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海军出战
一转眼,张顺,张横两兄弟已经征战20年了,从刚开始跟着刘正龙南征北战,到后来为大汉开疆拓土,两兄弟始终都是无怨无悔地冲锋陷阵。
水师出战的次数很多,但是大规模的海战却一次都没有,这一次可不一样,十万海军,数百万石炮船,却是大汉立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海战,也是最先进的涡轮蒸汽炮船第一次上战场,这一战可非同凡响,代表着大汉海军正式扬帆起航。
张顺对张横说道:“我们可不是征讨刘豫那么简单,最主要是要拿下东海诸岛,上面有很多野蛮的土著,虽然比较落后,但是非常野蛮,好战,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场硬仗,千万不敢大意。况且陛下的意思是我们还要沿着他设定的航线北上,最终到达美丽大陆,去哪里开疆拓土,那是一个陌生的大陆,究竟什么样子还不知道,这一次出征不知道多少年才能回归。”
这一次,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一次海军启航,确切来说是大汉海军要去征服一个不知道比大汉疆域要大多少倍的大陆,也不知道上面有多少土著,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可以说任务繁重,危机重重。
张横平时不太爱说话,他迎着海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后说道:“二弟,你有所不知,太上皇是马上皇帝,征战二十年了,丝毫没有疲倦的迹象,他要打下古往今来最大的疆域,可能比前面的唐朝大很多倍,这绝对是旷古绝今,数年前,我和陛下聊过这个问题,当时陛下说外面的世界还有很大,很大,还有很多大汉压根就没有的物种,等待着大汉人民去开发,去征服。举个例子,我们所抽的香烟,就是从南美丽大陆不远万里运送到大汉的。”
张顺给张横点上一根香烟后说道:“香烟真的是好东西,几乎每一个有头有脸的人都是烟不离手,就是太贵了,一根香烟就需要五十文,都够在外面吃顿饭,喝壶小酒了。不知道为什么,陛下一直不让军中的士兵抽烟,是因为价格昂贵么?”
“贵,主要是运输成本太高了,我们从北美丽大陆一直往南征讨下去,等最终占领了南美丽大陆之后,香烟就不会那么贵了。陛下说了,将会在南美丽大陆成立美丽烟草公司,我们兄弟两个占一成的股份,海军占据两成股份,其他股份全部由商家认筹购买,到时候咱们可以再买点股份,算是给孩子们留点几页吧。”张横对钱看得不是很重,但是香烟的利润实在是太大了,在大汉富商排行榜的前二十名之中,和香烟有关系的就有五家之多,这怎么让他不动心呢?
在大汉帝国,商人是一个很特殊的阶层,他们可以根据纳税额多少来活得朝廷的奖励,虽然只有品阶,并无实权,可是能混到三品以上的基本上都是皇商,哪一个拉出来都可以说是富可敌国。要知道官职是自己的,不管权力多大,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和限制性。但是财富就不一样了,是属于整个家族的,可以说子子孙孙都可以享受财富。
大汉的商业是空前绝后的发达,朝廷压根就不阻挠官员以及家属经商,只要是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所得的收益都受法律保护。他们可以享受官员所享有的特权,打破了原本的社会等级制度,使得商人地位大幅度提高。
在大汉,如果,你家里没有经营点生意,不是家产万贯,你都不好意思说给别人听。这种背景下,大汉的商业是空前绝后得到发展,其发展速度也是超乎寻常的快。
张顺喜欢做生意,张横倒是没有什么概念,不过两兄弟关系非常好,基本上都是商量着来办,这一次张横的计划就是在北美丽大陆,南美丽大陆设立自己的为了商业帝国。
设立商业帝国,那还很遥远,当务之急还是要拿下东海诸岛,活捉刘豫的。要是走不出去这一步,那么其他都是扯淡。
不管刘豫多该死,但毕竟有两个女儿在皇宫,人家都是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鱼情,看水情。张顺的意思是活捉刘豫,交给朝廷处置,省的得罪两位刘娘娘。
张横却坚决不同意,他说道:“天子是找我谈过话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刘豫不能活着回国内,意思是什么,你应该清楚。”
这的确是一个让人犯难的决定,天子刘昊天的意思很明确,那就是必须处死刘豫,而陛下刘正龙虽然没有明确指示,但是默许了两位刘娘娘求情,可以给刘豫留一条活命。究竟是应该听天子的,还是听太上皇的,这让张横,张顺两兄弟左右犯难。
一直以来,张顺,张横两兄弟的心中都只有一个陛下,那就是太上皇刘正龙,为了称呼是有所区别,基本上都是称呼当皇上为天子,称呼太上皇为陛下。
究竟是应该听天子的,还是听太上皇的,说实话,怎么做两兄弟都很为难。从情感上,肯定要听太上皇的,毕竟自己跟随太上皇南征北战二十年,君臣之间的情谊,不是外界能体会的。可是,太上皇已经逐渐远离朝局,大汉是天子做主,因为这件事情得罪天子,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
两兄弟争吵了许久都没有答案,这是两兄弟第一次争吵,张若愚说道:“父亲,叔父,或许,太上皇,天子都不是这个意思,并没有让你们为难的意思,你们如果换个角度看问题,那么这个棘手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什么意思,说明白点。”
“刘豫毕竟出卖大宋,投靠金国,是民族罪人,这种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是杀掉,会引发后宫的不稳定,我们也会得罪两位刘娘娘。”张若愚的思路还是很清晰的,他沉思片刻之后说道:“东海诸岛的形势复杂,岛上的土著居民凶狠,好斗,在开战的时候,刘豫英勇殉国,岂不是风平浪静了。”
是呀,刘豫死在东海土著的手中,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一句解决了两大难题,张顺,张横两兄弟认可了张若愚的说法,也准备这样做。
思想统一了,下一步就是打仗了,东海诸岛上土著很多,可以说是军事征讨过程中,会很多人丧命,几乎每一岛屿都需要打下来都会有重大的牺牲,谁不是血肉之躯,谁死都是再铮臣不过的事情。
从情感上讲,张顺,张横都渴望刘豫死。,所以他们在布局上,就放弃了活捉的念头,要直接把刘豫杀死在战场上,让东海诸岛的土著背黑锅。
大战来临之际,刘豫又有一次慌神,上次,幸运的从山东逃离到了茫茫大海之上,这次哪里还有那么好的运气呢?
人过惯了好日子,绝对不愿意死,很显然刘豫在东海逍遥贯了,绝对不会束手待毙,况且自己现在是兵强马壮,又是在本土作战,有足够的战斗力对抗汉军。
不是鱼死就是网破,这一次刘豫是积极备战,妄图借助海岛附近复杂的形势,多变的天气和汉军周旋,最终把汉军打败。
在刘豫看来,无论大汉军队多么厉害,那都是在陆地上作战,自己才是海战之王,拥有一群狡猾‘野蛮,残暴的海盗’,又是在本土作战,只要是准备充分,一定可以给汉军迎头痛击,只要将其击败之后,相信汉军就不会再来惹是生非了。
打定主意之后,刘豫就开始积极备战,这一次他把第一战定在了子母岛上,这是两座岛,一大一小,小岛最多有五六里的周长,上面有小山头,在上面居高临下射击的话,一定会给汉军致命的打击。而大岛,至少有一百多里,而且从空中俯瞰的话,就像是一个张开双臂的母亲把小岛揽在怀里,因此两座小岛合称子母岛。
子母岛周围的海浪很大,一直都不是很平静,除非是大船,否则一般的小船很难靠近,在这里作战,很显然不是一个决胜的场所,可之所以选择这里当战场,刘豫是有自己打算的,那就是在山上埋上炸药,等汉军登岛之后,就直接炸掉子岛,来重创汉军,他相信汉军一定会登岛的,因为这里是第一站,压根就绕不开。
子岛距离母岛只有十几海里的距离,互相是没有关联的,也就是说不会互相营救,但是两座岛中间如果开战的话,进攻一方就会被对方的炮火覆盖。
虽然这个时候,大汉对于火炮的监管很严,但是依旧有人冒着杀头的危险,把火炮卖给刘豫这边,尽管不是最新式的,但是依旧是威力惊人。
火炮,不管监管多么严格,总会外泄,这似乎压根就阻止不了,况且,刘正龙也没有打阻止过,毕竟核心的配方在自己手中,也就预示着不管走私多么多么猖獗,都只是小打小闹,成不了气候。
经过七天七夜的航行之后,前头部队,已经距离子母岛不足三十海里,随时都可以发起进攻。负责打前站的是张若骇,这个家伙是一个胆大细心之人,他知道这一战,刘豫老贼那边一定精心部署了,这种情况下想要来个开门红绝非易事。
要不要从子母岛绕过去呢?很快要,张若骇就放弃,这个非常弱智的想法,很显然,这是第一站,这一战事关全局,那就是绝对不能给大汉丢脸。
这一战怎么打,这一战事关全局,张若骇还是很清楚的,他并没有立刻发起进攻,而是让巡逻船绕着子母岛转了三圈,想看一下子母岛究竟什么情况。
母岛上树木茂密,而子岛上有小山头,不过两座岛总驻军不足三千,看样子刘豫是没有打算全力以赴守住子母岛,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兜圈子了。
派士兵登岛,战船都准备出发的时候,张若骇改变了自己原来的计划,对于这种小岛,没有必要全力以赴去登岛,然后占领子母岛。
岛上也罢就是两千多士兵的样子,没有必要担心太多,在准备好,之后,炮船对准子母岛就开始了狂轰滥炸。这样斗得效果是最直接有效,最简单粗暴的。
第一战这样收场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最起码刘豫那边觉得不是好事,于是就派出去船队,积极救援,希望第一战就打垮对方。
小野武是刘豫麾下的一员大将,个头很矮,大概也就是发育不良那种样子,最多不到一米四的样子,不过小眼睛之中透漏着狡猾和精明。这个家伙对于刘豫倒是忠心耿耿,自己的妹妹也成为了刘豫的老婆。
忠心耿耿,只是表面上能看到的,实际上以小野武为代表的武将,原本都是东海诸岛上面的土著头领,说白了就是土皇帝,怎么会新甘情愿的屈服被?形势比人强,在刘豫兵强马壮的情况下,选择投靠是在无力反击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反抗,早就灭掉刘豫了。
十几艘大船,三十几艘大船好好当当就出发了,这就是小野武的全部家当,这个孩子挺狡猾的,他知道这一战不好打,所以就想着如何最大限度地保存吧。
打仗,没有不死人的,两支军队很快就激战打到一起。大汉的炮舰简直就是巨无霸的存在,没有半个时辰就打的敌军落荒而逃而逃,显然双方不是在一个起跑线上,这种对决机器不公平,等于说是这群岛国的士兵,注定会被打得落荒而逃,成不了气候。
一声声的爆炸声,宣告东海之战拉开序幕,大汉海军的炮船简直就是一个巨无霸的存在,,在海面上远远看上去像是一座小山丘,在的海上几乎是横冲直闯,压根就没有把叛军的春之放在眼里。
张若骇知道这一战数字好大的,接下来就是要乘胜出击,击败,杀死跟过的刘豫的叛军,第一战至关重要,因为这一战,打出汉军的雄风,为后面的海战占据从海岛打下监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