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了。
突然,发现写跟法律有关的小说,需要查的内容好多!写的我快哭了!
河蟹大河读者!
我明白你的心情了.......
算了,就当对自己的一种锻炼吧。毕竟到时候是真的要拿法律去吃饭,不可能吊儿郎当的当成一个爱好来进行。
爱好不能当饭吃。
为此,我跑去书房搬了很多的案卷,看得我发晕了。发现了一个情况,离婚案件是真的多到吓死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离婚案件?
不过,也找到了18年,17年,16年的其他类型的案件。
但是,不是离婚案件的话,一卷案卷就相当于我看的那些法律书籍的小近百页,当然,这有些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不过,现在看到的其他案卷,都很厚,其中有一个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多达有几十页的内容,有点复杂的刑事案件。
那个重大案件,我没有找到,案卷太多了,也不知道放哪里了。
一想到以后真的从事律师,要写一堆的东西,我觉得,挺对得起这律师费的。
毕竟,根据不同的争议诉讼标的,所得的律师费也是不同的。而且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还可以成倍收费,也对得起这付出。
所以,实际上还是双方协商得出的一个费用结果。
看我书的,好像都是十八岁左右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