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我们结婚了
陆振廷连着两天都没有来上班,第三天才出现,而且一来就给了我一个超劲爆的新闻,他跟李斯斯结婚了。
“什么什么?你们结婚了?”我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因为他说的结婚了,而不是要结婚了。
虽然我一直很看好陆振廷,而且也希望他能跟李斯斯在一起,但自从他们遭到了父母的反对之后,我还没有做好他们居然闪电般的结婚了的心理准备。
陆振廷笑着跟我说起了这几天的事。
据说这两天里,他们对他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可把他累得够呛,分分钟都是端着小心,就怕哪里做的不好惹恼了未来岳父母,害到手的老婆飞了。
但这还不够,双方家长又展开了两次饭局,进行了一场查户口似得摸底,基本把陆振廷全家老少都了解了一遍。
陆振廷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境又不错,有车有房有存款,他自己又有一家小公司,李斯斯嫁过来肯定是吃穿不愁,在家当全职太太都可以。
加上他父母身体还健壮,暂时不会住在一起,李斯斯成功避免了婆媳相处的难题,况且,陆振廷的母亲对她很满意,两人在一起就好的就像是娘俩似得,看的李母都嫉妒了。
于是最后李斯斯的父母就同意这门跨越了大半个国度的婚事,并且决定等李父退休之后就搬过来,大家住在一起有个照应,到时若是有人敢欺负李斯斯,他们第一个冲上去护驾。
他笑的幸福而满足,双手撑着我的办公室,一字一顿的说道:“我们结婚了,昨天去领的结婚证,等年底的时候再办婚礼,我一定要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补偿这些日子以来对她的亏欠。”
李斯斯的父母想的还真是周到,居然连户口本都带来了,当时死活不同意,这会儿倒是赶了回时髦,玩起闪婚来了。
“那真要恭喜你了,守得云开见月明啊!”他们能成就美好姻缘,我这个做朋友,哦不,正确的来说,我是媒人,自然更加高兴了。
陆振廷目光真诚的看着我,“这说起来都要感谢你啊,要不是你上次去的时候帮我说了那么多的好话,又变着法子的劝他们,他们也不会来这一趟呢。”
“是吗?”我当时也只是抱着试一试,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理,没想到最后居然还真帮上忙了,不过这肯定不是主要的原因,最有说服力的还是他们双方的坚持。
“孟露,你真是我们的月老啊,介绍我们认识的是你,给我们争取到机会的也是你,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了。”
“这还不简单,等你们置办婚礼的时候,多给我敬几杯酒呗,这可是我的第一场谢媒酒呢。”
“我倒是想,就怕有人会心疼,到时候一个劲的喊着,哎呀,她不胜酒力,酒喝多了伤身,你们不能给她喝这么多酒……”
陆振廷说的这个人,不就是靳夜白么,每次我们一起吃饭,他都拦着不让我喝酒,尤其是在我拿到了驾照之后,他又多了一个借口。
以前是他开车,不敢喝酒,现在居然说让我开车,所以绝对不能喝酒,可他自己却喝的不亦乐乎,现在还惹得陆振廷来笑话我。
正在跟陆振廷聊着,公司了突然闯进来三个人,正是李斯斯一家,他们不但要考察陆振廷的人品,家庭,还要考察他的工作和生活,这老两口为了女儿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他们一家三口来了之后,小办公室里就热闹了起来,看的外面的员工一愣一愣的,不知道这是什么人来视察了,我跟陆振廷亲自端茶倒水的。
趁着陆振廷跟他们聊天的功夫,我把李斯斯拉了出去,佯装生气的质问,“好啊你,结婚了都不告诉我,你当我不存在啊?别忘了我不但是你最好的朋友,还是你的大媒人,月老啊!”
李斯斯咯咯笑了起来,“不好意思啊,昨晚忙到太晚了,就没有给你打电话,这不是亲自过来跟你说么?都怪振廷,居然抢在我前头爆料,害得我不但无料可爆,还挨了你的骂,真是枉做小人啊,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他。”
“怎么收拾,你说怎么收拾,把他阉了呗,让他做个古代公务员,顺便练练葵花宝典。”我开玩笑道。
“你要舍得把你们家靳夜白变成太监,我就敢把振廷训练成下一个东方不败!”李斯斯毫不客气的回敬我。
“好了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我说不过你,这总行了吧,我认输,我投降,我祝福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一生一世一双人。”我真的很为他们感到高兴,这是除了靳夜白接受我之外最大的喜事了。
因为办公室里还有李斯斯父母在,我们也不好在外面待太久,很快就回去了,他们怕影响我们工作,呆了会儿就走了,约好晚上一起吃饭。
其实是李斯斯的父母明天就要回去了,李家和陆家一起吃个饭,算是给李父李母践行,还约了我和靳夜白去。
虽然我们这两个外人怎么看怎么别扭,但最后我们还是去了,毕竟盛情难却,他们两家人都把我当成了大媒人呢。
席间的气氛很融洽,我看着他们两家人有说有笑的,忍不住拉过靳夜白悄悄问道,“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你的父母啊?他们知道我们的事么?”
“你想见我爸妈?”靳夜白脸色微微一变,似乎不太愿意。
“也不是,只是触景生情,有感而发罢了,你别放在心上。”我说过不会逼他做任何事,既然他表现的这么不情不愿,我肯定不会太热切了,否则就是在变相逼婚,这样不好。
第二天李斯斯的父母就回北方去了,但她自己却留了下来,陆振廷跟她一起去机场送行,然后直奔公司而来。
他们两人明着是来上班,实则就是为了腻在一起,两人像是有着说不完的话,从进来之后就没有停过嘴。
李斯斯刚说了一句,“振廷,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没有你的日子里,我吃不下筷子吞不下碗,人都瘦了一大圈呢。”
陆振廷就深情款款的接了一句,“斯斯,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没有了你的人生将不完整。”
这种过时多年的情话听得的一阵恶寒,故意对他们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却遭到了他们夫妻心有灵犀同时甩过来的大白眼。
他们还异口同声的扔给我一句话,“你就羡慕嫉妒恨去吧,要想天天看到你们家那位,就赶紧让他回来上班,带领我们发家致富奔小康!”
这绝对是李斯斯教陆振廷的,以前他可不会说出这种话来,因为他一直是个温文儒雅的绅士啊,好好地一个男人就这样被李斯斯给带歪成这样。
什么叫做好白菜都让猪个拱了?
不就是眼前这情形么?
陆振廷是一颗绝对的好白菜,而李斯斯就是那头使劲拱的猪了。
他们说到动情之处,情不自禁的当着我的面就开始亲热起来,拥吻在了一起,竟然连个招呼都没有跟我打,看的我都脸红了起来。
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把我当做不存在。
可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千瓦大灯泡,照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要不是小办公室已经重新装修过,不再是可以看穿的玻璃,我看他们还怎么敢亲热。
对于他们迫于父母的压力,分别了近一年还能重新走到一起,并且如愿以偿的拿到了结婚证,我真的比自己结婚还高兴。
我微笑着看着他们,在心里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愿他们幸福美满,一生平安,也希望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
很识趣的离开了办公室,把门给关好,我出去外面走廊里溜达了会儿,顺便给靳夜白打了个电话,不是查岗,只是纯粹想他了,跟他聊聊,听听他的声音。
毫无艺术细胞的我在电话里大胆的给他唱歌,“你若化成风,我幻化成雨,守护你身边,一笑为红颜……”
结果唱完了,他却问我,“你刚刚那是在唱歌吗?”
明明是用电话线维系着彼此的联系,他看不到我的动作表情,我却在这头点头如捣蒜,“是呀,怎么样,好听吗?”
“你什么时候学会唱歌了?”他不答反问。
“这哪用学啊,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多听几遍不就会了。”我不以为然的说道。
“唱的真难听。”他给我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但马上又加了一句,“可是我喜欢。”
唱的真难听,可是我喜欢!
他还是没有嫌弃我,因为爱,我唱的再难听他都喜欢。
打了会儿电话,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办公室里的真人接吻秀应该结束了,这才挂了电话回去。
不知是不是因为上次在李斯斯父母的饯别饭局上说了那句话,晚上回到家靳夜白突然跟我说,他要带我见他的父母,就在这个周六的晚上,而且还是在他家里。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上端着杯子喝水,闻言直接一口水喷了出来,不偏不倚全部喷在了他的脸上。
“你说什么,带我见你父母?”我一把扯过茶几上的纸巾,一边给他擦脸一边问,感觉有点像是在做梦。
我还以为他不但不想结婚生子,还不想让我见家长呢,这是否说明我的愿望就要实现了,我可以一辈子跟他在一起?
“怎么,你不愿意啊?”靳夜白甩了一下头,那姿势酷的连我都不禁要犯花痴了,即便是我早已经过了那个青春懵懂的年纪。
“不是,我只是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看别人见家长是一回事儿,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又是另外一会事儿了。
前者我是观众,只需要跟着大家一起拍着手掌喝彩,但后者我却是主角,不但要站在舞台上面对镁光灯,还要有台词,很长的台词。
世上的事不都是这样么?就像周明川出轨这件事,在别人看来,那只是个故事罢了,但对我来说,却是个人生的事故。
“你怕什么?这不是还有我在么?”靳夜白拉过我的手,满脸歉意的看着我,“真的很对不起,孟露,我没能给你任何的承诺。”
“我不需要什么承诺,只要有你在身边就够了。”承诺这种东西,远远比不上现实的拥有来的真实可靠,我不会傻到去问他要什么承诺。
“孟露……”他喊着我的名字,动情的把我抱了起来,快步走进了卧室,将我放在床上,做了一场激烈的运动。
等到周六,我如约跟他去家里见他父母,在路了上的时候紧张的手心直冒汗,一遍遍的问靳夜白,他父母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很凶很挑剔。
我担心他父母会嫌弃我是个二婚,配不上他们优秀的儿子,我也怕他们嫌弃我长得不是貌美如花,总之我对自己从头到脚都不满意,心里很害怕。
“放心吧,你的事儿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了,不会有任何问题的。”靳夜白安慰我,可我还是紧张的要命,要不是他在开车,我一定会紧紧的抓着他的手不放。
只有在感受到他的温度时,我才能真正的安心,他真实的存在感总是能抚慰我的一切不安和惶恐,给我最大的勇气去面对一切。
以前跟周明川,我们是先结婚了再回去的,而且我一点也不比他差,那个时候年轻气盛的,自然是不会这么紧张了。
不过等我见到了他的父母,打了声招呼之后慢慢的就不紧张了,他父亲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关系,看上去有点严肃,但他的母亲慈眉善目,竟然比我自己的母亲还让我更想亲近。
只是不知为何,期间的气氛比起上次跟李斯斯他们来却差了很多,四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有些沉闷,还有些莫名的感伤。
靳母说我太瘦了,殷勤的劝我多吃点菜,问我说:“跟夜白在一起,你不觉得委屈么?他连娶你都做不到。”
这桌子菜都是她亲手做的,提前问了靳夜白我的口味和喜好,所以基本都是我喜欢的菜式,可见他们也花了不少心思。
“不会呀,他对我很好,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其他的东西都不再重要了。”我说着看了靳夜白一眼,他却正一脸歉意的看着我。
因为决定了回去由我开车,靳父正在跟靳夜白喝着小酒,脸色比我刚进门那会儿缓和了不少,他也问我,“这小子应该不会欺负你吧?”
“不会不会,小白对我很好,只会疼我宠我爱我,绝对不会欺负我的。”靳夜白就算欺负全天下的人,也不会欺负我的,他舍不得。
“你真是个不错的姑娘,难怪他会这么死心塌地的,连自己……”靳母的眼里闪过一丝悲伤。
话没说完,就被靳夜白蓦地打断,“妈,你说什么呢,多吃点菜吧,这不也是你最喜欢吃的么?”他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她的碗里。
靳母干笑两声,没有再说话了,客厅里立时就沉默了下来。
大家只是吃个饭见个面而已,吃完饭坐了会儿靳夜白就提出要回去了,我反而有点不舍得,刚刚在沙发上听着靳母跟我讲靳夜白小时候的事,我正沉浸在其中。
可是靳夜白都已经发话要回去了,我这个外人自然是不好说要在留一会儿,只好恋恋不舍的跟他走了。
我真的好想多知道点他的事,因为我错过了他的过往,没能参与进去。
回家的路上,我虽然在开车,却一路上基本没有停过嘴,一直跟他说着他父母是怎么怎么好,我有多羡慕他能够生在一个这样和谐美满的家庭里,又拿他小时候的事儿来开玩笑,好不欢乐。
原来他小时候就这么爱管闲事儿,看到有人受欺负,他就会冲上去跟人家讲道理,只是他有着唐僧的性子,却没人家的本事,能用几句话就把人给说死。
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被打的鼻青脸肿回家,可还是死性不改,伤疤没好就忘了疼,下次再见到有人受欺负,他依旧挺身而出,也继续被人痛扁。
爱管闲事是种病,得治,而我们当初的相识,却也正是因为因为这种共有的病,现在想想,大概这就叫做缘分吧。
我以为见了父母之后,我们的关系就能更进一步了,可是结果除了我的手机里多了一个来自她妈妈的电话号码,什么都没有改变。
而且见面之后好几天了,我都不曾接到过他妈妈的电话或者微信,我也不敢主动打给她,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
昨天上班的时候,靳夜白给我来电话说,他妈妈身体不太舒服,要回家住几天照顾她,让我下了班打车回家,自己弄晚饭吃。
他不但是我的男人,也是别人的儿子,我总不能因为不愿独守空房就不让他回家尽孝道吧,自然是让他回去了。
我甚至还很大气的说,让他在家多呆几天,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已经有李斯斯陪着了,然后还借机给他妈妈发了条微信,送上我的问候和关怀。
和以前一样,他把车子留给了我,今天我自己开车去的公司,傍晚下班我顺便去超市买了点菜,准备回去自己做饭吃。
走到套房外,拿出钥匙正要开门的时候,感觉好像有人走近我身边,我以为是靳夜白回来了,侧目一看,我被吓了一大跳。
张嘴正要大叫,后颈突然一痛,我眼前一黑,堕入了一片无边的黑暗与死寂之中,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后颈处还有点疼,我睁开眼看到的是熟悉的环境,竟然是在自家的卧室里,想爬起来却发觉手脚都被绑住了,自己像个粽子似得躺在床上。
“喂,有人吗?”我张口便叫了起来。
“吵什么吵。”门很快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正是我被打晕之前看到的那个人——刘伟强。
当时我看到他手里拿着一根韩城,就知道没有好事,这才想要呼救的,没想到还是晚了点,他一韩城下来,我就晕了过去。
“你想干什么?”我瞪着站在床边,居高临下俯视着我的刘伟强,心里很害怕,毕竟他是有过前科的人,进去喝茶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放心,这次肯定不会是想干/你了,我没那份心情,不过你要是饥渴难耐,我倒是能帮你一把,反正你那男人也不在。”刘伟强嘿嘿笑着,笑得我毛骨悚然,背脊一阵发凉。
相对于孟舒薇,我肯定是没有任何吸引力,他就算是要对我做点什么也只是为了消遣报复我,这次既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钱了。
我离婚得到的那笔钱,一直都是孟舒薇处心积虑想要得到的,后来她知道我把钱投入到靳夜白的公司,自然猜得到我挣了点钱。
她之前就是为了钱才把我爸推下楼梯,只是我不明白她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就算是养刘伟强也用不了这么多啊,除非她每天拿钱来烧,或者像我爸一样去赌钱。
刘伟强在床上坐下来,伸手就往我身上乱摸,“你知道为了抓住你,我费了多大心思吗?你们每天腻在一起,我差点就直接把你们两一起打晕了拖进来。”
“你别碰我!”他的手一碰我,我就浑身一颤,忍不住大叫了起来。
“放心,我现在没兴趣碰你。”刘伟强收回手,“这次我来也没别的事,你只要给个二十来万,我马上就走人。”
又是一个狮子大开口的,难道他们的钱都是用万来计算的,而不是一百块一张的么?都把我当成银行了,我要真有这能耐还能被逼到如此地步?
“是孟舒薇让你来的吧?她自己呢,没脸来见我了吗?”我冷笑,动了动身子,想要挣开绳子。
刘伟强狠狠瞪了我一眼,“你别妄想逃跑,这次可没人能够救你了,上次要不是被他给坏了好事,我早已把你干了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