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团子
安妄欢转过身就看到右手拎着几只野鸡,左右抱着一只棕色兔子的顾朝雨。青年的脸上还带着一丝担忧,他在看到安妄欢转身后快步走到她的面前,略带紧张的盯着安妄欢那身已经几乎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衣服。
“你这是怎么了?受伤了吗?”顾朝雨打量着安妄欢,在看到对方脸上并没有伤痕,也没有什么不适,松了口气。
他早上去山里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窝兔子,想到曾经听人家讲女孩子就喜欢又软又可爱的动物,便捉了一只,准备带回来给安妄欢养着。只是在进村的时候,看到安妄欢被夏依竹逼迫,才叫了出来。
“没事,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安妄欢挠着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到。这么大的人了,走路还会摔跤,真是有点丢脸。
“你叫清越啊,真好听的名字。我叫夏依竹,家就在那,有空过来玩。”夏依竹指着离村口不远的屋子,栅栏做的院子围着。院子里还有两颗枣树,上面结满了大冬枣,看的安妄欢手痒。
“你喜欢吃枣子?”看着安妄欢盯着自家枣子树看,夏依竹说了一声稍等,就往回跑。
“我们还是先回去吧,你需要换身衣服。现在已经快入冬了,你身体刚好,衣服上的泥水会让你有可能再一次发烧的。到时候又要躺在床上,天天吃药了。”顾朝雨皱了皱眉,然后道:“你要是喜欢吃枣子,待会我去夏依竹她家换点。”
“唔,好吧。”安妄欢无奈,她自己的意志力很好,但是小姑娘的身体却太差了。好不容易药吃完了,安妄欢可不想再来一次,她宁愿去打丧尸,还简单一点。
回去的途中,安妄欢倒还好,顾朝雨一直小心的看着安妄欢,生怕又摔一跤。平安到家之后,安妄欢被顾朝雨塞到屋子里,示意她赶快换衣服。他自己则是去厨房烧热水,打算给安妄欢泡脚去寒气。
顾朝雨煮水的时候,还特意的放了陈年老艾,那样效果更好,晚上甚至睡眠也会好一些。
顾朝雨不知道自己现在属于什么样的心态,安妄欢已经说了不让他负责了。可是,他好像对她有了杂念,不仅仅是因为责任,更是心灵深处,总觉得见过这个小姑将,让他想捧在手心宠着。这是很奇怪的感觉,但是顾朝雨却并不准备逃避,既然小姑娘准备今后在这里生活,那么他总会有时间的。
另一边,安妄欢在换完衣服之后,就觉得身上开始发凉了。感觉钻进被窝,准备暖暖自己。安妄欢一点都没想到,小姑娘的身体,比她想象的还不耐.艹。
即使安妄欢的意志坚强,也挡不住开始浑浑噩噩的大脑。安妄欢恍惚间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空间,看到了里面的物品。只是不太好的就是,她发现自己空间里那些杀伤力极大的武器都没了。不仅如此,一些现代的科技产品和自己存的零食也不见了。
‘我的手机,我的电脑,我的充电器,我的零食还有我的武器……’安妄欢心如死灰,她空间里一大半的东西全没了。只剩下一些种子和金银珠宝,还有看不出年代的书籍。
安妄欢喜欢好看的翡翠和金属,还有闪亮的石头,可惜的是末世前她也就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孤儿罢了,虽然保险公司赔了巨额的补偿金,可是安妄欢的这个爱好,就是再有钱也不够她败家的。因此,安妄欢只能捡一些石头,或者是价格便宜的翡翠玛瑙什么的。末世的到来,因为安妄欢是木系异能者,根本不缺粮食,所以空间里除了种子生活用品和武器之外,都用来放着金银珠宝。没事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奢侈的时候,还可以用翡翠当玻璃球碰着玩。
‘所以,我现在真的变成有钱人了?’安妄欢迷糊的时候想到。
除了在末世这种完全不需要钱的地方,其他的任何朝代金属都是通用货币。按照安妄欢空间里的储存量,虽说达不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但是也属于超级大富豪了。最重要的是,她的空间里不仅有黄金白银和翡翠,还有钻石。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抗的住,钻石的诱惑。安妄欢也一样抵抗不住,所以她拿了很多。
‘本来想着走的是乡村农场种植风,结果是大富翁的路线嘛。虽然我现在像是一个吃软饭的,但是终有一天我要包养整个国家,成为世界第一富豪。’安妄欢下定决心:‘现在第一步,就是水泥,是时候写信回家了。’
脑袋变成浆糊的安妄欢没有注意到,自己说的是回家,而不是小姑娘的家。估计等她醒来的时候,也不会想起来吧。
“唔,水。”等安妄欢睁开眼睛的时候,视线还有些朦胧看不清,喉咙也是干的难受。她感觉自己被人扶了起来,水杯小心的凑到了她的唇边,温度刚好,不烫也不凉。视线开始清晰起来,安妄欢看到了一脸温和的顾朝雨。
“醒了,想吃点什么?”青年温柔的声音在安妄欢的耳边响起,让她有种幻若隔世的感觉。
安妄欢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不适,相反她现在精神十足,浑身也充满了力气。木系的能量在安妄欢的血液里流动,增强安妄欢的体质,至少不能是战五渣,最起码也得是一级小号了。
“夏姑娘送的枣子?”安妄欢看着床边凳子上放着的碗,里面都是大冬枣,一个个的都有乒乓球大小,看起来就好吃。
“恩,夏姑娘送来的时候,你在睡觉,我也就没有吵你了。枣子已经洗过了,要吃吗?”顾朝雨没有多说,只是将碗端起来,递给了安妄欢。
“我还是起来吃吧。”安妄欢直接掀开被子,准备起来。
“不行,你又发烧了,还是要躺着休息。”顾朝雨不赞同的看着安妄欢,同时也将对方的被子按住,不让安妄欢起身。
“我是真的没事了,不行你试试体温。”安妄欢抓起顾朝雨的手,放到自己的额头上,笑嘻嘻的看着他道:“你看吧,温度正常,一点事情都没有。”
“那好吧,我先出去了。”顾朝雨的脸蹭的一下就红了,少女洁白细腻的皮肤就在他的手下,他的手还被安妄欢抓住。柔软的仿佛没有骨头一般的手,还有一些肉窝,看起来十分可爱。那双手比他的手小了太多,也比他的手白了太多。这样的视觉效果之下,让顾朝雨只觉得血液流动的速度更快了。
“他这是害羞了?为什么?”情商太低的安妄欢有些不解,她完全不能体会一个大年处男的感受。耸耸肩,掀起被子,准备下床。抱着碗,安妄欢啃着冬枣出门。看这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看来她已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了。
顾朝雨此时正在院子里喂着一只棕毛兔子,那兔子一点都不怕生,就这顾朝雨的手,啃起了菜叶。
“这是你今天早上捉的兔子吧,这是我们晚上的菜吗?兔子我喜欢红烧的。”安妄欢蹲了下来,将没吃完的枣子喂给兔子。
“……好。”顾朝雨愣了一下,他看着吃着安妄欢手里的枣子,完全不知道自己命运的兔子,毫无原则的回答道。这只兔子本来就是捉给安妄欢的,吃了还是养着都随她。
“这兔子真的一点都不怕生呢,摸头也没反应,就知道吃。”安妄欢拽了拽肥兔子的耳朵,对方动都没动,继续啃着枣子。在吃过安妄欢的枣子之后,它就无视了顾朝雨手里的菜叶了。
“我当时发现了一窝兔子,见到我之后都跑了,就剩下它,一直盯着我手里的包子。我喂了一口之后,就一直跟着我了。”顾朝雨笑着说了早上的事情。
他早上山上本来是没有打算捉兔子的,狡兔三窟,不划算。结果没想到,山上不久之后就看到了一窝兔子,在啃草。还没等顾朝雨靠近,兔子们就都跑了,唯独棕色的这只,依旧十分淡定的啃着小灌丛上的叶子。完全无视了顾朝雨,等顾朝雨站到它面前的时候,才看到了对方手里的包子,然后就是包子在哪它在哪。
之后顾朝雨想到了或许安妄欢会喜欢,就用了半个包子将兔子勾了过来。
“还真是呆,长这么大运气真好。”安妄欢点着肥兔子的脸,看着自己的手指陷在了对方的肉里,就觉得特别有趣:“还是养着吧,反正也吃不了多少,怪可爱的。”
‘咔嚓咔嚓咔嚓。’不知道自己小命被保住了的肥兔子,依旧淡定的啃着枣子。
“这么胖,就叫团子,顾大哥你说呢。”在肥兔子吃完枣子之后,安妄欢又放了一个到肥兔子的面前,和顾朝雨商量着名字。
“团子挺好的。”顾朝雨无所谓,只要安妄欢喜欢就好。
“既然兔子养了,那我们晚上吃什么。”为了一会兔子,安妄欢才想起来这个问题。
“我用蘑菇给你炖了点鸡汤,你需要补。”身为上得了山,煮的了饭,还能缝衣服的男人,顾朝雨怎么肯能让安妄欢饿到。
“感觉像是在被包.养,有些奇怪。”安妄欢听到有小鸡炖蘑菇,就不在啃枣子了。顾朝雨这个人实在是太靠谱了,打得了猎,下得了厨。在这个朝代,顾朝雨简直就是宜家宜室的好男人。
“要是能养你一辈子,我也愿意啊。”虽然不知道安妄欢说的包养是什么意思,但是要是可以一直养着小姑娘,即使不成亲,顾朝雨也愿意。不过这话也就只能小声嘀咕,要是被小姑娘听到了,吓跑了怎么办。
“恩?顾大哥你刚刚说什么了吗?”安妄欢抬头,她好像是听到顾朝雨有在小声说着什么,就是声音太小没听清。
“没什么,清越为什么会想要生活在这里呢?这里离边关很近,要是战争打起来了,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清河村。”顾朝雨不解,小姑娘之前醒过来说要待在这里,顾朝雨很开心。但是他也看出了小姑娘的身着,虽然衣服看起来普通,但是料子确实极好的。顾朝雨只在榷场的大商人那里看到过,听说一身衣服的布料可以抵得上普通人大半辈子的积蓄了。
由此可见,安妄欢的身世绝对不会很简单,很有可能是商人或者官家子弟。这么一个女孩,跑到边关这里来,顾朝雨能想到的就只有逃婚了。小姑娘是和谁有了婚约,才逃离的吗?
顾朝雨一想到小姑娘有婚约就不爽,非常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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