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骷髅帮里有骷髅
小天和雪莲抬头一看,只见黑暗的头顶上方飞过来一团黑气,那团黑气就好像从烟囱里冒出的滚滚黑烟一般。
头顶上的黑烟有好几团,这些黑烟越过他们的头顶后,便在前方不远处落了下来。那团黑烟在地上不停地旋转着。只听黑烟里面有说话的声音,“你们是谁,为何要擅闯骷髅帮?”
“在下北斗帮帮主阮小天。”小天说得。雪莲和玲玲分列于他左右。
“阮小天?没听说过。前任帮主鹤九鸣已经死了么?”黑烟说道。
鹤九鸣?小天听张兽说过这北斗帮的前任帮主叫鹤九鸣。
“哦,已经去世了。”
“那阮帮主找我何事?”这团黑烟从顶部渐渐消散,逐渐露出一个骷髅头来,然后便是下面的骨架部分。
小天虽然仗着系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但是看到这么一个大型骷髅,也仍然害怕。重要的是,这个骷髅居然能说话。
只见这个骷髅说话的时候,两下颌不断地咬合,像是个盒子在不断地打开合上。骷髅的眼睛里面自然也是黑咕隆咚的,仿佛很深邃的感觉。
这个骷髅难道有着什么绝世武功?它是如何生活的?平时难道不“吃喝拉撒”吗?当然,想“吃喝拉撒”也没地方,即便吃了那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吃喝对骷髅来说,没有丝毫用处。
“哦,我是想替江一霸江一道两个兄弟讨要‘十大酷刑’的解药的。”他跟一个骷髅说话,感觉怪怪的。只是他不知道
他面前的这个骷髅,在以前有肉身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他之前听江一霸说骷髅帮,还以为只是个帮派的名字(而且是为了取一个恐怖的名字而已),没想到帮派名字真是名副其实。难道这个骷髅生前受了什么冤屈?
“你凭什么替他们两个兄弟出头?”
小天还没回答,便看到另外一团黑夜落在地上,然后逐渐现出骷髅的形状来。
随后的情形,不管是小天,还是雪莲,都感觉很恐怖。只见地上躺着的骷髅们突然都站了起来,有的骷髅好像睡了很久的样子,伸了伸懒腰。有的残疾的骷髅一蹦一跳地去捡了一根腿骨安装在自己腿上。
这些骷髅收拾好自己后,分列两个队形,站在两旁。两个队大概有十几个“骷髅”的样子。
中央一共是三个骷髅,最中央的是和小天说话的骷髅,然后站在这个骷髅两边还有两个骷髅。这些骷髅长得都大同小异,
很难分辨出谁是谁。但是中间的骷髅长得魁梧高大,虽然没有肉身,但是从各种行为上,有着一种处变不惊、指挥若定的神态。从两边的骷髅对“他”毕恭毕敬的姿态就能知道,这个骷髅肯定就是骷髅帮帮主丁胜天了。
“他们是我的朋友,朋友有难,我自然要出头。”小天这么说。当然他也是这么想的,要想收买人心,就要敢于为别人出头,敢于为人先,这样才有当老大的资格。当然最重要的是武功好,否则你这个老大哥也没能力保护别人。别人自然都喜欢有个武功特别厉害的人当自己的大哥。
“呵呵,说得很好。不过你想从我这里讨解药,不是你说一句话我就可以给你。你以为你这个北斗帮帮主的面子就那么大吗?”
“说得也对,不过我想,魏忠贤现在正在进行统一各大帮派的计划。不过各大帮派也都不是吃素的,他的计划也受到一些阻碍,听说槐树堂堂主开始联合一些农民起义军进行反抗,初见成效。当然魏忠贤的力量和手段不容小觑,槐树堂堂主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他灭掉。魏公公的人早晚都会拜会你们骷髅帮,如果你们甘愿为他所用,我就不说什么。如果不想,那我们最好的联合起来对付他。现在大家都和和气气的,交个朋友。日后你们骷髅帮有难,我北斗帮必然相助。”
丁盛天没有说话,似乎在考虑。这个时候,左边的骷髅说道,“帮主,魏公公势大,我们未必是对手。我们还是不要和他作对,反正他当武林盟主也不算什么坏处。”
“啪!”的一声,丁盛天扇了他一巴掌。那个骷髅被他一扇,脑袋掉了,然后在地上咕噜了几下,这个骷髅忙跑过去把头颅捡起来,往脑袋上一按,重新接上了,然后说道,“是小人失言!”
“阮帮主,你可知魏公公并派的意图何在?”丁盛天问。
“魏公公一个是想通过各大门派替他捞取钱财,二是想谋反。”
“谋反?”
“对。我想,他应该有谋反之心,不过这个以后我们有时间可以详细聊。”
“那你说联合,怎么联合?不会只是口头允诺吧?”
“当然不会,我这里有一个我们本帮的一个令牌。这个令牌上刻有‘北斗帮’字样。这个令牌放在你这里,就等于是个信物了。如果我不守信,你大可以拿着这个令牌昭告天下,我是个不守信的人。”
用一个帮派的令牌做信物,这在当时的江湖上是个通用的做法,所以江湖上的人会相信。
“阮帮主既然如此,那我推辞的话,就太不好意思了。”
丁胜天使了个眼色,便有“骷髅”向小天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令牌,然后再返回去递交给丁盛天。
丁盛天看了看令牌,又说,“那我还有一事相求,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就把解药给你。”
“什么事?”
丁盛天说,“娶我女儿。”
小天一听傻了眼,什么情况?娶你女儿?如果你不是骷髅,那我可能背着师妹和雪莲姑娘答应这事,而且只能做小妾,明媒正娶是不可能的。
雪莲和师妹听到这话,也是惊诧不已。
“这个,这个。这个我恐怕……”他想,这事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
“阮帮主可以跟我来一下,我们详细聊。”丁盛天说。说完,便看到骷髅背后搭起一顶帐篷。
小天跟随胜天进了帐篷。
小天进了帐篷,看到帐篷里有一个骷髅。这个骷髅见了他,便对他施礼。施礼的姿态跟古代女人一模一样,都是那种微微欠身。如果是女人这样,看了只觉得妩媚。但现在确是一个骷髅给他欠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行完礼后,“她”就走了
果然,丁盛天指着那个给他施礼的刚刚离开的骷髅说,“这就是我的女儿。如果你肯娶我女儿,那我就把解药给你。我女儿正值芳龄,堪当佳偶。而且阮公子也正是青春之时,贵为帮主,娶了我女儿,正所谓‘金榜题名,洞房花烛’。比喻不恰当,但也是那么个意思。”
小天想的不是这比喻像狗屎一般,而是在想,这个骷髅帮主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或者当骷髅当得太久,不知道人世间的审美感是什么样的。小天自己的审美观再不济,也不至于看见个女性的骨头都觉得眉清目秀。他在怀疑,自己现在是不是在阴曹地府呢。
“这个,这个。丁帮主,你看这样行不行,这关系到你女儿的终身大事,而且也是我的终身大事,所以这事不能草率,需要容我考虑一下。”
丁盛天把两个手骨背到身后去,说道,“你喜欢的女人,是不是就是在外面站着的那两个?你会娶她们其中一个为妻?”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