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思维导图(民法概述)
我醒了,我依稀记得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一颗树,可是树能够告诉我什么?
难道是告诉我,今年国家法律资格考试要过了?我可以去律所实习了?不对!
我不常做梦,每次做梦,都会有一种来自现实的暗示,似乎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未来的走向,我很相信自己的梦,所以,我在寻找与树有关的东西,它一定是想暗示我什么,告诉我方法。
于是我在网上搜索相关的图片,并没有太大的联系。
我打开了书本,发现还是一堆堆的文字,一张图片也没有,我翻看了一下,发现了一张图片,一个二维码。
可当我看着那个二维码的时候,我却觉得,有了一丝灵感!对!
如果是纯粹的文字,我一定看得想死,而且还是这种教科式的书籍,根本就不存在半点有趣,纯粹的死记硬背,可我是人啊,我得改变这个东西的想法。
于是我又在法考网上浏览,一个人的帖子映入了我的眼帘,是一张树状图,准确的说,是一张思维导图。
我看着那张图,很清楚的看明白了一切的知识点!!
我瞬间明白了昨天晚上做的梦是代表什么了,就是树状的思维导图!
于是我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一样,在论坛搜寻这种图,看有没有完整,可是,搜了半天,也没有看到。
我失落了,看来并没有人做这个东西,本来想,要是有这个,我还看什么书啊,直接拿着思维导图看,简单明了,到时候再刷题不就行了?
可惜,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我觉得,还是就死看算了。
就这样,我打开了书,准备新的一页开始,法考资料书的第三卷,民法。据说,懂了民法和民事诉讼就拿下了大半江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可是我看了一个章节,竟然有十三页,我哭瞎了,我仔细瞄了一眼,知识点有点吓人。
“算了,放弃吧!”我对自己说道。
可内心的那个积极向上的我,却又说:“刘先!你还想被你爸管?天天听他絮叨了?当初的豪言壮志呢?被狗吃了吗?”
于是我双手拂面,苦恼了。
我看了一眼不完整的思维导图,看了一眼那十三页一个知识点的内容章节,我有了一个想法,一个让自己可以坚持下去的想法。
自己做,自己去做思维导图,然后把它的内容以有趣的方式写下来,想想当初都坚持写了三个月,这还不行吗?
都说不能因为目的而做事,会把事情做坏,失去事情本来的纯粹,可是,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够如此选择。
下定了决心,要挣脱父亲的严格束缚,就准备开始。
就这样,我从网上下了一个思维导图软件,开始了对照书本,根据知识点在电脑上作画。
因为本身具有一定的思维逻辑,也知道怎么个划分法,对于思维导图,也就不是难事。而我,把内容写下来,以有趣的方式写下来,而不是死记硬背的纯粹记住,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真的坚持到了那一天,并且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回过头来看看过去的自己,我会感动无比的高兴,所以,我打算,图文并茂。
我翻开书,看到了民法的第一章,民法概述。我翻看了十三页的内容,发现民法有小节五个,分别是:民法的概念和调整的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客体、民事责任。
我也是外行,还不一定能够懂,但是没办法,已经开了一个头,就要写下去。
这五个小节里,每个小节都有相对应的故事。
书上说,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总称。
我一看,就不懂了,这三个“人”有什么区别吗?不过我不懂,就翻过去看目录,发现后面有解释,那就先不管了,先了解民法到底是什么。
我以自己的理解简单阐述,重点应该放在,调整!还有规范这两个词上面,那么这我就不难理解了。
而它这上面又说道:这民法还分形式上和实质上,又分广义上和狭义上。
好吧,又要理解了又要废脑子思考了。
上面说,形式上,民法是民法典,按一定逻辑顺序编纂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而实质上,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至于广义和狭义,往大了说,就是财产,亲属,知识产权这类,而往小了说,就还是调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看到这里,我感觉懂了。
两个最重要的东西,其实是人身和财产,这两个东西才是主体对象,至于那本调整和规范写满了法律条文的书,就是民法。
三个构成了一个体系,人与人,人与钱之间存在的规范法律。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万一理解错了,那我就炸了!老天保佑,希望我理解的没有错!
第一小节算是完了,时间也用了将近小二十分钟。
第二个,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我一看,全是大标题,那就好办了!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绿色。
平等是指身份平等;
自愿是自己行为上责任上的选择;
公平是平衡双方的价值;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它这上面还写了,法院可以根据这个原则来做出司法解释,填补法律的漏洞,我想,应该也是。
至于公序良俗,就是秩序还有风俗;
绿色就是绿色环保生态文明;
仔细数下来,竟然有六个。
看完后,也不是很难理解。
而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又和前面的两个东西有关了,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既然是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就应该是有联系,就有三个,主体,客体,内容。
主体是人,客体是物、行为或智力成果,而内容,就是相互形成的具体联系。也就是权利和义务,你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打个比方,你是子女,享有父母给自己的教育,就会有长大后赡养的义务。
而民事法律又存在事实,包括了事件和行为,仔细一看,不难理解,事件是自然现象,行为,是人的意志产生的行为。
而第四节,民事权利客体,有三个具体的内容:物、人格利益、其他民事权利客体。
而物的种类我一看,就直接吓尿了,竟然有四页,不过,大体可以简单这个一个点,能够被人本身,支配的东西,能够用的,就是物。不过,这里还有一个孳息,是原来物产生的,比如果树能够结出果实,果实就是产生的孳息。
至于人格利益和其他民事权利客体,客体是知识成果和给付行为。
终于,到了最后的关口,民事责任。
有哪些?
违约了,侵权了,其他的民事责任,还有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既然有了这些,肯定有处理方式,既然违约了,就要承担责任。
我一看,竟然足足有11条。
不过,我看完后,感觉还是不要违法好。不过,有些东西,我们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有什么呢?
不可抗力,正当的防卫,紧急的避险,还有见义勇为行为,这四个就不需要。
不过,这里还有因为保护了别人权益,让自己受到了损害的,可以向受益人请求适当补偿。
但是,对于侵害了英雄烈士等人格权的,会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民事责任中,有一个竞合,那就是一个人违反民事义务,但是却符合了多个,相互重叠,那个人可以只承担一个,但是选择权在权利人手里。
而民事责任存在一个优先适用,比如,罚款等,财产不足支付,就先承担了责任,有钱再承担其他公法上的财产责任。
民法的第一章,就有如此之多,不过,自己写下来,倒是知道了不少。
人与人之间,会产生多种关系,这种关系相互作用,又产生了相对应的权利,而人又财产有联系,错综复杂的权利和义务需要理清和处理还有调整,就需要法来规范,否则,一团乱就真的天下大乱了。
这是我一个非法律专业学生仅仅理解到的,但是我感觉,法,比我想象中的要难学很多很多,以后的路会是什么样呢?真的是当律师吗?谁知道呢?坚持到那一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