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9章:平安候("___浅笑加更)
七月初,北境的安国公接到了皇上的密旨,上头详细写明朝局情况,皇上命令他将女儿留在北境,回京述职。
安国公看了圣旨之后,带着穆铁衣和穆驰衣启程回家了,朔北将军穆承德和都尉穆征衣也在差不多的时间,接到了回京述职的命令,北境的穆家人,转眼只剩下了经略使穆承信,还有穆青衣和穆红裳兄妹俩。
就算戎狄人内乱不断,无力大规模侵略边境,但北境守军也不敢放松,防御工事还是继续修,燕州大营和幽州大营暂时交给秦将军代管,经略使穆承信去了最前线的朔州,统领朔北军。
穆承德不在,穆青衣也在朔州不敢离开,燕州城经略使府只剩下了穆红裳和她的女兵。大家都可以回京,只有她这个簇新的平安候不可以,而且她也不能继续在经略使府里赖着不走,燕州附近还有一块荒芜的小封地等着她治理呢。
穆红裳的哥哥们回京前特意都转道来燕州看穆红裳,穆铁衣决定等娶了媳妇回北境之后,申请调驻燕州,尽量离妹妹的封地近一些。毕竟朝局波云诡谲,谁也不知道皇上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放红裳回去。
“唉!”穆铁衣离开前摸着妹妹的脑袋叹气:“小时候不懂事,偏说要嫁到北境来陪着哥哥们,现在可好,乌鸦嘴,倒成了哥哥在北境陪着你。真是的,皇上盯上谁不好,偏偏盯上你了。”
“当然我最合适。”穆红裳笑着答道:“难不成二哥还想替我封侯常驻北境?那可不成,你是咱们安国公府的小公爷。”
“我不成那不是还有大哥和老三嘛!”穆铁衣觉得不服气:“至不济还有青衣,凭什么是你啊!你一个小姑娘家家,才十七岁。”
“得了,二哥自己要回京娶媳妇了,就不管别人了?”穆红裳笑问:“三哥跟你同年,今年都多大了啊?!再不回京选妻,三叔母要急死了。还有大哥,大哥成亲之后就在家呆了两个月,这一晃几年过去了,你也得想想咱们大嫂呀。你们谁适合长留北境治理封地?唯一合适的就是我,我年纪小,又是女人,一则是个好靶子,二则我这样的女侯爵,皇上自己也放心些。否则我们穆氏一门双爵,还掌握虎符,也的确太过强势。”
“你真要带人去垦荒啊?”穆铁衣问道:“就不能等我们回来之后再去吗?”
“你回京娶媳妇,怎么不得在京里呆两年。”穆红裳眨着圆圆的大眼睛:“干嘛?还要让我荒着地等你?那可不成!好不容易有块封地,我还等着收税收租呢!”
穆铁衣也不知道穆红裳到底在急啥。在他看来,那块破荒地就算全开垦出来,一年产出也有限。而且那地方在燕州和朔州之间的荒滩,也没个屏障,真若围地开屯,总得修些防御工事防止戎狄散兵过境抢掠,这样算下来,别说收税了,别把小妹的嫁妆银子都赔进去就不错了。
不过穆铁衣就算再不放心,他也还是得启程回京,七月初二,安国公和朔北将军带着孩子们一同从燕州出发回京了。
不过穆红裳也不寂寞,因为七月初三,回京去给谢相过生日的谢淑柔,又跑回来了。
“仪王娶了温梅清?”穆红裳吃惊地问道:“怎么这样突然。”
“呵呵,我说什么来着,都是骗人的。”谢淑柔冷笑:“那个心机男的情深不悔人设算是崩光了。”
“可是……”穆红裳偏头想了想之后答道:“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其实我觉得仪王这人……”
“其实不像是那种见一个爱一个的花花肠子是吧。”谢淑柔明白穆红裳想说什么:“其实我觉得也是。这人就爱他自己,谁都不爱。如果李家没出事,我也觉得他真的会一直对李云筝一心一意,鹣鲽情深,至少表面上肯定能做到。只可惜李相被参奏,礼部尚书被罢官,李系元气大伤,李云筝在郑瑾的眼里的分量不够了。他娶温梅清,肯定也不是因为喜欢温梅清,温梅清她爹前些日子升官了。”
“温家不也是李系嘛!”穆红裳问道:“这不是一回事嘛。”
“温梅清她爹要是真安分,之前也不会想要千方百计将女儿嫁进仪王府。”谢淑柔答道:“真是的,有这样坑女儿的爹,温梅清也是够倒霉的。”
“但这样说来的,我怎么觉得仪王有点傻呀。”穆红裳眨眨眼:“都是一个派系,他娶了温梅清,不是增添派系内部矛盾吗?自己给自己的势力搞分裂,这是干嘛?”
“这样说也是哈……”谢淑柔挠挠头:“唉!算了不管他,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跟咱们没关系。”
然而很快,忙着建设小领地的穆红裳和谢淑柔就知道了,为什么仪王郑瑾会“犯傻”娶温梅清。七月末,她们收到了顾仪兰从京中送来的信,仪王郑瑾又娶了两个侧妃。
“够热闹!”谢淑柔评论道:“王知秀大人的侄孙女,再加凤州安抚使的嫡女,啧啧啧,这郑瑾突然改了风格啊!这么张扬的结党揽权。”
“王知秀大人家,不是你三姐的夫家嘛!”穆红裳问道:“我一直以为王大人他……”
“理论上应该跟我们谢家一处没错。”谢淑柔耸了耸肩:“但……谁知道呢。我们该做的都做了,听天由命吧。朝堂上的事,也不是咱们说了算。”
“你倒想得开,”穆红裳笑了:“你可是‘信王妃’,仪王动作那么大,你都不担心的吗?仪王若是胜了,你可是第一个倒霉的。”
“那你呢?”谢淑柔忍不住取笑道:“我怎么觉得你比我更有理由担心信王呀。”
“我相信他不会输,”穆红裳很果断地答道:“他答应过我的事,还从未食言过。”
“去!”谢淑柔直接推了一把穆红裳的脑袋:“少当着姐的面秀。拒绝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