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要死一起死
(大文学)一只G阶变种猫头鹰就足够汤姆斯他们够呛了,更何况是现在。大文学有经验的丛林猎人都知道,在森林里合力围剿一头猎物或许不难,但若是对方成群结队地来,别说是这些战斗力彪悍的变种怪了,即便只是动作呆滞的丧尸也麻烦极了。
汤姆斯觉得奇怪。末世里动物变异后多少还保留着之前独居的习惯,可眼前这只却偏偏在呼唤自己的伙伴,这让汤姆斯懊恼极了。这躲在山洞里的方墨还真是运气好极了,昨天让他伤了自己的一员猛将,现在他来抓人,居然又遇上了搅局的变种猫头鹰,无法全身而退,他还真不信这个邪了。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就是保存实力,队伍里只有他今天配了枪,手下人合在一起勉强对付得了一只变种猫头鹰,但若是再来一只,汤姆斯知道胜算真的很小。
变种后的动物都不怎么怕火,甚至还有了一定的趋光性,黑夜里若是见到些光亮的地方便会寻过去,所以末世里,一到晚上,所有地方都是昏暗的。这一点,但凡是个人都知道。不过火攻多少还是有点用的。
只可惜他今天带来的这个火攻异能者德鲁并不十分厉害,喷射出的火焰只有三米远,需要边上有人配合辅助进攻。而偏偏猫头鹰的行动迅猛,比起别的陆地变种动物更具优势。
汤姆斯让手下人退开隐到树丛后,却并没有转身离开,因为汤姆斯明白,正面对敌比腹背受敌要更有把握一些,所以他想试着在猫头鹰的同伴到来前,先将眼前这只斩杀!
到底是配合默契的队伍,汤姆斯打了个手势,德鲁立马潜下身子,借着灌木丛的掩护朝变种猫头鹰靠了过去,而另外几个人也分散开来将包围圈收拢。好在这洞穴前有这么一块空地,大伙儿借着边上的林子还能躲上一会儿。大文学
变种猫头鹰应该很饿了,吞了那人的心脏后,但却没有吃他的脑髓,反而扯着他腿和手臂上的鲜肉吃了起来。汤姆斯忍住恶心和恐惧,将子弹上膛。他的枪法算是队伍里非常好的,而他现在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变种猫头鹰的羽毛很坚硬,拔下来甚至可以用来做飞镖。但就跟所有变异的物种一样,伤害到它们的躯干或者肢体并没有什么用,反而会激化它们的战斗力,要想造成伤害必须锁定它们的脑袋。
变种怪全身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它们的眼睛,他若是可以一枪就崩了它的眼睛,然后集合队伍的力量,或许今天还能意外的收获,拿到G阶猫头鹰的晶片。当然,前提是没有遇上别的变种猫头鹰,甚至是分食者。
人类的血肉对变种动物来说是非常鲜美的,森林里的变种动物嗅觉与听觉都近乎完美,汤姆斯担心再不快点,这儿的血腥味道会将更多的危险生物吸引过来,到时候他们就真别想全身而退了。
山洞外剑拔弩张,山洞里的方墨却是收敛起息,轻轻靠了过去,透过变种梧桐烧起的大火,只看得见变种猫头鹰硕大的背影,还有被它按在爪子下那具鲜血淋淋的尸体。变种梧桐上的食人藤像条舞动的黑蛇,在火里扭动,发出???的声音。
声音不响,在方墨听来,更恐怖的还是外头那只变种猫头鹰撕咬鲜肉发出的响动。方墨倒是庆幸他们现在还有个山洞可以躲避,只是从现在起,他们必须彻底掩藏住气味,否则现有的优势将会变成劣势。
方墨示意安东尼同月牙儿不要动,收敛起息后,方墨侧在洞门口继续观察外头的情形。大文学照目前来看,他也觉得汤姆斯这么做是对的。且不管后头会不会有同伴,现在却是不能逃,除非将眼前这只变种猫头鹰杀了。
而且时间要快,因为鲜肉的味道对末世的变种动物来说是一道完全无法抗拒的诱惑,它们凭借本能行事,除了吃就是吃。他不会那么好心跑出去帮外头那群冲自己而来的傻蛋,因为就连他,也无法保证能够在一群高阶变种怪的包围下全身而退。
当然,在不适用随身空间的前提下。
汤姆斯如果没有遇上末世,他或许会是个精明的政客或者是圆滑的成功商人,但现在是末世,所以汤姆斯成为了一个野心家,而他手上的枪也让他成为一名优秀的猎杀者,一名完美的狙击手。
嘭一声。
子弹冲出枪管时产生的反作用力落到汤姆斯握着枪的虎口,叫汤姆斯觉得略微一酥麻后,子弹照着他预期的轨道射进了变种猫头鹰的左眼,一声凄厉的嚎叫让所有人头皮一麻,耳膜传来一阵刺痛。
但现在不是让你矫情捂耳朵的时候,不需汤姆斯再做示意,德鲁已经朝受伤的猫头鹰喷出烈火。德鲁的火系异能,虽然算不上火系里的顶尖者,但他的火势还算凶猛,能够在一分钟内烧伤变种怪的坚硬的外壳,若是人的话,不需三秒就能让对方受到伤害。
眼上的疼痛让这只变种猫头鹰变得愤怒非常,爪子下按着的那具尸体更是被它一瞪,直接踹出一个血肉模糊的坑来。它很愤怒,眼前这只鲜美柔弱的食物竟然伤害了它,这让变种猫头鹰开始蓄势,想要将它们统统咬死。张开的翅膀含着厉风,将身边企图靠近的成员扇开,不少队员也因为它锋利的羽毛受伤。
直到左边冲过来的火舌。
德鲁也明白,当下的情形由不得半点松懈,不然大伙儿都会没命。所以这会儿使用异能喷火的时候也格外用力,倒让这火焰的灼烧度提高两分。
末世里的变种动物虽然产生了一定的趋光性,但对于灼热的火焰还是没有抵抗性,所以德鲁进攻的时候,变种猫头鹰下意识地往另一边躲避,正好落入汤姆斯的包围圈。汤姆斯知道,刚才那一声枪声会吸引过来别的变种动物,所以他现在没有选择,必须将眼前这怪兽解决了才成。
汤姆斯的枪法很神,所以队伍每次外出打猎时,都是事先部署好后由他的枪响作为进攻的信号。他矮下身子,在心底计算好了猫头鹰的移动趋势与速度后,手上叮的一声,袖箭已经朝着猫头鹰另外一只眼射去,而剩余的成员则拿着自己的武器冲了上次,趁着猫头鹰晕头转向的时候,刀剑开始飞快地朝着它的脑袋与翅膀上砍去。
瞅准了时机,汤姆斯让德鲁停止了火攻,就在猫头鹰往原先德鲁这边退时,汤姆斯身子一跃,骑上猫头鹰的背脊,手上抓着的匕首就这样毫不客气地捅进猫头鹰的脑袋顶!变种猫头鹰疯狂的一声长啸后,轰然倒地。
汤姆斯用刀隔开猫头鹰的脑袋,里头赫然躺着一枚原型的橙黄色的晶片,汤姆斯将晶片取走后,看了一眼动口,迟疑了一下却是将地上那具尸体踢到洞穴里,然后招呼队伍火速离开。
几个人才想要退走,却在天上传来三四声尖利的嚎叫后全都面色一白,果然是有同伴!汤姆斯暗道不好,可这会儿由不得半点犹豫,必须冲到密林里去才可能将空中的猫头鹰给挡住。
很快,就有一名队员因为落单,而被随后追过来的变种猫头鹰给抓到空中,然后像丢垃圾一般将那人摔到岩壁上。汤姆斯矮下身子,伏在一块大石后头倒也不急着跑了。因为他问道了空气中一股恶臭味道。
果然,跑在前面的队员全都惊恐地往后退,汤姆斯眯了眯眼,就看见林子里不知何时跑来七八只F级变种松鼠。
松鼠在未变异前就行动迅猛,变种后的松鼠愈发了得。前牙伸长,足有人半条手臂般长短,含有剧毒。人若是被它的牙齿碰破点皮则必死无疑。变种后的松鼠体型只增大了两到三倍,这样一来,它们的行动更加迅猛。
果然是循着气味过来的,汤姆斯盯着被火堵死的那个山洞,咬一咬牙,也顾不得后头的队伍,踢开洞门口染着的火堆,然后侧身闪进山洞。这山洞里一直没传出什么响动,他也拿不准方墨他们到底有没有躲在里头,不过眼下他只有这个办法,趁着它们自相残杀的时候,他先隐藏气息,等一切安静下来后他再离开这里。
侧身挤进那狭长的洞里后,汤姆斯的脖子上就被一片冰凉给抵住。汤姆斯心底一沉,却是不得不佩服眼前这少年,“居然可以在洞里憋这么久,倒还真是我小看你了。”
方墨将汤姆斯堵在洞的狭长入口处,你还真别说,这位置方墨喜欢极了。狭窄的洞穴连让人正过身来的空间都没有,更不要提反抗了。他要进来,只要方墨不松开手上的刀,那么他就只能等着外头的变种怪过来吃他的肉了。
方墨懒懒地一笑,“是啊,外头有戏好看,我们坐着看看戏,挺好的。”对面的汤姆斯背脊发寒,面上却是一样冷冷地笑了起来,“如果我死在这里,你们也别想独善其身!”就算死,他要拉这人垫背,若不是这个方墨,他也不至于陷入这般困境!所以,要死就一起死!大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