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龙血与炼金

第六章 龙血与炼金

哈利波特,幸存的男孩,魔法世界的救世主,光荣的称呼。但是人们不需要一个活着的救世主。白巫师的同盟不能允许他分润自己即将得手的权利;黑魔王的爪牙要抓住他,杀死他。只有战争中的平民,那些只能用魔法收拾房间的家庭主妇,和没有足够的魔力或者智力,只能看着大巫师们肆虐的男巫,才愿意播撒他们廉价的感激。懦夫的敬意,在高层眼中一钱不值。魔法界中,没有可怜的救世主生存的空间。维能叔叔的讲述,充满着沉重和不屑。他告诉我。哈利,被邓布利多亲自送到了维能叔叔的家。他把维能叔叔当成了普通的麻瓜。他说明了自己的身份,施展了魔法以作为证明,或者说是恐吓。他讲述了他到来的原因,爱的魔法,亲人的保护之类的言语。然而他并不了解维能叔叔,更不知道杜斯利家族,他尽管有很大的年龄,但是他的家族还不够古老,或者说,不够高贵。维能叔叔,用他通常的态度应对了白巫师。而佩利婶婶,被认出了哑炮的身份。在女巫的麻瓜配偶面前指认她的身份,这被认为是极不友好的行为,即便她称不上是真的女巫。何况婶婶还被自视甚高的老巫师,指派了引导哈利了解巫师世界的任务。然后十年之间再没有任何音信。

当然,哈利确实有成为巫师的潜力。他生来,或者说被抱来不久,就展示了强大的魔力。开始叔叔婶婶还没有在意,知道发觉达德利逐渐变得暴躁。哈利不自觉的魔法暴动,引发了达德利血脉中的负面情绪。之后,他们再也不敢把达德利和哈利放到一起,并且开始实施对应的方案。对于达德利,他们开始顺应他的请求,避免他因为负面情绪的积累而发疯。而对于哈利,他们采用严格的教导,避免他将不合常理的能力视为正常,同时控制他的饮食,使他的魔力不至于增长太快。他们不希望哈利成为邓布利多的战士,只是希望他平平安安的长大,安安分分的过日子。然而,哈利天生有着叛逆的因子,和潜藏的阴冷。在哈利小的时候,他们常常看到他阴森森的,盯着冒犯他的东西。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意,让他们更加意识到把野狼训练成家犬的艰难。当哈利逐渐长大,事情似乎变得好多了,哈利身边出现意外的情况越来越少。而达德利也变得越来越懂事。但是,该死的,霍格瓦彻的入学信。他们要干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报名?他们有什么资格掌控哈利的命运,而忽略他亲人的意志。然后是威胁的字眼,监控是吗?然后是软暴力,成千上万的信挤到我的家里。然后呢,来了一个巨人,一个肮脏的恶棍,破门而入,对这达德利施展了魔法,在哈利面前挑拨我们的关系,还掳走了他。

我听着维能叔叔的控诉。我的怒气随着叔叔的话在积聚。直到他讲述完毕,我狠狠的吐了一口气,像是要把胸中的郁结全都吐出去似地。我告诉叔叔,“我在不久前才知道哈利是魔法界得救世主,本来还想问问是怎么回事。但是现在看了是不用了。很好,霍格瓦茨,我正要去那里上学呢?区区一个暴发户白巫师,我们有的是时间玩儿。”这个消息,显然让叔叔大为震惊。他怕我跑去胡来,说什么也不同意。我详细的向他解释了我成为了校董的情况,和与魔法部长福吉的家族之间的协议。叔叔勉强认为我不会像先祖们那样胡来,但是很奇怪我能向巫师学什么,毕竟我没有魔力。我向他保证这已经不是问题,向他描绘了古龙血能够使任何力量拥有魔法属性的事实。一番软磨硬泡,后来还把身为族长的职责也搬了出来,才说服叔叔婶婶,同意我去上学。

一切谈好以后,已经到了晚餐的时间。达德利毕竟不是能够静得下来的人,尽管遭受了魔法的袭击,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创伤,但是晚饭和电视还是不能离开的。我对达德利表达了,我的诚挚问候和深切关怀。但是他还是不肯给我看他的猪尾巴,我再次深表遗憾。经过我的插科打诨之后,当然还有维能叔叔再三表示明天一个小手术在不知不觉中就能把它去掉,他才开始不再过多在意。

晚上我们在他房间玩儿的时候,达德利突然问我,哈利是不是不会回来了。虽然他是说以后没人打了,会很寂寞。但是我还是能察觉到,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关心。我偷偷告诉他,我会去哈利去的那个学校。并且表示见到哈利和那个傻大个,我一定狠狠的对他们做恶作剧。达德利其实对那个学校,也很感兴趣。问我去哪里干嘛?我解释说我要成为伟大的魔术师,以后全世界的演出,大变活人什么的。达利对看魔术很感兴趣,但是变魔术什么的对他来说太文艺,用他的话说“娘娘腔”。我狠狠的给了他一拳,我们笑闹了一阵,然后他说哈利干什么都会搞砸,一定学不会这些。我们一起描绘了一阵以后哈利穿着小丑服耍杂耍的样子。然后睡觉时间到了,我就回到了房间进入了梦想。真是个愉快的夜晚。

第二天,莉莉通过戒指通知我,福吉已经让他家的家养小妖怪(其实是家养小精灵,莉莉讨厌这种称呼。)将古龙血液送到了她的手里。而她需要我配合做一些测试,才能配置药水。我赶忙在早餐后,提出我要去准备上学的用品。维能叔叔他们早已经知道,加上要赶快带达德利去医院,只是叮嘱我要注意安全不要乱来。我连忙点头同意。

我带着我常用的几件东西,上外面溜达了一圈,又溜回了后院,通过戒指画出的门,回到了老宅。莉莉已经等在了这里,她接过我的东西,随手放在了桌上。然后拉着我一个闪烁,就回到了实验室。我发觉精灵的魔法,比巫师的要好的多,我没有感到书本上说的恶心感。莉莉,用尺子测量了我耳朵的长度,表示了我耳朵不够尖;测量了我的手腕,脚腕的周长,加加减减的算了算;然后取了我的一根头顶的头发,两根最长的眉毛,我的左手中指的指甲。然后我被要求离开,并说明三天后我才能拿到药剂。我看着已经完全投入研究工作的精灵美女,一阵哀叹,难道我要饿三天肚子。幸运的是,中午前,威利斯回来了,带回了我最爱吃的中餐。我们愉快的享用了午餐,当然也没忘了给“大炼金术士”送一份,但是看她专注的样子,料想也品不出味道,白瞎了五千年的饮食文化。

下午无事,我想起来好久没有锻炼我的实战能力,便要求和威利斯对练。威利斯胡搅蛮缠,说些,什么他是文化人啊,不能动手动脚啊,什么他一把年纪啊,老的动不了了之类。我直接向他指出血族是一个平均年龄1870岁的高寿种族。向他这样一个687岁的家伙只不过相当于人类40来岁(当然血族的幼年期比人类相对更短)。至于说文化人,虽然他得到过三个博士学位,但是没有一个是文学博士。而且我很严肃的告诉他,他的文凭已经到期作废,300年前的文凭现在可没人认。最终,在我义正词严的谴责中,他逃无可逃,幡然悔悟。

在塔外的,空地上,我的眼前完全被红色替代,浑身的肌肉紧缩、放松、紧缩、放松天然的颤动起来,精神力量轰然冲出身体的束缚,之前的涓涓细流,化作滔滔江河。我示意威利斯开始。然后他化作了一道光,我知道单纯的精神力阻碍不了他。我卷起一座土墙,轰隆,土墙爆裂。光芒向我冲近,我飞快的闪避,一边摄起溪水,尽量压抑住分子的颤动,一杆冰枪迎向威利斯。一条血色盾牌出现在威利斯的手里,然后我看到枪与盾一起消逝。我无奈同时卷起泥土和溪水,混合而成的黑水旋转成一道风暴,摩擦生成的闪电砸向中心的威利斯。“又是这招!”威利斯饱含怨念的喊声被我故意忽视。然后我一边加速风暴的旋转,一边控制着它随着倒霉的吸血鬼运动。我听到威利斯开始吟唱血族魔法,赶快将所剩不多精神力用来干扰。一边计算着惯性让风暴还能保持的时间,在破灭的一瞬间,我用力一脚踢起一片泥土,然后,扭腰,顺胯,全身肌肉猛的一震,一拳击出,一捧泥土随着拳劲,激射向威利斯。碰的一声,衣服破烂,浑身冒烟的血族,应声而倒。GAMEOVER。我慢慢放松自己的精神,眼前的血色慢慢退去。忍着脑袋中传来的阵阵眩晕感,我走向躺倒的血族。一,二,三,。。。,九,十,血族一跃而起。大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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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杜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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