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2章 抬不起头

第1102章 抬不起头

“抱歉,叶曼妮。”陆浩然一手挽在沈慢的肩上,宣誓自己的立场和主权,“你可以说我是渣男,或者负心汉——”

“只要给足够的封口费,我就不说。”叶曼妮有生以来第一次打断他的话。

她不是傻子,沈迦遇和陆浩然长得很像。

以陆浩然对沈慢的痴情程度,和渣男不沾边,自己如果识趣的话,就该早退出。

“好。”陆浩然心情忽地一松。

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事,对于他都不叫事,“不光有封口费,还有别的费用,数额一定让你满意。”

“OK!”叶曼妮高兴了,并向沈慢解释,“你不要多想,他不是给我青春损失费,因为我们连手都没牵过,他给的是占位费。就像我们读书的时候,相互给对方占位子一样。我占着这个位置,就没有人来觊觎他了,现在还给你。”

沈慢脸颊微红,有些不好意思。

她看了陆浩然一眼,对上他深邃的视线,就再也无法把自己喜欢的男人往外推了,“谢谢你,曼妮。”

“你真有风度。”苏芙也小声夸叶曼妮。

叶曼妮向她挑眉,“只要钱到位,我的胸襟将会像大海一样宽广。”

“呵呵呵……你刚说话的语气,很像大明星黑松子哦。”

“当然,我们最近在合作,我演她的侍女。”

“走吧,曼妮,我请你大餐。小遇,和阿姨吃好吃的,去不?”

“当然去!”小遇聪明的站到苏芙身边,给妈咪和未来爹地留下独处的空间。

“小遇,你已经吃过饭了。”沈慢有些担忧,怕他撑着。

“我少吃点,尝尝味道,就放筷子。”沈迦遇拉着苏芙的手,走向叶曼妮的车。

走了几步,还回眸对陆浩然眨了眨眼,灿亮的小眼神别提多萌了。

陆浩然向他挥了下手,“等下叔叔去接你。”

“不用不用,我要去和小酒酒玩。”沈迦遇立刻拒绝了,“你们去买婚纱吧,去领证吧,去筹备婚礼吧,我走啦,别想我。”

“真受不了他。”沈慢朝陆浩然抱怨,儿子嘴巴太厉害了。

陆浩然轻拂了下她额角的碎发,“孩子很可爱,是个小人精,也只有你能生出这么可爱的孩子来。”

沈慢心头一颤,陆浩然喜欢她的儿子,好像喜欢到心底里去了。

感谢上天的厚待。

在公园散步的时候,陆浩然突然问道,“有没有想过,去找孩子的爹地?”

“没有。”沈慢摇头,“那夜,是我今生最恐怖的噩梦,我至今都不敢去回忆。”

陆浩然眸里闪过一道复杂的情绪,有心疼,有无奈。

当时,他被秦司南下了药,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事后也没有深刻的印象。

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他一定会认出她的。

以后再慢慢和她解释这一切,淡化她的心理阴影。也许有一天,这个秘密会成为两人之间最甜蜜的经历。

半个月之后,在儿子的催促下,沈慢和陆浩然完婚。

媒体大肆报道这件事,给出祝福。

当然也有人带节奏,说陆浩然是接盘侠,有隐疾才找了个带孩子的女人,捡人家旧鞋穿……

反正各种言辞羞辱,纷至沓来,铺天盖地,把陆家老大也带出来了。

陆浩然没做回应,只是花钱请人删掉了这些言论,只留下祝福的。

他和沈慢分离了那么久,每天都在思念中煎熬,比起相思之苦,这些流言蜚语不算什么,两人都吃得住。

沈迦遇读了贵族学校,里面的学生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当然也知道陆家的秘辛。

但不管同学怎么嘲讽,沈迦遇只回应一句,“我爸爸比你爸爸帅,我妈妈比你妈妈漂亮。”

沈迦遇还少说了句:我爸爸有钱,比你们所有人的爸爸加起来,还要有钱。

但前面那两句话已经很有杀伤力了。

尤其到下午放学,接孩子的时候,陆浩然和沈慢一出现,立刻把其他家长秒成渣。

他们好像自带聚光灯,把所有的焦点,都吸到自己身上。

家长们也都点头哈腰的打招呼,时间长了,小孩子们不再嘲讽沈迦遇,开始以他为首。

沈迦遇从来不和谁打架,却有着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魄力,长大之后,必然前途不可限量。

各大家族人才辈出,各领风骚。

萧君生那一代,已经收敛锋芒,退到幕后。

目前萧圣这一代风头正旺,也许再过几年,就是下一代的天下了。

……

沈慢结婚没多久,叶枫就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中年女人——楼思思。

当年,楼思思跟着黑人去非洲,其实就想去旅游一下,近距离的看看长颈鹿,爬爬猴面包树。

谁知,她竟然被卖回了国内,在一个西部的一个小山村,生活了好多年。

如果不是叶枫去救她,她恐怕一辈子也走不出大山。

得知老父老母已经去世,楼思思哭惨了。

好在父母给她留下了很多亲人,大哥二哥三哥,都很疼她。

在言小念的帮助下,叶枫终于和海芮离了婚,离婚的第二天,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和楼思思领了证。

因为他带楼思思逃出大山的时候,相互扶持,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不会吧?

欧烈很郁闷,“总裁,叶枫太能占便宜了,这下成了您的姑父了,我除非和楼小唯离婚,不然也得喊他姑父。”

萧圣:“……”

还真是。

得,姑父就姑父吧。

不认也不行啊,楼思思是他爸爸的亲妹妹,躲得了吗?

萧君生亲自为妹妹准备婚礼,大家又热闹了一场。

海芮气疯了,不明白为什么叶枫宁愿要一个中年妇女,也不要风华正茂的她,他们之间还有儿子呢,这个渣男!

……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却又好像转瞬即逝。

不知不觉,言大发已经法学硕士毕业,参加了工作,而阿贝和小舟舟也二十岁了,正在读大学。

小舟舟像每一个年轻女孩一样,追求自由时尚,喜欢穿个性的衣服,尤其是超短的热裤,和可以扭断脚的高跟鞋。

萧圣为此非常忧虑,教育女儿像妈妈学习,并笃定的说,言小念年轻的时候是如何温柔贤淑,衣着得体,简直是大家闺秀的典范。

小舟舟听了,也只是耸耸肩。

因为她知道,妈咪年轻的时候,可是个不良少女哦~

而她只是有自己的穿衣风格,并没有做不好的事情,也不知老爸担心什么?

论家世,她是豪门第一大小姐,老爹是总裁,老哥是法官;论本领,她会功夫,医术了得,随便给谁下点毒,就够他喝一壶的。

请问,哪个不怕死的敢招惹她?

见宝贝女儿不听话,萧圣也只有另辟蹊径。

他请岳母赵秀晶给他量身定做了几个热裤,还做了一双绑带高跟鞋,如果女儿再穿热裤,那么他也穿热裤,去学校找她。

第二天,小舟舟依旧穿着热裤和高跟鞋,青春少女,亮丽无敌,在校园里回头率百分百。

可是很快,她的回头率就变成了零。

因为校园里来了一位女装大佬。

小舟舟也很好奇,跟着人流去看热闹,当爸爸穿着热裤和高跟鞋,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小舟舟惊悚极了,差点钻地缝里去。

呜呜……老爸这身打扮,还有毛乎乎的腿,让她抬不起头来啦!

她以后再也不穿热裤啦!

唉,大哥在谈恋爱,老爸不去给儿子把关,却处处为难女儿,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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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把双眉比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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