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中玉
一道寒风吹过,书中玉四肢并用,在山林里快速的奔跑着,听到身后传来的阵阵马厮声,书中玉就不得不痛恨自己的实在太过倒霉。难道就是因为最近洗澡洗的少,或者是因为偷看了小姑娘洗澡?就算自己真的做过,也不至于如此嘛!
话说回来,那小姑娘身材不错,可惜就是雾气太重,看的不算太清楚,尤其是正面,他就根本没有看清楚。好可惜啊!书中玉忍不住要仰天长叹。
而且,身为长平山鼎鼎有名的常胜寨少寨主,自己居然一不小心落到了如此地步,不得不说,自己给长平山的所有山寨丢了脸,给他爹——也就是常胜寨的大寨主丢了脸。
如果被他爹知道他现在的情形,一定会拿起手边经常使用而且已经腐朽不堪的棍子狠狠地揍他一顿,然后告诉他,身为常胜寨的一员,就应该迎难而上,区区数百个追兵,岂能抱头鼠窜?这岂不是丢了你老子我的脸,丢了常胜寨的脸,甚至是丢了男人的脸?
至于自己手无寸铁,而敌人全副武装则会被他爹完全忽视!
书中玉撇了撇嘴,对自己的老爹非常不屑,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老爹就是个老混蛋。从给自己取名字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
要知道,他老爹根本不姓书,可是却偏偏给儿子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原因就是他爹不知从哪里听来,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后就突发奇想,给自己的儿子取了书中玉这个名字。
想到这里,书中玉就暗自庆幸,幸好老混蛋没有想到黄金屋上去,要不然指不定要取“书中屋”这个名字,那可就真正的悔之晚矣,要知道,那个时候书中玉刚刚从娘胎里出来,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别说老混蛋取“书中玉”、“书中屋”,就算取出“书中屎”,他也只能徒呼奈何。
后来有一次父子俩打了一架,躺下来聊天的时候,老混蛋捂着自己红肿的双眼,告诉书中玉,当时真的想取“书黄金”的,后来一想好像有些不吉利,这才作罢。老混蛋得意洋洋地说:“老子一眼就听出来了,书黄金,书黄金,这不是咒老子输黄金吗?老子才没那么傻呢!”
虽然老混蛋努力摆出自己很英明神武的模样,但顶着两个黑眼圈的模样怎么看怎么滑稽,看不出丝毫气势,反而看上去有点猥琐。而且书中玉隐隐约约感觉,老混蛋根本不是自己想出“书黄金”这个名字不好的,那样说只不过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而已。
不过不管怎样,反正书中玉这个名字最终也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老混蛋为了让书中玉成人成才,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一岁就要培养书中玉的酒量,说是酒量好了方便结交朋友。老混蛋因此宣布,即日开始,每日书中玉要饮酒一两。结果书中玉刚满一岁正要学习走路,却因为经常醉酒而长期卧床,整日酣睡。
到了两岁,老混蛋才惊觉怎么书中玉还不会走路,于是找遍了长平山下长平镇的所有地摊,终于被他找到一本轻功身法。虽然这本轻功身法根本没有封面,老混蛋却坚持说这书名叫《铁腿水上漂》,并将卖书给他的那个白胡子老头的话重复给手下听:这本书是鼎鼎大名的绝技,是很久以前一位绝顶高手的成名绝技。
然而后来书中玉听闻此事,却不得不暗自猜测老混蛋之所以买下《铁腿水上漂》,完全是因为这本书上没有文字只有图,老混蛋自己又不识字,如果买下一本有文字的,那岂不是还要找个教书先生先来教儿子识字?如此麻烦的事岂是常胜寨大寨主能做的?
然后,刚刚满两岁的书中玉就被闲来无事的大寨主摆成各种形状,一会双脚挂到头上,一会双手向身后折叠,做出展翅状。于是,常胜寨中的其余人在吃饱了晒太阳时总是饶有兴味地守在大寨主家门前,听书中玉发出响亮的哭声,然后彼此庆幸不已:幸亏咱们的爹不是大寨主啊!
一番折腾,大难不死的书中玉终于踏入了三岁这个年龄,老混蛋看着在地上蹒跚学步的书中玉,忍不住热泪盈眶,环视手下豪气的说:“你们看,要不是老子的《铁腿水上漂》,这小子哪有这么快学会走路!”
手下们自然一番马屁,拍的大寨主满面红光,然后就准备再接再厉,让兄弟们见识一下书中玉的“铁腿”和“水上漂”神功。幸亏有人脑袋还算清醒,说这门神功既然是神功,那当然不可能这么容易达到“铁腿”和“水上漂”的境界,怎么地也要练个十年八年才能见效,这才让老混蛋放弃开始的念头,书中玉也因此逃脱了双腿折断以及被淹死的噩运。
然而老混蛋一念刚消一念又起,第二天醉酒醒来,就声称自己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白胡子老头教给自己一套精妙绝伦的刀法。于是从某个旮旯里找到一柄生了锈的柴刀,要将刚学到的刀法传授给自己的儿子……四岁的书中玉在捡起柴刀的经历中进入了五岁。
一年一年又一年,老混蛋先后教给书中玉剑法、斧法、枪法、棍法,甚至又一年突发奇想,要教书中玉赌术。那一年书中玉正好八岁,也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巨款——一个铜板。书中玉事后想来,应该是老混蛋刚刚送出这笔巨款就后悔了,所以想通过“正当”手段赢回去。
总之,在老混蛋的殷切希望和全力培养下,书中玉度过了人生中丰富多彩而又多灾多难的童年,好不容易才活到了十岁生日这一天。
从小经历各种磨难的书中玉也算是不负“重”望,成功学会了许多本领。比如喝酒,他八岁的时候就把老混蛋和手下酒量最好的三个手下同时喝趴下了。
从此常胜寨中所有好酒之人就倒了大霉,因为书中玉从小接触黄酒、烧酒、果子酒等各种酒,所以对酒的香味敏锐之极,只要是有酒的地方就逃不过他的鼻子。结果,他先是喝光了老混蛋私人酒窖中的所有不同种类的酒,然后又喝光了数个不知是谁挖的地窖中的酒。
常胜寨中的酒本就不多,被书中玉如此几次之后,老混蛋只好当众宣布,即日起,山寨所有人必须戒酒,然后众人齐刷刷的看向书中玉,直到书中玉点头,才松了口气。
再来说《铁腿水上漂》,书中玉虽然没能练出铁腿和水上漂来,但动作敏捷行动迅速却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在丛林之中,他更是如鱼得水,借助各种树丛草丛的掩护,他完全神出鬼没。
就看此时的状况就知道,明明身后的追兵骑着马,然而却总是追不上徒步而逃的他,就可见一斑了。
书中玉在混蛋老爹的教导下虽然学会了很多本领,但自从有自己的想法后,就对老混蛋的教导不以为然起来。比如刀法,书中玉就极为不屑,先不说老混蛋自己的刀法就是十流水平,只说这种打斗方式,书中玉就嗤之以鼻。
在书中玉看来,打斗当然要安安全全的站在远处的好,最好是只能自己打别人,别人不能打自己。傻不拉几的提着把刀跟对手硬抗,这种事岂是他书中玉能做的?
所以,在刀法、剑法、斧法等一系列近战兵器的运用上,书中玉是既不想学也没学会。因此常胜寨大寨主气得不轻,拿起手边的棍子就要教训书中玉,但才不过九岁的书中玉一溜烟的功夫就不见了踪影,反而将老混蛋珍藏多年舍不得喝的半瓶好酒喝了个精光。
如此数次,大寨主终于明白了,自己这个儿子他已然奈何不了,追又追不上,抓又抓不住,干脆还是任他自己的兴趣好了。
就这样,书中玉十岁的时候虽然拥有许多过人的本领,但什么刀剑斧枪之类的兵器却一样不会。
然而就在这一年,他突然发现了弓箭这样兵器,不禁如获至宝,在他看来,这样兵器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首先,弓箭射的远,可以站地远远的打别人,而别人却要跑上好一段才能靠近他。
哼!靠近老子又怎样?你能跑,老子不能跑吗?书中玉心中暗喜。
其次,他的《铁腿水上漂》练得很好,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而在常胜寨这里,根本就没人能追的上他。既然具备如此优势,不好好把握简直就是天理不容。他已经计划好了,先远远的射上一箭,如果对手追来,立刻转身就跑,等离得远远的,再射上一箭,如此一来,对手不被射死也要被累死,岂不是爽到极点?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天生对风极为敏感,无论是狂风大作时,还是轻风吹过时,他都能敏锐地感受到风向和风速,甚至有时他感觉自己能够稍微改变风的方向。
综合以上三点,书中玉几乎是立刻就下定了决心,就学这个。
然而老混蛋知道他竟然要学弓箭,则开始不停地唠叨,没办法,打不到只好唠叨了。只听他苦口婆心的劝导书中玉,:“小混蛋,你看,手舞大刀砍人多么威风,学那劳什子软蛋才用的东西,简直就是丢人。”然而书中玉看着老混蛋提着柴刀的样子,却根本没看出威风来,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就改变决定。
事实证明,对于弓箭这样的远程兵器,他的天分简直让人惊叹。不过一年,他就能做到百步穿杨,再过一年,百丈之内他就能想射哪里就射哪里。
结果,在书中玉过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老混蛋喝的满脸通红,亲热的拉着他的手,说:“小兔崽子,不愧是老子的儿子!老子以你为荣。”书中玉很是怀疑,其实老混蛋之所以说这样的话,纯粹是为了找个机会喝掉儿子面前的半杯酒。
到了十三岁,书中玉也就算是成年了,所以醉醺醺的老混蛋立刻决定,以后山寨的任何活动,书中玉都可以参加。早就闲的无聊的书中玉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清早就全副武装,来到了老混蛋的门口,在星光下拖出鼾声如雷的大寨主,说自己想了个计划,能够把长平镇上的财主老姜头家给抢了。
结果还没有彻底从酒醉中醒过来的大寨主顶着满头满脸被书中玉泼的冷水,瑟瑟发抖了大半个时辰,才明白书中玉是要抢长平山威风寨大寨主李威风第八个小妾的娘家。
说起来,长平山地势复杂幅员辽阔,其中的山寨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其中最大的一个,就是威风寨了。常胜寨与威风寨相比,不说是天与地的差别,至少也是山底与山顶的差别。
或者这么说,如果威风寨要灭掉常胜寨,只需要派出十分之一的人手即可。
见识过威风寨李威风的威风的大寨主当即惊出了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