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笑出声的幸福
经典的红歌太多了,比如《我爱你,中国》,这首歌由著名女高音歌唱家马来西亚归侨叶佩英演唱,迅速在前世中华大地唱响!
尽管歌词质朴无华,却有动人心魄的激情,前世卜朽每当听到这首歌,都能让他的内心体验到一种喷涌而出的激情,能让每一个炎黄子孙心中都荡漾起对祖国的崇高之爱!
但以他当前的唱功以及嗓音,这首歌开头“百灵鸟”中的“百”以头腔共鸣为主,表现出来的贯通、饱满、嘹亮,以及“灵”的自由灵活轻巧,最后到“鸟”的轻松自然,他都没把握唱好。
勉强唱出来,只会糟蹋经典,还不如等以后时机成熟,或者他能有幸上春晚时唱出来才合适。
然后他又想到汪半壁的版本,那个版本乍一听是爱国歌曲,其实是一首励志歌曲,它充满希望、充满力量、充满抗争、永不言弃的信念,充满对人的价值、生命的讴歌,充满让受到挫折的人都能向上跋涉的力量,让他们都能得到精神温暖,所以说它其实是一首励志歌曲。
随后,卜朽又想到《我的祖国》,经典中的经典,前世宋老师、彭夫人、刀朗、韩虹、谭唯唯等众多大腕都翻唱过!
不过这首不管是演奏的难度还是演唱难度都不小,而且虽然是经典,但论传唱度却不太高。
随后,卜朽又想了几首,然后又以各种原因放弃,最后他选定了《大中国》和《爱我中华》。
《大中国》是高风创作于95年的歌曲,虽然是一首红歌,却是一首偏向于民谣的流行歌曲,传唱度方面自然没的说,当年这首歌在大街小巷传唱,传遍全国,更是96、98两次登陆春晚,再适合不过了。
再说《爱我中华》是前世91年召开的第四届国家少数民族运动会创作的会歌,因为曲子广泛采用少数民族的音调和元素,表现出来的曲调非常活泼,朗朗上口,几乎听一遍就会留下印象,并且跟着就能哼出来。
它的歌词简单却深刻,充满爱国主义情怀,因其歌词中的“大爱”,更是受全球华人所喜爱。
而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曾多次春晚中歌唱,还获得嫦娥一号播放歌曲的殊荣。
……
西历2002年1月28号,华夏历腊月十六中午,卜朽一到家,卜爸卜妈就准备好一桌丰盛的午餐。
卜爸身高足有一米九,体型健壮,光头,有光线的话都能反光,像个电灯泡,不认识的人一看,都有些惧怕,因为这派头太社会……
卜朽其实小时候是很怕他的,记忆中第一次跟他喝酒,是自己拿到ZJ传媒大学通知书的那天。
那一次是他在SH音乐学院艺考没过,决定复读一年并最终考上理想大学,虽然相比于站在台前的歌手,他最终只能以幕后的身份踏进那个圈子,但毕竟还是在接近那条路了不是?所以卜爸很高兴。
那天晚上父子俩都喝醉了,他犹记得那天夜里酒醒之后,自己在床上立誓——一定要在那个圈子里站住根来!
但毕业后最初几年的生活不比狗强到哪去,住着地下室、吃着泡面、不停地换剧组、不停地搬家、不停地换着康师傅各种口味的方便面……
三年多,他记得非常清楚,他有一千多天没有回过家,每每在电话里听到父母和爷爷的声音,总是泪流满面。
这一世,卜朽知道……家庭对于自己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他前世一度或刻意或无奈而忽视掉十多年来的东西。
重生后,他才豁然开朗,明白家、父母亲人这些最珍贵,对于这些,他会无比重视,也无比珍惜……
这一世,因为自己的重生,父子俩第一次撞杯喝酒的时间……提前了一年多。
卜爸把卜朽出生时开始珍藏的花雕酒拿出一坛,这是昨天在接到他的电话后,回农村老家取来的,据说只有几坛子。
江浙越州一带女儿满月那天就选酒数坛埋在地下,直到女儿出嫁的那天再取出来请宾客共饮,此谓女儿红。
若女儿早夭,花已凋谢,酒便不再称作“女儿红”,而是“花凋”,因太过悲切故改称为花雕。
但很多人不知道此俗后来演化到生男孩时也酿酒,并在酒坛上涂以朱红,着意彩绘,谓之“状元红”。
意指盼望男孩长大后饱读诗书、上京赴考,望有朝一日高中状元回乡报喜,即可把埋在地下的酒拿出来招呼亲朋。
话虽如此,能够真正考上状元的人万中无一,因此实际上状元红一般都是在儿子结婚时用来招待客人。
现代,大学开始普及,状元也沦为考上大学,喝状元红也变得简单了很多。
像卜爸的打算,几坛酒一部分等卜朽考上大学的那天喝掉,剩下的留到他结婚的那天。
不过,今天高兴啊,而且他也算是“高中状元”,现在喝一坛也算恰到好处。
父子俩的酒量都不错,再加上花雕的度数本就不高,一坛子两斤酒三人平分,微醺都够不成。
卜朽说只等待UCLA的offer,不准备其他学校的艺考了。
卜爸卜妈开始还有些担心会不会太冒险,但他再三的说有信心,老卜大手一拍桌子,红光满面,大声道:“好!男子汉大丈夫,该闯就要闯,老爸支持你!
卜朽原本觉得爸妈没有多重视自己会上哪所大学,毕竟卜爸一直都有让儿子成为歌手的执念,没想到这次俩口子会这么震撼,感受到他们的那份激动,他的心里也是非常感慨。
他开始不明白为什么一向支持自己未来要走歌手这条路的父母会因为自己考上大学而激动,现在有些明了。
他们很爱自己的儿子,他们当然愿意他的未来更加光明,他们甚至可以为了这股光明付出自己的一切,所以,他们当然想让孩子遵从自身的意愿去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东西以及热爱的事业。
但是,不管是从各个渠道的所见所闻,还是卜爸的亲身经历,星途从来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喜欢唱歌,说出来简单。
热爱音乐,听起来励志。
但是,这个世界上喜欢唱歌、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多了去,但最后真的能走上这条路,并且在这条路上走得稳、走得远的又有几个?
前世选秀节目为何长久不衰?
作为父母,当他们已经知晓这个行业的艰辛与坎坷,那么,他们又怎能不担心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又不想试图去改变孩子的梦想,毕竟有个梦想,并且可以为之努力……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所以,哪怕卜爸在深夜因为长久驾驶而折损的腰疼得睡不着坐起来抽根烟时,也会反省自己是不是该放下那虚无缥缈的执念……让儿子安心上个大学,做个普通人是不是更好的选择?
所以,当他们这次听到卜朽考上了UCLA这种世界著名大学,才会如此的激动,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层终极buff,有了这种增益加持,儿子的星途是不是要好走不少?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最终在歌手这条路上没有走多远,这是不是还有一条退路?
所以,他们高兴而激动!
抛开以上种种来说,在未来的几年里,无论两口子在做什么,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儿子正在世界排名前列的大学里深造,也是种能笑出声的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