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
()西夏,魏人又称其为赫连夏,因其国主复姓赫连。赫连氏本不姓赫连,因第一代国主反出其原本所在国,自立为王,建立夏国,建都城统万,乃是犬统一天下,君临万邦’之意,后改其姓为赫连,据说是因他们相信那是真正的天子,上天选定的乱世霸主,即使天子,那‘天子徽赫,实与天连’,当取姓:赫连!
从此天下便有了一个新的姓氏——赫连,因此人们更习惯于称他们为赫连夏。
只是无论‘赫连’还是‘统万’无一不在证明着其庞大的野心!
其实十六国时期更像是一个军阀混战的年代,也可以说像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为了各自的利益,巧立名目你争我夺,战争几乎是稀疏平常的事情。各国兴衰亦如白云苍狗、朝露暮息,说到底受苦的只是百姓而已。
当然也不是说这时候就是人人都想打仗,花木兰说,生于乱世,更多时候是身不由己的,就像行走江湖的人,那句老话不是说了吗?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挨刀?挨刀之后呢?当然是砍回去,难道还要对砍你的人鞠躬致谢不成?如若你真的以德报怨至此,那么你不是可以出家当和尚了,而是真的可以下台一鞠躬,直接领盒饭去了。
小到一人是如此,大到一国同样如此,只不过这个国家下台一鞠躬的话,可就不是一个人去领盒饭那么简单了,那代表着很多人会背上亡国之奴的称号,代表着很多人会沦为阶下之囚,很多人会流离失所,很多人会客死异乡,而这些人中也包括你的至亲好友。所以有时战争不是想战,而是不得不战,因为不战便亡!
既是乱世,当然要体现出一个乱字,那敌人自然也不会只有一个那么简单,事实上这一时期大大小小的国家那么多,有那么几个敌人、几个盟友都是很正常的,或者上一刻的盟友下一刻便成为敌人,在战争中,也不用太过意外,因为对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来说,没有永远的敌人亦没有永远的朋友,有的只是永远的利益。
说到这赫连氏呢,都是些野心勃勃的家伙,这些人一向把先祖留下的所谓‘统一天下,君临万邦’当座右铭一样代代传承,此次他们与柔然的结为盟友,便也不难窥其用心,不过想在魏柔之战中分一杯羹。
魏柔之战相持多年,互有胜负。战争最是个劳民伤财的东西,持久战更是个吃钱又吃人的无底洞,这么多年下来,两国皆已现疲态,赫连夏便认为时机已到,只要他们参战就可打破相持不下这个平衡,进而一举攻下魏国,到时大片疆土还不是囊中之物。
只是混政治的总喜欢找些冠冕堂皇借口与名目,来为自己的野心渡上一层忠孝仁义的外衣,欺骗也好、掩饰也罢,总之要师出有名,目的只是给天下人一个说法,堵住悠悠众口。政治说来是个挺微妙的东西,一个不小心便会授人以柄,若别人没打成,反倒引得一群人来打你,那可就不好玩了。
于是向友邦伸出援手变成了他们出兵的最好的理由,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魏国并没有等他们到达他们所认为的主战场一决高下,而是趁他们发兵之际,国内空虚,来了个釜底抽薪、直捣黄龙!这便是花木兰她们来到西夏的原因。
“我们有两天时间,两天后元帅率领的三万大军便会抵达统万城下。”花木兰看着眼前几十个士兵淡淡的说。意思是她们必须在两日之内拿下靖远城,截断统万退路。
“城中有一万驻军,而我们只有五千,所以我们只能智取,你们记住,千万不可鲁莽行事!”她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发号施令时。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令人不由折服。
“一切谨遵将军吩咐!”几十人异口同声的低声回应,好像加了超重低音一样,让人的心也不由跟着一震。
“好!各自去准备,天亮后按计划行事!”
“是!”
天亮后,靖远城外。
“我们就这样进去?”沐清一不平衡的看着花木兰一身落魄剑客的打扮,那一身沾了风尘旧衣衫,仍不掩她挺拔英姿,那一点沧桑,反而为她平添了一份潇洒不羁的感觉。反观她自己,为什么是一身小道士的装扮?还有一个不伦不类褡裢,就是古时候搭在肩上前后各有一个口袋,用来装东西奇怪布袋,基本上和包袱有异曲同工之用,可她情愿背个包袱,但花木兰说这是游方道士的标准配备,少不得的!是这样吗?她怎么越看自己越像个算命的,就差挑个杆,上书‘xx半仙’了。
花木兰拿这身衣服给她换时,对她的抗议是这样回答的:“你若想扮成和尚,我也可以帮你。”
“…………”她默默的拿起衣服去换上,呃,她觉得自己目前形象很好,保持现状就可以,不需要再闪亮了。
“不然你想怎样进去,飞进去吗?倒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只不过很有可能会被射成刺猬而已。”花木兰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眼里分明写着我不介意你去试试看。
“呃,这样走进去也不错,呵呵……”好,比起她前面那几位兄弟,要扮成砍柴的、打猎的、卖鱼的等等,从负重上而言,起码她是最轻松的,就连花木兰也背了把重剑,就是她惯用的那把,看着比普通长剑大不了多少,其实很重的,她有试过,至少也有七十斤。这样想她便平衡了一点。哦老天,前面居然还有一个是拉车的,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变出来的?她真服了花木兰了。
花木兰挑选了五十名轻身功夫最好的弟兄,分成几拨混进城里,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沐清一还真想留下来看看那些人都还有哪些稀奇古怪的装扮?
“快到城门口了,休再胡说八道。”花木兰淡淡的警告。
不是非常时期,城门警戒并不严格,两个手持长枪的城门守卫,无精打采的站在城门口,其中一个还伸手掩在嘴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花木兰她们轻轻松松的混进城里。
沐清一走在最后,默默的跟着花木兰,她这次真的很乖,她怕若在她身上出问题,花木兰说不定真把她送去和尚庙,不对,应该是尼姑庵忏悔。
可是天不从人愿,或者说沐清一就是个招事的体质,貌似多数情况下都是她不找麻烦,而麻烦总会自动找上她。这不,眼看就要通过城门,忽然一匹快马从背后冲进城里,马上的人好像颇有些地位,守卫们非但不阻拦,还对马上的人低头行礼,如此路人便也纷纷让在道旁。
其实这原本也没什么,这马虽快,可也没快到会踏伤人的地步,只要不是聋子,一般人听到
马蹄声,还是有时间让开的,更何况沐清一这种身怀武功的人。问题在于这马蹄声惊动了躲在沐清一身前褡裢里睡觉的某只小动物,小家伙探出小脑袋骨碌碌的眼睛好奇的四处张望,好像在找扰它清梦的罪魁祸首。
“回去!”沐清一马上把手挡在身前,低头对小家伙命令。
“嗖!”一下,小家伙倒是听话,立马又钻回去。沐清一转身就往城内走,祈祷没有人看到刚才那一幕。要知道雪貂可是罕见的动物,其皮毛更是价值连城,难保有人见到不起贪念。这地方又如此敏感,她可不想在这里惹出什么事端,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等一下!”什么叫人生不如意事十有**,什么叫怕什么来什么,她忘了老天基本上就从来没有听见她的祈祷过。
她想装作没听见,但一把长枪已挡在她的面前,“这位军爷,您在叫我?”她只好堆起笑脸假装惊讶的指着自己问。
“叫的就是你!过来!”那士兵朝她招收示意她走近些。
“军爷叫小道不知有何吩咐?”她不情不愿的走过去一点,不忘在身前竖掌施礼,同时自称小道,以符合自己目前扮演的身份。
“这里面,装的什么?”士兵指指沐清一身前的褡裢。
“是一些杂物,还有小道在路上捡的一只小猫。”刚才小雪貂只有短短一瞬冒出头,常人根本看不清是什么,所以她放心的胡诌。
“小猫?我看不太像?谁没事会捡只野猫随身带着?”
“无量天尊!施主此言差矣,猫儿也是一条生命,生命本没有贵贱之分,它和你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佛家有云;众生平等……”真的是冲着小雪貂来的啊。
“好了,打开袋口,我倒要看看这所谓的小猫长什么样子?”
“当然可以,小雪球出来跟军爷打个招呼,来出来呀!”沐清一对着褡裢口袋唤了半天也没见动静,于是抬头无奈的道:“它有些害羞,不愿出来呢!”
那士兵不耐,扯着褡裢口袋向里看,结果只看都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卷缩在里面,还是看不清究竟何物,于是伸手想把那毛茸茸的东西拿出来,结果,手刚伸进去,便大叫一声又拿出来,再看,手指上一个血洞,手背上三条血痕,沐清一替他‘嘶’了一下,应该会很痛!
“啊,军爷,您没事?真是抱歉,小道忘了告诉您,这小东西有些认生,小道之前也常常被它抓伤,可是您刚刚动作太快,小道想说也来不及。”沐清一一脸诚惶诚恐的道歉,心中却道:小家伙干得好!
那士兵恼羞成怒,手中长枪对准褡裢的口袋,就是一枪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