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霍格沃茨新生
英伦三岛一年四季阴雨连绵,尽管魔法界的降雨量与麻瓜英国相比已经少了很多。位于地下室的斯莱特林宿舍,连灵魂都潮的苔色青青,捏一把都能拧出水来。
可是,心却有种暖洋洋的、烤着炉火的感觉,就像被谁保护着。
哈利凝视着斯莱特林院徽,猩红背景下的金狮,换成了墨绿和银蛇,昂首吐信,冷傲清冽。
他突然觉得,格兰芬多的金色和红色过于喧嚣了;他望着品味高雅的壁炉和雕花椅,突然觉得格兰芬多那些华丽的帷帐和软绵绵的扶手椅有点小儿科了。大厅里还有点吵吵嚷嚷的小巫师们,现在已然正襟危坐,像一个个真正的贵族。他们稚气可爱的脸上,已经拥有了超越年龄的领悟。有点故作深沉、却掩饰不住眼中的紧张与兴奋,看上去颇有几分可爱。
为什么我以前没有发现这群小蛇其实还有蛮可爱的一面呢?大概那个时候忙于同马尔福那小子作对,忙于同魔药教授斗争,忙于诅咒伏地魔,连带着恨上了整个斯莱特林吧。
吊灯垂下,摇曳着阿瓦达索命咒般的绿光。
明明不是我的世界。我喜欢的是高爽干燥的塔楼。
看着阴暗潮湿的蛇穴般的公共休息室,抚摸着粗砂糖般的墙壁,唯一的感觉,却是……温暖。
至少,终于再次拥有可以称之为家的所在了。
日子突然空闲下来,悠闲下来,清闲下来,他稍微有点不习惯,就像一个日子过的一向紧巴巴的主妇突然面对500万头彩而手足无措。
1971年的霍格沃茨与1991年没有什么大区别,这都是邓布利多从中斡旋的结果。为了不让汹涌的政治势力左右霍格沃茨,为了不让辨别能力还不是很强的学生被政治势力利用,为了不被魔法部插手和渗透,为了维护学术尊严和自由(最后一句是西弗以极其讽刺的语调说出来的),邓布利多拒绝了魔法部长的职位,尽管他众望所归。他甚至不肯接受没毕业的学生加入凤凰社,尽管他与伏地魔明里暗里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在哈利的记忆中,伏地魔很快就要开始长达十一年的杀戮,直到1981年。
有时候,哈利甚至自暴自弃地想,他确实没看出凤凰社与食死徒的本质区别。食死徒千方百计追求长生不老,而他参加了凤凰社的父母,墓碑上也写着——最后一个要消灭的敌人是死亡。从某种意义上讲,双方追求的,都是灵魂的永生。
不过至少目前,他不用操这些心了。
左手写的字越来越好了(因为左手使用魔杖,他不得不假装是左撇子)。曾经的自己,字迹根本入不了斯莱特林的法眼,如今他的字被以挑剔著称的卢修斯称为“充满浪漫主义和古典风韵,甚至融会了古老东方的水墨情致”。
莉莉曾很羡慕地告诉哈利:“伟大的戈德里克格兰芬多也是用左手写字用魔杖!他右手是用剑的!”
没错,哈利与莉莉成了好朋友。他不是很引人注目的学生,因此并未受到多少来自内部的责难,也未曾引起恋爱的谣言,当然也没有招致未来父亲和魔药教授的敌意。
1972年,小天狼星的弟弟、黑魔王的崇拜者雷古勒斯入学,这个头脑相对冷静客观、擅长魁地奇的布莱克家族男孩跟哈利相处的相当不错,尽管两人无法在黑魔王的问题上达成一致。
哈利在学习上稍微放松了些,把成绩维持在中游水平。
我才不跟一群小毛孩争名次呢。
哈利现在最好的几门课是黑魔法防御术,变形学和魔药课。看来他继承了莉莉的魔药天赋,只是被未来的斯内普教授打击的太严重。不过他对魔药并无对黑魔法防御术的兴趣。詹姆斯是变形学的天才,哈利也沾了光。他觉得也许这七年可以达到格兰芬多四人组的水准——成为阿尼玛格斯。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自己的阿尼玛格斯是什么。
以上是还算光明的一面。
但不巧的是,西弗勒斯依旧喜欢上了莉莉(这是哈利曾竭力试图避免的),格兰芬多劫盗组一如既往地找他的麻烦。为了维护和平与正义,哈利与未来的父亲、教父和黑魔法防御术老师关系搞得不怎么让人满意。
更糟的是,被哈利逼迫去了赫奇帕奇的彼得,大概因为不再做陪衬,竟然越来越优秀,越来越自信,成为名副其实的赫奇帕奇王子,虽然没有达到格兰芬多劫盗组的高度,可还与他们成了铁的不能再铁的好友……
哈利承认,彼得长的还算不错,小小的黑豆似的眼睛,有点胆怯却不再懦弱的表情,不是前世肮脏老鼠的模样。不过记忆根深蒂固,偏见蒂固根深,于是他尽量避免与彼得接触。
根本没有什么蝴蝶效应,他这个从未来回归的人根本改变不了什么。个人的力量太过渺小,在命运面前不堪一击。命运的车轮毫不留情地碾过,该碎的,不该碎的,都碎了一地。
西弗勒斯还是受到詹姆斯和小天狼星的伤害和侮辱,哈利没有办法随时把他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詹姆斯和小天狼星还是孩子,他们不懂自己无心的、玩乐似的恶作剧会给别人带来终其一生也无法消除的伤害,哈利也无法责怪他们。詹姆斯、小天狼星、莱姆斯和彼得四个人还是成为了好友,作为跨学院友谊的一段佳话广为传颂。
该来的,还是要来。
眼睛一闭,一睁,四年级了。
这三年哈利研究出了很多东西。(哈利怒:你真当我在霍格沃茨混吃等死?!)
他试着用中文念咒,结果出人意料。念出的咒语更加低调柔韧,不像学校教授的,充满攻击性却相对质脆。用中文念出的咒语攻击力不够,但“盔甲护身”之类的防御性咒语效果反而得以加强,无声咒的使用更加顺畅。不愧是中国,连咒语都是如此温文尔雅,或者,阴险狡诈。
后#**小说WWw.ShuBao2.com/class12/1.html来无所不知的那个人告诉哈利,念咒,欧洲通用的是拉丁语,西亚使用阿拉伯语,印度使用印度语,东亚和东南亚使用汉语。对语言的理解越透彻,用起来越得心应手。
西弗勒斯的黑发依旧如同擦了鞋油,每当哈利苦口婆心婆婆妈妈地劝说他减少油脂分泌,他总是斜眼瞟一瞟哈利桀骜不驯的头发,冷冷地抛下一句:“等你的头发不那么乱,再来。”
挫败。
卢修斯越来越拽。他的家族纹章是一只金隼,他表现得倒像展开尾巴到处示威的雄性孔雀。英国贵族不应该高傲冷漠疏离么?哈利甚至不怀好意的想,如果卢修斯也有阿尼玛格斯形态的话,绝对不会是一只雪貂(德拉科曾被小巴蒂冒充的穆迪变成雪貂),多半会是一只步态高傲、喜欢开屏的白孔雀。
哈利记得刚开学时,卢修斯抱怨校规的苛刻——一年级新生不允许带飞天扫帚。
“动一动你的贵族头脑,马尔福。”哈利用斯莱特林的口气指点。
“嗯?”明显呆滞。
“还记得斯莱特林守则么?‘我们不践踏规则,我们利用规则’。”
“如果你想炫耀才学,恐怕找错人了。我五岁就背熟了斯莱特林守则。”一脸严肃的11岁的可爱孩子。
“那么请你记住,”哈利从没觉得装老成的小卢修斯这么可爱,于是也用老成的口吻回答,“贵族决不会墨守成规,而是不合理规则的最先打破者。既然一年级没法带飞天扫帚,那么高年级呢?”
卢修斯看似还没反应过来,实则大脑开始飞速运转:“你是说……”
“找个高年级学长帮忙带着你的飞天扫帚,明白了?”
“哈利!”小卢修斯抑制不住欢欣鼓舞,不顾哈利身上品味低下的旧袍子,抱住哈利亲了一下。
轮到哈利呆滞。
“高尔,克拉布,快跟上,别磨蹭!”他放开哈利,毫不费力地露出一个笑容说:“以后叫我卢修斯。”
这些,是三年来不多的与众不同的日子。
平静的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像鸦片战争前的中国,自给自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可是,多少年的战斗经验,使他拥有了野兽般的灵敏第六感。
——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也许,明天,明天就会有什么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