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再次相遇 已是终结的开始

第一章 再次相遇 已是终结的开始

回忆是美好的,同时也是残忍的,它让我们每一个人变得与众不同,也让我们每一个人在拥有它的时候而付出了生命流逝的代价。就像歌手汪峰在《当我想你的时候》里写道:生命就像是一场告别,从起点对一切说再见。

而我却迟迟说不出那句早应该说出的再见。

也因这一念之差使得我在很长的一段人生之中,徘徊、纠结、失去,却不曾抓住我本该的拥有。

直到一个熟悉到已经陌生的面孔再次出现,才使得我真正的说出了那一声迟来的再见。

不过还好,一切都为时不晚。

我叫黄旭,一个有着浑浑噩噩人生的人,从大学毕业到现在已经有十年了,仍旧是一事无成,不仅一事无成,我现在甚至连一份工作都没有。在这个除了呼吸还暂时不要钱的城市里,没有工作也就意味着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很难维持一个人在城市生活的最基本的可能。过去几年的积蓄也所剩无几了,我只能再一次的汇入到拥挤的求职人群之中,去寻找一份能够维持我活下去的收入和自尊。

近来接连面试了几家公司,结果都是出奇的一致:不予录用。

沉浸在几日的奔波和疲倦之中,我点燃了一根烟,默默的思考着我的人生。

刺耳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我刚刚开始的思绪。

“喂”

电话那边传来了乐福的声音,仍旧是一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状态。“师父,嘛呢,想你了,出来喝个酒呗。”

这小子肯定又是遇到什么好事了,从声音里就能听出来。不过我现在根本就没有心情出去喝酒,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这小子嘴太碎,喝完酒之后能把小时候穿开裆裤时候的事都翻出来说,我现在实在没那个心情去听他那传奇的过往,很多片段我都已经能复述下来了。

“不去了,明天还有个面试,我晚上要好好准备下,等师父找到工作了,第一时间找你喝酒”。

在这之后又聊了几句,乐福还是在劝我出去喝酒放松下心情,我不住的在拒绝他。可是他就像是在念一篇以劝我今晚出去喝酒为主要内容的演讲稿一般,而且是不念完誓不罢休的状态。我就知道这小子今天肯定是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所以趁着乐福调整了一下状态,准备继续他的游说的档口,我赶紧挂掉了电话,如果让他这么墨迹下去手机都能给我说没电了。

我扔掉手中的烟,就抽了一口,这会都快烫着手指头了,这小子是有多能聊啊。

身体向后靠了靠椅背,我又从烟盒里拿出来一根烟,刚点上烟,电话再一次的响了起来。

准是乐福那小子不死心,换一篇演讲稿继续来说服我了,这小子总是这样,高兴的时候啥事都干得出来,也全然不管对方的心情如何。

就在我拿起电话准备关掉铃声的时候却发现,这一次是孙明的电话。

拿起电话我还没有说话,电话那边就传来了孙明非常庄重的声音。“黄旭先生您好,听说您最近在求职,我公司最近也在招聘一名副总经理,不知黄旭先生是否有时间能来面试一下。”

我愣了一下,这小子,吃错药了?

“说人话。”

电话那头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旭哥,听说你最近在找工作,赏脸来我这面试下呗,我们那个副总经理前几天不干了,正好我琢磨着旭哥你过来帮帮我,公司不大,二三十人,对旭哥你来说委屈是委屈了点,就当帮兄弟个忙了。”

我沉默了一下,我没想到孙明会这么说,我找工作的事一直没有跟他说,我就怕他跟我这么说。倒不是不想去他的公司,而是真的不想去给他添麻烦,也不想再跟我那段不光彩的过去有任何的联系。

就这样对着沉默了片刻,我以为孙明会转换一下话题,没想到的是在对着沉默了一会之后,孙明语重心长的打破了这短暂的沉默。“旭哥,我孙明能有今天旭哥你帮了多少忙我心里有数,我孙明不是那种提上裤子就忘了娘们的人,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是别忘了,我这永远给你留着一个位置,你可以把我这当成是你面试的最后一站。”

我在心里默默的点了点头,感动之余更多的还是感激。孙明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里,能够真正让我认可的人并不是很多,孙明就是其中的一个。而这一年多来我没有跟他联系,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关系出了什么问题,而是他牵扯了我太多不想要去面对的过去。

这会听到他的这番话我心里还真的是满满的都是感动,可是这小子还是这么会遣词造句,这一点让我心里有些不爽,而且我也不想把气氛搞得这么煽情,两个大男人这么煽情挺不合适的,于是说道:“咱能换个词么,什么叫提上裤子忘了娘们,你就不能说忘恩负义或者是吃水忘了打井人么?”

孙明很默契的说道:“靠,我不就这么比喻一下么,你还挑上了。”

我呵呵一笑,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但是突然沉默下来之后我却发现,现在我跟孙明之间似乎也找不到别的话题可以说,可能是现在的心情的缘故吧。

“我还要准备明天的面试,今天就不跟你多聊了,改天见面说。”

孙明在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之后说道:“好,到时候你面试成功之后别忘了请我喝酒,面试不成功我给你摆欢迎酒,你到时候别找借口拒绝就行。”

放下电话之后我拿起桌子上的烟盒想再掏出一支烟来点上,却发现烟盒里已经空了。去买包烟吧,没它还挺难受的。

一边穿衣服的时候我突然有个想法,想喝酒,可能是刚才这俩人给我说的,也是好久没喝了,正好出去买烟顺便买几瓶回来,喝点酒睡个好觉。

结果这一喝就喝大了,俗话说酒入愁肠愁更愁,那么愁更愁了怎么办呢,我认为那就只能用更多的酒来浇,直到把愁彻底浇灭为止。所以我说借酒浇愁愁更愁,其实那真的是没喝到份儿上,喝到一定程度上之后你连姓什么都能忘了,还顾得上愁么。

我就亲自验证了一下这个理论,不仅忘了自己姓什么,甚至连昨晚上九点钟以后的事情都全部忘记了。就像是被选择性的抹去了一段时间的记忆一般。如果酒精真的能有这样的功能,我现在倒是情愿用它来抹去我不想拥有的回忆,只是它好像只有即时的功能,对于很长时间前的记忆却并没有任何抹除的功能。

早上的闹钟足足响了有十分钟的时间我才从床上爬了起来,起床之后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是哪”。看了看周围,确定了是自己的家之后,才得出一个结论,断片儿了,昨晚上跟“愁”较上劲了,结果我赢了,然后就断片儿了。

头像是要裂开一般,整个房间都在旋转。我好想吐。

就在我一个踉跄没站稳扶住床头柜子的时候,上面的日历让我差点没晕过去。

我不晕日历,我晕上面的字。

今天要面试!

我去,我也真是太有才了,自己在家喝酒,自己能给自己喝断片儿了。还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我现在只想抽自己两个嘴巴,可是抬了抬手,觉得这会就是把自己抽晕过去也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这会头又疼又晕的,估计两巴掌我能睡到天黑。

这会已经快八点半了,面试约的时间是九点,路上至少还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也顾不上头是疼还是晕了,在脊髓神经的主导之下我快速冲进卫生间洗头、洗脸、刷牙。

早饭是肯定没时间吃了,反正这会还有想吐的感觉,忍着点,不吐出来就当是吃了,虽然这个逻辑有些荒谬,但是用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再合适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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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云何惨淡,皓月自当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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