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五鳞红光

第22章 五鳞红光

看着趴在母亲身上嗷嗷直叫的小狐狸,秦歌不由发出叹息声。

就如秦歌之前所料,在遇到刚刚这只被他用拳头给撸死的魔物之前,这天狐就已受到致命重伤,但为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还是坚强的站起来跟魔物战斗。

在秦歌想来,很可能是因为受到大棍儿和魔洞中那神秘存在战斗的波及,所以这只母狐才受伤。事实上这一路过来秦歌也看到不少野兽尸体,无一例外,死因皆是被巨大的能量震碎内脏,瞬间至死。

而这只母狐毕竟是灵兽,生命力远超普通野兽,所以才能坚持到现在。

母狐躺在地上,雪白的皮毛已被鲜血染红。

它的头部、腹部、四肢都有创伤,特别是腹部的伤,连肠子内脏都可见,眼看是活不成了。

母狐目光中充满感激的看着秦歌和安芝芝,然后又看看小狐狸,发出一道声音,像是在对秦歌说着什么。

秦歌安静片刻,想到很有可能是被大棍儿的战斗波及它才受伤,心里头难免有些愧疚,说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它。”

安芝芝流出感动的泪水,“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放心吧狐妈妈,我们不会把小狐狸做成烧烤。”

母狐离去了,因为得到秦歌的肯定,它走的很安心。

时过良久。

秦歌拍拍手上尘土,看着趴在那座坟前还不愿离去的小狐狸,说道:“虽然答应过你母亲要照顾你,但你有选择的权力,所以,你是选择跟着我,还是选择自己生活?”

小狐狸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秦歌,它是灵兽,自然能听懂秦歌的话。

虽是小狐狸,但也只是天狐这个种族而言,实际上这“小狐狸”一点也不小,站起来体型就跟老水牛一样大。

小狐狸犹豫一会儿,还是来到秦歌身前。

它很喜欢秦歌身上的气息,想要亲近秦歌,但同时也很畏惧秦歌身上的气息,那种畏惧是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畏惧,就像是面对一个皇者。

安芝芝蹲下身瞧了瞧,说道:“秦歌,原来它是个女孩子耶,我还以为是男孩子。”

秦歌有些无语。

“秦歌,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

秦歌捏着下巴打量着小狐狸,想想后说道:“它尾巴,而且还可以当坐骑,就叫它红光"吧。”

秦歌之所以会取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是因为他想起了他前世的座驾,那宏光。

安芝芝赞道:“好棒的名字,一听就知道很有文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取的。”

从此,它便红光。

小狐狸自己似乎也很喜欢红光”这个名字,伸出舌头就要舔秦歌。

秦歌连忙将安芝芝举起递向一舌头舔来红光。

安芝芝用衣袖擦拭脸上的口水,抱怨道:“秦歌你讨厌死了,干嘛拿我当盾牌?”

秦歌翻身骑红光的背上,发现它的皮毛很厚很软,骑着一点也不硌蛋,“刚好懒得走路红光,以后这就是你的活。”

安芝芝也爬红光背上,坐到秦歌前边。

虽红光还是幼年期,但秦歌和安芝芝的体型对它而言并不重。

秦歌伸手抓住安芝芝脑袋上的两条马尾辫,红光,走!”

安芝芝扭扭身子,“秦歌你干嘛抓我辫子,讨厌死啦!”

秦歌说道:“这是方向盘。”

虽红光的飞行速度并不及一个御气丹境的修道者御剑飞行的速度,但毕竟也是在天上飞,速度也远超靠两只脚在林间穿梭。

只是一天时间,秦歌和安芝芝便回到渝水镇。

玄剑道宗的人在好几天前就已回到渝水镇的营地,但秦歌早已跟步知舞道过别,所以这次回来他并没有去跟步知舞打招呼。

之后的几天,安芝芝在忙着转让店铺的事,最后低价转让给住她隔壁的周大姐。

两银票,这是我们的全部家当。”安芝芝将那一叠皱巴巴的银票卷起来,小心翼翼的放进钱袋里,看看门口那块已被改为“老周粮油店”的牌子,眼中满是不舍。

秦歌说道:“等到中州之后,我再去想办法赚钱。”

安芝芝说道:“等到中州之后我们就不差钱啦,因为我的同族在那里。我现在担心的就红光,这小家伙正在长身体,而且它还不吃素,连那么好吃的白菜叶都不吃,一天要吃好几十两银子的肉。”

对此秦歌也有些苦恼,看看手中的地图说道:“确实,这红光太费油。照它的飞行速度,再算上中途停下来歇息的时间,估计我们要两个月才能到中州,而这两个月,需要花很多钱给它买吃的。”

安芝芝提议:“要不我们把它给卖了天狐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的灵兽,但却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灵兽,估计能卖几千万两黄金。如果是拍卖的话,会更高。”

蹲在一旁红光听到这话立刻躲到秦歌身后,发出“呜呜”的声音,表示很委屈。

我妈才刚死,你们就要把我给卖了!

可恶的狐贩子!

秦歌收起地图,摸红光的脑袋,“我们走。”

夕阳西下。

一人一精灵一狐,踏上中州之路。

新一代鬼剑愁的传奇之路,就此展开!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停!

刀,还是那把刀。

但人,却已不是那个人。

战安凉穿着单薄的短袖,安静的站在雪地中,细心擦拭着那把刀。

刀上散发的寒意,令这万里飞雪更添一抹寒意。

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刀,但却又很不普通,因为这是刽子手用过的刀,数百年来,被这把刀斩下的头颅已不计其数。

“父亲,您安心的去吧。”

“今后,这把刀就由孩儿守护。”

“它会给人们带去死亡,但它却是我的生命。”

“它代表着我们战家的骄傲,以及我们战家的正义!”

战安凉提着大刀,脚踏白雪,走进前方那座大院。

战家是飞雪城最大的家族,没有之一,在数百年前,由名震天下的孤雪刀圣“战天门”所创,盘踞于此,世代守护飞雪城千万百姓。

但就在三天前,战家惨遭灭门!

没有谁知道原因。

那一晚,杀得是地动天惊!

鲜血染红战家府邸。

只有战家嫡子战安凉逃出。

“前边就是飞雪城,秦歌我跟你讲,听说那里的特产冰心糕超级好吃,特别是红豆沙馅儿的。”

寒风呼啸。

红光的背上,安芝芝缩在秦歌怀里,只探出一颗脑袋,两只小手抱着几天前花三两银子买来的《旅游指南》,念叨个没完。

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也从书中看到过关于飞雪城的记载,这个地方常年大雪,一年只有冬季,而且在飞雪城还有一个很庞大的家族——战家。

“孤雪刀圣是个很了不起的人,早年在朝廷做刽子手,一口大刀斩尽贪官污吏,百姓无不叫好。在八十岁大寿时,他一夜悟道,修为突飞猛进,达到太白仙境。他一生行侠仗义,光明磊落,后来又在飞雪城建立家族守护一方百姓水土。传说他的实力还可以媲美剑仙。”

“而他对于后人的教导也是相当严厉,凡是战家男儿,必当怀有侠义之心。”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秦歌说道:“我很敬佩这样的英雄,刚好有缘路过飞雪城,我想去刀圣陵祭拜一下。”

安芝芝说道:“可是我想先去买冰心糕。”

秦歌一头黑线,真是服了这个吃货,郁闷道:“这才一个月过去,你一路上不是买就是买,然后他么还是买,你看看我们现在还剩多少钱红光都饿得快要飞不动了!果然,不能让女人管钱。”

“可是我听说在刀圣陵上一炷香也要花好几十两银子,倒不如去买冰心糕实在。”

“……”

如果就这样直接飞进飞雪城,肯定会被攻击,这点规矩秦歌还是懂的。

走在白茫茫的大街上,秦歌发现街上很冷清,只有寥寥数人,而此时正值午时,应该会有很多人才对。

“芝芝,先去找个馆子喝点热茶。这地儿太他么冷。”

“谁叫你不穿秋裤?”安芝芝红光背上跳下,在地上捧起一捧雪,转着圈圈将雪撒出,“我前几天在天衣坊分店买的保暖裤袜和雪地靴,正适合在这里穿,这就是多看《旅游指南》的好处。”

“我看这是你无脑花钱的借口。”秦歌说道:“老子堂堂七尺男儿,打死也不穿秋裤。”

“……”

找到一家小酒馆,刚坐下没多久,秦歌听到旁边桌子上的几个客人在交谈。

本来几个朋友在小酒馆聚一聚,吃点火锅,喝点小酒,吹吹牛逼,这很正常,秦歌也没偷听的习惯,不过那几人交谈的内容却引起秦歌的注意。

“喂,你听说了吗,战家少爷一人一刀独闯白家,现在被抓起来了。”

“这么大的事儿,我当然听说了!”

“那战家少爷真是傻,满门被灭,他明明有机会逃走,以他的天赋,再加上体内流淌的刀圣血脉,今后东山再起也并非难事,可他偏要回来送死。”

“唉!只叹现今的飞雪城是白家独大,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算有心,却也帮不上战家少爷什么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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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尽天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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