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少女怀春

一 少女怀春

很小时蓝轩是一个温驯的孩子,在父亲眼里,蓝轩寡言少语、沉默抑郁,眉宇深锁仿佛前世有幽怨。记忆里年少的岁月南方总是温暖多雨,纠缠着杜鹃花盛开和马尾草枯荣的霉烂味,飞短流长。潮湿的雨水中蓝轩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她单薄的身体,在南方多情善变的天气中蓬勃成长。

由于遗传的原因,蓝轩和父亲一样喜欢在绵长纤细的雨天眺望远方,站在阁楼上,手掌一起紧握扶梯,看漫天雨水发了狂地击打原野。屋檐上掉下雨点,落在她头上,感觉好冷。父亲就会轻轻拍她肩膀,说:“蓝轩,回屋吧,雨越下越大了,淋到你身上,衣服都湿了,赶快回屋,不然会着凉的。”蓝轩点头,说:“好,我们回屋去。”于是父亲抓住她的手臂,向内屋走去。她甚至能感觉父亲手心上的掌纹线路,都几乎与自己雷同。蓝轩身上流淌着父亲二分之一的血液。父女俩一样不善言辞,性格内向,习性相近。蓝轩自幼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是她全世界唯一的亲人。他们一样都是怕冷的人,如同企鹅,需要彼此抱紧相互取暖,才能活下去。

在蓝轩的印象里,乌远小镇总是蒙着一层厚厚的雾气,淹没着浩瀚竹林,经常百米之外难见人影。雾色天气里蓝轩喜欢独自漫步小镇。小镇如同孤岛,有点与世隔绝的味道,与外界联系甚少。蓝轩清楚地记得1999年,镇上有座机电话的人家都寥寥无几。小镇的男女老少都过着天高皇帝远的生活,对外界了无所知,亦无兴趣去探索。同样,外界亦似乎淡忘了小镇的存在,少有的联系来源于邮递员隔几天才送一次的信件。江南丘陵、稻田赤土,流连着农民耕田种菜的身影。

乌远本来寂寂无名,但不知什么时候有一位作家兴致所至,无意间来到此地,被小镇美景迷倒,风骚顿起,于是文兴大发,回去后写了篇文章发表在省报上,随即引起轰动。文章写得文采飞扬,颇具神韵。于是小镇一夜间暴得大名,引无数人心往神怡。很快有无数游客、考古家、油头粉面的商人和大腹便便的官员,前赴后继来到小镇。或猎奇,或考察,或游玩,或寄情山水寻找创作灵感。小镇很快被精于炒作的当地县政府开发成旅游胜地,且被加冕为“中国最美的乡村”。游客纷至沓来,小镇昔日的宁静一去不复返,从此日渐喧嚣。

小镇东郊河边,有一个破旧的关公庙。由于年久失修,关公庙砖瓦残缺不全,墙壁长满青苔,香火无人问津,烟灰厚得可以写甲骨文。可不知什么时候起,关公庙里住进了一户人家。蓝轩有次去庙旁信步游玩,就偶遇到了这户外来人家。一对年届不惑的中年夫妻,携带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中年男女可能由于长年漂泊的缘故,眉眼上分明烙印着落拓的轨迹,相当憔悴。男孩与蓝轩年纪相仿,倒是长得眉清目秀。他说话的声音温柔细腻,细腻得仿佛能拧出湿漉漉的水来。从他们的口音中,明显可以判断是吴侬软语。蓝轩初步判断,他们应该是从江浙一带逃难来到这里的。

或许是那个年龄段特有的心理,又或许是蓝轩的性格使然。蓝轩对那个外来家庭背后隐藏的故事充满了强烈的好奇,而且一厢情愿地猜测着他们的身世履历。可能是仇家追杀?可能是避债逃离?或者是遭遇洪灾荒水无家可归?又或许厌倦了故土远走他乡只为换一个环境?……凡此种种,都是蓝轩一个人大胆想象的背景故事。年少的她总是喜欢陷入于无端的好奇和想象中,信马由缰,乐此不彼。那个家庭扑朔迷离的履历已经难以考究,但此刻落户江南小镇乌远的事实就在眼前。看着他们四处忙碌的身影,听着他们呢呢喃喃的江浙口音,依稀可见,这种既清晰又遥远的神秘感让蓝轩无限痴迷。

“安浩。”那个中年女人叫她的孩子“安浩。”于是蓝轩从而得知男孩的名字叫做安浩。女人在门口晾衣服的时候,突然神情怅然地问:“安浩,我们离家有多久了?”男孩扣着手指计算,若有所思,然后回答:“三个月了,妈,我们离家正好三个月了。”女人低头叹气,说:“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光阴似箭,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苏州?这些年一直都在外面漂,这种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多希望能安定下来过日子啊。”男孩就安慰她,欣然一笑,说:“妈,不要想太多,我们现在不是过得挺好吗?生活总会安顿下来,我们会扎下根来,就在这里,扎下根。”女人受他乐观精神感染,露出欣慰笑容。

之后,更令蓝轩惊奇的是,男孩安浩竟成了她的同班同学。

他插班到她的文科班上,继续他未竟的学业。从那个家庭历经三个月漂泊后入驻小镇乌远那一刻起,蓝轩就成了他生活的旁观者、参与者、肇事者。他们的相遇相识是如此的偶然而又必然。为了接近他,蓝轩蓄意制造了一个小小“阴谋”。

某个星期六放学的下午,蓝轩鼓起勇气叫住他:“那个新来的同学,安浩,听说你的作文写得很好,把你的作文本交过来,供我拜读、学习一下。可以吗?”安浩回头,蓦然道:“我作文写得一塌糊涂,不堪入目。话说回来,你是我们班的尖子生,我倒是想拜读一下你的作文,供我学习,以提高水平。”蓝轩欣然应允,从书包里抽出来递给他,说:“随便乱写的,真的很差,还请多多批评指教。”他笑道:“你不仅人长得漂亮,心也那么好。这么谦逊,真是难得。”蓝轩心中窃喜,他说她长得漂亮,真是令人春心荡漾。

他们的交往就这样水到渠成。

蓝轩其实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敢于主动出击,实属鼓足勇气。而安浩,却外向开朗,总是喋喋不休、有无穷的话题。这样的结果是安浩成了一个滔滔不绝的表达者,而蓝轩却成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倾听者。安浩用他绵绵细细的江浙口音对蓝轩温柔诉说:“蓝轩,你是我这一辈子遇见的最可爱的女孩子,会扎一头漂亮的马尾辫,就是随便穿一件简单花格子的棉袄,都是那样好看。”蓝轩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谎话,还是发自内心的赞美?纵使是谎话,蓝轩依然愿意被这种虚假的谎话所蒙蔽、陶醉、意乱神迷。蓝轩只是靠在长满青苔的潮湿墙壁边,笑一笑,一言不发。

蓝轩问他:“你老家是哪里啊?”安浩说:“苏州,苏州。”一个阴雨连绵,杨柳低垂的江淮古城。有着众多园林和阁楼,很有历史文化底蕴。温柔如玉的女子擅长编织各种各样的美丽锦绣,水边常有卖弄文采的诗人填词作赋,画家倚在亭子边挥毫洒墨。多少年来,这个城市发生了多少动人故事奉献了多少美妙诗词流传出多少脍炙人口的宏篇剧作。《梁祝》,《孔雀东南飞》,《西厢记》,《唐伯虎点秋香》……如同白发魔女,魅力不朽。

说起苏州,安浩顿时眉飞色舞。他说:“苏州,你知道苏州吗?你想去那里吗?”蓝轩问他:“苏州在哪里啊?”他用手指比划,仿佛在绘制一张临时地图,说:“在太阳升起的方向,向东,一直向东,沿着长江,快到入海口的位置再靠北一点,就是苏州了。”然后又说:“呵呵,蓝轩,你有没有听过吴王夫差和越往勾践的故事,在久远的春秋时代,他们争雄称霸。”我本来想说听过,历史书上早就讲过。但转念一想,却说:“没有。”于是他又神采飞扬地对我讲起那些久远年代里烽火连天的故事,神采飞扬……一切跟苏州有关的故事都会从他口中汩汩不绝地陈诉出来。蓝轩的心弦被紧紧牵住随着故事情节一起跌宕起伏。年少的蓝轩很诧异为什么安浩会讲那么多动人故事。是因为苏州本来是历史文化积淀厚重?还是因为安浩记忆力惊人能把所有故事都倒背如流?抑或,他只是为哄自己开心而绞尽脑汁去杜撰的各种虚构情节?当然,这已无从可知,有些东西,也许永远都无法知道答案。但是这不重要。蓝轩只知道在他的讨好中,她很开心,很开心。

至今蓝轩仍然记得,安浩对她讲过的所有故事,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范蠡和西施的爱情故事。其实范西两人之间的传说蓝轩早就在历史书上读过。但读归读,听归听,由安浩嘴唇里陈述出来的感觉又完全不一样。当那个古典的老套的毫无新意的故事重新被讲起,蓝轩不禁泪流满面。他讲得投入,她听得入神。她们的默契搭配是如此天衣无缝。配合着他一波三折的讲述,她的眼泪总是会不适时机地无声滑落。不知是年轻的姑娘们都容易被感动,还是安浩的讲述能力异常突出,在故事讲完后蓝轩的泪水是如此廉价地奔涌而出,不惜成本。

她说:“如果我是西施,我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他说:“是吗?”

她说:“爱情更多时候是一种付出,一种牺牲,为了对方,宁可委屈自己。”

他说:“就算奉献自己的身体给别的男人糟蹋,也在所不惜吗?”

她说:“西施为了护卫越国,为了拯救勾践,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帮助范蠡实现政治理想,而付出了自己,是值得的。为所爱的人牺牲一下身体,又算得了什么?何况,最后,范蠡和西施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么幸福。”

他说:“如果我爱一个人,就不会让任何一个男的动她半根手指,否则,我就宰了那个男的!”

她说:“诚然,爱情是自私的。但为对方披肝沥胆牺牲自己,才真正博大。”

他笑而不答。其实不管爱情是自私还是无私,都是古人的事情,范蠡西施,与自己又何干?年少的蓝轩只是固执地认为,无论古今,这世上绝对有一种感情可以穿越生死两茫茫的境地而恒久不变。而这一切蓝轩都信了,在安浩的经典讲述中没有半点掺假的成分。蓝轩如同一个台阶下的臣子崇拜宫殿上的君王般,对安浩俯首帖耳。

安浩简直就是一个大师。

就是那些再老套不过的故事,安浩用一直它们来丰富着蓝轩的私人生活,用它们来交换她的如花笑靥。安浩说:“你笑起来的样子,像个妖精。像西周时期的褒姒,烽火戏诸侯,有着祸国殃民的杀伤力。”安浩的嘴巴总是那么甜,那么会讨人开心,即便是假的,蓝轩都喜欢听。心里萌发的甜蜜的蠢蠢欲动的感觉,令人意乱神迷,像有一头野兽,在胸膛里乱跑乱撞。

蓝轩觉着,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初恋”,更是人们常说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江南小镇乌远的中心地带有一个中学,也是唯一的中学。他们在那中学念高二,文科班。也就刚好是文理分科时,安浩这个从遥远的苏州赶来的陌生少年闯进了小镇,并与蓝轩同校同窗,同处一室。教室是朝北方向的,一年到头都很难看到阳光照射。

安浩是如此莽撞唐突地闯进了文科班同学的视野,他们都这样评论:“他是个坏学生。”全班同学几乎都这样评论。他抽烟,他喝酒,他游手好闲、不无学业,他东游西逛,旷课是家常便饭,睡觉是日常事务……同学们对于这个莽撞少年的来访表示极大的愤慨和排斥,这个群体集体排斥这个不速之客。这仿佛是一向沉默安详的羊群里突然闯进来一匹马,这是一个另类,一个不合群的异端。他们理所当然地排斥他,并以诸多的方式来表示对他的挤兑。在整个班级中,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说话、帮助他、关心他,个个对他冷眼相待。“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神经病、混球、坏胚子。”他们在背后窃窃私语。“一颗老鼠屎,搞坏一锅粥。”他也强烈地感觉到集体对他的漠视,甚而每个人一口口水堆积起来就可把他淹死。他极为沮丧。冷落、排斥、无人问津的氛围让他切肤感觉到周遭环境对他的深深敌意。缺乏交流比死还可怕,何况是对于他这样一个性格外向蛊噪不休的男孩子而言?

只有蓝轩是一个例外。

蓝轩本性格内向,平日话语不多,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像教堂修女。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她的内心早已像一口干涸已久的枯井般等待泉水来滋养湿润。她为他的英俊所着迷,更为他的桀骜个性所着迷。于是她成了他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他可以尽情对她蛊噪,片刻不停地讲述那些古典爱情故事,而不用计任何后果;她则在一旁安静地坐着,温驯地倾听他把故事讲完。如同观看黑夜里独自绽放的昙花一样孤独地灿烂着。她是全班唯一真正接纳他的人。

也许同学们说的没错,他是一个坏学生,从来就是一个坏学生。他经常偷别人家树上的水果吃,他喜欢在枯燥乏味的政治课上溜之大吉,他喜欢玩弄各种兵器模型而不管是否挂科,他喜欢看武侠小说,甚至有点暴力倾向……等等等等。就光是抽烟这一项,就简直是项滔天大罪。对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小镇乌远来说,孩子们都是纯朴保守的,与烟酒之类东西几乎绝缘。但外来者安浩却有这恶习无数,经常嘴边叼根烟,诸如“海鸟”“阳光”等牌子。吊儿郎当。整天吞云吐雾,在青色烟雾中自我陶醉。烟雾弥漫,不仅笼罩了他自己的面庞,更扩散到教室的每个角落,味道呛人,刺激着众人的咽喉,于是一片咳嗽声波澜起伏。这自然引起同学们的极大愤怒,他们纷纷以仇恨的目光逼视着安浩如同逼视一个不共戴天的宿敌。目光聚焦,几乎要着火。这匹害群之马,不可宽恕的罪人,影响自己还罢了,居然还要影响到其他同学。安浩此刻与整个集体形成了激烈的阶级矛盾,寡众悬殊。矛盾不断升级。蓝轩预感,这对阶级矛盾总有一天会演变成一场武装斗争,如同地主,迟早会遭到农民们的清算和批斗。

他们当时的班主任,是个温柔和蔼的中年女人,戴着厚眼镜。同学们背后称呼她为“四眼睛”。四眼睛对于大家的学习生活都是非常关心的,可谓无微不至。据说她早年丧子,悲痛欲绝,从此未生一个孩子。她将天然的母性情怀转移到每一个学生身上,乃至于每一个同学都能感觉到她温暖体贴的呵护。同学们由衷地敬爱她。她从不体罚孩子们,就算是哪个学生犯了天大错误,她也总是委婉温和的教育他(她),用浓浓的暖意去融化孩子心中的坚冰。她经常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去资助一些贫困的学生;她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为用功苦读的学生打织厚厚毛衣;她会在天气转冷的日子,及时送给孩子们手套和帽子……如此这般,比任何一个真正的母亲都更无私地照料着她班级里的孩子们。她在同学们的心目中,地位如同伟人,神圣威望不可动摇。

就是这样一位温柔和蔼的好老师,她也早敏锐觉察到新来学生安浩的不良倾向、种种恶习。学生中不断有小报告打上来,口头或书面的,揭露安浩在高二(3)班犯下的劣迹斑斑的罪状。安浩已犯众怒,影响极坏,在很多同学当中口碑很差。四眼睛老师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她决定找机会约安浩同学好好谈谈,将这匹烈马在悬崖边勒住。

某个星期六下午,学生们收拾东西准备放学回家。四眼睛老师找到准备离去的安浩说:“安浩同学,你今天晚点回去,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老师有点话想和你谈谈。”听到这句话,很多准备回家的学生们都立刻停下来,站定,彼此观望,眼神相互交流着一个重要信号:班主任终于决定修理安浩了,这下有好戏看了。于是都停住,等着看好戏。

安浩放下身上的背包,说:“老师,有什么事?你可以就在这里当众谈啊。”

四眼睛淡然一笑,说:“那好,我们就在这里谈,安浩同学,我们就在这里谈一谈。”她慢慢走到安浩身边,接着讲:“安浩同学,据不少同学反映,你在班上有不少不良行为,有这么回事吗?”安浩倔强地把头一斜,说:“有没有你都不是看得到吗?老师,你可以把话讲清楚一点,我倒想听听,我到底有哪些所谓的不良行为?”四眼睛脾气温和,陈述道:“安浩同学,你经常迟到早退,甚至逃课旷课,看些不该看的书,做些不该做的事,在教室抽烟,吊儿郎当,在校外玩游戏四处游逛。有这些事吗?”

“有。”安浩点头,以异常肯定的语气回答。“是有这些事,只是我不明白,自己喜欢做的事为什么不能做?而自己不喜欢的事就一定非得做?难道这就叫教育吗?这就叫学习吗?真是不可思议!”

他话语中强烈的火药味已经让在场的每一个同学都深深察觉到。这个不知好歹的插班生,居然如此胆大包天顶撞大伙儿心目中的伟人,这让大伙儿忍无可忍。所有同学此刻都将深藏已久的怒火顷刻迸发出来。一个瘦高个首先发难:“你个小杂种,做错了事你还有理?没错,做什么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但你影响到了大家的学习,这罪无可恕!你不知悔改还口出狂言、顶撞老师,真是毫无教养!”立刻有个矮胖个响应号召:“安浩,你做什么事我们不想管、也没兴趣管!就算你走了也没人愿意关心,但你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同学们的正常学习,造成极大的恶劣后果,我们就不得不说、不得不管!”很快,更多的人加入到批斗队伍。各种声泪俱下的强烈批判马上火线升级。诅咒和叫骂声聚焦到一起,声势浩大,仿佛交响乐章。群众忍耐已久的愤怒终于找到个缺口如同火山爆发出来。战争终于爆发了。

他迅速收起书包,一脸的愤懑和不驯,径直扬长而去。

安浩简直就是一个人民公敌。

这个五毒俱全的家伙,现在成了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理他,甚至脾气如此温和、胸襟如此宽广的四眼睛老师,都对他失望透顶。因为他的骄傲,他的偏执,他的自以为是,他的无可救药……总之,他成了这个群体外的一个真正异类。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他也好像不想去搭理其他任何一个人。他仿佛只是生活在自己构建的独立王国里,自己是国王,又是臣民,是贵族,亦是奴隶,我行我素,与世隔绝。

除了蓝轩,又有谁愿意去搭理这个劣迹斑斑的家伙呢?

他们都说蓝轩是个怪孩子,但蓝轩知道自己不是。蓝轩有着自己独立的思维和情感,虽然会被他人看成是神经质式的臆想者,但是,蓝轩知道,对自己的直觉有着准确的判断。蓝轩对于任何东西都有着天才般的预感力。任何一件东西,只要看上一眼,就会知道自己是否喜欢。比如猫,比如菊花,比如秋日里窗台上斜照过来的暖暖阳光,比如父亲……只要一闭眼,脑海中就会深刻浮现。她任何一件事物,只要一旦喜欢上,就会投入全身心的激情和力气。

对于安浩,也是同样的,先知先觉。

在众人眼里,他是个罪行累累的家伙,可在蓝轩眼里,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王子。她对他怀抱着一种夹杂好奇、倾慕、崇拜三者糅合在一起的复杂情感。譬如说吧,很多人都说安浩上课睡觉时的样子像个流浪汉,可蓝轩却觉得他倚在课桌上酒窝浅显的样子,非常性感。蓝轩还在猜测着他身后深藏的身世故事,还有他大脑中尚未讲述完的古老传说,都需要蓝轩长时间去品味。

蓝轩绝对是中了毒,而且中毒不浅。

通常,人们说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自从那次集体批斗事件后,安浩变得更加孤独离群。除了蓝轩,他几乎没有别的朋友。有一个周末,他走到蓝轩的旁边,说:“蓝轩,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们一起走。”蓝轩问:“去什么地方?那么神秘兮兮。”他说:“你不用问那么多,我只需告诉你,那是一个好地方。”她注视着他明如铜镜的眸子,能倒映整个世界。她点头应允,说:“好,安浩,我们一起走,去一个好玩的地方。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哪怕是人间地狱,生死两茫茫,尸骸都要在一起。因为你是我的致命情人。”

一路上,安浩骑着黑色自行车疾驰如电,在原野上自由穿梭。蓝轩坐在后面感觉两旁风声轰鸣,吹着她的头发飘散,如同刀割咝咝作响。坐在他的身后有如飞行,他带着她穿越田野、村陌、村庄里的鹰犬和男人女人惊异的眼神。在风声鹤唳中蓝轩沙哑地说:“安浩,你骑得太快了,风好大,刮得我的脸好痛。”他回答:“蓝轩,如果你觉得冷,就抱紧我,不要挣脱,脸贴在我的后背,就不会感觉冷。”蓝轩于是用双臂紧抱住他的腰身,不敢放松,脸颊贴在他的后背,紧挨衣衫,触碰到他结实的肌肉。他的体温是多么暖和,和父亲一样,有着男性雄浑的味道,让蓝轩感觉到安全、稳定、踏实。

已经不记得骑了多久,他把她载到一个林子里,然后停下,换成步行,拉着她的手牵引到一个水库旁。他指着水中央荡漾的圈纹和水底游弋的鱼群,说:“蓝轩,你看,多美。”蓝轩说:“是啊,它们,多美。”她第一次认真地感觉到,水波荡漾、鱼游水底,它们是那样的美。安浩拉着蓝轩坐下,坐在水库旁的一块草地上。他专注地看着蓝轩的眉眼和发梢。蓝轩不禁羞怯地低下头。安浩说:“蓝轩,你知道大自然为什么那么美吗?”蓝轩一脸窘状,说:“不知道。”他诠释道:“花草树木、飞鸟游鱼,万物各归其主,自由无往,而没有任何规矩去拘束它们。因为自由,所以快乐,所以才会流露出那种真实自然的最美状态。”蓝轩说:“是这样的吗?听你这么说,难道你不自由,不快乐吗?”安浩长叹,说:“我一点都不自由,更无快乐可言。”蓝轩淡然道:“为什么?世间本就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事情都有它的规则。自由亦是相对,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你可以做任何事情。而所谓生活的快乐,更要靠自己去制造和寻找。万事坦然,自然开开心心。”可是他断然反驳道:“不,我讨厌那些规则,它们让我感到窒息,就像政治课本上的那些教条,分明是些假大空,虚伪透顶,为什么却要统治我的生活?我需要的是自由,能够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飞鸟翱翔长空,游鱼穿行水底,一切都是因为自由。”

声音飘荡山谷,回音环绕水天。

蓝轩安静地坐在一旁倾听,自己却沉默不语,没有作答。

蓝天碧水,树叶尽情舒展,遮天蔽日。绵延的山峰延伸到目光不及的远方。飞鸟走兽,自由穿梭。他和她坐在水库边的草地上,紧紧相依。安浩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口琴,墨绿色的,送到嘴边。她还是第一次发现,原来他还会吹一口如此动听的口琴。悠扬淡雅,如同清涧流水柳絮飘落般从他口中传播出来。那是一首古朴风韵的曲子,仔细聆听,如同自己是古时采薇的女子般嫣然起舞。一曲完毕,蓝轩才从幻觉中苏醒。蓝轩痴痴地看着安浩,看着她的偶像和情人,崇拜和惊羡溢于言表。

她说:“想不到你还会吹口琴,而且吹得那么好听。以后有机会你可以多吹给我听。”

他说:“呵呵,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口琴呢,我可以送给你,以后你想听,就随时来找我吹就是了,我随时愿意效劳。”

她惊异地说:“真的啊,那太谢谢了!”

他说:“那还会假啊,口琴送给你以后,就代表是我的化身。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睹物思人,看到口琴就如同看到我本人一样。”他将口琴塞到她手上,她接过来,神情郑重,恍若接受一个御赐的珍宝般兴奋,如沐皇恩。

当天安浩吹过的那首曲子蓝轩至今记忆犹新,是春秋时期钟子期与俞伯牙的《高山流水》。那个口琴琴身,印着“苏州河”的标记。1993年生产的老牌货。安浩说:“苏州,是我的家乡,那里很美,典型的江南水城,园林阁楼随处可见,名胜古迹遍地可寻。我深爱着这个养育过我的城市,无时不在想念着能够回去。要是有一天,我能够回去那该多好。”安浩在提到苏州时,每次都是神采飞扬如坠天堂。他对她许诺:“蓝轩,如果有一天,我会带你去苏州,回到那里安家落户,结婚生子,成家立业。”蓝轩满脸红晕,低头,不断拨弄头发,说:“你扯那么远干嘛?我们都还那么小,那些事情还遥不可及。再说我也没说过愿意跟你去什么苏州,真是自作多情!”话虽如此,但在心里,蓝轩却埋下了一个深刻久远的诺言隐秘。少年安浩对少女蓝轩承诺说,他要跟她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蓝轩为解开长久来的疑惑,不禁问他:“安浩,既然你那么喜欢苏州,那为什么一家三口还要舍弃故土、背井离乡,来到这个江西的偏僻小镇来生活?留在苏州不是挺好吗?那里有你喜欢的一切,又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多好啊?”

他回复给她一个苦笑,说:“蓝轩,你以为我喜欢背井离乡到一个素不相识的地方来生活吗?不是的,如果不是因为我妈,我才不愿意离开苏州呢,一切都是因为我妈。”

“你妈?你妈怎么呢?”蓝轩更加困惑地问,希望进一步了解幕后真相。

他说:“有些事情,不知道比知道好,你又何必苦苦追究?就算知道,也没多大意义。过去的事情,就让他们过去,没必要旧事重提。”

于是她不再追究,但心里暗藏的困惑一直没有消失。

他们四目以对,黯然无语。黄昏降临,阳光消逝,黑夜已至。森林水库、飞鸟走兽,全都慢慢渗进黑夜里。天色已晚,他们起身回家。一路上,又是他载着她风驰电擎。抱着他的腰身,脸颊贴在他的厚实脊背上,耳边吹过风吟的声音,鼻子闻着他的汗水气味,蓝轩紧闭双眼,庰住呼吸。

是夜,蓝轩回家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老是回味安浩说过的话,讲过的事,脑子里不断浮现他英俊的脸,凌厉的眉毛,微微上翘的嘴角,和不可一世的眼神。他的模样就是英俊,连抽烟的样子都那么迷人。钻在被窝里手里握着他送她的那个口琴,“苏州河”牌,1993年生产的。苏州。安浩。神秘的三口之家。她企图闻出他们家族的血脉和气味,企图回味安浩口中残留的齿痕烙印。

是夜,一夜未眠。

在安浩闯入蓝轩的私人生活之前,蓝轩一直是个学习优秀的学生。从小到大,蓝轩都是个优等生,在班级的各项考试中,从没有落过前三名的位置。蓝轩性格中的内向和不善言谈导致她只能将全部精力注入到书本和考试中。在安浩来到小镇乌远之前,蓝轩的真正朋友其实就是教科书。父亲和老师当然喜欢这样的学生,老实听话、循规蹈矩、学习刻苦。蓝轩从来都是个考试的机器,日久,已经运转自如。可是父亲喜欢这样的考试机器,因为蓝轩为他争了脸面,赢来了荣誉。在蓝家的墙壁上,贴满了诸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习积极分子”之类的奖状。蓝轩的父亲凭借这些奖状,在乡亲们面前扬眉吐气。因为这意味着,他的女儿很优秀,很有前途,很有可能会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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