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第一章
【第一章】
位于台北精华地段的「冠华文化」台湾分公司,最高楼层是执行总裁兼总编辑的办公室。
宽敞明亮的空间除了一张原木大桌,最显眼的就是一座一座顶到天花板的书架。
书架上摆放的全是冠华文化历年来出版的书籍,一踏入办公室就能闻到阵阵的油墨书香味。
原木大桌后坐着一个男人,他的手上拿着一部平板电脑,萤幕散发出的冷光映照在他英俊斯文的脸上,更显得他的肤色白皙、五官英挺。
此时他墨黑的浓眉紧皱,抬头用力的深吸了一口气,企图用空气中那浓浓的书香平抚他的情绪。
虽然现在的图书数位化已是趋势,但他却在成立台湾分公司时,不惜耗费人力、物力,将冠华文化历年来出版的珍藏书籍,从纽约总公司运送了部分过来。
因为他知道,只有这从小伴着他成长的熟悉香气,最能让他感到安心、放松情绪。
只是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他的情绪却半点都没有被平抚的迹象。
不是他的问题,也不是书在运送过程中失去那美好的香气,而是他现在手上这本名为「来呀!狐美眉报恩要扑倒总裁了」一再挑战着他的神经。
他知道近几年来台湾的书市环境越来越艰难,但他没想到水准竟会低落到这样的程度。
五年前,他的爷爷,也就是冠华文化的创办者在临终前,握着他的手,希望他能将他的骨灰以及他一生的骄傲带回台湾,落叶归根。
冠华文化在世界图书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创办着余冠华有着独到的眼光、准确的判断力和策划能力,让他将无数的畅销着作变成传奇。
余若骋从小在爷爷的耳濡目染下,承袭了爷爷的能力,再加上他自身喜好,让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具备了文化气质和企业家能力。
在时代的冲击下,全球的出版业正处在一个复杂的概念,国际市场版图的变化、电子书定价的分化和畅销书的垄断等。
这些趋势指标一再显示着,回台湾成立分公司是多么不智的决定。
但余若骋接下了这个任务,而他也不负所托,在短短几年间,将台湾分公司发展成有上千名员工的规模。
他经手出版的书,不仅获得众多奖项,更将其IP影视化、电影化,游戏改编、数位漫画等更是多不胜数。
但余若骋却不止步于现在的成就,他还有更大的野心和远景。
他致力于开发不同的出版方向,多元化的书系,他手上这份稿件,就是用于新开发的书系。
有监于新世代的阅读方式,他给系列主编的要求是——浅显易懂可轻松阅读的风格,题材不拘,若具备猎奇、神秘、推理等元素更优。
在经过大半年的严格筛选下,新书系的首波强档作品出炉,系列主编给这份稿件高度的评价。
但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在他一目十行扫过了前三章后,终于忍不住按下分机。
「请李主编上来我的办公室。」
「好的,请稍候。」
没多久,办公室外就传来敲门声。
李白鸿对总编大人突然召见他,他一点都不感到意外,甚至有点春风得意的离开座位。
在朝总裁兼总编办公室迈进的同时,他脑中已涌现无限可预期的想象。
他很肯定,他一定会被总编好好的夸赞奖励一番,毕竟要找到一部好的作品是很不容易的,更何况是这么完美符合新书系的稿件!
他一进门就忍不住兴奋的滔滔不绝——
「总编,这是不是很棒的作品?您知道吗?书名本来挺普通的,叫『白狐的报恩』,我把它改成『来呀!狐美眉报恩要扑倒总裁了』,是不是很棒?现在流行书名越长越好,本来我想取个超过四十个字的书名,但还没有想到,届时必定会引起话题、挤进畅销书排行榜——」
没想到他的话还没说完、脸上扬起的笑容还没收,就差点被迎面飞来的平板砸中。
李白鸿手忙脚乱的接住平板,目瞪口呆的看着站在办公桌后,沉着一张俊脸的余若骋。
「白狐的报恩?我还白鹤的报恩!你以为这是童话故事还是寓言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书生在进京赶考途中,于湘水畔救了一只白狐。
白狐为了报恩,在书生落榜又落难之时陪伴在他身边……
余若骋脑中自动浮现故事的开头,脑神经忍不住又抽了抽。
讶异总编的反应跟预期的不一样,李白鸿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解释。
「这个故事的开头虽然一般了点,但用词浅显易懂,让人很容易阅读,不自觉就能一章章的看下去,后面的剧情——」
李白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余若骋醇厚好听的声音给打断。
「狐在幽明仙妖之间,是天地万物间除了人最容易修成仙的动物,狐狸修炼吸精服气,以天地日月的精华,用以内结金丹。」
他念的是书中的摘要片段,李白鸿忍不住点着头。
「人物设定架构完整也是这个故事的优点之一。」
余若骋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如果没有记错,李白鸿是X大中文系第一名毕业的,毕业后专攻文学,文凭十分漂亮。
但这样的他为什么选出这样的作品?
「这本书里大量摘用了《阅微草堂笔记》和《子不语》的内容,你不知道吗?」
「是、是吗?」
他知道总编说的这两本书是清朝的志怪小说,但他并不觉得「来呀!狐美眉报恩要扑倒总裁了」有大量采用书中内容。
余若骋冷冷看了他一眼,再次开口。
「《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写道,物异类,狐则在人物之间,幽明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子不语》里的狐生员劝人修仙里则是写道公等贵人,可惜不学仙耳。如某等,学仙最难。先学人形,再学人语……需要我再举更多的例子吗?」
李白鸿的冷汗暗暗冒了出来,心里忍不住飙了脏话。
草泥马!
总编大人不是从小在国外长大,听说他妈妈还是白人,怎么中文造诣貌似比他还好,居然随随便便就能背出古籍的原文内容?
撇开这不说,他才刚跟这本书的作者签完约,白纸黑字已经没有办法悔约了……
他酌量了片刻才开口:「其实很多作者都会引经据典,只要不是抄袭应该没有大问题。再说,这个故事越到后面越精彩,我认为有栽培投资的获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