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正解(下)
十八般兵器——锏
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把约长四尺,因形似简故名。锏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者,名竹节锏;自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锏;盖以形之不同而变更其名也。考锏之由来,与剑为同时;至二十四法之出,则在秦汉以后,创自何人,亦不复可考;惟以短兵利于步战之故,后人多有习之者,即今南北拳家,类能娴之;亦正如单刀軮鞭之携带便利,可随身防护也。惟锏无单用,法重双行,故后人有雌雄锏鸳鸯锏等名,亦矜奇胘异,增减原有之二十四法,而另立门户者;然终脱不了此母法也。且有用长兵之人,而藏锏腰间,以防不测者;是则锏为短兵而兼为暗器矣,此大都皆后人之自作聪明,立伪欺人,不可为训也;世之学武者,宜遵古法行之,庶不至多所皆谬。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鞭、铁锏二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与为类者为铁鞭,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于其他兵器作战,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十八般兵器——镐(挝)
挝(镐)亦为古兵杖之一,形式奇特,长一丈三尺,柄端安一大拳,拳握一笔,纯以铁制,其重量不亚于斧銊,旧式仪仗中时见之。此器大约赤始于周秦之世,非猛勇之将,不得其用也,近来习此者,巳寥若晨星,盖古法失传矣。惟锤镋之法,皆脱胎于此,略能想象耳。嵩山拳叟李杰,曾从名武师真传,转辗传授,故北方健儿多能之者。法只十五手,而各势不同,非若刀枪剑斧等法之有重复,意古人随势换法,并未加以组织耳;然按抡舞,亦并不觉其散漫无序,而每手换势,尤见其神化敏捷之妙;惟器重无锋,尃以猛攻见长,毫无含蓄之意,未始非微疵也;故力弱之人,决不宜用笔挝,因易迟钝而受算也。
镐(挝)、骨朵。锤、椎。
《後汉书独行列传》:温序“素有气力,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杀数人。”《旧五代史唐书李存孝传》:“阵中易骑,轻捷如飞,独舞铁,挺身陷阵。”宋洪迈《夷坚丙志婺州雷》:“面丑黑,短发血赤色,蓬首不巾,执如骨朵状。”
骨朵,本名胍肫,讹为骨朵,现代人犹称花蕾为花骨朵。这种兵器,类似锤头,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蒺形的重铁器,凭藉重力锤击敌人。
明代的与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较短。
椎,在著名的“窃符救赵”故事中,魏国公子信陵君无忌,窃得虎符,矫诏命将军晋鄙发兵援赵,晋鄙尚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铁锥击杀。过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游至博浪沙时,张良使大力士怀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埋伏路旁,企图行刺,而误中副车。这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铁锥,没有固定形状,随使用者的力气而制。汉初淮南厉王刘长,刺杀辟阳侯审食其时,用的是一种小型的金锥。
锤,是一种带柄的状打击兵器。元朝蒙古骑兵善用铁锤,一种六棱形,称“西夏帕耳”;一种锤头为六角形,用短铁链系于柄上,称“佛来尔”。
清军入关前也很喜欢用锤,成立过铁锤军,定鼎中原後,遂不复用。
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宋代有两种长兵,一种抓枪,长二丈四尺;一种抓子棒,无刃而有铁爪,都有击抓之作用。但这种“抓”与“挝”是否一物呢?明茅元仪《武备志》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用净铁打造,若鹰爪样,五指攒中,钉活,穿长绳系之。始击人马,用大力丢去,著身收合,回头不能脱走”。
挝兼有抓勾之作用,与宋之抓枪、抓子棒相似,但挝要抛,而抓则不离双手;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力,被抓住即难逃脱,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阵记》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说明“挝”与”抓”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
清代有一种飞爪,脱胎于棉绳套索,《中国兵器史稿》说:“此器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盖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于总索也。飞爪著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估计,飞爪可能是承袭《武备志》之双飞挝而制,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而改为单爪。
十八般兵器——棍(殳)
殳(棍)之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御敌;山间树木丛杂,随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全木质,且搆造亦异常简单,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杆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而原人之无机械心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者;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实,或取其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杆等,后已嫌其太軮矣。
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任意扑击耳,后人实创之,惟嫌其太长,使展不甚便利,故改为八尺,易名为棍,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名之曰齐眉棍,始有棍之传世。按棍之有法,实始于魏;孝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传入,惟非僧不授;唐之昙宗,宗之明性,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故少林寺僧,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祖,秘而不传,而世之言棍者,亦莫不崇少林,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相击之关系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盖因其更名巳久;而长短又绝不相同,即虽知有殳,而疑为与棍非一物,其实棍之制,则由于殳,殳之法创于棍,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于矜奇眩异,而必谓之二物,而殳另有其法,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也。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以前,初不见用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又谓叉为古时猎兽之器。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如后说,则叉创于猎户;孰是孰非,亦未能断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考,姑置不论。
至飞叉之法,宋代以前,迄无所闻,相传创之者为宗泽偏将张纯。纯为花县人,力猛侞虎,善使飞叉,能于二十步外取人,发无不中;时行伍中从而习者,颇不乏人。据此说,则叉始于南宋,以
法之创始而推诸叉,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亦无不可;惟其法初甚简单,不过抡、盘、飞、掷、打击、抢接诸法而巳;其后代有增减,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即今日所传之飞叉法,虽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杂乱而复叠行之耳。惟习此者,以南人为多,北派武术中习此者甚少;岂发源之处,视为不足贵乎?抑以南渡之后,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
十八般兵器——钯
钯头本为农具之一,并非兵器,乃神农之遗制;其来历亦甚悠久,与弓弩矛盾,无分前后,盖即今日农家用为翻盼米麦之具也。本用木质,其更为铁质而为兵器,则不知始于何时,因年代过远,实无从考究。虞喜志林载,贺齐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钯爪叉棍,咸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钯之明证,而亦见钯之在武艺中,为不可缺者也。
至西游记载猪八戒用钉钯事,虽属小说寓言,不足为据,然钯头盛行于当时武艺中,概可想见。良以钯有齿,可以筑击,齿上有盘接柄,形略如镋,可以冲击,反手则如用斧脑,击捶等法,无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击,实较他器为便,其盛行于铁器时代也,亦固其宜;惜乎铁器进为火器,人都视武艺为不足重轻,其法随至失传,今无论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无一人,亦可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
编辑本段十八般兵器——锦绳套索
套索,不知始于何时,亦并非兵器,临阵时用者绝鲜,盖一寻常之绵绳,两端结作锤形,长约一丈二尺,搆造至为简单,用法亦止九势,为一种暗器,似飞镖袖箭之一类也;若用为架格攻击,则非所宜。
此物法虽简单,用之者非功力充足不可;古人云:断钢易、而断水难,用硬器只须力足以举其器,即可指挥如意;用軮器者须贯其力,使軮者亦变如钢条,然后始可以临敌,故軮鞭流星锤等之不易习也。习軮器者,须能将两臂之力,运入其械,此则非精于軮功者不能也。绵绳套索为器中之尤軮者,较诸軮鞭流星锤为更难。
十八般兵器——白打
“「白打”一名、始自隋唐,王建诗云:“寒食内人(作府中人解)尝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盖其以表演搏击为度节之余兴也。又事物绀珠云:“两人对踢为白打,三人角踢为官场,胜者有采”,可知白打之风,自古有之。但就字义而解,白打乃空手打斗之谓,亦即仅恃空拳,不持器物,“徒手搏击”之艺;就国术范畴而言,乃运用拳套以应战,而成为实用之拳术,盖其既可凭手脚功夫以御敌,亦能藉其精练技术以伤人。观于古今之擂台比武,泰皆以徒手较胜负,足证白打为诸艺之首。况乎学习其他器械,其用法均不出“劈、剁、扎、拿、滑、压”等六字,如欲使此六字功夫运用融通,精妙入化,必先于白打痛下功夫,盖一切技击来源,均由拳中化去,由熟生巧,变化无穷,因之白打为武术之基。
白打虽即拳术,但亦非“赤手空拳”,乃系包罗足、膝、臀、肩、背、肘、掌、拳、指、头在内,故有拳术家周身均是拳头之说。因既其练就一身功夫,则无处不可以当拳用也,即一鼓大腹之劲,亦足顶人后退寻丈。白打在技术上固为拳套之活用,但其内涵则包括功力之施展,故国术行家常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当此本理。练拳要领,重在训綀手、眼、身、心、步之联合动作,而其运用方式,有打、踢、点、拿、跌等。至于练功,一般分为内功、外功、气功、硬功、软功、轻功等。初学武术者,必须拳术和工夫同练并进,以牶术为用,以工夫为体,两者缺一,不足以言武艺。
抑有进者,无论何门拳术,要不离“上下左右前后浑然一劲”之秘诀。以“精、气、神”为内三合,“手、眼、身”为外三合,是为六合,始可以克敌制胜。动手要老辣,意志要和缓。攻击要“准、稳、狠”,应敌要“顾、伴、定”,此六字互用,始可以稳操胜算;所谓“进打中、退打肢”,“手似两扇门,全凭腿打人”,要皆提示于动手于毋忘用腿,于攻击上身时,毋忘攻其下肢之要诀。脚不可站死,要松动灵活,手不在出呆力,重在用之技巧耳;苟不注意一手一足之熟练,并常作实地对打练习,到后来必将劳而少功。故谓欲使功夫臻于“巧、妙、化、虚、神”之境界,须以熟字为基础。俗说“拳打千遍,身手自然”,即此之理。
十八般兵器相关记载:
在古典小说和传统评话中,常说武艺高强的人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这十八般武艺是指使用“十般兵器”的功夫和技能。
“十八般兵器”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在我国古籍记载里认为,刀、枪、弓、箭为黄帝所造;“十八般兵器”是战国时代军事家孙膑、吴起所创。其实这些兵器的出现比黄帝、孙膑、吴起时代要久远得多,至少在中石器时期,我们的祖先为了防身和狩猎需要,就开始懂得制造和使用木棒、石刀、石斧等一类原始的兵器(不妨说也是生产工具)。在我国各地新石器时代的个文化遗址中,还发现了用石料、兽骨和蚌壳磨成的箭镞。
到了商代,我们的祖先开始使用青铜铸造刀、枪、钺等兵器。战国时代,懂得使用铁来铸造制兵器。到了汉代和魏晋时期,由于我国南方冶金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开始普遍使用铁和钢铸造刀、枪、剑,各种各要的兵器也开始多了起来,南北朝以后,铜制的兵器就看不到了,都由铁和钢代替。到了明代,“十八般兵器”基本上已完备定型。
“十八般兵器”一词在古书中还找不到,明代谢肇《五杂俎》,清代褚人获《坚集》两书中都只有“十八般武艺”之说。显然,“十八般兵器”一词是后人所造。“十八般兵器”究竟指的是哪些兵器,因为年代、地区和流派的不同,对“十八般兵器”的解说也各异。汇总起来。古今有以下十多种不同的说法。
据《五杂俎》和《坚器集》两书所载,“十八般兵器”为弓、弩、枪、刀、剑、矛、盾、斧、钺、戟、黄、锏、挝、殳(棍)、叉、耙头、锦绳套索、白打(拳术)。后人称其为“小十八般”。
今天,武术界普便对“十八般兵器的解说则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
最早是汉武于元封四年(公元前107),经过严格的挑选和整理,筛选出18种类型的兵器:矛、镗、刀、戈、槊、鞭、锏、剑、锤、抓、戟、弓、钺、斧、牌。棍、枪、叉。
到了三国时代,著名的兵器鉴别家吕虔,根据兵器的特点,对汉武帝钦定的“十八般兵器”重新排列为九长九短。九长:戈、矛、戟、槊、镗、钺、棍、枪、叉;九短:斧、戈、牌、箭、鞭、剑、锏、锤、抓。
从以上各说看,十八般武艺所列兵器大同小异,形式和内容却十分丰富。有长器械,短器械;软器械、双器械;有带钩的、带刺的、带尖的、带刀的;有明的、暗的;有攻的、防的;有打的、杀的、击的、射的、挡的。
可见,十八般武艺所列兵器,是古代大师的兵器(约有四百多种)中,在实战时最常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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