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不见不散

第五十四章 不见不散

这个冬天特别短暂,短暂得让人来不及留恋,在雪雕融化的惋惜声中,欣欣然、惶惶然,春天到了。

春天到了,梨花似雪、桃花如霞的季节。我们的爱情也如这灿烂的春天一样,每天酝酿着发酵着,一天比一天香醇,也酝酿着如宿命般迫近的离别。

“幸福之中总有阴影,否则显不出幸福的可贵来。”每到那时候,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晏七行不知道,我很小心地不让他察觉,盅毒发作的越来越频繁了,开始是七天一次,后来是三天;开始是手,现在是四肢。时间也越来越长,最长的一次达半小时。

希望那一刻来得越晚越好,喜欢看他温柔和煦的笑容,喜欢看他无忧无虑的样子。不愿让这倒霉的盅毒破坏这一切,如果可以,渴望这样的日子长一些、再长一些,因为我太贪心了,想守着幸福永不离开。

“老婆,过来看这里!”树林不远处,晏七行惊喜的声音传来。

手提竹篮,我快步跑过去,只见一大片嫩绿嫩绿的山菜,正笑着向我们招摇。

“乖乖隆的咚,韭菜炒大葱,今晚做山珍全素宴。”我喜不自禁,伸手去薅。

对于我每每口出奇言怪语,晏七行习以为常,耳濡目染之下,说话的方式越来越象我,而我却越来越象平凡寻常的小妇人了。

忽然响起动物滑过草丛的声音,晏七行眼睛一亮说:“不如我们再添一道菜。”兴致勃勃跑去捉。

一边挖野菜,我一边偷偷抿嘴笑。男人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前辈的总结真是大有道理。从来不曾想象冷峻内敛的晏七行有一天会象个大男生一样,撒娇啊,偷吃啊,乘人不备偷吻啊,耍起赖来甚至叫人帮他洗澡洗头发这些事,居然都做全了。还有他最爱每晚的必修课——唱着歌儿枕着我的腿入睡,还真是超喜欢《很久以前》这支歌。

有时候我也会怀疑,自己究竟是嫁了老公,还是多了个儿子?嘻!

他也会做很温馨的事:比如半夜忽然睡眼惺忪地爬起来紧抱着你不放,莫名其妙地说些平时不会说的很感性的话;或者早早起来做好早餐,然后趴在你面前,专注地静候你醒来;心血来潮时就跑到外面,做了藤椅又做秋千,从此我们又多了一项休闲——一起坐在秋千里,相拥着荡呀荡呀,目送斜阳西下。

面对爱情,文字和语言是贫乏的,它无法形容人内心感受的万一。人人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对于我,它是天堂。

挖了一篮菜,坐下稍作休息。等了好久,还不见他回来,噫,不知道又捉了什么稀奇的动物。

时间流逝。树林里静静的,因为太静了,一点声响都清晰可闻。我有些坐不住了,起身“老公”“七哥”地叫了几声,没有人回答。我开始不安,提起篮子去找他,一边找,一边叫,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应我?

一百种一千种可能性纷至沓来,我方寸大乱,不辩方向地在树林里乱窜着,心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老公!”我带着哭腔叫喊着在树木间穿梭狂奔,最后发现又回到了原地,而晏七行依旧踪影皆无。

树林更寂静,转身四顾,一种空前的恐惧感攫住了我,手中的竹篮滑落,野菜掉了满地。

“老婆?”身后突然响起晏七行的声音,

我转身,他正兴冲冲地向我跑来。我冲上去一把抱住他,眼泪涌了出来。

“丹?”晏七行愣住了。“你怎么了?”

我把脸埋到他怀中更深处,哽咽着说:“我以为……我以为你不要我自己逃跑了。”只能以这样拙劣的借口来掩饰内心的恐慌。

“傻瓜。”他伸手环住我,语带取笑。“我怎么舍得丢下你。”

“那为什么我叫你你都不答应?”我抽噎着抬头,抹一把泪水。

看到我的泪,他嬉笑顿敛,怔怔出神。

“为什么不说话?”我有些羞恼。

“因为我……”他提了只小动物递到我眼前,象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内疚,讷讷地说:“去捉它,谁知它十分狡猾,我追到树林外……老婆,送给你!”

小家伙愤怒地冲我呲着牙吱吱叫,竟是尾巴长长的漂亮的小松鼠。

“看在它的面子上,这次放过你。”我抱过小松鼠,破涕为笑。

“丹。”连人带鼠,拥入晏七行怀中,隔着胸膛,我似乎听到他里面的叹息声。

“晏七行是什么人,捉一只小鼠至于费这么大劲?”这问题我不愿意深思,正如我瞒着他,就算他有所隐瞒,也一定是因为爱的缘故。

他提着竹篮,我抱着小松鼠,我们手牵手摇摇荡荡在林间小路缓步而行。

“以后不准离开我的视线五米远。”我说。

“是,老婆大人”晏七行认真地答应。

“我叫你的时候,第一时间回答我。”

“是,老婆大人”

“假如一定要离开五米远的距离,要事先告诉我。”

“是,老婆大人。可是,你也要答应我……”他握紧我的手。“若是我们不小心走散找不到对方,记得不要走开,一定要在原地,等我回去找你。”

“好。”我满口答应。

“今晚吃饺子吧。”晏七行开心地转移话题。

自从第一次吃到饺子,这种皮包馅的食品就成了他的最爱,时时缠着我给他包饺子,久而久之,训练得我变成饺子高手,包饺子的速度基本达到国际水准。

那天晚上的饺子馅弄得非常可口,晏七行赞不绝口,整整吃了两大碗。

东北人说上车饺子下车面,有时候饺子预示着离别,只是我忘记了。快乐的时光里,谁会想到忧伤会如此突兀的造访呢?

第二天,晏七行去了市集,将柴挑去卖,顺便买些生活必需品。我收拾了家务,看看时间还充裕得很,于是躺到院子里藤制躺椅上,懒洋洋地享受春天下午美妙的日光。

天是蓝的,树是青的,阳光是七彩的,空气是湿润的,不知名的花草娇嫩嫩脆生生的,天地间充满了清新的味道,小鸟好听的啼声传来,更凭添了一份宁静。

——平淡的幸福!

我闭着眼,再次细细地咀嚼这几个字,唇边浮出满足的微笑。我可以预知我的未来了……

几间草庐,一对恩爱的夫妻,一双可爱的儿女,再养几只鸡鸭鹅狗,平时弹弹琴画画画打打猎劈劈柴,孩子听话就亲亲,不听话就狠狠打屁股。然后再把先进的文化武术教给他们,把他们培养成文武双全的高手高手高高手。想出世的话就做闲云野鹤逍遥一生,想入世就让他们在大汉王朝呼风唤雨,叱咤风云,说不定取代卫青霍去病,成为新的帝国双璧。

想到得意处,不由笑出声。再次感谢上天,幸好把我送到汉朝,幸好和田玉丢了,幸好找不回来,幸好遇上了他……

想着想着,思绪渐渐昏沉下来。

天微微起了凉风,阴云飘来,遮蔽了日光,有冷意浸入。我不情愿地挪动一下身体,缓缓睁开眼睛……

没有阴云,人影遮挡了阳光,我定定神,那是一张带笑的脸,居高临下俯看着我,笑意却在眼底凝结成冰,那冰冷冷地,一下刺入我的五脏,人顿时清醒过来。

我眯着眼睛,目光一扫,只有他一个。

装出懒洋洋的样子说:“你这人真没礼貌,来拜访的话,是不是应该提前打个招呼,这么突如其来的,叫我拿什么招待你这位不速之客?”

“招呼打过多次,不过你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只好亲自过来了。”

我坐起身来,淡淡地说:“反正早晚都得来,现在来也算是时候。”

他保持着笑容,一屁股坐到藤椅上,亲热地伸手搂我的肩,放肆地说:“怎么,想我了?盼着我来吧。既然如此,为何不回去见我呢?”那情形就象久别重逢的情人一样亲昵。

他当然不是我的情人,而是欲置我于死地的敌人——刘城璧!

不过我非常喜欢这种“亲昵”的距离,这实在是天赐良机!

微笑着,我抬右手轻轻抚上他的脸,象情人的爱抚,假模假式地说:“我本来想去找你的,可惜身体不太好,走不了远路。难为我这些天早也想,晚也想,想你想得头都痛了,正想着呢,你这不就来了。”

他似乎很享受,任凭我的手慢慢慢慢地——滑向他的咽喉……

“原来倒没枉费我一片相思!”他喃喃地说。

“所以这回,我要好好报答你!”

手指如钩,疾锁咽喉!

千钧一发之际,他身子忽然后仰,倒向藤椅另一边,原来他早有防备。我反应极快,立刻后翻,左臂成肘,落地同时猛击他右肋。刘城璧动作利落向外侧滚开,我则以手撑地,扫膛腿!

这一脚倒是踢中了,可惜借一滚之势卸去我大半力量,对他无法构成实质性的伤害。

这一连串的动作不过是几秒钟间完成,几乎同时地,我们跃身而起。

他嘴角噙着笑,好整以暇地望着我,一张俊脸尤其显得可憎:“看来早有准备,不过,你是我的对手么?”

我冷笑道:“比奸诈比狠毒,你刘城璧的确是个中翘楚,可是我也不见得会输给你,不过不屑一用罢了;比剑比拳脚,你就一定是我手下败将。”

“多谢赞赏。”刘城璧得意洋洋瞄着我:“既然你知道我最擅长以已之长攻子之短,所以更应该清楚,我……”伸出食指轻佻地摇一摇。“不会跟你比剑比拳脚。”

“不比?”我嘿嘿一笑,漫不经心似的后退两步,用脚勾起翻倒的躺椅,坐下。“比不比的……”椅子外侧的藤条编织得较粗,我藏了柄剑在里边。

“你说了不算!”

拔剑,飞身,挺剑,刺向刘城璧。

解蛊毒惟一的方法是找出人偶,那就一定要见刘城璧,见刘城璧不难,难的是如何逼着象滚刀肉一样不好对付的家伙交出人偶。正愁着呢,这小子自己竟送上门来,只要制服他,解了蛊毒,从此就再无所忌,真正自由了。

所以说危机就是契机,一点没错。

我出手如电,务求快速制敌。别看他现在一个人,说不定暗中有什么埋伏。别说埋伏,若是让他拿出人偶这么一刺,我立马儿玩完,还是速战速决为妙。

一番急攻之下,刘城璧有些手忙脚乱,还是笑嘻嘻地叫道:“说了不比剑,姐姐分明赖皮。出手要小心哟,一不留神刺死你夫君我,你可就做了寡妇了。”

我冷笑道:“放心,我老公活得好好的,你死了正好成全我们双宿双栖。”

“哧”,将他衣袖刺了个洞。

刘城璧脸一沉,说:“想跟晏七行双宿双栖?做梦!说,他有什么好?”

一剑走空,我纵身跃起,追着他连刺三剑,又狠又辣,分刺上、中、下盘要害,不给对方有喘息功夫。

“他的眼睛鼻子嘴巴头发眉毛,从头到脚每一根汗毛,连打呼磨牙都比你好几百倍几千倍几万倍。”

剑光寒芒,如雷霆烈焰,去势骇人!

刘城璧险险避过前两剑,却避不开第三剑,第三剑……刺的位置着实有点缺德,但事关身家性命,也顾不得面子道义。

最后一剑眼看刺中他的下体,剑到中途,忽然凝住!

好象被施了定身咒,又好象被极寒之水从头泼下,瞬间凝结成冰。

刘城璧一动不动,仿佛任人宰割。可他怎会任人宰割,他的手里,拿着件我做梦也想不到的东西,黑洞洞地对着我,一刹那,空气忽然被抽干,我无法呼吸。

他慢吞吞地说:“说不跟你比剑,为何偏偏要逼我?”望着我笑得诡异之极。

超级surprise!

催眠术还是达到了目的,导致一样绝不可能在这个时代出现的东西,提早两千年诞生。虽然样式怪异了些,虽然制作粗糙了些,但是没错,那的确是——一把手枪!

我闯了大祸了!!!

提着剑不知所措的原地兜了个圈,总算找回了空气,我搓搓脸想笑,但笑不出来,这段日子发生了什么事?

“震惊?稀奇?嘿嘿,想不到有朝一日我会用它来对着你吧。”刘城璧得意地大笑,神态骄狂。“这可得多谢你,若非你倾嚢相授,也造不出它来。”

我厌憎极了他的肆无忌惮,恶狠狠地说道:“枪又不是你造的,你得意个什么劲?最厉害的那个可不是你,而是造枪的那个人。顺便提醒你一下,他有本事造枪,就有本事杀你。”

果不其然,刘城璧那小子脸上一僵,随即若无其事地笑道:“枪?这件宝贝原来叫做枪。”

这种表现更让我肯定不是他。天下最有可能干成这件事的人只有一个:赵敏口中那个天资神纵的丹心墀主人。

一个密谋反叛朝廷的天才,论动机才能,除了他之外,我想不出第二个人。如果真是他,则说明丹心墀跟刘城璧、或者说跟淮南王集团已经结盟。刘彻到底在干什么?拿到录音笔后,他应该有所动作才对。为什么刘城璧还能这么大摇大摆地在外面蹓跶?

我瞪着他手中枪:以我出剑的迅速,应该可以一剑挑飞他的手。

“休想。”刘城璧轻蔑地笑。“回头看。”

我不用回头,也知道后面有人,刘城璧怎么肯只身犯险?

“你想怎么样干脆挑明了说。”我不动声色。面对危险最好的办法是镇静,否则只会一败涂地。

刘城璧轻佻地挑挑眉,目光含笑说:“跟我走,嫁给我。”

“我已经成亲了。”一定会有办法对付他。

刘城璧从怀中拿出一筒竹简说:“我已写好休书,帮你休夫!”

“真是有备而来。”大不了鱼死网破。

“奉劝你别想逃走。”他挥挥手,一名手下拿了件衣服递到他手上。我看得清楚,是晏七行的衣服。

我心头大震,厉声道:“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刘城璧嘴角噙着招牌式的奸笑,语带威胁。“不过若你想干什么,就不知我……会干些什么,我向你保证,这个方法比蛊毒更有效。”

我肚子都要气破了,但不敢搭腔。扶雍说过,就算是毛发指甲或衣物,都可以作下蛊之用。这个王八蛋用晏七行挟制我——的确十分有效!

不知谁打了声呼哨,一辆马车奔驰而来,停到我身边。

“上车。”刘城璧死死盯着我。

“我去收拾几件衣服。”我拖着时间,大脑急速旋转,却想不到办法。

刘城璧看破了我的心思,一摆头,一个手下拿了包裹过来说:“已经为夫人收拾停当。”

我的眼皮在跳:“我要拿我的琴。”

另一名手下提着吉它走来,放到车上。

我竖眉大叫道:“我还要我的松鼠!”

装松鼠的笼子适时递到面前。

我怒不可遏地吼道:“我还有东西要带走。”

刘城璧又摆手,有人拿了火把过来。

“我不要……”正想说我不要火把,那人已经将火把抛出去。

火着起来,我的家,我跟晏七行的家,转眼变成了火窑。火光熊熊,仿若焚烧的一个梦。我痴痴地站着,眼睁睁看着我的梦渐渐化为灰烬。

“上车!”刘城璧冷冷地命令道。

我一动不动。

“上车!”刘城璧提高了嗓门。

我握紧手中剑,返身用力刺出去!

这是最后的方法。

剑,“呛啷”掉到地上,我,手脚一软,扑倒在地。

倒下之前,看见刘城璧吃惊的眼神——他手中的枪不知怎么,划了道漂亮的抛物线,飞了出去。

晏七行如神兵天降,凌空夺过枪械,落地!转身!动若脱兔,枪口对准了刘城璧。

“老公好帅!”我又惊又喜,趴在地上大声叫好。

看到主人被劫制,手下人等一部分“呼啦”围过去,另有几人则快速奔向我,意图非常明确。

手指一勾,“砰”的枪响,激起刘城璧脚前尘土飞扬。晏七行神情冷暗,厉声道:“谁敢妄动,我先杀了他。”

那些人果然不敢乱动,只好呆呆望着他们的主子。刘城璧持枪的右手肿起老高,脸色铁青,咬着牙一语不发。

“能不能动?”他关切地向我询问。

我试着撑起身体,吃力地说:“可以。”

晏七行目露寒光,冲着刘城璧冷冷说道:“交出人偶,解除我夫人身上的蛊毒。”

“夫人?!”刘城璧“嘿嘿”地笑了出来,居然老老实实地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制的小人偶,随手一抛,丢在尘埃中。

我盯着地上那个小小的人形偶,有头有手有脚,但是身上并没有扶雍说过的“针钉”或其它异常情形。

“假的!”我说。

“真的,可惜已经没用了。”刘城璧冷笑。“想不到暗中还有高人。”

这是什么意思?

“有人已为你解了蛊毒。”他好整以暇地倒负起双手,俊俏的脸却可怕地扭曲着,显然心中愤恨已极。“只是解毒的同时,又重新对你下蛊。哼哼,哼哼。好手段,好手段”

“那人是谁?”晏七行厉声问道。

刘城璧怒道:“我若知道,早把他杀了。”

看看急赤白咧的刘城璧,我的心一沉,他没说谎,看来的确有一个我们都不知道的人,暗中做了手脚。

他想干什么?

“丹,自己能不能上车?”晏七行向我示意,此地不宜久留。

我点头,手脚并用爬向马车,同时叫道:“老公,这家伙是个坏蛋,只要他敢意图不轨,立刻开枪杀了他。”

刘城璧虽然不好,但我无意再杀人,只是出言威吓,让他不要动歪脑筋罢了。

晏七行缓步后退,到车旁,手中枪依旧稳稳地指着刘城璧,刘城璧的眼神定定落在我身上,目光又冷又毒,却真的不敢动一动。

他不动,有人敢动,另一侧有不怕死的,暗暗移动脚步,目标是我。我看得真切,刚想出声提醒晏七行,“砰”的一声枪响,来不及看是怎么回事,那个人已经一头栽倒,血流了满地。

晏七行冷冷地说:“还有谁愿试枪?”

“我愿来试!”

听叫声人似乎尚远,但转眼间,一支身穿白衣,面带白纱的神秘人马倏忽而至,为首者马未到,人已经跃至半空,直扑晏七行!

晏七行脸色大变,反应极其迅速,掉转枪口对着来者“砰”就是一枪,来人的功夫厉害无比,人在半空翻了个筋斗,避过枪击,却终于落到地上。

“上车!”乘此间隙,晏七行抓起我一把丢上车,跳上去驾车狂奔,后面流箭如雨扫射,只听得箭支射在车厢木板的“砰砰”声不绝于耳,有两只箭射穿厚厚的木板,离我的脚心只差两公分。

好险!

出了一身冷汗!

“那些是什么人?”我按捺不住好奇,大声问晏七行。

“不知道。”晏七行回答得倒痛快。

后面响起疾风般的马蹄声,显然有人马在追赶,只是不知道是刘城璧还是那批神秘人。

正是上坡路,车速慢下来,晏七行厉声喝斥着,手中的鞭子挥得“啪啪”直响,我身在车厢,也能感觉到他的紧张。看来这次我们的处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险恶。追赶的马蹄声越来越近,马车一定跑不过马,短兵相接只是迟早的事,我急得两眼直冒火星,却无能为力。

“丹,能出来吗?”车厢外传来晏七行急促的声音。

能,爬出来。

好不容易坐到他身边,晏七行却站起身来,揽起我放在急驰的马背上,抽出腰带将我绑稳。我看不见他在干什么,过了一会儿,只觉马儿身上一轻,原来车辕断裂,车厢忽然失去前进的原动力,呼啸着沿着斜坡飞快地向后滑出去。

晏七行紧紧搂住我的腰,在我耳边说:“你先走,在四方镇四方客栈等我,不见不散!”

“七哥,你小心,我等你。”我说。

这时候我脑子里忽然闪过肖烔的脸,当初被一姐挟持来威胁我,交换人质时他也是这样,什么都没做。原来在某种情况下,不做比做更难。

我留在他身边只能拖累他,这是唯一最好的办法。

晏七行在我颊边深深一吻:“给你防身。”把枪插到我腰后,纵身跃下马背,迎向追击而来的敌人,而我在爱人的掩护下继续奔向前方,奔向安全地带。

马不停蹄地不知跑了多久,天都渐渐黑了,马儿力竭倒在地上,在那之前,机敏的我解开腰带,用尽毕生的力量离开马背,仆倒在尘埃中。

马儿倒在不远处,口里吐着白沫,眼看是不行了。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着那双疲惫之极的眼睛缓缓阖上,再也没有睁开。

“对不起。”我喃喃地说,也闭上眼睛。

四方镇,四方镇在哪里呢?就算爬,我也一定要爬到那里。

休息片刻,辨认一下方向,我开始顺着土路向前爬行,有路就有人,路的尽头有我的希望。

早就知道世上没有容易的事,但是现在我觉得最不容易的应该是那些爬行动物,尤其是连手脚都没有的那种,身子贴着泥土,用肚子丈量土地,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动的感觉,哧,终于可以体会到蛇和蚯蚓的痛苦了。

吃了一嘴泥之后,我泄气地瘫着不动,心里把下蛊害我那个混蛋诅咒了千遍万遍,发狠有一天给我逮到他,一定拆骨剥皮,以泄我今日降格为低等动物之恨。蓄了些体力,我继续向前爬行。

天完全黑下来后,天公也来凑趣,居然很及时地下起了毛毛细雨。

我躺在淤泥里喘息着,连骂人的力气都没了。耳边却响起在孤儿院读书时老师朗朗吟诵的杜甫的五言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苦中作乐的我只剩下刘丹似的幽默了。

春生万物长,我也长,越长越没用,越长越窝囊。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狼狈的样子会有多么肮脏可笑,“天下第一”的刘丹,竟也会沦落到这步田地,传出去一定大快某些人之心。

“行不贰过,行不苟合,行不履危,行不逾方……”我振作精神,咬着牙,心里默念着晏七行的七行箴言,每念一句,便撑着身体向前爬行一步。“三思而行,坐言起行,言出必行……”

细雨打透我的衣服,污泥缠裹着全身,我奋力向前,再向前,心里总有个感觉,只要再向前爬行一步,四方镇就会神奇地出现在我眼前。

晏七行跟我约好了,要我在那里等他,不见不散。

终于,我再次停了下来,我不得不停下来,因为我已筋疲力尽,因为我的头正撞上一块石碑,石碑上端端正正用隶书写着三个大字——四方镇!

我努力地抬着头望着石碑笑,脸上的水哗哗地流淌着,分不清是雨是泪。

“老公,我到了。”我吐出这句话,眼前的一切开始晃动。

“老伴,前面有野兽。”苍老而模糊的女声。

“呀,不是野兽,是人。”苍老而模糊的男声。

我放心地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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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千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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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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