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气的陆归之

小气的陆归之

我透过被保洁人员擦得发亮的落地玻璃窗,伸长脖子侧首向外望了望,毫无意外地望见了陆归之的那辆嚣张的宾利。我一直都很奇怪,像陆归之这样喜欢低调的人,怎么会稀罕这样的车型。

对我来说,只要一辆车是安足了四个轮子的,我对它们统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所以,我陆池之一般来说,想得很开。奥迪和奥拓在我眼里不过是叫法上有那么一丁点的区别罢了。由此,我总是非常有优越感地十分鄙视陆归之这种暴发户的行为。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沈丹,希望得到一点认同。

哪知,沈丹长叹一口气,对我语重心长地说道。通常,暴发户只开奔驰和宝马。还有就是,陆归之比她认识的某些人,要内敛得多得多得多。在听完我表达对她充分的不信任后,沈丹建议,我应该择吉日由她带领去观瞻一下她那位老板,那换车换得,简直比小孩换尿布还要勤。还有再是,他换女友的速度比换车的速度还要勤。

此时此刻,不管停在不远处的是辆宾利,还是一辆奇瑞小Q。我都对上天报以无比的感激之情,当然我也对保安叔叔报以无比的感激之情,因为他看在宾利,那对亮得足以反光的小翅膀的面子上,让这台车停在了我的眼皮底下,而不是要足足绕过一个圈的地下停车场。

要是沈丹现在就在我面前的话,我猜她一定会晃着她的食指,洋调调地说,看看,陆池之,名牌的腔调,知道发,知道发?

人说,想看一个男人隐秘的内心世界,就去看他开什么车。

所以,我看着陆归之的那台豪气的宾利,笑得瓷实瓷实地问陆归之。

我说:“诶,陆归之,看你还有闲情翘班到这里逛逛,不如,”我补充地望向那台黑得发亮的车,“顺道,送我?”

然后,我想说,上面的那个总结,男人内心和车的关系的人定是从小喝三鹿长大的。

三人成虎啊!有木有?有木有?

陆归之爆发了他那只对我,定时不定量爆发的小宇宙,错开我的方向,向大内部走出数步,才别过身,特别不咸不淡地发声:“教训,下次记得。”说完,就更加利落地走进电梯。转身按层扭时,才回转过身,就这么回望着我。

我最开始睁大了眼死瞪着他,后来我放弃了这样做。

因为电梯门缓缓关上了。

于是,我开始自我安慰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不是让我来和陆归之大眼瞪小眼的。而且,更加可悲的是,我的的确确瞪不过陆归之。

不要问我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承认陆归之他,他,他的眼睛比我大。

当然,这事就算我不想承认,恐怕也是没有办法的。陆归之从小眼睛就大而明亮。别人眼睛大,可以被不服的小朋友嘲笑作死鱼眼。独独谁也不会去嘲笑陆归之,陆归之的眼睛多漂亮啊!小小年纪却好像闪着一种叫做文气的东西,年纪再小的小孩子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小萝莉抢着给他递情书的原因了。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从小学就帮他接情书,接到手软吐血的原因了。

如今,陆归之的五官不比小时候。完全地长开了,端端正正的。眼睛也不似小时候了。小时候的眼睛明亮,而现在,陆归之的眼睛虽然依然明亮,眼神却愈发内敛沉静了。我常常不争气地盯着陆归之的眼睛发呆,发现就算陆归之其人并不直视你,可是,那幽黑的眼睛,却又好像发出一种让人无法言说的亮泽一样。看得久了,仿若就像黑洞一样,会把时间啊,空间啊,甚至人的魂魄都吸进去一样,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惧意来。

而现在,我却暗暗地想,他陆归之就算有一双再好看的眼又怎么样,你们看看他对我的小气劲,你们睁大眼睛好好瞧瞧,这简直令人发指。

我勉勉强强地把一只缩在袖口里的手伸了出来,南方的冬天不比北方,太阳一升,就暖和起来。这个地处南边,又靠近海岸的城市,整个冬日就几乎见不着什么日头。

我总记得小时候,一到冬天,只要逢着稍稍干爽的日子,母亲就会把屋子里头所有的棉被,摊在铁栅栏尾系得紧紧的麻绳上面。一到这样的日子,我就会想方设法地凑着热闹帮着母亲搬被子出来晒。这样,我和小伙伴们在邻里间的被子山里穿来穿去地游戏时,若不小心把自家或者临近张大爷家的被子给扯了下来,屁股挨巴掌的时候,兴许能够轻些。

当然,若是很不幸,正中了上述的情况的话。

这种时候,母亲一般正在费劲地抽着我的屁股,父亲则一般会在旁默不作声。而陆归之只会再我哀嚎不已的时候,十分懂事地从屋里拿来掸子,轻轻在被子上拍打。

所以,我从小就非常讨厌陆归之。

我讨厌他的历史甚长,可我独独不记得,这一段阶级仇恨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只知道,自从陆归之来到我们家,他就从来不曾挨过骂,更别提挨打这回事了。他就装得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小大人一样,每次在我挨打的时候,都会恰巧在旁边看着,就好像得了免费观赏的票子一样,不看也是一种浪费,次次都不例外。可以说,他见证了我童年以来的痛苦经历和悲惨回忆。

为此,我曾经报复过他,用小学课堂里手工制作的小剪子在他的裤子后面,屁股的位置,绞出了半个手指宽的窟窿,以宣泄我深刻的不满与愤怒。

事后,我又毫无疑问的在他的注目下,哀嚎了一次。

而他,得到了一条新裤子。

这个事件,更是成就了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深仇大恨。或许,单方面说是,我陆池之对陆归之的深仇大恨,或许比较贴切些。整个小学低年级,我都投身于对抗陆归之这场轰轰烈烈革命大潮中去了,我甚至在给陆归之递情书的高年级女生的抽屉里放过毛毛虫。可是我却发现,这仍然不能阻止女生们对陆归之那,堪称燃之不尽的热情。

直到后来高年级时,我学到了一个词,叫做小人得志,我自个儿觉着这个词用在陆归之头上,是再贴切不过了,便私下里欢欣得很。

再后来,就像陆归之是我无数次哀嚎的见证人一样,我也见证了他从孩童,慢慢成长为一个少年。我对少年陆归之,最深刻的一个印象莫过于,他穿着白球鞋,白衬衣,在学校的操场里,促狭地笑着向我微微招手的样子。

我记得,当时,他的外套正系在我的腰上。

我还记得,我当时,很是恨不得能杀了他。如果……如果,我还能的话。

揉了揉微微发疼的太阳穴,大概是昨天晚上真的没有睡好的缘故,整个身体有一些止不住的僵硬。抬手看了眼腕表,瞧着时间尚早,不过才上午十点左右。左右是闲着没有事的,遂走出写字,沿着商业街随意地闲逛了起来,享受着只看不买的自我满足感,心情倒是渐渐放松愉悦了下来。

我从商业街走到了主干道,又从主干道走回了商业街。用尽了我所有的,能打发时间的方法。大概是老天爷也看出了我的无聊,于是我发现我收到了母亲至今为止,给我发过的第一条短信。

看到短信息提示的时候,我的手不禁有些抖。可是,我依然摁开了信息内容,心里说不好是急切,还是只是单纯的慌乱。信息出乎意料的短,一眼就能把意思给望全,却让我仍是愣怔了好一会儿。

的确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信息了,却让我一直提在嗓子眼上,惴惴不安的心安安然然地落了下来。

我快速奔到街道口离得最近的公交站牌前,辨着回家的路线。我知道,自己似乎有些过于激动了。可是这种由心底急涌出来的高兴,就好像止不住的泉水一样,在我的整个身体里煮着,好似要沸腾继而迸发开来。

大概是正逢着小孩子刚下学回家吃中饭的时间。公交车上有许多结伴的小学生,扎堆热闹着,小孩子活泼爱闹的样子,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为何物。虽然车上挤得很,我却忽然觉着很充实,纵使是隔着身旁乘客的肩膀,伸长了胳膊,有些艰难地拽着吊环,才勉强稳着身子。

公车里很是温暖,不像站在街上,会呼出团团水雾来。我一手握紧手机,一边在犹豫着要不要给母亲回个电话。路上很堵,公车也由此行得缓,我算着这些没和母亲联系的时间,竟生出一种近乡情怯的情绪来。许久,才回复了那条被我看过了好几遍的信息。

看着手机上信息发送的标志慢慢消失,我微微松了一口气,才抬了起头来,透过车窗,望向外面行得或快或慢的车,发起呆来。

也不知,母亲到底……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到底是母亲发信息叫我回去吃饭,大抵是……我踟蹰了一会儿,终是选择强打起精神,却侥幸地想着,幸好陆归之他还不知道,不知道。牛bb小说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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