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年少

狂飙年少

少年恋――非档案,真实版的文哥

我可以虚构到很多的东西,小说和现实是不能划等号的,且不一定非得有现实作为前提,而据此去对一个人下结论是极其无知的行为。重提这些陈年烂谷子的旧事,是因为这是我现在唯一能写的题材了,同时也希望能人们看到,“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的一个,我做人的基本准则。本篇的文字所讲述的,才是我用生命走过的,真实的足迹。

第一,快乐童年

文哥,出生在A省B地区C县D镇,父亲是C县中学的一名语文教师,母亲是D镇镇医院的医生。文哥幼年是跟着母亲在医院里渡过的。然后,很小的时候,文哥就随着母亲的工作调动而来到了E镇医院。

在E镇生活的这段时间里,文哥开始记事了。他的童年基本上是与E镇医院周边农村的小孩一起渡过的,这时的文哥就开始迷恋画画了,常用到医院里的处方纸作为画纸,画那些打仗的连环画。

适龄时,文哥就进入到E镇中心完小(一个古老的祠堂、或者时某个旧地主家的四合大院改建的)就读。这个学校所有的年级加起来,不超过10个班,文哥是这个小学中唯一一个非农家子弟。诚然,他的同学中有镇政府几名乡镇干部的子弟。不过,文哥仍凭着这种优势和他的聪明,成为这个班的班长,一年之后,又成为这个中心完小唯一的一名少先队大队长。在全校同学面前做报告(一个字一个字念),出席整个乡镇所有小学的少先队优秀代表大会,每一期都预订“三好学生”的奖状……是他永远难忘的一段经历,这期间,一个叫冬英的女同学,挺水灵的,应该和他是比较对眼的,念想了好一段时间。

然后,文哥之父调动工作到B地区一中任教,母亲也调往B地区一中任校医。这样,文哥也跟着离开了,一辆镇里调来的大卡车,载着妈妈,姐姐和他,以及一车的家私,永远地离开了E镇和他的那些儿时玩伴~~

第二,回归平庸

B地区是一个新兴的地级市,跟E镇完全没有可比性。文哥当时就读的D市一小,他已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干部子弟。因为是中途插班,该班的各种干部已经有强人在把持,他在E镇的辉煌过去只能成为历史。而且更要命的是,这里的小学增开了一门英语,这是文哥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作为一个乡下的孩子,第一次英语考试以“8分”令人汗颜的记录低开低走。现在想来一定是水土不服,文哥的视力在这一年里急剧下降,因为没有及时配眼镜,严重地影响到了成绩,在一小的这一段经历仿佛是一段噩梦。

带着C县乡音的语言让文哥屡屡成为笑柄,文哥痛下决心,在一年之内习下了一口流利地道的F地区(当时很时髦)的语言,足可以假乱真。直到参加工作之后,这口标准的F地区的语言才发生了变化,顺势潮流,变调为临近G县的口音(因为单位领导是G县人)。同时普通话水平也突飞猛进,文哥大学毕业之后,一度自信满满地参加B地区的播音员大赛,那是后话。语言方面,文哥是有些天赋的。

文哥参加了以班级为单位的第一次群架,因为英勇善战,得到当时的班长国强同学的赏识。放学后,国强班长召开了第一次成立帮会的会议,文哥有幸应邀出席。在学校的假山上(他们称之为“总舵”――“花果山”),组成了五龙帮,与会的五个同学自然是骨干。文哥的绰号是“翔龙”,老大国强同学称“狂龙”,其中有一个叫文强(“腾龙”)的同学,最终还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个帮派实际上只是闹着好玩,最终很无聊地散伙了。国强班长成为名牌大学的大学生,现在广州工作;另一个叫“飞龙”的贺姓同学也混得很不错,在那段时间里,文哥作业本子上的名字擅自改名叫“翔龙”了。

帮派在一小逐渐不受欢迎,国强同学毕竟是个好孩子。踢足球是这段时间里很快乐的事了,放学后常常要踢到很晚才回家,文哥名义上司职后卫,实际上位置感比较差,常常不顾防守参与进攻,能搞进去一个球,会高兴到整晚都睡不着。这期间,无女同学让他忒喜欢的,有好感的应该有那么一两个,已佚名。

第三,情窦初开

小学毕业后来到一中读初中,那是文哥的地盘了。虽然文哥没当到什么官,但毕竟这是个尖子班,教工子弟就有十几位,老大妈班主任能照顾到谁啊?这个班未来出来不少的人才,有去国外留学的,清华北大的。文哥是班上唯一能写小说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个“超级牛人”叫华哥(后来成了广州美院的高材生),他俩创作的历史小说在班上同学间传阅。文哥和华哥都是教师子弟,且为同乡,后来他们又一起学美术,每晚会到B市各大招待所给无聊的旅客们写生,到野外画水彩,画山水。文哥的文学功底强于华哥,但华哥的美术上的造诣比文哥深。这期间,文哥还把篮球、乒乓球、排球等几项运动给啃了下来,不说水平有多高,至少不会出丑。

这两位牛人自然会惹来班里面少女们的青睐,搞不清是怎么回事,一个叫“琼花”(对,就是隋炀帝扬州看琼花那花)的女同学同时给文哥、华哥两大帅哥写情书和情诗了(厚此薄彼,可能给文哥的诗歌要“火辣”一点),也许只是表示仰慕、关心,搞文学的欣赏搞文学的,那年龄段谁懂得什么叫真正的感情?!琼花”姑娘同样也是教工子弟,成绩挺好的,她个子高挑,气质不用说了――好呗,虽谈不上是什么一流索女,但在文哥眼里她就是美女了。文哥跟“琼花”整个就没说过几句话,但是“琼花”姑娘的那几首李之仪、普希金的小诗,已让他变成了一个忧郁少年。

因为彼此保密经验尽皆不足,此事不知怎地就曝了光。家长、老师都极为震怒。处理这个问题时,长辈心情可以理解,但行为却值得商榷。爱子心切的母亲简直是暴怒了,双方家长对了面,是否大吵一架不得而知。反正这事儿越描越黑了。

母亲无法容忍她认为能上重点本科的儿子让一个女同学给毁了!不准再跟那个“琼花”见面了!于是,母亲决定让儿子降班(班主任很可能提了“馊建议”)。不是因为成绩不好(文哥当时至少是中上水平),只是被寄予了更大的厚望,文哥被降班了。因为一个女人,他面临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挫折。也许“琼花”不是全部原因,却是直接的导火线。

“琼花”姑娘也比较惨,中间一度辍学或者转学什么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反正很少见了,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因此,有一段时间,文哥对“琼花”念念不忘(没恨过她),念着她赠予的小诗,整日里以泪洗面,无心读书。

后来,文哥还见过此女几次,但彼此已无语了。“琼花”日后也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去了南方发展或者在烟草行业上班,以她那种品貌应该是不愁嫁的。

第四,重新崛起

这次降班完全改变了文哥的命运,他的人生沿着全新的轨迹前进了。在新班级里,文哥担任到了副班长一职,成绩名列前茅,基本上是在前五名左右浮动。可是,他却并不开心,压力太大了,如果读书读不赢别人,那会太没面子的。在这一时期,文哥的日记里充满了对学习上不能超越他人的忧虑和自责。对了,也就是说,此时,文哥有了一个新的爱好,那就是写日记。他会把对“琼花”姑娘的思念也很含蓄(躲避家长、老师的检查,他必须要学会含蓄,否则就死定了。)地记录下来,因而,文学水平有了质的飞跃,并且开始触及到古诗词,尝试着仿写一些词曲(水平超烂)。甚至自创了一、两首歌曲,可惜当时没有录音设备,没有能够记录下来。

文哥还开始阅读大量的书籍,尤其是外国文学(以美国通俗文学为主)和中国当代文学,其涉猎之广,用“无所不包”绝不为过,“博古通今”也可谓恰如其分了。另外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更是精进如斯,又上了一层,有过一次与体校学生足球赛的经历。

这期间,女同学方面跟他走得比较近的是一个叫“阿丽”的姑娘,两个人是前后桌,递个纸条,抛个媚眼什么的,情投意合的,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这期间,文哥回头讲小话等违规行为,被老师逮住的次数明显攀升了。

阿丽姑娘成绩优良,与文哥在伯仲之间,虽算不得一等一的佳丽,却也个性独具,惹人喜爱,文哥牵挂在心,以此为乐。所幸的是没有影响到学习,并且让文哥能从“琼花”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但是阿丽姑娘有两点不是文哥所欣赏的:第一,她是干性皮肤(从此时起,文哥已很注重女人的外在美了),第二,她活泼刁钻,泼辣大方,有她的特色,但文学、涵养方面显然比不了“琼花”姑娘,这样子,与文哥的预想有一些距离。因而这段故事随着文哥进入高中之后,两人分到不同的班级而告终结了。文哥也伤感、难过了好一阵子。此女日后在银行系统中做到部门主管的职位,随着“有钱”的夫君调往了长沙,那是后话。

第五,过不去的坎

高中的第一年对于文哥来说就像是一个噩梦,他原本是分在一个教工子弟荟萃的尖子班的,不过班主任是一位刚刚大学毕业就被委以重任的菜鸟。这些老师都是文哥未来的同事,或同一个办公室,或同一个年级,甚至是邻居……所以尽管吃了很的大亏,文哥也实在不方便去说什么长短是非了。反正,当时文哥是被迫转班了!(如果他能再坚持一、两周,那位班主任将被全体家长集体投诉而撤换,且十年都不被启用),这就是命运的聊戏!

算来有两个月左右,文哥一直在动荡中,跟那位“菜鸟”呕着气,斗着法,什么也没学到。跟老师斗,吃亏的是学生,他与优秀生成绩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如果主要的学科无法静下心来听课,或听不懂会怎么样?您可以去试想一下。

而后来新插班去的那个班级,班主任虽然也可称之为一代名师,但其处事方式过于生硬、死板,只有刚没有柔,还有一点点重女轻男……总之,新班主任跟文哥也很是不对脾胃,面和心不和,再加上耽误了那么多课。文哥的成绩就这么看着,看着,一路往下掉了……谁也没折!连神仙都救不了!高中一年算是把文哥的重点本科梦想给彻底地毁灭了~~先前降班积累起来的优势全被就冲抵完了,就像是让庸医给误整了一年似的那种感觉。

而这一年,他真的是没有去谈恋爱的,因而失败与女人无关的,而是……

第五,致命的抉择

高一熬过了去真的是很惨痛的,先前的优势项目――数学,现在成了蹩脚的科目了。高二文理分科时,文哥选择学文;诚然,文哥也很喜欢文学。这样,他又换了一个班暨一个新的班主任。这回是对了胃口了,如鱼得水了!虽然,按照最近的资历履历,文哥当官已经基本上没戏了,但他赢回了尊重和自信。在这里,他有了很多的朋友。

然后,母亲也是操碎了心,受到华哥高中广州美院捷报的刺激,决定让文哥去学美术专业。前文中已经提到过,早在初中,文哥就已经接受过专业训练,这次第二次成为了美术生。这样,文哥实际上成为了两个班的学生,既是文科班的,又是艺术班的,每天上午在文科班上课,从下午第6节课开始到艺术班上课,在艺术班的同学里就有未来政协秘书长咪咪(男生)同学等。

这样一种令人羡慕的状况,实际上体现的是文哥父母思路的摇摆不定,既想凭学科实力高中文科重本,又想取巧,考取艺术类的重本。在艺术科目类中因为精力投入不够,悟性就不能到位,技艺的进展也就不大。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在色彩科目上,文哥同样举棋不定,不知道学水彩,还是学水粉?因为那样意味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画路,一种是国画画法,一种是西洋画法。

为什么前怕狼后怕虎,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呢?是因为观念转换了,有一种比上大学的更吸引人的前途在吸引着文哥的父母,那就是招干考试(即公务员考试)。艺术类的大学生如果不能成名成家,将局限于在美术设计,编辑,美工或者美术老师之类的范畴发展(实际上这种逻辑是因人而异的),招干(凭成绩击败文科类大学生)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第六,真正的初恋

此时,文哥是不可能去想得那么深远的,他在按照父母的设计履行着学生的本分,在两个班级之间飞来飞去。文哥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增加了大学里美术部分,包括人体摄影和人体写生,他这年龄段不一定能吃透掉,或者说把握好这些东西。至少对于美的追求,对于爱情的理解,他加入到了一些新的元素和理解。

文哥希望能画出自己心目中的维纳斯,画出自己的女神,这样一幅作品,必须得精雕细刻,心血凝注,才够得让它成为流芳百世(文哥的想法有点浮夸了,可他当时确是这么想的)的艺术品,画坛中永恒的话题。这样子,他就需要有一个实体,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模特了。芬,大概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进入到文哥的视野的。

芬,卫生委员,成绩中上水平,中性皮肤(不是文哥最爱的粉性),喜欢穿着橘黄的衣服,很漂亮的啦~~英容笑貌、比例体态等方面综合平衡,已堪称为一流的靓女了,尤其她的额头、鼻子和嘴唇之间的比例达到了一个“黄金分割线”的境界,至少在文哥的眼里是“惊为天人”了。这样的美女不能得到“班花”、“校花”之类的荣誉,文哥觉得煞是不公,那些男人们都有眼无珠了吗?

文哥邀请芬作为自己的模特,可芬哪有时间啊?她每天都要上课和作业,哪像你艺术人才在两个班级之间飞来飞去?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观念上的问题,模特?羞死了?!不要啦~~

文哥不得不退而求其次,那能不能借张照片给我啊,让我画啊~~芬同意了。然后,文哥开始夜以继日地赶工他的大作。可他的导师并不看好他的这一举动,建议文哥脚踏实地,从画石膏像开始,重练基本功,人体比例画法了然于心之后,再进入创作;还是更应该有针对性(高考)地来提升画技。

这之间还具体发生了怎样的故事,文哥已经不记得了。不知道怎么地,可能是芬突然消失了,就不来上课了。抓了狂的文哥就开始给芬写情书了,因为这事才是他最刻骨铭心的。记得一次,为了一封不到一千字的情书,文哥要修改上百次,正式誊写时,又易稿14次,才最终寄出。深更半夜,瞒着父母跑出去,找邮筒寄信,只是想让芬早一点看到自己的信,而收信的地址仍然是他们共同所在班级。后来才寄到芬父亲的单位B地区医院门诊部,已经记不清写了多少封?,大约有七八封,也不知道芬是否保存有这些书信。写信时参考了众多文豪级别的“多情子”之高作,再结合了文哥的实际。语言生动,每一封信皆营造出一种氛围,亦梦亦幻,是把那情书艺术推向登峰造极境地的经典。此后,文哥再也没有,也写不出,如此高水平的情书。

后来才搞清楚,原来芬之所“蒸发”掉,是患急性阑尾炎做了手术,需要请假一个月;然后,可能还有其他病症,她需要休学一年。文哥彻底地崩溃了,“衰运啦,歹命?……”算起来,有那么二十几个中午,顶着烈日炎炎,骑着单车来到芬家的下转悠,希望能见到她,又害怕见到她,极其矛盾。就这样转下来,芬家她们下的一草一木,文哥都非常熟悉了。想要上去芬家敲门看看,可没那胆儿,而且也估计不在,不是在住院吗?文哥现在总算知道了,其父是医院某部门的党委书记。

“无胆鼠辈”文哥又把对芬的爱回过头来,倾注到文学上了。令人叹服的是,这小子竟然一笔一画(不是打电脑里,手抄本),整出了一本洋洋洒洒几万字的小说给姑娘送了去,这是文哥为心爱的女人写小说的开始。送过去之后,文哥又后悔了,我怎么这么傻?连底稿也没留?!于是又重新运笔,凭记忆仿照送给芬那本重写了一本《再度孤独》,但是用激情去重复同一件事效果一定很差的,所以新版的精彩程度远不如前本。文哥觉得很是不满意。到后来,又把好几个女朋友的事迹、故事整合在一起,改写成另一本书,叫《少年梦》。但觉得情节方面仍是过于平淡、缺乏亮点暨戏剧性,而不得不放弃。此时已有更多、更新的题材在等待着文哥去撰写了。

以现在文哥的功底、眼光回过头去看,那些文字简直幼稚得像幼儿园小朋友的习作,不过它透现出来的情愫确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了。这是文哥第一次主动出击追求女人,也许,可以算做他的第一次,真正的初恋~~

第七,空档期

文哥做画的梦想基本上是破灭了,只为芬画到了几幅素描。而芬的临别寄语只有不到三十个字,主要是劝说文哥好好读书,其中最伤人的是“希望越大,失望愈盛”几个字,宛如给了文哥当头一棒。当芬不在了的时候,文哥发现要联络到她,真的是很难的一件事!班上跟芬耍得好的就只有一个邓姓女同学,芬是脱离开了整个班级的社交圈,有点孤芳自赏啦。而邓同学是说话比较冲的,好像跟男人有仇似的那种,难以跟她掏心窝子说话。

没有了女友,跟男同学倒是玩得比较多了,这期间,文哥培养了一项新的爱好,那就是音乐,这项爱好将伴随他终生。这得感谢他一哥们――“安大嫂”(男生),“安大嫂”为文哥展示了众多精美的港台音乐,此后,文哥会有一种灵性,那首歌好听,一听前奏他就知道的。当别人还在跟着电视机里的主题曲时髦时,文哥已经在紧跟着港台的音乐排行榜了。他嘴里哼唱的歌曲永远是别人不会的,又很好听的那种。文哥最想唱给芬听的歌曲是齐秦的《大约在冬季》,因为舍此,很难找到这般传情达意的歌词了。

然后,学校里举行了第一届的校园歌手大赛,文哥凭藉着一曲声情并茂苏芮原唱的《午夜梦回》,从班级比赛中突围而出获得校级比赛的资格。可惜在校级的比赛,文哥发挥不好,他所唱的歌曲童安格的《不必太在意》虽然旋律优美,但缺乏起伏,音高方面没什么变化,不适宜用作参赛曲目的(经验不足噻),评委们都是民族唱法的专家,没有特色最终落败啦。那一天,芬有可能也重返校园来溜达了一番~~

等到过年时,文哥打算邀几个同学去芬家拜年,却找不到几个愿往的人,还好,有死党西瓜。那一年过年,应该是没碰到芬,打击忒大;确实像《大约在冬季》里唱到的那样,文哥在冬季里归来了,但却没有“亲爱的人”在等着……终于,文哥懂得芬以后不会再回来了的!

文哥与芬的故事基本上就这样地结束了,两人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有一次听说有人问到芬为什么不喜欢文哥,芬回答说,“哪有啊?求佛都没有用咧~~(怀疑到她是不是去了南岳进香了?)”不知道此话的真伪,文哥知道之后,反正是难过了好久,好久。参加工作之后,又听说芬去了海南,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了,皮肤晒得黑黑的。文哥曾跟芬通过一次电话。也许,彼此都知道回不了头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芬姑娘现在应该是在长沙,或者海南安家了~~冷静地分析一下,文哥之所以放弃掉自己的初恋,是因为这样的结果,这样的一种爱的方式,太不浪漫了,不是文哥想要的。

父母终于替文哥作出了决定,还是放弃美术,专攻文科。促成这个决定的有两个原因,第一,姐姐的建议,她了解美术专业考试时的那些不确定因素;第二,文哥专业老师的含蓄表达,文哥现在的画技大约能考个美术专科,想考广州美院,需要再重修一年。

在文哥即将离开艺术班之际,艺术班却发生了一件大事,班上来一个插班的大美女,叫做小梅。整个年级的帅哥都跑出参观。文哥也远观了一番,觉得确实挺不错的,有意认识一下。咪咪同学提供了精准的情报,此女是钢城铁道中学的子弟。文哥不远万里,曾两次亲赴钢城,有点“三顾茅庐”的味道。但阴差阳错,不遇!时间也不太够,“访贤失败”,于是,文哥很快地放弃了对小梅的兴趣。

其实喜欢文哥的女同学还是有的,当时有一个滨妹矶的曾直言不讳,说做梦都梦到文哥了。这女孩条件不错,家里XX局的,文学方面也有些造诣;不过她的外貌不符合文哥的要求,被一口回绝了。另外两个美女:铮妹矶、萍妹矶也流露出了好感,但她们跟其他男生纠缠不清,根本就不在文哥的考虑之列。值得一提的是,文哥还有一个暗恋他的对象,他一直都不知道,直到很多年以后,那个女孩亲口告诉他。文哥是完完全全没有想到,在他为一个女人高考考砸时,会有另一个相当优秀的女孩(成绩一直是前几名的)为了他而考砸了高考。不知道这算不算报应,但实在是有点太残忍了。

第八,爱不怕

让文哥绝了对芬的念想,乃至于最终高考失败的是另外的一位美女,她的名字叫做“彩虹”。这个女孩实际一直都在那,只是文哥没有注意到她而已。当年,那个文科班里的美女、帅哥都挺多的啦,这可不是吹出来的!彩虹美女进入到文哥视野是随着高三大考的临近,班主任做了一次座位调整,有点像当年跟小丽姑娘的那种前后座的感觉,彩虹是坐在文哥的斜后方的位置上,文哥进入到了她的魅力杀伤半径之内了!

彩虹应该是那种很善于交际的女人,她做任何事情都并非刻意,总是那么地自然;她也并非貌若天仙,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而且很喜欢笑,话特别地多,让人难以拒绝。彩虹的成绩不怎么地,属于考大学基本上没什么希望的那种(可能没人爱听,这只是文哥当时的判断啦~~)。因此,她应该有着一种抑郁的气质在骨子里头。彩虹的古诗文功底很是深厚,时常哼唱到一首《红梦》的主题曲。这样子,文哥就有了一种错觉,觉得她很像林黛玉;诚然,这种错觉并不是文哥爱上她的纠结之所在,爱一个人是不需要有多缜密理由的。

不记得是怎么回事,也不记得是怎样地一种感觉,文哥就陷了进去了,为彩虹着了迷,只想跟她在一起了。为了她,为了像她一样地成绩不好,为了呆在她所在的那个圈子里,哪怕放弃高考,文哥也都是心甘情愿的。他不再在乎高校里是否有大学生美女在向他招手,不在乎还有比B地区更美丽的城市值得去游历,只要有“林妹妹”,他就很满足了。显然,彩虹姑娘很无辜,她不知道文哥要为她“牺牲”。在不知不觉中,彩虹美女成为了改变文哥一生命运的第二个女人。

爱情就是一个魔鬼,而这,更是一种很要命的感觉!文哥从来就不会把自己所付出的代价,所做过的牺牲刻意地去告诉心仪的女人,他不屑为之。在后来的恋爱中,他还将一而再,再而三地,这般地犯傻,即便是为爱伤到了血淋淋也无怨无悔,因而这些付出也就没有任何的回馈或加分可言了。

为了吸引到女人的目光,文哥成为了班上第一个穿西装的男生,并且只穿西装,这一习惯将一直延续到他的最后一次恋爱结束。文科班的同学或多或少都知道文哥跟芬爱到死去活来的那些事,因此当文哥提到一个“爱”字的时候,彩虹婉言谢绝了,看来拒绝成为“第三者”是女人们的通病(文哥就惨了~~)。高考在即,文哥只能把恋爱的想法放在了心底,一个人再怎么昏头,也不可能真正彻底放弃高考的,因而,客观地讲,这种异性吸引导致的分心只是他高考的败因之一了。而最终放弃复读暨就读外地的三流大学,选择留在B市大学的固执决定,皆因拜此女所赐了。

在毕业的晚会上,彩虹美女与其他男同学们的载歌载舞,让文哥心疼到胃痉挛。他暗自发誓,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交谊舞,要成为B市的舞王!他后来做到了,不过那是读大学期间的故事了。

完)大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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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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