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学字
?五百金不过五十斤重,但换成其它物资,却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
怀揣着这笔巨款,傅玉开始在集市里进行扫荡,被褥、布匹,骒子,刚出生的牛犊……凡是能改善两位老人生活环境的,他都买了不少,最后还雇了几辆大车,将所有东西运回了红山村。活像一个衣锦还乡的暴发户。
红山村所有猎人也跟着他一起回去了,他们的所有东西,都被大小姐以略高于市价的价格全都收了。人人都是喜笑颜开,不但小赚了一笔,而且还不用顶着大太阳在那里跟那些精明的商人讨价还价。他们都知道是傅玉介绍的,对他都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回到村的那一刻,再一次给村民们带来了不小的震动,看着林家的小子几大车的东西往家里运,人人都是惊羡不已。
不到半天,傅玉以五百金的惊人价格,卖掉地熊皮的事情,就传遍了小小的红山村。村里最年长的老人听了后感叹,这林家的小子了不得啊,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本事,日后只怕不是池中之物。
生性谨慎的林老,却有自己的担忧,“阿根啊,这样做是不是招摇了一点?”
傅玉笑着安慰他,“别担心,我有分寸。”
“别听他的。”林婆婆脸上红光满面,儿子大出风头,她这个做妈的,自然是非常自豪,“你这是正正经经赚来的钱,又不偷又不抢的,怕什么。”
见妻子这么说,林老只能苦笑。
“咦,阿根,你买这么多书干什么?”林婆婆翻着傅玉买回来的东西,翻到了那两摞书,只见最上面一本的封面上写着《仙缘》,看书名就知道,这是本。
“买回来看啊。”傅玉笑道,“我想学识字,正想让您教我呢。”
“你想学字?”林婆婆惊喜道,“这是好事啊。以前你小时候我教你,你总是想着法子偷懒。真是拿你没办法。”
傅玉吐了吐舌头,瞄了一旁的林老一眼,笑道,“我现在想通了。”
看来,林老是不打算将实情告诉她了,傅玉也只好装糊涂。一度他也以为自己只是灵魂穿越到这具身体上,后来智脑才告诉他,他是肉身穿。也就是说,这两位老人,与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联想到那天在蛮荒丛里林老忽然发狂,两位老人的儿子,多半是葬身在啸天虎的口中。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两位老人的感情,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在心里,他早就将他们当成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父母。
“不过,要学也要从《蒙学》开始学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书,还是不要看太多。”林婆婆翻着那两摞书,全都是神仙妖怪之类的,不由唠叨了起来。
将东西收拾好,已经是晚上了。吃过晚饭后,在新买的明亮的油灯下,林婆婆正式开始了教学。
集市里没有纸笔可买,只能用草纸与自制的笔替代。林婆婆先默写了一篇类似于前世《三字经》的文章,教傅玉念了一遍,才开始教他认字。
看得出,林婆婆经过正规的教育,看她执笔的姿势,实在无法将她与普通的村妇联想到一起。
拿起笔后,她从一个慈母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严师,教起学来一丝不苟。
前世傅玉刚刚从千军万马的独木桥中杀过来,怎么会怕这个阵仗。他虽说不上绝顶聪明,更不是过目不忘,但他有智脑。
林婆婆只教了他二十个字,教完后再让他自己写几遍。等他回去休息之后,她拿着儿子写过的字,向自己的丈夫道,“真难以相信,阿根居然是第一次写字。字体方正,笔划似模似样,寻常练了几个月的人,也达不到这个程度。”
林老拿过来看了一眼,眼里闪过一丝异色,笑道,“阿根他聪明过人,心灵手巧,学东西自然是快了。”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饭后,林婆婆便开始检查傅玉的功课,这次才真正大吃一惊。傅玉将她昨天写过的《蒙学》第一篇,总共三百六十七字,全都默写了出来。除了那二十个字,其余的,她只教他念过一次啊。
震惊之后,就是狂喜,她以前有一个族兄,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被家族寄予厚望。没想到她自己的儿子,也如这位族兄一般,拥有过目不忘的天赋。甚至,尤有过之。
为了测试他的底线,林婆婆一口气教了他十篇《蒙学》,讲解完后,让他自行练习。
《蒙学》确实是一篇很好的启蒙读物,文字简单易懂,还掺杂了一些日常知识。再加上林婆婆的讲解,傅玉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又加深了一层。
讲课结束的时候,傅玉忽然问道,“妖丹是什么?”
“你听谁说的?”林婆婆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在猎期时,听大石老人说起的。听说那是一种很值钱的东西。”傅玉道。
林婆婆没往深处想,她点头道,“那当然是很值钱。最普通的妖丹,也是价值千金。”
“哦。”傅玉没有再问下去,收拾好东西,回房间了。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将妖丹卖给那位大小姐。起码,先给智脑研究一段时间再说。
第二天,林婆婆再次检查傅玉的功课,他将十篇文章一字不漏地默写出来,连一个错别字也没有。这实在是超乎她的想像,也让她惊喜不已。心中更是坚定了让他跟着徐仙师的念头。
除了跟着林婆婆识字外,傅玉还经常外出打猎,期间又制作了一张弩,以啸天虎的筋作弦,威力比先前那把更强。除了弩外,他还随身带着一张大弓,以备不时之需。
红山村周围都走透了之后,为了打到更多的猎物,他常常到蛮荒丛林的外围,却也不敢太深入。就这样,他的收获也是极丰的。可惜的是,周围十几里内所有地方他都踏遍了,就是没再找到六叶草,也就是灵月草。
PS:票票啊,我要票票。[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