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番外三
(这几天,老汉家里发生的事,是好事、喜事,大概30号的时候能忙活完吧,暂时先给大家发一下以前写的番外,这几天抽空老汉就会码字,家里的事情彻底忙完之后,老汉会冲击挑战连续十日更新万字的荣誉勋章任务,以此来补偿老汉这段时间没有更新正文的愧疚:)
七色草,不是一种草,有七种颜色,而是七种草的合称,这七种草,颜色各异,却又总是相伴而生。
彩虹恩加佐佐平原上的七色草特别的多,每到夏季,在广阔的平源上,从远处看去,就像被七色彩虹覆盖了一样。
在这片美丽而又物产富饶的草原上,狼心盗的名字,代表着绝对的意志。
任何违逆它的存在,微小如一只四翅蚂蚁,强大如一头双角地行龙,结局都是一样的灰飞烟灭。
彩虹恩加佐佐平原附近,有十九座大城,
这十九座大城,每年都要向10万狼心盗支付巨额的财富和物资,来购买平安。
十九座大城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能拥有驻军,可是他们有钱啊,而且是非常非常的有钱,
当财富达到一定量级的时候,必然也会产生与之相对称的实力。
在狼心盗出现在彩虹恩加佐佐平原上的第一个年头,十九座大城花费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额代价,请动了四个大型佣兵团,
足足十五万身经百战的佣兵,外加5名传奇级强者、2名史诗级强者,出兵讨伐狼心盗。
一个上午,只用了一个上午,彩虹恩加佐佐平原,就被鲜血染红了。
十五万佣兵,5名传奇级强者、2名史诗级强者,没有一个人活着离开彩虹恩加佐佐平原。
如果说那一战是狼心盗的成名之战的话,那与正义骑士——大剑非尔.罗兰德之战,就是彻底奠定了狼心盗在彩虹恩加佐佐平原,霸主之位的一战。
当时,28岁的非尔.罗兰德正值壮年,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处在人生最巅峰的时刻,
被誉为神州大陆南部,最有可能在30岁前成为传说级强者的他,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只身来到了彩虹恩加佐佐平原,向狼心盗的首领——大狼头,发起了一对一的神圣挑战。
那一战,两位同样都触摸到半步传说门槛的巅峰强者,在彩虹恩加佐佐平原上,打了三天三夜。
最后,大剑非尔.罗兰德竟然败在了自己的成名绝技——公正一剑之下。
大狼头在这三天三夜的决战里,竟然把非尔.罗兰德苦练了十年,才练成的史诗级战技给练成了,而且还青出于蓝的更胜非尔.罗兰德一筹。
神州大陆南部最耀眼的新星,还未高高升起,便陨落在了彩虹恩加佐佐平原。
没人知道他是因何而来,也没人知道他是如何死去。
只有那把一直插在彩虹恩加佐佐平原上,一颗千年古树前的半截骑士断剑,
在雨水打落在剑身上的时候,会发出阵阵哀鸣,仿佛是在为自己与主人的命运,无声饮泣。
从那之后,再没有强者主动挑战过狼心盗,
那些站在传说阶位上的绝顶强者,眼中所看,心中所想,只有如何可以再攀高峰,问鼎传说之上的境界。
狼心盗里,只要一天没有出现传说级的强者,他们就绝不会出手对付一群对他们修行没有半点益处的小杂鱼。
夏季的彩虹恩加佐佐平原,是最美丽的,
一望无际的七色草,不只有彩虹一样绚丽的色彩,还有鲜花和浆果一样的芳甜之香。
活泼好动的蓝尾小小鸟,总是一边飞翔,一边歌唱,
能发出六种鸣啼声的蓝尾小小鸟,越是开心,鸣叫的声音,就越是动听,
神圣大陆上,有好多的游吟诗人和伶人,专门以模仿蓝尾小小鸟的鸣叫为业,每一次表演,都会获得如潮的好评。
茉莉蜂的蜂巢,会滴下雪花一样晶莹结白的茉莉蜜,配上叮咚泉的温泉水,那味道,让人在梦中都忍不住咂舌抿嘴,回味余香。
冷湖里的翡翠鱼,在夏季时不仅颜色最翠绿养眼,而且味道更加鲜美滑润,
不用水煮,不用火烤,将翠绿色的鱼肉切成薄片,滴两滴烟味柠檬果的果汁,那味道,让人恨不得一顿吃下整个冷湖。
成片成片的肉味小土豆,最耐储藏,就是放上三年五载,也不会腐乱变质,不但吃起来有肉的味道,而且是真的能提供给人体,肉类的营养。
说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彩虹恩加佐佐平原,是块宝地。
10万狼心盗在这里,衣食无忧,风雨无愁,任何想要将他们赶离这块宝地的人,都会被他们撕成碎片。
狼心盗里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只有三位大狼牙和大狼头知道。
那就是狼心盗的大狼头,不是摸到了半步传说门槛的史诗级强者,而是货真价实的半步传说级强者。
与大剑非尔.罗兰德的那一战,是大狼头在演戏。
他知道,如果自己暴露了半步传说的实力,那些半步传说,甚至是传说级的强者,就会注意到他,甚至会来挑战他。
大狼头是一个非常狡诈的人,他有自己独特的修练方式,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在六十岁前,他一定可以平平安安的进阶成为传说级的强者。
在那之前,他不想,也不会与任何半步传说或是传说级强者为敌,万一陨落了呢?
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猥琐发育,别浪。
看看那个大剑非尔.罗兰德,那就是前车之鉴啊。
明明在三十岁的时候,就有可能成为传说级的强者,却在最应该安心修练的时候,跑到彩虹恩加佐佐平原来多管闲事。
结果,撞到铁板了吧!
任你再是天才,再是耀眼新星,没有成长起来之前,就狗屁都不是。
明明只需要再等上两年,就可以从史诗一跃成为传说级的强者,明明已经找到了那条成为传说强者最关键的路——势。
结果,现在却成为了狼心盗的马夫。
对,就是马夫!
大剑非尔.罗兰德并没有被大狼头杀死,而是被大狼头废去了斗气本源,成了一个比普通人还要虚弱的落魄马夫。
大狼头之所以留他一命,就是想用他来时时刻刻的提醒自己,人生中有八个字最为重要——关你屁事、关我屁事。
这一天,狼心盗的马夫非尔.罗兰德,如往常一样,在十几个狼心盗的监管下,与其他十几个马夫一起,在彩虹恩加佐佐平原,一边放牧狼心盗的战马,一边为那些战马检查马掌,涮洗饮溜。
别误会,那十几个狼心盗,不是特意过来监管这些马夫的,他们是来监管和保护那些战马的。
彩虹恩加佐佐平原周围的所有人类和其他高智慧种族,都惧怕狼心盗的威名,
可是像风狼、火狮、猫虎这些低智商的野兽,哪怕是被他们宰得再多,也还是会记吃不记打的掠食狼心盗的马匹。
“老非尔,听说你去过南部王城,那里的贵族婆娘们,是不是真像游吟诗人说的那样,整天都穿着露着多半个大白胸脯的紧腰长裙啊?”
说话的是一个叫肖滋的六阶传承级狼心盗,这个战力阶位,在狼心盗里,已经属于最底层的存在了。
曾几何时,这样的人渣,别说是如此轻漫调侃大剑非尔.罗兰德,哪怕是他只流露出一丝的不敬之意,就会被大剑非尔散发出的斗气威压,给压迫的跪地求饶。
可是现在,他不但能放肆调侃曾经的史诗级强者,还能因为非尔回话略慢了一些,就狠狠的抽上老马夫非尔三鞭子。
抽在非尔脸上的三鞭子,让他的脸,火辣辣的疼痛,可是他的心却没有一点儿知觉。
一开始,被俘之后,纵使被废去了斗气本源,非尔也没有臣服求饶,
大剑非尔.罗兰德不只是一位史诗级的强者,他更是一位信守骑士之道的正义骑士。
威武不能屈,这是十三条骑士铁律之一;
可是当大狼头提出,如果非尔不选择屈服的话,他就把那个暗中邀请非尔来彩虹恩加佐佐平原的某位大城之主的全家,杀个鸡犬不留的时候,非尔屈服了。
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和尊严,来保护那位对他来说,亦师亦友亦父的大人,这也是十三骑士铁之一——用一切守护珍视之人。
“大人,老非尔最近的风湿病又犯了,他肯定是因为腿疼,才反应有些尺钝的,您别生气。”
和非尔关系很好的小马夫——唐,替非尔哀求肖滋。
唐是狼心盗在两个月前,打劫一只商队,劫来的奴隶,
只有13岁的他,当时正在发高烧,是非尔照顾他,把那些又冷又硬的粗麦饼子,用水泡软之后,又在里面偷偷加了些非尔在厨房帮工时偷来的细盐,喂给他,才让唐捡回了一命。
这个孩子,让非尔有些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
他敢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孩子,可是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非尔对唐,就有一种莫名的亲近。
“唐,你很喜欢多嘴嘛。”
肖滋对唐早就不怀好心了,
狼心盗不缺女人,他们有钱,十九座大城的欢场任他们出入,甚至许多狼心盗的小头目,在十九座大城里,都养有外室。
这些外室既负责帮他们采买某些特别的物资,也负责为他们打探情报。
肖滋在狼心盗里,是少数的异类,他喜欢女人,更喜欢男人,
尤其是像唐这样俊俏的小男孩儿,肖滋一直想把唐收为义子,他想把唐养大,然后等唐成年之时,再来采摘这朵完全盛开的矢车菊。
肖滋把这称为养成的乐趣,那些猥亵幼童的蠢货,和他肖滋大人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
可是唐不愿意,他拒绝了肖滋,哪怕是肖滋一开始伪装的非常宽厚慈爱,唐依然拒绝了肖滋。
于是,终于失去了耐心的肖滋,有了新的计划,
那就是利用老非尔对唐的救命之恩,通过折磨这位曾经的史诗级强者,让唐妥协。
当然,在折磨老非尔的时候,也要让唐感同身受一下,只有让唐亲身感受到老非尔所受之痛,自己再折磨老非尔的时候,唐的心才会更痛更苦,更容易崩溃。
不得不说,狼心盗能够称霸彩虹恩加佐佐平原十几年之久,是有他们的道理的,一个最底层六阶战士肖滋,都有如此狡诈的心思。
见微知著,从肖滋的表现,就可以看出,狼心盗的那些高层们,会有多么的厉害和难缠。
非尔的眼睛红了,
他激动的要疯了,
他那颗在十几年的马夫生涯中,已经被磨平了棱角的骑士之心,再一次的燃烧了起来;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肖滋一鞭子抽烂了唐后背的衣服,非尔看到了唐后背上的那块红十字胎记!
那罗兰德家族血脉传承的唯一标志,只有罗兰德家族每一代的大剑,才会有的胎记,
他非尔.罗兰德的后背上,就有相同的胎记,
唐是他的儿子,
唐是他的儿子。
唐是他的儿子!
肖滋很生气,老非尔你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史诗级的大剑罗兰德吗?
肖滋大爷鞭打唐的时候,你跑出来替他挡什么鞭子?
不过,这样也好,唐越是感激你,肖滋大爷就越好用你来威胁他。
雨点儿一样的鞭子,一下接着一下的落在了非尔的身上,
可是非尔却好像完全感觉不到任何的痛疼。
“你的母亲是叫海兰丽雅吗?”
非尔用十几年都没有用过的温柔语气向唐问道,一如许多年前,他在离开南部王城之时,跟那个心爱女子告别之时一样。
“你怎么知道妈妈的名字?”
唰!非尔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轰!非尔的脑子炸了。
是他,是她,
唐是我非尔.罗兰德的儿子。
自己当初和海兰丽雅情不自禁以后,她竟然怀了自己的骨肉。
非尔的心好疼,好恨。
他心疼那个柔弱美丽的女人,这十三年来独自抚养唐长大的艰辛。
他恨自己现在是个比普通人还要虚弱的老马夫,不能把唐救出狼心盗的魔掌。
如果,能让自己重新拥有力量,
将自己的儿子——唐救出狼心盗的魔掌,
哪怕是成为恶魔的爪牙,
哪怕今后将万劫不复,
他大剑非尔.罗兰德也在所不惜。
冥冥之中,有恶魔之主听到了非尔心中的祈祷。
“我在一颗大树前捡到了这把断剑,可惜了啊,明明是一把千年难遇的魔剑之胚,却被铸成了一把正义之剑。”
“你是它的主人吧,你愿意改换门庭,修练魔道之剑吗?”
“会让你变得比以前更强哦。”
已经被鲜血模糊了双眼的非尔,影影绰绰的看到自己的面前,站着三个人影,
其中一个矮个子人影的手里,拿着他那把被大狼头徒手掰断的半截断剑。
“我愿意。”
非尔说完这三个字以后,就昏了过去。
他在昏过去之前,看到了周围那十几个狼心盗,每人的咽喉处都有一个拇指粗细的血窟窿,
一枪贯喉——这是北凉骑军副都督陈之豹的成名之技。
肖滋没有死,这三个无声无息,突然出现的人,留了他的活命。
“杀了狼心盗的人,你们别想活着离开彩虹恩加佐佐平原。”
肖滋很害怕,他没吃过猪肉,可是他见过猪跑,
当年,他在前来挑战大狼头的大剑非尔.罗兰德身上,感受到过与之相同的威压。
这三个家伙竟然都是史诗级强者,
可那又怎么样?
三位大狼牙,同样也是史诗级强者,
还大狼头,他在十几年前就能击败史诗级强者了。
“既然你这么诚心的发问,那本大人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吧,奉北凉军主帅,大将军,北凉王徐虓之命,我三人特来讨伐10万狼心盗。”
(肖滋:我才没有问你们是谁呢!)
“从现在开始,10万狼心盗的性命,便是我北凉的军需物资了。没有大将军的命令,尔等,可伤不可死,可降不可逃。违令者,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个拿着非尔半截断剑的矮个子男人,大大咧咧的说道。
这是三个疯子吧?
肖滋听了他的话后,脑子里和帕斯加尔港的老城诺德夫,竟然是同一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