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前尘往事

二 前尘往事

顺着走过青苔曲折小路,经过一处枯萎雨打荷塘,远处可见正灯火通明的大宅门口,上头俩盏红灯笼迎风雨摇坠。

屋外收了伞,青伞面顺着竹炳咕噜噜滴着雨滴,林朝歌进屋打眼便瞧见上首的书案后坐着一位五旬年纪上下,灰白头发留着山羊须,身型消瘦的老者,这人一看便是亲爹,简直是一个模子印出来。

居与正位太师椅的林秀才却是黑了脸,见进来的人如鹧鸪呆立一旁被雨水淋湿的衣服上争顺着水滴落而下,形成一小片水潭,手一拍椅子扶手,山羊须气得一翘一翘厉声道:“逆子,还不跪下”。

本就风寒未好的林朝歌听她便宜爹的这番话,活像一只发怒的黄鼠狼?本就行动滞缓腿脚一哆嗦跪了下去,僵硬的膝盖触碰冰凉地板,冷得本就虚弱的林朝歌直打颤。

林秀才看着跪在正堂地面上大病初愈,背影单薄的儿子,他心中其实也是有些后悔。

这孩子此一回的确是任性了,为了一句无所谓的小儿争执,尽硬生生惹了大麻烦。

“我没错,凭什么罚我。”林朝歌梗着脖子抬头,死鸭子嘴硬不承认,更多的是原身所留下最后一丝执念。

“你这个逆子,竟到现如今都不知错在哪儿。”闻言林秀才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留着几根稀碎山羊须,宽大灰袍遮掩不住其身下因长年被病痛折磨成骨的老版骷髅身形。

“喜儿,拿家法来”。

“老爷,少爷病才刚好,虚弱得很。”喜儿以为老爷只是口头说说,想让少爷承认错误,并未打算对少年做什么开口求情阻拦道。

“我是老爷还是他是老爷,让你拿便拿”。

“老爷,给。”磨蹭了好一会匆匆跑去雨幕外,转身回来时的喜儿扛一根粗大木棍,本以为一向疼爱少爷的老爷只是说说而已,说不定等一下心软便放过少爷了。

可这次却是真的,林秀才接过喜儿递过来足有手臂粗的木棍掂量一下手感,瞧着跪在地上不堪病瘦的少年背影,终是狠下心一下一下锤打在跪在地上林朝歌瘦骨嶙峋的背部,喜儿眼眶通红掉泪,不忍看转头过去,少爷真是太可怜了。

紧咬下唇不让自己发出声音的林朝歌紧闭双眼,双手成爪死拽衣服,锋利的指甲因不堪疼痛陷入掌心,双眼发红脑袋发昏,一下又一下数这落在背上棍数。

原身最后留下的因果由鸠占鹊巢她来偿还。

“一下”。

“二下、”

“三下。”皮肉碰撞木棍发出沉闷声,配合屋外风雨飘零,雨打枯荷新叶。

“四…。”第五下还未倒下,跪着的人不堪疼痛轰然道地,被冷汗打湿的发鬓凌乱。

林朝歌这身子实在过于嬴弱,何况大病初愈,还没支撑到五下已疼昏过去,嘴唇咬得一片血肉模糊,自始至终倔强得不肯开口求饶,面色苍白无半分血色,青色衣袍下尽数被血色染红。

林秀才也慌了,红着眼眶扔下木棍,连忙抱着昏迷不醒的林朝歌不顾外头瓢泼大雨往医馆方向跑去。

“汝儿,爹都是为了你好,你什么时候才会明白爹的一片苦心。”林秀才也知自己下手过于狠厉,可每当对上那双与亡妻相似的眼眸时,总忍不住硬下心肠。

汝儿,别怪爹狠心,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雨滴答滴答还在落,遮雨的暗曲外依旧人来人往、灯火如故。

一盏昏暗油灯将他的影子投得极长,又随风寂寥寥地晃动,平乐坊的怜人开着窗在里头大方嬉笑着走过,留了一地脂粉气,白日总角小儿与玩伴追逐狂奔的街角,此时一片漆黑寂静,只有那灯火晃,影子依然寂寥寥。

疼痛昏死过去的林朝歌完全不知外边场景,炙热的泪水与冰凉夜雨混合拍打在苍白面颊上,脑海内混沌一片,躯体疼得恨不得回炉重造。

混沌中一个诡异声突然钻入林朝歌脑海中,林朝歌一惊,神识虚弱拼命挣扎着睁开眼睛无奈眼皮有如千斤沉,身体陷入无尽沉眠,心里开始猜测接下来自己会发生什么。

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与诡异的滴滴绑定声,模糊涨痛识海内,忽的闪现一道影影绰绰的青色身影,瘦弱并不显单薄。

这张脸部轮廓若是在清明几分,林朝歌定不会陌生,这不正是她这具身体长大后的模样。

衣衫少年距离她不近不远处停下,眼带怨恨,双目通红,一头脏乱青色随意邋遢的披着,遮挡大半张脸,惨白干涸的嘴唇半开半合的蠕动着,仿佛要对她诉说什么。

前尘已了,往事随风,可她恨!她不甘心!!!

许是共用一体的缘故,亦或是心疼原主经历而愤愤不平,以至于心意沟通。林朝歌虽未言语半字,却仿佛能听懂原主眼神中的一切,悲凉而又凄惨的半生。

无非是前尘往事成云烟,让她放下,莫要因她而毁了得来不易的生活,若她遇见那位少年定要代她问句安好,她不恨他。

也许,原主她是真的爱惨了那初见时骑马打球的白袍少年,以至于相思入骨。

那名被原主爱惨人的少年名唤白清行,同是书中爱而不得的可怜人,执拗而阴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林朝歌觉得这个人格分裂、带着点病娇属性的角色在二次元相当有张力,可是欣赏这个角色,并不代表她在现实生活中会喜欢这么一个阴郁的少年。

尤其文中清晰描写,黑莲花是弄死原主的罪魁祸首,只因一句莫须有的:“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为铺垫而对原主赶尽杀绝。

林朝歌试想了一下那个场景,不由混身得打了个寒战,汗毛直竖,颈背发寒,下意识地梗着脖子缩成一团,正想再次询问相同时。

那抹青色影子已经逐渐透明,化为虚无,嘴角挂着一抹心愿已了的淡淡浅笑,林朝歌想要伸手触碰,抚摸她,可触碰到的只有一图略微冰冷的气团,泪不知不觉中淌了满面,她不知为谁而流,是为她还是原主。

按照小说中的描写,她会在两年后为大周朝丙申年恩科状元,成为史上最年轻状元郎,五年后任礼部侍郎,七年零三个月嗝屁。

三月,正是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春光无限好。

彼时洛阳河畔桃花正艳,朵朵芳菲,那粉白色的簇簇花团连成了一片花海,打远瞧去,如百里的烟霞,美不胜收。

今日桃林内,一身着白色绣梨花边曳地长裙的少女余花中漫步,她未施粉黛,但身后昳丽的灼灼桃花此刻都甘愿轮为背景。

画美,景美,人更美。

清风徐徐,落英缤纷,细碎的阳光流连在她周身,洒下点点金星,亦幻亦真,玉肤傲霜,恍若瑶池仙女。

站在三米之外的大丫鬟春眠夏情看着自家小姐,尽管每日都面对着这张清丽无双的面庞,但此刻的小姐美得仍让她觉得有些恍惚,他们甚至不敢大声呼吸,生怕惊扰到了瑶池仙女。

其他人赏花人仿佛亦是如此,无人过来唐突这如画般的佳人美景。

少女伸出白玉雕成般的纤手轻折桃枝,轻叹一声,低头轻声道:“清行,你说这儿的桃花与汝阳相比如何。”声音清糯婉转,如黄莺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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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被男配叼回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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