓过气,不过失血多过,让他的脸色显得极为难看,本就瘦骨如柴的躯体,沾上血,更是俨如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血尸,黑夜下,看得人心头哇凉哇凉的。
“你真没事?”我皱着眉宇问。
“树上横着好几把刀子,好在我眼睛发绿看到反光,及时避开要害,否则的话,刚才先滚落地面的,就是我这颗脑袋了!”老王强忍伤口起身,表情越发凝重,一字字念道,“这个人不是毛汪!”
啊?
我震惊道,“不是吧?”
老王冷哼一声道,咬牙冷冷道,“这是个死人,身体被绳索牵扯,在被人从远处操控拉拽,所以才能在树冠上跑得那么快!”
一语惊醒梦中人。
难怪。
刚才他们在追逐时,整片林子都在颤动,估计是缠在上边的绳索拽扯时,引发的动静。
我更是惊了,“毛汪老头真死了?”
老王道,“不会有错,我上树的时候,第一眼看到毛汪时,他的脑袋是斜着的,双臂也无力垂着,活人做不出那种奇怪姿势。”
无需再问。
肯定是幕后者出手,杀死了毛汪老头。
一时间。
我又联想到那块“手印猪皮”,或许,两者间有什么联系,我没有开口询问,搀扶着老王离开了,走回老智的房子,屋里却也没有人。
“老智出手,那家伙想活都活不了!”老王没有担心,只是念道一声。
一番忙活后,总算给老王包扎好伤口。
随即。
我走出门口,站在桥岸旁,等待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老智。
天快亮了。
依旧不见踪影,睡了一觉的老王走出,“你没有疑问?”
我道,“什么疑问?”
老王又道,“为什么我们两个会出手?”
我道,“你们不是为了钱财吗?”
“不对!”老王继续道,“老智将你当成了朋友,所以他才会出这个门。”
“平时他都不出门?”
“算起来,能有一年多没出门了吧!要不是我,老智那不识好人心的家伙早就饿死了……”话没说完,远处的马路上有人走来。
一个人。
扛着一具尸。
“老王,你个王八蛋的,说谁是狗,说谁咬你这个吕洞宾了?”回来的是老智,没有什么疲态,即便肩上扛着一具尸体。
老王不示弱喊道,“老崔,你属狗的啊,耳朵那么灵!对了,没事把死尸扛回来干嘛?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屋子,死气还不够?”
两人一见面就掐,唇枪舌战,互不相让。
“嘭”的一声,毛汪老头的尸体落地,这已经不能算是一具尸体,叫做“碎尸”更合适,因为整个尸看起来支离破碎的。
望着惨不忍睹的死尸,我疑惑道,“老智,尸体有问题?”
聪明人不做傻事。
老智千辛万苦抗尸回屋,定然有他的打算。
老智点点头道,“杀死老头的人,大有来头,估计和一个叫夜手的家伙有关!”
老王表情变了变,“猪皮上的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