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爱德华的猎人队伍

【第七章】 爱德华的猎人队伍

(大文学)丧尸们不喜欢阳光,但不表示它们就会畏惧阳光,只不过它们在某种程度上还保存着人类的习性,比如说它们也需要睡觉。大文学它们的生理作息完全颠倒,太阳升起后与落下去的这段时间里,丧尸们喜欢找个阴暗的地方蹲着,天黑了后它们就开始满大街游荡,只需要任何一点活肉鲜血的味道,它们就能从城市的这头寻到那一头,只要那股鲜美的味道没有被中断。

方墨没有让月牙儿看见那血腥的一幕,而是拉着她朝城门口那个方向跑去。直到他们再次被人拦住。

“你小子就是方墨?倒还有点本事!”说话的那个人,并没有站在最前面,只是穿着一身迷彩,腰际的皮带上挂着三把明晃晃的匕首还有一把枪,手上的袖子卷到腕上,手腕上还绑着飞镖。整个人隐在暗处,但却还是透出几分暴戾的杀气,看来对方来头不小。

至于旁边跟着的那几个人,方墨倒不觉得如何厉害了,只除了那个右后方的瘦削中年男子。那人身形干瘦,但那双眼就像毒蛇一般吐着芯子,整个人阴沉沉的,方墨肯定对方是个异能者,就是不知道他的异能是哪一种了。

月牙儿虽然聪明,但在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之前,她绝对应付不了当前的场面。但方墨知道,面前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好人,若是被他们发现了月牙儿的好,只怕会跟自己玩命的拼。

方墨慢吞吞地往前走了两步,将月牙儿恰到好处地挡在了自己身后,对面那几个人倒是谨慎地往后退了两步。这也难怪,昨晚上他一招就割断了金毛的喉,刚那两枪也解决掉两个人,面前这些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

只有隐在暗处的那个领头的,还有右前方那个异能者似乎不受影响。大文学方墨都是觉得庆幸一些,月牙儿身上没有异能者的气息。一个人是不是异能者,他身上藏着怎么样的异能,一般人或许不大好发现,但同是异能者却可以很好的判断出来。那个中年异能者用蛇毒一般的阴沉眸光若有若无地扫过月牙儿,最后还是将目光集中到方墨身上,这让方墨好歹放心一些。月牙儿她聪明,虽然不懂得末世的生存法则,但起码有着强大的本能反应。

方墨将目光越过眼前这几人,只盯着暗处的那人,“既然敢拦我的道,不会连面都不敢露?”方墨这两年走走停停,城内城外对他来说,意义并不大。其实方墨的随身空间是可以住人的,只要方墨自己肯,但老头子却不同意他这么做。

人总是社会性的动物,只要这世上还剩下一个人,方墨就不能拿空间作为逃避的借口。虽然方墨并不否认自己也不是个好人,但不表示方墨喜欢同这群自私自利的人在一起,所以一直来,他就以浪客的身份在末世里行走。从一个城镇流浪去另外一个城镇,若是遇上了人类聚居的地方,他也会停下来,听些最近发生的事情。

方墨捕杀自己的猎物,有时候心情也会割下那些变种生物的肉去下一个据点兑换些他认为值得的东西,比如说武器,当然这种兑换的比例相当高,方墨并没有那个耐心去收集这些变异物种的腐肉。相比较来说,取走那些变异物种体内的晶片会更省力一些。

变异物种体内的晶体,由它们的变异程度来决定它们的成色。方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当今世上存在的几股势力都开始各个据点公会发布任务,用各种晶体来兑换水、食物以及武器。

干净的水虽然难找,但若真心,多少还是有的。至于食物,现如今已经不大有人去接了,末世里头生活,你除了要有一具钢筋铁骨的躯壳与心脏外,你还得有一颗钢筋铁骨的胃。大文学一旦尝过人类食物的鲜美,那些变异物种的腐肉将变得无法下咽。所以大部分的狩猎者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武器上。

用晶体去兑换武器,然后有可以割下它们的腐肉来饱腹,这已经成为末世的新型产业链了。不管是不是异能者,想要活下去,他们就必须回到原始社会,开始打猎的生活。至于那些集中在城市里的丧尸们,只要它们不侵犯人类的安全地带,人类与丧尸起码能维持表面上的相安无事。

但狗急了也能跳墙,更何况这些丧尸也曾经是高等生物。食欲得不到满足的丧尸们也会离开城市,总会有一些丧尸找到人类的据点。至于结果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些年,人类的聚居地是越来越少了。

而当今世界上留下来的几股大的势力,手上控制着一批人类最后的物资,方墨肯定他们曾属于政府或者军方。只不过末世的到来让整个社会都倾覆了,政府或者军方摇身一变,又成了末世游戏的主宰。

他们手上除了食物与武器外,肯定还掌控着人类最后的技术,也就是说他们在进行的某项实验需要用到变异物种的晶体,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方墨得到的晶体只是交出了一小部分,更多的他都给丢进了随身空间。

他不确定哪一天或许这些晶体也会成为稀缺的物资。这也是为什么方墨放弃随身空间,一直在末世里行走的一个原因。

他需要强大的势力,需要与这个世界沟通,得到对他有用的资源。但也许正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才让方墨惹上一些莫名其妙的麻烦,就好像现在的这群人。方墨以为杀了一个金毛,就能拜托这麻烦了,却没想到金毛后头还有人。

方墨对付其他几个绝不成问题,二品的修为让他即使遇上异能猎人也能够周旋一阵子。现在他必须先把隐在暗处的那人先引出来。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隐在暗处的汤姆斯倒是挺欣赏面前这小子的,临危不惧。

金毛不过是他手下的一条狗,死了也就死了,他本没打算要替他出头什么的。那货能活到这么大,也算是运气好,再加上他叔叔爱德华的庇护。

爱德华就是方墨之前有所顾忌的那个异能者。爱德华同他这侄子,两年前加入到他的猎人小队里来。这世上,活下来的人并不是全部都是异能者,很大一部分人只能靠不断提升自己的武力值存活下来,汤姆斯并不看好金毛。

金毛这人力气或许有一点,但这么点力气在变异物种面前根本就算不得什么,而且这人好大喜功,做人做事都很毛躁,依汤姆斯来看,这人早该在乱世里被当做点心给吃了。只是越是这样,汤姆斯越是看中起爱德华的本事了。

爱德华带着金毛出现在汤姆斯目前时,叔侄两人正被一头D阶变种牛追杀。牛在变异以前,绝对是温驯的动物。它们勤劳善良,从不主动攻击人类,当然发疯见到红色的斗牛除外。可谁又能料到变种后的牛竟被归类到D阶危险变种里头呢?

一头D阶的变种牛,汤姆斯不相信凭自己的能力能够完好无损地杀掉它。变异后的牛,它们的体型缩小为从前的二分之一大小,而且它们四蹄发达,从蹄上开始生出外骨,将四只蹄子变得岩石般坚硬,而蹄尖成了墨色的一块尖三角。

变种牛的奔跑速度不算非常快,但它们耐力持久,一旦等它们发力,足够跃起五米高,然后以前肢为武器,直接戳穿对方的身体。汤姆斯曾见识过一头变种牛弹跳起来,甚至将军用坦克击得凹陷下去。你就知道在D阶变种牛的追捕下,人类的躯壳是多么的脆弱了。

但是爱德华却可以带着他这个柴废侄子活了下来,这不得不叫汤姆斯看中他。末世里头,只有强者才能得到彻底的尊重,他们只崇尚武力。汤姆斯看着那头显然愤怒无比的变种牛,让小队的人散开后开始围攻它。

也就是那次,汤姆斯终于见识到了爱德华的异能,他竟是个水系异能者。水系异能者也分等级,而爱德华显然算是其中级别较高的一类人,他可以凭空凝出水汽结成冰锥,刺向对方。这让汤姆斯更加不后悔自己做出的决定了。

他的猎人小队没有异能者,这让他们的生活过得有些步履维艰,圣地休斯城一带有好几支猎人队伍,他们中间最强大的一支队伍拥有一名铜级狩猎者和两名异能者。好几次,汤姆斯的队伍遇上他们,只能放弃到手的猎物。汤姆斯知道,如果再猎杀不到有价值的猎物,他的这支队伍将自动消失。

毕竟谁也不是笨蛋,投靠更强的人,也算是末世的生存法则之一。所以当爱德华出现时,汤姆斯显然冒了个险,将宝压到了他的身上。

当汤姆斯牺牲了两名手下,终于合力将这头变种牛杀掉时,爱德华竟要带着侄子金毛离开。汤姆斯用刀剜除变种牛脑袋里的那枚绿色晶体时,一挥手就将两人留了下来,他的队伍少了两个人,而他们必须留下。

爱德华的眼神像蛇一般阴毒,就在汤姆斯打算再打一架时,金毛开口了,他愿意留下,毕竟有一支队伍总比两个人的流离失所要好得多。大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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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途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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