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回
“晓君,”我哽咽着快速走到她的床前,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冰冷冰冷的,感受不到一丝暖气。
“晓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回来。”本来以为向晓君道歉会是一件让我尴尬又不情愿的事,可是到了这一刹那我才发现,所有的说出来的话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发自内心。
“我不怪你,我不会怪任何人。”晓君紧紧的抓着我的手,内心的坚定顺着她的手传到了我的。我们四目相对,不用再多说什么,因为目光已经传达了我们所有要对对方说的话。多年的误会与怨恨,竟都在着短短的瞬间消除。
相视一笑,我们的心奇迹般的贴到了一起。
“还痛么?”我摸着她还有些淤青的手腕。我想要尽全力对她做出一些补偿,尽管我还没有想到怎么做。也许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有一个人在身边陪伴着她。肢体上的痛固然严重,可是受伤最重的,应该是那颗把全部都寄托在轩身上的真心。我对于晓君是真心爱轩这一点,从来没有怀疑过。
晓君没说话,却哭着点了点头,又很快把头摇得象波浪鼓般。
爱情,也许根本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折磨人的赌博游戏。爱对了,就幸福一阵子;爱错了,就痛苦一辈子。不管谁开始了游戏,都会深深的陷进去,不能自拔。不同的是,有的人用一辈子的付出换来一阵子的幸福;有的人用一阵子的付出换来一辈子的痛苦。不管怎么样,在爱情的游戏里,都没有赢家。
我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晓君,用哀伤的语气说:“不用说了,我都懂,我都懂。”
“不是的,你不懂!”她的情绪又忽然激动了起来,连呼吸都跟着变得急促。“不是你的错,是我,全是我。要是当初我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事发生。是因为我自私,我嫉妒,我太想拥有轩,才害了所有的人,还有无辜的孩子。”她捂着自己的肚子,泣不成声,仿佛想用眼泪洗干净自己心中对孩子的罪恶。
哭了一会儿,晓君渐渐平静了下来。她又把目光移向窗外,开始娓娓道来。
“朗轩的第一个女朋友叫靓靓。我们本来是住在同一栋家属楼里。”
“从朗轩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楼里的时候,我的心就快要跳了出来。虽然我还在念高中,可是却有了从来没有过的冲动的感觉。我深深的被面前这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吸引住了。那么儒雅,那么彬彬有礼。他的全身上下,都放射着一股摄人的魅力,让任何一个看到他的人,都没办法再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那,应该就是爱情的感觉。”
晓君的眼睛突然变得有点迷离,声音中也充满了甜蜜与向往,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第一次见到轩的情景。我看着她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酸,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轩时,也是不由自主的用眼光追随着他。也许这所有的恶梦,都是从那时开始,是上天想要故意摧毁一见钟情的童话所布下的骗局。
“于是我就象靓靓姐询问了所有关于朗轩的事情。我知道了他读哪一所大学,哪一个科系,他的父亲怎么去世,母亲怎么改嫁,妹妹怎么捉弄他……所有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甚至连他只喜欢喝啤酒,讨厌吃冬瓜,内衣一定要穿白色的,我也知道。每次当靓靓姐满心欢喜的向我炫耀她的男友的时候,我就把她说的话一字不落的记下来。”
我的心轻轻的震了一下。轩不是和我喝白酒的么?因为我怕胖,每次都只喝白酒,轩也陪我喝白酒,从来都没有说过他喜欢的其实是啤酒。还有,那个砂锅冬瓜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不喜欢吃冬瓜,为什么自己一连吃了七年同样的东西?如果现在轩爱的是他自己,那么在他的心里,至少曾经爱过我吧?
晓君喝了口水,又继续说:“那个时候,我就在心里悄悄打定了主意。于是,我报考了和朗轩一样的学校,一样的科系,尽管我心里是那么的想当一名律师。可是,只要能离朗轩再近一点,那么就算放弃我所有的梦想,我也愿意。”
看来甘愿为爱情当傻子的人,远远不只我一个。
“我一到宿舍,就遇到了你,林子。”她把另一只手搭在我的手背上,忘着我的脸有点感激的说,“那天,你看到我进来,就主动帮我拿行李。我这个人虽然孤僻,但是还是会对帮助我的人心存感激的。后来,因为我比较冷漠,大家都不愿和我相处,可是你却对我不离不弃,始终陪在我的身边。相信我,一开始我是真的喜欢你。”她的手突然用了下力,目光也变得有些急切,似乎在询问我是否相信她的话。
“嗯。”我点了点头,没想到自己当初一个小小的举动竟带给晓君这么大的影响。
“晓君,”我哽咽着快速走到她的床前,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冰冷冰冷的,感受不到一丝暖气。
“晓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回来。”本来以为向晓君道歉会是一件让我尴尬又不情愿的事,可是到了这一刹那我才发现,所有的说出来的话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发自内心。
“我不怪你,我不会怪任何人。”晓君紧紧的抓着我的手,内心的坚定顺着她的手传到了我的。我们四目相对,不用再多说什么,因为目光已经传达了我们所有要对对方说的话。多年的误会与怨恨,竟都在着短短的瞬间消除。
相视一笑,我们的心奇迹般的贴到了一起。
“还痛么?”我摸着她还有些淤青的手腕。我想要尽全力对她做出一些补偿,尽管我还没有想到怎么做。也许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有一个人在身边陪伴着她。肢体上的痛固然严重,可是受伤最重的,应该是那颗把全部都寄托在轩身上的真心。我对于晓君是真心爱轩这一点,从来没有怀疑过。
晓君没说话,却哭着点了点头,又很快把头摇得象波浪鼓般。
爱情,也许根本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折磨人的赌博游戏。爱对了,就幸福一阵子;爱错了,就痛苦一辈子。不管谁开始了游戏,都会深深的陷进去,不能自拔。不同的是,有的人用一辈子的付出换来一阵子的幸福;有的人用一阵子的付出换来一辈子的痛苦。不管怎么样,在爱情的游戏里,都没有赢家。
我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晓君,用哀伤的语气说:“不用说了,我都懂,我都懂。”
“不是的,你不懂!”她的情绪又忽然激动了起来,连呼吸都跟着变得急促。“不是你的错,是我,全是我。要是当初我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事发生。是因为我自私,我嫉妒,我太想拥有轩,才害了所有的人,还有无辜的孩子。”她捂着自己的肚子,泣不成声,仿佛想用眼泪洗干净自己心中对孩子的罪恶。
哭了一会儿,晓君渐渐平静了下来。她又把目光移向窗外,开始娓娓道来。
“朗轩的第一个女朋友叫靓靓。我们本来是住在同一栋家属楼里。”
“从朗轩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楼里的时候,我的心就快要跳了出来。虽然我还在念高中,可是却有了从来没有过的冲动的感觉。我深深的被面前这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吸引住了。那么儒雅,那么彬彬有礼。他的全身上下,都放射着一股摄人的魅力,让任何一个看到他的人,都没办法再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那,应该就是爱情的感觉。”
晓君的眼睛突然变得有点迷离,声音中也充满了甜蜜与向往,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第一次见到轩的情景。我看着她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酸,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轩时,也是不由自主的用眼光追随着他。也许这所有的恶梦,都是从那时开始,是上天想要故意摧毁一见钟情的童话所布下的骗局。
“于是我就象靓靓姐询问了所有关于朗轩的事情。我知道了他读哪一所大学,哪一个科系,他的父亲怎么去世,母亲怎么改嫁,妹妹怎么捉弄他……所有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甚至连他只喜欢喝啤酒,讨厌吃冬瓜,内衣一定要穿白色的,我也知道。每次当靓靓姐满心欢喜的向我炫耀她的男友的时候,我就把她说的话一字不落的记下来。”
我的心轻轻的震了一下。轩不是和我喝白酒的么?因为我怕胖,每次都只喝白酒,轩也陪我喝白酒,从来都没有说过他喜欢的其实是啤酒。还有,那个砂锅冬瓜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不喜欢吃冬瓜,为什么自己一连吃了七年同样的东西?如果现在轩爱的是他自己,那么在他的心里,至少曾经爱过我吧?
晓君喝了口水,又继续说:“那个时候,我就在心里悄悄打定了主意。于是,我报考了和朗轩一样的学校,一样的科系,尽管我心里是那么的想当一名律师。可是,只要能离朗轩再近一点,那么就算放弃我所有的梦想,我也愿意。”
看来甘愿为爱情当傻子的人,远远不只我一个。
“我一到宿舍,就遇到了你,林子。”她把另一只手搭在我的手背上,忘着我的脸有点感激的说,“那天,你看到我进来,就主动帮我拿行李。我这个人虽然孤僻,但是还是会对帮助我的人心存感激的。后来,因为我比较冷漠,大家都不愿和我相处,可是你却对我不离不弃,始终陪在我的身边。相信我,一开始我是真的喜欢你。”她的手突然用了下力,目光也变得有些急切,似乎在询问我是否相信她的话。
“嗯。”我点了点头,没想到自己当初一个小小的举动竟带给晓君这么大的影响。
“晓君,”我哽咽着快速走到她的床前,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冰冷冰冷的,感受不到一丝暖气。
“晓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回来。”本来以为向晓君道歉会是一件让我尴尬又不情愿的事,可是到了这一刹那我才发现,所有的说出来的话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发自内心。
“我不怪你,我不会怪任何人。”晓君紧紧的抓着我的手,内心的坚定顺着她的手传到了我的。我们四目相对,不用再多说什么,因为目光已经传达了我们所有要对对方说的话。多年的误会与怨恨,竟都在着短短的瞬间消除。
相视一笑,我们的心奇迹般的贴到了一起。
“还痛么?”我摸着她还有些淤青的手腕。我想要尽全力对她做出一些补偿,尽管我还没有想到怎么做。也许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有一个人在身边陪伴着她。肢体上的痛固然严重,可是受伤最重的,应该是那颗把全部都寄托在轩身上的真心。我对于晓君是真心爱轩这一点,从来没有怀疑过。
晓君没说话,却哭着点了点头,又很快把头摇得象波浪鼓般。
爱情,也许根本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折磨人的赌博游戏。爱对了,就幸福一阵子;爱错了,就痛苦一辈子。不管谁开始了游戏,都会深深的陷进去,不能自拔。不同的是,有的人用一辈子的付出换来一阵子的幸福;有的人用一阵子的付出换来一辈子的痛苦。不管怎么样,在爱情的游戏里,都没有赢家。
我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晓君,用哀伤的语气说:“不用说了,我都懂,我都懂。”
“不是的,你不懂!”她的情绪又忽然激动了起来,连呼吸都跟着变得急促。“不是你的错,是我,全是我。要是当初我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事发生。是因为我自私,我嫉妒,我太想拥有轩,才害了所有的人,还有无辜的孩子。”她捂着自己的肚子,泣不成声,仿佛想用眼泪洗干净自己心中对孩子的罪恶。
哭了一会儿,晓君渐渐平静了下来。她又把目光移向窗外,开始娓娓道来。
“朗轩的第一个女朋友叫靓靓。我们本来是住在同一栋家属楼里。”
“从朗轩第一次出现在我们的楼里的时候,我的心就快要跳了出来。虽然我还在念高中,可是却有了从来没有过的冲动的感觉。我深深的被面前这个高大英俊的男生吸引住了。那么儒雅,那么彬彬有礼。他的全身上下,都放射着一股摄人的魅力,让任何一个看到他的人,都没办法再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那,应该就是爱情的感觉。”
晓君的眼睛突然变得有点迷离,声音中也充满了甜蜜与向往,仿佛又回到了当初第一次见到轩的情景。我看着她的样子,心中不由得一酸,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轩时,也是不由自主的用眼光追随着他。也许这所有的恶梦,都是从那时开始,是上天想要故意摧毁一见钟情的童话所布下的骗局。
“于是我就象靓靓姐询问了所有关于朗轩的事情。我知道了他读哪一所大学,哪一个科系,他的父亲怎么去世,母亲怎么改嫁,妹妹怎么捉弄他……所有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甚至连他只喜欢喝啤酒,讨厌吃冬瓜,内衣一定要穿白色的,我也知道。每次当靓靓姐满心欢喜的向我炫耀她的男友的时候,我就把她说的话一字不落的记下来。”
我的心轻轻的震了一下。轩不是和我喝白酒的么?因为我怕胖,每次都只喝白酒,轩也陪我喝白酒,从来都没有说过他喜欢的其实是啤酒。还有,那个砂锅冬瓜又是怎么回事?如果不喜欢吃冬瓜,为什么自己一连吃了七年同样的东西?如果现在轩爱的是他自己,那么在他的心里,至少曾经爱过我吧?
晓君喝了口水,又继续说:“那个时候,我就在心里悄悄打定了主意。于是,我报考了和朗轩一样的学校,一样的科系,尽管我心里是那么的想当一名律师。可是,只要能离朗轩再近一点,那么就算放弃我所有的梦想,我也愿意。”
看来甘愿为爱情当傻子的人,远远不只我一个。
“我一到宿舍,就遇到了你,林子。”她把另一只手搭在我的手背上,忘着我的脸有点感激的说,“那天,你看到我进来,就主动帮我拿行李。我这个人虽然孤僻,但是还是会对帮助我的人心存感激的。后来,因为我比较冷漠,大家都不愿和我相处,可是你却对我不离不弃,始终陪在我的身边。相信我,一开始我是真的喜欢你。”她的手突然用了下力,目光也变得有些急切,似乎在询问我是否相信她的话。
“嗯。”我点了点头,没想到自己当初一个小小的举动竟带给晓君这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