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出手

第五章:出手

“总旗,肉做好了,尝一个。”

一个穿着兽皮,名叫拖木的人,递了一根肥大的羊腿给混天王。

混天王接过去,拿出腰刀比划了一下,狠狠的劈下去,分了一半给王则之。

土洞里本来吵吵闹闹要喝酒吃肉的逃军们,纷纷一顿,吃惊的看着总旗。

他们从来没见过总旗分食,哪怕是他最信任的小六子,李小旗都没有过。

“来来来,大家听着,从今以后,老子不再叫总旗了,老子从今天起叫混天王。”

“混天王!”

“混天王!”

土洞里的逃军们大声呼应起来。

“哈哈哈…”

“扑棱扑棱~”

就在此时,一只鸽子从阳光透过的洞里飞了过来。

混天王把那里面的纸条拿出来,看了看,又快速收起,放到篝火里烧了。

“小六子,李小旗,跟我来。”

混天王转身向着土洞深处走去,小六子快速跟了过去,李小旗瞪了王则之一眼,这才走了过去。

王则之看着三人向着土洞深处走去,渐渐被黑暗吞没。

“咕咕咕~”

王则之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起来,他不再犹豫,拿起羊腿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嘭~”

王则之吃的正香,一根羊排骨狠狠的砸到他身上。

他身子一歪,差点摔倒。

“哈哈哈…”

众逃军哄笑一声,继续自顾自吃了起来。

王则之一时也不知道是谁扔的,但是,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

他把羊腿放在面前的酒碗里,站起来,慢条斯理的说道:“诸位。”

王则之对着一群人,从左中右抱拳,微身。

“我手里的羊腿,是混天王…”

“去你娘的混天王,是总旗。”

“哈哈哈…”

“放肆,你好大的胆子。”

王则之大喝一声,声音在土洞里不断回荡。

逃军们哄笑的声音一顿,王则之继续说道。

“刚刚你们总旗亲口说,从今以后他就叫混天王了,他刚走,你就骂他,你是想造反吗?”

王则之死死的盯着刚刚叫骂的那人,那人脖子一缩,手里的羊排都掉地上了。

哪怕这群逃军已经落草为寇,也改不了那种根深蒂固的阶级制度,造总旗的反,他还不敢。

此刻的他有些手足无措,他身旁的逃军,拉了拉他的裤腿,示意他坐下。

可能他觉得落了面子,梗着脖子继续说道:“那你也不能吃半条羊腿,你凭什么比我们吃的多。”

他刚说完,所有逃军都开始起哄。

王则之深呼吸一口气,看着这群逃军。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被欺负了你没反应,这群人就会变本加厉,蹬鼻子上脸。

正所谓,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王则之把碗里的羊腿拿起,吃了一口,说道:“香,好吃。”

“这羊腿,是混天王给我的,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可以这么说,是混天王赏给我的。

混天王赏给我羊腿吃,你不服,那你是不是不服混天王?”

土洞深处正在走出来的混天王,忽然一顿,饶有兴趣的听了起来。

“你胡说八道,我哪儿不服了,我…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拿骨头砸我?”

“你吃半个羊腿,我不服。”

“羊腿是混天王赏的,你不服混天王?”

“没有,没有…”

王则之,一步,一步,走了过去,言语咄咄逼人,小小的身体,有大大的力量。

“坐下!”王则之暴喝一声,那人噗通一声坐了下去。

“咳咳…”

混天王咳嗽一声,慢悠悠的从土洞深处走了出来。

所有逃军一静,随后又开始吃了起来。

王则之看了眼混天王的身后,发现他身后没有小六子和李小旗。

看样子这土洞深处还有别的洞口。

混天王坐在床上,沉吟了片刻,说道:“城里的兄弟来消息了,有条大鱼出城了,三天后路过咱们地界,兄弟们,吃不吃?”

“吃!吃!吃!”

“吃!吃!吃!”

土洞里的所有逃军激动的嚎叫起来。

混天王伸出手,示意大家安静。

“二十辆马车,八十个护卫。”

所有逃军同时一静,随后骚动起来。

“总…混天王,咱们总共才七十多人,打的过吗?”

其中一个独眼龙站起来不解的问道。

混天王沉了一口气,看着王则之没有说话。

王则之从他的眼里看到了疯狂,他知道混天王要拼一把。

因为他不仅是个逃军,还是个落草为寇的土匪。

王则之知道是自己表现的时候,如果混天王发现自己毫无用处,毫不怀疑他会马上结果了自己。

“混天王,在下认为,未尝不可。”

“哦,请说。”混天王挑了一下眉毛,伸手说道。

“古人云,兵者,无外乎天时地利人和,而今天时在我们,地利在我们,人和嘛…”

王则之对着一群逃军大声说道:“你们怕吗?”

“不怕!”

“不怕!”

“不怕!”

“混天王,此事可为。”

“好,那小兄弟和我好好说说,大家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王则之走到混天王旁边,微微伏身。

“首先,我们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经过,已经占了先机,其次,我们需要地图,了解他们必经之路的情况,好早做埋伏,最后,计谋,在下有一计…”

王则之和混天王一直聊到晌午,混天王仰天长叹,“恨不能早识小兄弟。”

最后,王则之再三强调,了解地势,尽早绘制出地图很重要,这才放他离开。

由小六子牵着毛驴带着他一路到了他被抓的那条路。

王则之看着太阳的方向,一路观察,发现混天王把寨子安在寿阳县城以北。

这里层峦叠嶂,是个险地。

而且一路上明哨、暗哨有五六个,混天王能在这里存在多年,果然是有道理的。

王则之从他被抓的地方,一路往西走了二十多里,忽然眼睛一亮。

这里地势变的狭窄,只能通过一辆马车,一直持续到三四里外。

在这条路的尽头,右边有条岔路,上去后往左是一个山坡,往右就能到达一片崖壁之上,崖壁下面就是那条路。

崖顶上每隔四五米就有一个坑,看样子是自然形成的。

王则之又往前走了一两里,就胸有成竹了,随后和小六子一起回了寨子。

等他们回到寨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整个寨子里热闹哄哄的,原来是拖木用羊骨头炖了汤饼。

王则之吃完喝完,躺在混天王床旁的地下就那么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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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开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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