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地下冥王
突突突突……轰轰轰……
无人山谷的沟壑中,密集的枪声伴着剧烈爆炸,将整个夜空搅动得失去了平静,阵阵骤然亮起的刺目豪光掀起剧烈轰鸣。
山谷外围,清一色雇佣兵劲装打扮的士兵将山谷重重包围,不断扫射,地毯式覆盖打击,几乎将山谷中的每个角落都轰射了数遍。
遍地残尸,已经分不清血肉与沾满血浆的岩石,找不到一具完整的尸体,惨状可怖。有两处尸体格外密集,很明显是为了保护什么人。可惜在强大火力面前,一切都是那么无力和徒劳。
十几个身着迷彩的指挥官聚在一处,放下望远镜,眼中闪烁着兴奋之色,开始彼此击掌庆贺,仿佛做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与此同时,十几个国家的秘密指挥部里同时得到了消息:纵横地下世界多年,无人能制,能量恐怖又身份神秘的三大王,终于被十几国政府联合设局,射杀在多国边境的山脉之中。
地下世界三大王,那是纵横地下世界十几年来,闻者变色,令各国政府头疼不已又无可奈何的最强悍势力。
兵王,掌管着无数俯首听命的雇佣军,谁都无法预料哪只雇佣军是他所控制。单单全球排名前十的雇佣军中,明确受其指挥的就有一半。就凭此人,招手一挥,就可以将一个小国一夜之间消弭在地球上,能量之大无法想象。
阎王,统御全球无数暗杀者组织和独行刺客。传说他想要谁的命,只要动动念头,那人绝对活不过下一分钟。
而最为神秘的冥王,却神龙不见首尾,传说他是世界上单兵作战能力最强的人类,又传言兵王和阎王只是替他打理手中势力的干将,甚至这两人仅仅是冥王诸多干将中浮出水面的两人而已。众说纷纭,却无人真正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
各国政府和地下世界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两件事:为救阎王单人匹马干掉过一支千人重装精良配备的特种部队,独身潜入两千米深海群鲨环伺的精钢密封监狱救走失手被擒的兵王。
这两件事,每一件都震惊全球政府,震撼整个地下世界。也让他当之无愧地被封为地下世界第一强者地称号。
而这一切已经无所谓,今晚之后,三大王的传奇就此画上句号,也成为各国政府用来炫耀成就,震慑地下世界的衬托背景。
这一夜,三大王被灭的消息长了翅膀一般飞速传遍了全球,灭杀三大王的直播视频也随同在某些秘密网站被疯狂点击。每个角落的势力领袖都震惊得面无人色,更有无数隐于暗中人不相信地将疯传的视频看了又看。
有人兴奋,有人疯狂,有人迷乱无措,也有人淡然一笑,浑不在意。
但冥王二字,却像重锤般敲打在所有知情人的心中。
包括十二国政府元首,包括所有参与布局的上将,包括每个直接行动的特种兵,包括全部地下世界的成员……
因为,打扫现场中,只发现了兵王和阎王被打成了筛子的尸首,那神秘的冥王,却无论如何找不到踪迹……
吓得面色惨白的各国元首仿佛看到了无数雇佣军疯狂袭击自己城市,数不尽的刺客无休止暗杀自己的恐怖场面。
随后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寻找和悬赏冥王踪迹的疯狂行动。十二国借着军事演习的名义,在近百万平方公里的地面、天空和海洋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控制海关港口车站机场,进行一对一筛查。甚至寻找了一向与三大王敌对的地下势力参与行动。
然而整整一个月过去,半年过去,冥王始终杳无音讯,各国首脑也没有遭遇什么危险。开始有人怀疑冥王已经死在了那次行动之中。可能太过神秘,而没有人认出来而已。
地下世界中也有势力开始针对三大王地旧部进行打压和报复,亦没有见到向来仁义的冥王出手。
渐渐开始有更多人相信冥王已死,搜寻冥王的热情也渐渐淡了下去。
大洋的另一面,华夏,靠近黄河的东部小县城。
已经迎来了初春的第一缕气息。初升的暖阳打在窗上,透过微露出一丝缝隙的窗户,传进来阵阵早餐的叫卖声和属于华夏特有的豆腐脑加烧饼的醇厚香气。
莫愁单指倒立已经维持了一个小时,汗水顺着他肩膀流到脖颈,再从鼻尖滴落到地板上,随后二百个俯卧撑加二百个深蹲一口气做下来,大汗淋漓的莫愁才算结束了清早的晨练。
转到卫生间洗把脸,莫愁喘着气看着镜子中相貌平平的自己,苦笑一声。
半年了,险死还生从包围中脱身而出,拖着周身一百二十四颗子弹的残破躯体狼狈回到华夏,修养了半年,始终未能恢复利索。
地下世界神秘莫测威风八面的冥王,如今却寄居在一个四线都算不上的落后小县城,公交车也只有两路,出行只靠自行车或者电瓶车。
之所以选择这边,一则是为安全,另外还有个更大的原因——这里是他的家乡,阔别二十年的家乡。
这所房子,就是当年收养自己的爷爷所住之处。这么多年过去,房屋的格局,里面的摆设几乎都没有变化,依旧是自己临走前的样子。爷爷早在五年前已过世,这所房子就寄托在送他终老的保姆花嫂手中。
从花嫂手中取回房子钥匙,莫愁就一直闷在房中养伤,仅仅跟周围几位邻居稍有接触。身中一百多弹,勉强只避过了头颅、心脏等要害部位,其他部位的伤势深深浅浅,都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恢复。这些日子以来,莫愁都在做着恢复性运动,但效果仍旧不太理想。
其实他也很奇怪,为何自己竟然能活下来。放在平常人身上,这种伤势足够死十回了。不过活下来总归是好事,两位兄弟舍身护卫的大恩总有回报的机会。
穿上一身杂牌运动装,加上平凡得毫无特色的长相,莫愁连伪装都懒得做,推门出去。
从花嫂那里得知,爷爷临终前将毕生的存款全数送给了这位厚道的保姆,只给自己留了几份遗物。因此花嫂很热情地将遗物保管箱的钥匙给了自己,看样子早就去瞧过了,估计没有什么引起她兴趣的东西。
一路走到银行。二十年不曾在当年的街道上行走,莫愁倒是沿途回想起了许多儿时的记忆。除了脚下的路被多次翻新过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大改变。
他所住的地方位于老城区,还存着多年前的密密紧挨着的平房,干瘪紧凑的碎砖小胡同,曲径通幽地延伸到了一个造型别致的两层建筑前面,正是老城唯一的一家国立银行。
说明来意,银行工作人员明显认识自己的爷爷,很热情地领着莫愁到了柜台后方的储物室,取出一个上锁的木盒交给他。
道声感谢,莫愁带着木盒出了银行,随便找个小餐馆打发了肚子,回到家中。拿钥匙打开木盒,果然是爷爷平日生活常用的几件琐碎物品。
一个影集,稀疏十几张爷孙两人的合影;一本新华字典,是爷爷常年携带不离手的;一架老花镜,还有一封被打开了封口的信。
心中生出暖意,莫愁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泛着黄色的红格信纸,寥寥几句话:乖孙,爷爷等不到你回来,着急先走了。积蓄十几万,都给了花嫂,这房子也过户给了她,料来你也不稀罕。那本字典倒是真个留给你的,你翻到一千九百四十九页,在第十七行第三个字那里第一滴血上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江湖风大,浪猛船危,切记保全性命为上。”
莫愁露出笑意,爷爷一生安分,可能猜测出了几分自己这些年的身份,临了还不放心。取过字典,莫愁脸色一怔,来回翻了几遍,发现这本七十年代出版的袖珍新华字典总共只有三百多页。
哪来的什么一千九百四十九页?有没有搞错?
莫愁乃地下世界三大王之一,自然对各种稀奇古怪的机关暗锁的手段了若指掌,一番忙活,莫愁无奈的发现这字典根本就是最为普通的字典而已,顶多古老一点,有点纪念意义。
老头,你搞什么啊?莫愁翻开影集,对着相册中一脸矍铄笑脸的爷爷无奈苦笑。怪不得保姆花嫂这么干脆地将遗物交还,肯定早看了信,试验了无数次吧。
将新华字典抓在手里,莫愁站起来,眼看天色变暗,到了该敷药调理伤势的时候了。
正要迈步,莫愁浑身陡然一紧,瞳孔倏地透过窗缝,影影幢幢捕捉到一道诡异的身影。就在对面十几米外的两层民房房顶上,莫愁明确感知到对方的锁定。那种冰寒刺骨的眼神像利剑般刺得眼睛生疼!可是望过去的时候,已经人影杳杳。
高手!
莫愁身体猛地一跃,从窗口踏步飞跃到两米外的树干上,几个腾跃跳上民居房顶,摸着诡异身影的痕迹追出去。
追出不到数秒,身后陡然响起惊天动地的爆炸声,一团剧烈的火光带着震耳欲聋的轰鸣,烟尘碎瓦激飞迸射,整个老城都被震颤得猛晃了几晃。
莫愁半空扭转身体,避开极速落下的碎砖瓦砾,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爆炸的正是自己的房子,莫愁黑着脸停下身子,这段日子的平稳生活,的确让自己有些疏忽大意。往日的机警自从回到华夏就有些松弛,被小县城的安稳气息濡染得他忘记了自己是地下世界活在毒蛇猛兽的环伺中的猎手。
而如今,自己恐怕成了无数赏金猎人和杀手的猎物吧?
莫愁眼神微眯,嘴角露出嗜血的笑容,自己的行踪终究还是暴露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