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物归原主
“Pokemo
,我不想瞒你。”我停下筷子道,“但是我现在不想说。”
琦琦看向翟逸,“爹地,你呢?”
翟逸轻轻叹了一口气,反问他:“他其实是你的……大伯。”
“大伯?”琦琦抿了抿嘴,“他也是爷爷的孩子?”
“是的。”翟逸说,“但我们不是一个母亲。而他的母亲,姓陈。”
这般解释下来并不复杂。复杂的是牵涉在故事的人物关系。我低头默默扒饭,琦琦却继续问道:“那我应该再收着那枚葫芦吗?”
“既然送给你了,就是你的。”翟逸轻轻道。
晚上,我问他:“你真的不介意吗?”
他笑着摇头,“不介意。”顿了顿,他又道,“这最多是物归原主。”
我诧异地看着他,“你……”
他怎么会知道那枚葫芦原本就是我送给陈羽尧的?
翟逸轻柔地抚着我的肚子,既像是跟肚子里的宝宝絮叨,又像是特意陈述给我听的——
“从前,有个小王子,他一出生就被父母捧在手心上。他告诉自己,要勤奋懂礼,举止高贵。因为这样才是一个小王子应有的德行。
结果有一天,小王子的父亲告诉他,他其实还有一个哥哥。听到这个消息,小王子的内心世界有一瞬间的崩塌,就像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一片完整的天地,绽开了一个缺口。而且,那个缺口一早就已经存在,只是小王子不知道罢了。
可当他听到,那个流落在外的哥哥失去了母亲和妹妹,被送到乡下和老迈的外祖父为伴时,他心里又不禁生出一丝同情。当然,也有对那个哥哥的好奇,所以当父亲问他,要不要一起去把哥哥接回来的时候,他内心经过一番挣扎后,决定还是敞开怀抱去迎接这个素未谋面的兄弟。可是没想到,当小王子和父亲坐了很远很远的马车,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之后,到了小王子哥哥所在的那个乡下,却吃了闭门羹。
小王子的哥哥在寄宿学校里读书,还没有回来。而哥哥的外公想把他们赶走,他说,哥哥根本不想见到他们,尤其是小王子。他认为母亲和妹妹的悲剧是父亲一手造成的,而小王子,则夺走了本该属于哥哥的一切。
父亲还是想和哥哥见上一面,于是让小王子不要走远,就呆在镇上的小卖部里等他。可是小王子等了将近一个钟头,还是没有看到父亲,于是就耐不住性子跑了出去……”
我听到自己的心在砰砰乱跳,问他:“然后呢?”
翟逸接着说了下去,“然后小王子没走多远,就发觉自己的脚背仿佛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低头一看,那东西身体长长的,颜色是黑中透着红,还长着无数条小脚,原来是只蜈蚣!小王子失声尖叫起来……当然不是因为他害怕,而是因为他觉得恶心……”
我抿着嘴笑起来,并没有打断他。
翟逸却停顿了下,用无奈的口气道:“好吧……可能还是有些怕的。因为他看的《动物世界》也好,还是《西游记》也罢,所获知的信息都是:蜈蚣是有剧毒的。人被它的毒刺伤了之后,必死无疑。小王子想着,自己还没有长大,还没有来得及和家人和好朋友告别,只是因为陪着父亲来一趟乡下就要丧命,简直太悲剧了。
于是他伤心地哭了起来,结果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善良而又勇敢的小女孩走了过来,她帮助小王子挤掉了蜈蚣的毒液,敷上了草药……这等于是救了小王子一命。于是小王子为了感谢她,就把自己特别喜欢的物件送给了小女孩——那是一个紫檀木的葫芦……”
“真的是你?”我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他深深地回望着我,继而道:“后来小王子跟随父亲回到了他所在的王国,突然有一天父亲决定把都城迁往另一处地方,小王子心里有些不情愿,但是他没想到,他会再次见到那个小女孩。
她竟然成了他的邻居,在一个停电的风雨之夜,又一次地帮了他。她为他煮了一碗鸡汤面,上面还放了一个香喷喷的荷包蛋。这是小王子吃过的最美味的晚餐……小王子把那个小女孩看做成了他的天使,但是他想下一次,能够换他来守护着她……过了很多很多年,他终于做到了。”
我早已泪湿了眼眶。“原来……是这样。”
缘分,是你兜兜转转几个圈时还是摆脱不掉的宿命。
还好,命运待我终究不算太薄。
在金铭海被放回没多久,阿威也被陈羽尧给放了,他重新联系上了我,说不能接受我那十万块。我只是回答他,孩子的健康最要紧。其余的,都不重要。你若是觉得今后和我来往有负担,那相忘于江湖便好。不管怎么说,当初如果没有你动了恻隐之心救下了我,我的人生早就在十年前就画上句号了。
阿威只是说,金小姐,我欠你的,一定会报答你的。
我连忙让他不用放在心上,“代问你女儿好。”我衷心企盼着她能重获健康,要知道那还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姑娘,还没有好好地感受过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日子一天天平稳地度过,很快到了就要到了端午节。
这不是琦琦第一次过端午节,但是在HK,节日的氛围完全没有在H市这样浓厚。
节前一天放学回来,他便兴致勃勃地在家门口挂了艾叶菖蒲,“听说华亭湖那边会办龙舟比赛的!妈咪,爹地,我想去看。”
翟逸买了粽子回来正在煮,他让我歇着,但是我上班坐了一天,正好想多活动活动,于是从冰箱里拿了翟父翟母寄来的杨梅,用盐水清洗。
“妈咪,杨梅不是5月份成熟吗?”琦琦问。
而且之前也在水果店买过,他直呼不好吃。
“这是S市西山的‘浪荡子’杨梅,上市时间比一般杨梅要晚。”我说,“但是你看,个头要大,而且汁多味甜。来,你尝尝看。”
我捻了枚杨梅送到他嘴巴前,他却伸手接过自己吃。
小绅士就是要吃得体面。
“怎么样?”
“Yummy?!”(好吃)他情不自禁地蹦出了母语。
“妈咪,你刚说这杨梅叫什么来着?”琦琦问。
“浪荡子。”
“怎么叫这么个名字。”琦琦嘟囔道,“要我说,应该叫‘大美人’才对!”
“为什么?”翟逸偏过头来问他。
“酸甜可口,值得回味。”琦琦说着,又一连吃了两、三颗。
我笑问他,“你从前不是不喜欢和女同学玩吗?”现在居然也知道何为美人的标准了。
“妈咪,为什么叫它‘浪荡子’啊?”他一面吃着,一面问道。
“这我可不太清楚。”我看向翟逸,“问你爹地去。”
翟逸嗔怪地看了我一眼,“这种杨梅果柄又粗又长,挂在枝头的时候,迎风摇荡——所以被称为‘浪荡子’。”
“哦,是这样。”琦琦说,“我还以为吃了,就会变得很风流。这名字也太……羞耻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那你还接二连三的吃!当心吃太多,把牙齿给吃倒了。”
“才不会呢。我牙齿好着呢,而且我爹地就是牙医,我怕什么?”琦琦满不在乎地道。
“不许再吃了。”我说,“不光是牙痛,还会头晕。”
“我才不信呢。”琦琦说。
“不信,你问你爹地。”我说。
“凡事都要适可而止,吃东西也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你妈咪说的是对的。”翟逸说,“吃完嘴里这一颗,就不要再吃了。我刚可数了,你吃了不下十二颗了。”
“好吧。”琦琦撇撇嘴,“爹地,你就这点不好,什么都向着妈咪说话。”
我嗔怪地看着他。他摆摆手,问道:“那粽子什么时候好?我同桌昨天中午带了杏花楼的大肉粽子给我,我觉得特别地好吃!”
“什么杏花楼,最好吃的粽子是‘五芳斋’的。”翟逸道。
“杏花楼。”琦琦先入为主,不服气地道,“我觉得是杏花楼。”
“急雨,你觉得呢?”翟逸问我。
“我……”我觉得都不好吃,尤其是大批量产的情况下,味道都差强人意。“要不,明天你们去买点粽叶,我来包给你们吃?”
“好啊好啊!妈咪,你会包粽子啊,我要跟你学!”琦琦说。
翟逸则不同意,“你不要太操劳,明年这个时候再说。”
“爹地!”琦琦抗议道。
“端午节的由来是什么?”翟逸道,“答得上来,你妈咪才会包。”
“为了纪念屈原啊。”
“错!”
“我们老师说是屈原!”
“吴地端午纪念的是伍子胥——比屈原可还要早上两百年呢!”
“爹地,你一定是乱讲的。哪有伍子胥这个人,你一定是现编出来的。”琦琦道。
“你可以去查证一下嘛。”翟逸道。
坐立起行,琦琦立即跑回他的房间去用电脑,不一会儿他出来了,倚在厨房的门边问道:“伍子胥的下场可真惨。还不如当初就不过那韶关呢——对了,人真的会一夜白头吗?”
虽知不该,但我不可遏制地想到了某一个人。一夜白头,华发早生。
而端午,是他的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