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炸鸡案

第411章 炸鸡案

这个看起来像和尚的书生,哦不,是既像和尚又像书生的小职员,特别喜欢带那一副过时的黑框眼镜,嗯,作为酒吧街的巡逻警,我知道当下女孩们最流行的审美时尚,黑框眼镜早就过时了,已经失去时尚赋予它的性吸引力,不过这个老三,不知道因为什么一直带着这幅眼镜,想来,其中也有一些曲折优美,或者充满生机勃勃的绿色草原的故事,不过这是他人的隐私,我虽然有时候无聊会想一想,但是不会去窥探和打听,毕竟作为公职人员,我的职业素养还是足够的。

那一天,看到老三的时候,我感觉很奇怪,是的,非常奇怪,因为巅峰连吃榜的存在,或者公司制度的原因,再或者个人习惯的惯性,老三,这个连吃榜排名仅次于我的存在,这个时间并不应该在这里,虽然酒吧街距离炸鸡店的距离只有不到300米,确切的说,我测量过,大概286米。

每个人,都有惯性,就像我,每天上岗之前,都会去炸鸡店吃一个夜宵,然后沿着每天确定的路线前进,完成巡逻任务,而老三,每天都会在我离开炸鸡店之后进入炸鸡店,开始吃他的工作餐,听店里的工作人员说,老三没吃都是吃一份,然后打包几份,当然给同事带吃的东西,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互联网从业人员,都是这样每天工作到清晨的。

而今天老三竟然在这个时间出现在酒吧街,勾起了我的好奇,不过也只是好奇,毕竟,作为男人,到酒吧喝一杯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我常常想,如果有一个天我失去我的终身制工作,成为一个失业的中年男人,被老婆抛弃,被孩子嫌弃,被父母唾弃,那么,我也许也会加入那些醉鬼的行列,哪怕我的意志力可以让我坚持下去,能够重新再这个社会上找到工作,坚持下去,不沉沦,不放弃,那么喝一杯,也许就是替代我现在癖好的最好选择,毕竟作为一个有着公职人员工作,收入不错的我,吃一顿,特别是在巡逻这项很耗费体力的事情上。

那时候我将这些想法放在一边,要是早知道后面发生的事情,当时我就应该叫住他,吃一顿,也许没吃那顿炸鸡,改变了他的人生,也改变了我的。。。

在酒吧街巡逻完毕,与自治会的值班人员闲聊几句之后,确认一切正常之后,我开始继续向前,来到酒吧街后面的小型公园,这个公园里别的不多,有很多年轻人在酒吧街对上眼神之后,就会跑到这里约会,当然年轻人约会我们巡警是不会管的,不过做别的事情,最好要去酒店,在公园里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我管这部分工作叫做棒打鸳鸯,呵呵,那天劝离3对小情侣,之后完成这部分工作的我再次向前,走过宾馆街,照例问问自治会的值班人员,并且谈笑几句,说说今天又棒打几对鸳鸯的事情。

最后完成第一遍的巡视,顺着CBD大道漫步向前,在金融广场附近与几个同样负责这片辖区的同事汇合,说说听到的好笑故事,确认没有异常情况,今天运气不错,连一个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的事情都没有,大家都说好运气,我也这样认为,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

12点38分,第二圈巡逻的我被自治会的值班者叫到路边,强壮的黑胖子(外号)对我说:“曹哥,出事了。”作为多年警员的我,从他的话语和神态当中看出了问题的严重性,我问到:“什么事?需要增援吗?”黑胖子点点头轻声又坚定的说:“人命案,死了一个,现场很诡异。”我点点头:“凶手还在吗?”黑胖子:“现场被我的人封锁了,没有凶手的踪迹。”

于是我根据办事流程呼叫总部,将事情上报,然后跟着黑胖子来到了方案现场,其实这里我有失误,因为黑胖子并没有表现出慌乱或者过分紧张,所以,我以为只是普通的打斗之后的杀人事件,没想到那么恶心的场景。

现在想起来我都十分的难受想吐。

我跟着黑胖子来到蓝精灵夜总会后面的宾馆区,那些互相欣赏的人,都会到这里进行深层次的沟通,所以我来到那个位于宾馆最里面的房间门前的时候,发现这个房间一面是窗户,距离过道的其他房间,因为宾馆是改造而成的,所以这个房间与其他房间被分割开,心中就想着这里还真的适合进行犯罪活动,房间大门打开,两个脸色发白的自治会成员站在门口抽着烟,我走进房间看着地上的血迹以及其中的尸体,强忍着强烈的呕吐感,走出房间给总部发信息。

警员编号02320301982姓名:关于恒。

那天我值夜班,接到信息中心通报的案件信息之后,我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因为我当时正在酒吧一条街上的一家店里开同学会,所以我才会在其他同事之前到达现场,当地巡逻警察已经在我之前到达现场,他脸色苍白负责房间外的墙壁在休息,从他的表现我知道,这一定是一个非常恶性的案件,我和他简单的聊了两句,也因为我当时没有穿警服,毕竟我在开同学会,在和他确认完我的身份之后,我没有立刻进入现场,而是和门口自治会的几个人简单的问询了一下,在确认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之后,我进入了现场。

我知道我有一些唠叨,真的,我从警察学校毕业以来,十年的工作经验,看过的尸体成百上千,可是没有一次见过这么让人无法忍受的现场。

现场并没有血流成河,因为只有一具尸体,就像一般碎尸案件一样,尸体已经不完整,暗粉红色的尸体碎块非常不规则,这与过去花园碎尸案,公厕碎尸抛尸案,冰箱藏尸案,这些比较典型的碎尸案完全不同,尸体不是完整,我是说应景破损的尸体并不是完整的,我蹲下来仔细的辨认,尸体左侧脸颊并不是完整的,两个眼睛完全缺失,眼眶保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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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侦探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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