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一拳一个嘤嘤怪
“是你!”
看到林秀的容貌,彪魁咬牙切齿,手背青筋暴起,他虎口大吼,持着弯刀踏尘而来。
“今天你插翅难逃!”
彪魁后天六重的气息完完全全释放开来,锋利的弯刀笔直朝着林秀头颅落下。
若这一刀下来,哪怕肉体是后天四重,脑瓜也得开裂。
“想要我脑壳疼?不可能!”
林秀一声冷哼,手伸进裤裆从储物空间掏出‘破旧的短剑’,真气拥入双手持剑抵抗。
锵锵!
冷兵相撞,传出钢铁的清脆声。
当!
Duang!
只见林秀与彪魁在街道上直接开打,刀光剑影火星飞溅,根本不分上下。
彪魁的真气比林秀浑厚,企图用蛮力直接压倒对方。
可每次即将成功时,林秀的身形如同猴子一般窜开,使弯刀落在地面震得裂痕齐出。
几番下来,彪魁拿林秀根本没有办法,咬牙怒吼道:“你就只会躲吗?”
林秀冷哼道:“你他喵是后天六重!我不躲给你砍啊!”
“我砍死你!狂舞刀法!”
彪魁嘶吼道,他在陆家当家卫队队长十余年,荣幸得到陆家入流级的刀法,也因这刀法名声远扬。
真气涌入弯刀,变得越来越锋利刺眼,林秀心中暗道不好,这一刀若是砍中他,哪怕有疗伤丹也救不回来。
“去死吧!”彪魁怒吼道,锋利的刀身狠狠对准林秀,划破空气的呼啸声逐渐放大。
“拼了!”
林秀咬牙,手中短剑嗡的一声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把散发着璀璨夺目光芒的金色大剑。
在阳光下更加耀眼!
帝字剑!
这是林秀第一次拿出来对付敌人。
对于想要至他于死地的人,林秀不会有任何手下留情。
璀璨的光芒在街道上无比刺眼,不少人抬起双手遮住眼睛,不忍直视。
就连彪魁都两眼眯起只留一条缝。
他看着那把金色大剑,心跳猛的漏了半拍,他能感觉到,这剑的气势与威力,光是看着就给人一股心悸,更别说击中了。
“不!不要!”
看着林秀双手举起大剑朝他挥砍,彪魁眼眸中露出恐惧求饶。
然而林秀哪里会放过这样的人。
在他实力不够强的时候,见过帝字剑的人。
都得死!
刷!
扑通!扑通!!
当金光消失时,众人连忙睁开眼看,只见林秀坐在地上口吐鲜血,而在他对面,彪魁庞大的身躯躺在血泊中,尸首分离。
“不灭金身经验+600。”
“叮,击杀后天六重一名,经验+500。”
“叮,获得天秀宝箱碎片*1。”
“叮,获得入流刀法《狂舞刀法》是否学习?”
听着这些提示音,林秀心里乐开花,但还是有些后怕。
以他现在的实力,单单是挥动帝字剑一下,双手几乎都快要报废。
看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使用帝字剑。
林秀赶忙拿出一颗疗伤丹服下,感觉身体好了些立马把彪魁身上的钱袋给摸走,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跳上楼顶消失不见。
“汝甚秀,吾不及也。”一些世家子弟摇头轻叹。
“完了完了,他死定了,竟敢把陆家家卫队长给杀了!陆家是不会放过他的!”
“此子乃英雄也,可惜得罪了陆家,唉,英雄命短啊。”
“陆家蛮横无理这么久,终于有人给他们深刻教训了!”百姓们心头爽快,但同时也担心起林秀。
不少世家探子见状,立马赶回家族禀报,他们知道,皇城北城要翻天了。
林秀来到了豪门世家白家门前,将一块字令交给侍卫,很快白剑锋立即走了出来把林秀带进去。
房间内,林秀将一身黑衣卸去。
“啧啧,兄弟你这票也干得太大了吧,竟然连后天六重都能杀死。”白剑锋沏了一壶茶看着林秀满眼敬佩。
“那可不,我跟他大战了三百回合,不分上下,要不是我机智多谋,才能取胜。”
林秀仰头大笑道,白剑锋则是微笑摇摇头,白家探子传回消息,说是一道金光将众人眼睛闪得睁不开,金光消失后,彪魁便倒在血泊中。
不过既然林秀没有想说的意思,那他也不会追问。
“这些天你就待在我这避避风,闹了这么大的事,陆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们敢来我就敢杀,怕个鸡儿。”林秀一副无所畏惧的说道。
“哦?你可别告诉我,来找我只是为了跟我炫耀。”白剑锋一脸不信的轻笑道,林秀什么人,相处了几天他也大致了解不少。
“我这不是为了睡个安稳觉才来找你嘛。”林秀讪笑一声,道:“你也知道,现在外头全都是找我的,根本没法安心修炼。”
白剑锋早已看穿林秀所想,摆了摆手,道:“行了行了,待会就给你安排房间,想住多久都行,不过吃喝的钱要自己出。”
“嘿,成交!”
……
时间一天天流逝,林秀的画像早已传遍整个皇城,陆家从客栈中查出了他的名字。
可连续找了十多天,就差没有掘地三尺,林秀这个人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没留下一点痕迹。
这让陆家暴怒不已,被打脸了人还找不到,这让他们颜面何在。
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价值五十万金的人,正在一座凉亭中打坐冥想。
“第十四天了,陆家已经认为你离开皇城,不再派人去搜查,不过通缉依旧在。”
白剑锋看着那坐在院子中快要成道家高人的林秀笑道。
“总算是个好消息了。”林秀缓缓睁眼,兰花指轻轻一弹,站起的瞬间筋骨齐鸣,无比的舒服。
他看着白剑锋大笑道:“走!出去浪!”
白剑锋笑问道:“你就不怕被人发现再被追杀?”
林秀不屑道:“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再说了,我有怕过这狗屁陆家吗?”
“拉倒吧你。”对于林秀的吹嘘,白剑锋可是一点都不相信。
“不过你想要出去的话,最近倒是有一个活动。”
林秀两眼一亮,好奇道:“什么活动?”
“这几天城东那边的月影湖有个游船吟诗大会,许多世家天才都会去。”白剑锋笑了笑,继续道:“而且还是晚上开始,夜黑风高的,没人能认清你。”
吟诗。
听到这个词,林秀心中顿时泛起一抹激动,他虽然不是学霸,但也读过很多诗句,这游船吟诗大会,不就是为他准备的吗?
“去!今晚就去!”
林秀笑道,立即回客房里换了套干净整洁的白衣,右手拿着折扇,一副儒雅诗人的模样,惹得白剑锋一阵取笑。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离开白家,两人一路朝着城东走去,当他们来到月影湖时,已经到了夜晚。
灯火通明,街边小吃香气四溢,不少刚沐浴完的千金小姐聚在一起,在岸边欣赏,晚风中夹杂着些许少女淡淡的清香,让人心旷神怡。
湖面上月光倒映,不愧被称作月影湖。
不少船只在湖面行驶,隐约能看到船头有许多世家子弟聚在一起闲聊。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此时林秀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要不去船上坐一坐?”白剑锋笑道。
“走!”林秀使劲点头。
白剑锋带着林秀朝一艘大船走去,交了费用后走进其中。
船只很高,分三楼,一二楼是饮酒饮茶,拼诗词歌赋的地方,三楼则是露天天台。
来到这便看到不少情侣卿卿我我,无比肉麻。
这艘船虽然不是最大的,但在三楼也足以将整个月影湖的风景收入眼中。
“你看那边。”靠着栅栏,白剑锋指着岸边一群长裙少女喃喃道:“左往右数第三个,是不是很可爱。”
林秀顺着方向看了过去,发现竟然是一群国色天香的富萝莉,旋即连忙点头仔细欣赏,道。
“这么可爱的少女,一拳过去应该会哭很久吧。”
白剑锋听到林秀的话差点没从栅栏掉下去。
他半开玩笑地说道:“兄弟,你不会是对女人没兴趣吧?”
“怎么可能!我可喜欢了,软软的香香的,声音又那么好听,我这辈子最喜欢萝莉了。”
林秀一脸正经的说道:“特别是那些喜欢嘤嘤嘤的妹子,我一拳就是一个嘤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