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鹅毛笔
回去的时候,在经过王家村附近的集市时,顺手又捎带了两斤排骨与冬瓜回去。
这样热的天气,怎能不来点冬瓜排骨汤去去暑气?见简宁又买肉食,简二哥不干了,“三娘,不能天天吃肉,留着买米。”
简宁笑了起来,“阿哥,放心吧!这才哪到哪?以后啊,我们天天吃肉!”
顿了下又问道:“难道你不喜欢吃肉?”
“喜欢,喜欢!”
简二哥连连点头,可脸上又露纠结,“可,可我听人说过,肉很贵的,肉可以买很多米,要是我们有很多米,我们就不会饿了。”
“我的傻哥哥。”
简宁摇头,“银子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好了,莫多说了,走,回家,我给你做冬瓜排骨汤!”
简二哥的智商只有七八岁小孩的智商,被简宁这么一绕,再见她那信誓旦旦的表情,哪里还会计较其他?当下欢喜地从简宁手里提过所有东西,道:“嗯!三娘,我来拿!”
兄妹二人说说笑笑地进了村,哪里晓得才走了没几步,便见着了钱氏。只见她一手提着水罐,一手提着篮子,显是要给田里的男人送吃的去,见着兄妹二人了,眉眼便是一挑,刚要开口损几句,却忽然瞥见了简二哥手里的排骨,她先是愣了下,随即便骂道:“好你个败家子!简三娘,你卖尽家私,不交田赋反是买肉吃么,你这是要坑死我们啊!”
简宁蹙眉,轻声道:“王家钱婆,夏收还有好几日,你这般说话不妥吧?你怎知我不会缴纳田赋?”
“呵!”
钱氏冷笑着道;“像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把家里能卖的东西卖了,然后便是当逃丁,让我们乡里分担赋税杂役!好你个没良心的,当年我们王家村收留你父亲,如今你却做出这等狼心狗肺的事来!乡亲们,快来啊,快来看这不要脸的东西,有钱买肉却不纳粮,快来看啊!”
“王家钱婆!”
简宁大怒,“你这是妄自揣测!就是衙门里的老父母大人也不会这样问案!我好好在这儿住着,不过就是买些肉吃,你凭什么断定我要当逃民?!”
X的!什么神逻辑?而且这分明就是找事么!她是不想惹事,可不代表她是个好欺负的人!这一而再,再而三的,真当她是病猫了不成?!
“我管你是要当什么呢!总之你现在贫家破户的吃肉就是不对!”
“你管天管地,还管得了我拉屎放屁?!”
简宁也火了,“上午说要收我房子,下午又说我要当逃民,当真是乡野粗鄙的婆子,头发长见识短,信口胡诌拈手而来,这般污我清名,你到底是何居心?!”
“你要当逃民我还喊不得了?!你堂堂相公爷的千金居然口出俗语?!嗳,嗳,大家快来看啊!快来看,这小娘皮骂人可真利索,以前她都是装的,你们都被骗了!要我说,那房子就该拿来卖了,这样也不用担心她当逃民了!”
在家里做饭的村妇们被她的呼喊声吸引,纷纷跑出来看热闹,听钱婆这般说,也纷纷附和,“是啊,钱婆说得有道理啊!我说简家姑娘,我们王家村可没亏待你,你要真出不了丁役的钱,不如将房子卖给我们王家,这样你们还能去城里寻个活路呢!”
“三娘,三娘……”
简二哥急得拉住简宁的袖子,“房子不能卖,不能卖,爹爹说过,卖房子,不孝。”
“放心!”
简宁冷哼,“秀才头顶的帽子都要高庶民三寸,那屋舍就更不用说了。王家有敢住我家那屋的人么?!”
王家有敢住我家那屋的人么?!
一句话,好似晴天一声响雷般在众人耳边炸开,所有人都傻眼了,瞪大了眼珠子望着简宁,这下不知该作何回应了。
常州自古文风鼎盛,儒风蔚然,又处经济发达地区,自有宋起便是科举大州。
一场秀才功名的争夺,应试者达几千人之多,更有上万之时,而所中功名者不过四五十而已。简父虽处士之末,可却能傲视整个王家村,因为,王家没出过任何一个有功名的人,许多人在县试一关就被淘汰了,连童生资格都取不到。
秀才屋舍高三寸,彼时弘治皇帝去世没几年,明朝风气尚古朴,哪里有人敢明目张胆的行僭越之事?
一群村民被简宁三两言语便是唬得脸色发白,心里又酸又气,可却又反驳不出来。与人简家姑娘一比,自己就是泥巴里的蚯蚓,纵然她已无父无母,可就那能识文断字的手段立马就能甩开他们几条街。
简宁的目光冷冷的,从众人脸上扫过,一字一句道:“莫以为我父亲去了,便觉我兄妹俩好欺!我上午就说过了,谁若敢再欺辱我哥哥,污我简家清名,我就跟你们没完!我父亲尚有同窗在,那帮相公爷都是要脸面的人,我简三娘舍了这脸皮,去那府学一跪,我倒要看看他们帮不帮我出头!”
说罢拉过简二哥,道:“我们走!”
“你,你莫要吓唬我们!”
钱氏叫道,“你这个晦气东西凶什么凶?!有本事你把相公爷们喊来!我就不信了!这世上还没说理的地方了?!你想当逃民……”
“我若缴了田赋,王家钱婆你是不是要给我下跪认错?”
简宁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望着钱氏道:“你以为人的清名是什么?是你说玷污就玷污的?!你信不信我告你去?!”
“你,你以为衙门是你家开的啊!”
钱氏冷笑,“就算……”
“呵呵,衙门自然是朝廷的衙门!但我父乃是生员,我也是识文断字的,你觉老父母大人更信谁的话?”
简宁面露嘲讽,“是你信你这无知粗鄙村妇?还是信我这个受过圣人教导的人?”
“你!”
钱氏鼻子都气歪了!好你个小娘皮!感情以前冷冰冰都是装的,这嘴·巴子利索的,她骂遍十里八乡就没碰见过这么厉害的!三句两句不离“读书人”三字,彼之娘的!读书人了不起啊!
望着简三娘脸上淡淡的表情,钱氏气结,好像事实就是:能识文断字的就是了不起啊!
眼睁睁地望着简家兄妹离去,钱氏的脸都扭曲了,挑唆道:“大家都看着她点,我看她这样是想当逃民!”
其他村妇纷纷应和,心里却也是纳闷,不是家里家具都卖光了么?之前还跟村人借过粮呢,这会儿又哪来的钱买肉?看她这样应是外出了,难道她真舍了脸皮,去跟简秀才的同窗借钱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好多人退缩了。
那啥……
那帮相公爷他们可惹不起啊!
简宁带着简二哥回到家,一边烧火,一边琢磨这事,想了半晌才道:“哥哥,以后我们去城里住好不好?”
“不好。”
简二哥摇头,“这房子不能卖,三娘,不能卖房子。”
“不卖,就是换个地方生活。”
简宁想得很简单,就这群村妇,天天跟他们撕,自己得累死。索性换个环境,没准对自己和简二哥都好。
明朝户籍制度很严不假,可自己只要按时缴纳田赋,出丁役的钱,换到城里生活,使上点银子应该是不难的。
“那……”
简二哥挠挠头,其实他现在也有点害怕。因为他发现以前对他很和善的村人现在对他好像都不和善了,那目光像是要吃了他,跟野兽似的。
“那就听三娘的。”
“嗯。”
简宁点点头,“家里的房子不卖,咱们就到城里去生活。城里多好啊,好多吃的,玩的,比这有趣多了。”
想起城里的见闻,简二哥很快将简父的嘱咐忘脑后去了,拍着手道:“好啊,好啊,我们去城里住,去城里住!”
喝完了冬瓜排骨汤,吃过午饭,简宁稍作歇息后,便开始处理起鹅毛来。
刚回来的时候,她弄了点沙土回来,这会儿就能派上用场了。拿了一个破了的陶锅,将沙土放进去,将沙土加热后,把羽管插了进去,然后再拿出来时,羽管就变得透明了,这样笔就会变得更耐磨坚固。
待羽管冷却后,又拿着竹签子将管子里掏了掏,将鳞片状物质掏空,这样方便储墨和书写。接着,她又寻来剪刀,在羽管根部斜切了一刀,笔头与握笔处又作了一番修整,沾了墨水,发现书写已很流畅,不由满意地笑了。
果然还是习惯用硬笔啊!
将所有的鹅毛笔放进水里煮了煮,脱脂后又放到太阳底下晒了晒,望着自己那一排鹅毛笔,简宁略有些小得瑟。
谁说写网络小说容易的?这些年,为了写好小说,她不知看了多少书,以前下的功夫,现在可派上用场了呢!
中午太阳毒辣,没一会儿水分便都蒸发了。简宁将鹅毛笔收了起来,回到简父屋里,与简二哥合力,将书桌搬到了自己屋里,然后便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她研磨,简二哥打扇,简宁将纸铺开,鹅毛笔沾了墨水,略一思忖,便是在纸上写下几字:山野志异之婴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