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过家家
在我沉思的时候,门外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我脸色大变。
有人,用门栓顶着门,再次将我们困住。
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致,不是因为被困,而是确定我们的敌人,不止织女一个。
我们面临的,是团伙犯罪,而且犯罪分子的数量,可能很多。
怎么办才好?
“游戏,现在开始。女的,扮演新娘子的角色,男的,扮演新娘子他爹。正好,年龄长相都很合适。”
要不是现在形式比人强,我真要破口大骂出来,秦煜十七岁,我也就二十三岁,怎么就像秦煜她爹了,我有那么老吗?
这鬼娘们,没眼光。难怪看上灯上吊着的那副人皮,落得现在这副下场。
“嘻嘻嘻嘻。”
织女笑着,从床底下掏出一个戏子唱戏时,带着的头冠,放在桌子上,要秦煜带着。
又掏出一个塑料礼花,要我别在胸前。
准备工作做好后,秦煜和我坐在小板凳上,对面,坐着织女,和她怀里的古怪婴儿。
头顶上,还有一张人皮,在飘来飘去。
我人生第一次玩过家家,居然是在这种环境下。
“我家儿子,从小就受委屈。他爹不疼他,娘也没时间管他……你看现在,瘦成什么模样了?”
织女哭的梨花带雨,也不知是真伤心,还是做戏给我们看。
“这明天,就是大喜的日子了。我也不知道,该不该把儿子,托付给你。”
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秦煜。
任秦煜冰雪聪明,这个时候也是勾着脑袋,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让她管面前的女人叫妈,她甚至情愿死了算了。
“乖儿子,妈给你挑的媳妇,你喜欢吗?”
织女也不管秦煜反应如何,抱着襁褓里的孩子,笑着呢喃道。
“嘎--嘎嘎--”
襁褓里的婴儿不仅会动,而且还发出了声音!
他只会哼哼唧唧,并不会说话,但婴儿的发音本来就奇怪,嘴巴被纸面具蒙上后,诡异程度又增添了几分,听起来,像被掐住脖子的野鸭子。
我差点没一脚将茶几踹翻。
“我儿子,对你很满意。你要不要抱抱他?”
秦煜吓得浑身直打哆嗦,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但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到,有人踢了我一下。
是秦煜,她勾着脑袋,向我投来询问的眼神。
秦煜可是经历过八次直播的,还一个人孤身下过山里的大墓。
她害怕,但不意味着,她被吓破了胆。
比如现在,她向我投来目光的意思,就是向我征求意见。
要不要接过这个婴儿当俘虏?
以女人对小宝宝的疼爱痴迷程度,拿婴儿的性命威胁她,说不定她会放我们离开。
但这凶神恶煞的小婴儿,给我的感觉很危险。让秦煜抱着他,万一出什么差错,怎么办?
不如让我来抱着。
“哈哈哈哈。”
我忽然大笑了两声,伸手就要接过襁褓:“小煜方才来的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胳膊现在都是肿的,使不出力气。
万一摔着了孩子,那不就坏大事了,不如让我来吧。”
没想到织女瞬间就将手臂伸了回去:“臭男人,全都跟他爹一样,没一个好东西!我儿子才不要臭男人抱。”
差点没给我气出病来,什么叫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你怀里的宝贝儿子,不也是男的?
“我胳膊早没事了,就让我来抱吧。”
秦煜忽然开口道。
她听我开口,就知道绑架鬼婴的方案可行,之所以不让她做,是因为我担心她的安全。
所以我失败了以后,秦煜鼓起勇气,要去接鬼婴。
“……
还是算了。你们小两口,以后有的是机会亲近。现在,还是让我这个当妈的,多和儿子待一会吧。”
织女盯着小丫头的脸许久,不知是担心秦煜胳膊有伤抱不好,还是察觉到我们的意图,将婴儿护在自己的双臂和大肉瘤下,不提让我们抱着的事了。
这疯女人似乎很长时间都没跟人讲过话了,倒谷子似的将自己陈年往事说出,听的我和小丫头颇为不耐烦,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强忍着。
“要说明天就是大婚的日子,咱虽然是亲家,但也得明算账。我把我家男人的皮,送给新娘子当彩礼好了。”
疯女人不知说了多久,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我和小丫头本来听的昏昏欲睡,被她这一句话,瞬间弄清醒了。
开玩笑,又不是变态,谁有收集人皮的癖好。
而且我隐隐预感到,这臭娘们,人皮很可能不是送给秦煜,而是送给我的。
她或许,想让我扮演的不是小丫头爸爸的角色,而是披上男人的人皮,扮演她丈夫的角色。
打死我也不要!
“这,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真的要不起。”
我赶忙摆手。
“其实也没什么贵重的,一张破皮而已。不过,你们的回礼,我已经替你们想好了。”
织女两眼放光,似乎回礼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你想要什么?”我眯着眼睛,警觉了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你知道的,女人都老得快,虽说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但是我要真一天天老下来了,我家儿子,还能像现在一样喜欢我吗?
他喜欢你家丫头,说明你家丫头长相过得去。不如把你家丫头的脸皮割下来,当做嫁妆,你看怎么样?
实在不行,半边脸皮,我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
“那怎么行。”
我又惊又气,唰的一下从凳子上跳了起来,这个女人,上辈子是周扒皮吗?怎么一天到晚想着拔别人的皮。
“怎么,你的意思,是想悔婚?”
织女眼神如毒蛇,直勾勾地盯着我。
“那倒没有……”
悔婚,意味着第四个游戏,以失败告终,我们将要面临被做成人皮绒娃娃的惩罚,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我绞尽脑汁,思考着拒绝的理由,但是女人怀里的婴儿,忽然吱嘎吱嘎的叫了起来,在女人怀里不安分的蠕动。
“还没结婚,胳膊肘就往外拐。妈妈不要你媳妇的俏脸皮了,还不行么?”
女人反复拍打,但怀里的小婴儿却怎么都哄不动。
叽叽喳喳地,想从襁褓中爬出。
我看到了一只黑不溜秋的手掌,从襁褓中伸出。
像爪子,像被火烧焦的鸡爪子,绝对不是婴儿的手掌。
女人很快将爪子塞进襁褓里,又哄了许久,依旧没有效果。
女人好像想到了什么,摸了摸婴儿的脑袋:“乖宝宝,咱们做游戏好不好,做咱们平时最喜欢玩的游戏。”
婴儿瞬间就停止了哭闹,似乎很喜欢玩这个游戏。
“我儿子特别喜欢玩游戏,你们也一一起来学着玩吧,一家人在一起,肯定要多做游戏培养感情。”
织女从枕头下边,摸出几只黏糊糊的飞镖。
上边沾着白色的液体,还有猩红色,已经干了的血渍。
我甚至看到床下,有一只断手,手里紧紧握着一枚飞镖。
织女很淡定的掰开那只手,取出手中的飞镖。
“我儿子上一个未婚妻,不好好做游戏,想杀我。碰巧我又很喜欢她的手……”
织女笑着跟我解释。
但我此刻连装笑,都装不出来。
她又从身边的柜子里,取出一个沙丁鱼罐头,从罐头里摸出两个白色的珠子,放在墙上。
墙上,有两个很隐蔽的凹痕,和珠子的大小很吻合,似乎是为了放珠子,特地凿出来的。
秦煜忽然啊的一下,叫出声来。随后死死的捂住嘴巴,但眼睛里,却流露出恐怖至极的光芒。
难道这两颗珠子,很吓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