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犬王
第二日一早张懋修就辞别大哥敬修,带着张驰和两个护卫李明山、王达骑马向蕲春县而去了。
蕲春距江陵有360多公里,如果要乘坐马车,估计十天半个月才能到达,可现在时间就是生命,祖父的身体一日也不能耽搁,所以尽管骑马非常辛苦,张懋修也只能忍着了。
幸好本身虽是读书人,却不是酸腐文人,君子六艺均有涉猎,骑马自然不在话下,当然跟李王二位护卫相比,自然有些差距,却比张驰技术好多了,故而一路行来,虽然风餐露宿,但还能坚持。只是张驰因不善骑马,加之又得照料懋修,情况就惨多了。张懋修虽急在眼里,面上却不表露分毫,只是晚上休息后不再让张驰身前服侍了,张驰自然明白这是少爷体谅他,反倒跑得更勤了。
这一日因赶路而错过了客店,夜幕时分只好寄居在路边的山神庙里。李明山、王达忙着伺候马匹,张驰拿过携带的狼皮褥子铺在收拾好的墙角,张懋修一屁股坐下,缓躺下去,再也不想挪动分毫。连日骑马飞驰,他的两腿内侧早已鲜红一片了,只是他外和内刚,不愿声张。但此时他也不会故作姿态,能躺下就决不站着。
张驰又找来柴火,烧了一壶热水,主仆四人就着热水吃着干粮,解决了晚餐,之后众人累了,便安排李王二人轮流值班,就睡了。
半夜时分,懋修睡得迷迷糊糊间,突然被一声狗吠所惊醒。张懋修看到火堆渐熄,张驰与李明山王达三人均在沉睡,狗吠声却时隐时现,但三人仍无反应。张懋修奇怪这荒郊野外怎会有狗吠之声?心下警惕,就迅速叫醒三人。
“你们可听见什么声响?”
三人迷迷瞪瞪的摇摇头说不曾。
“仔细听,可有狗吠?”
李明山,王达虽是习武之人,凝神细听仍毫无发现,但狗吠声在张懋修的耳中却越加清晰,很明显是朝着山神庙方向而来的。
张懋修知道,自从醒转之后,原本有些近视的眼睛完全好转了,现在听力也异于常人,这可能是魂穿的副作用吧,不过我喜欢。懋修心下想着,嘴里却吩咐三人收拾利索,将长刀放在身边,以待这深夜的不速之客。
安排停当时,连张驰也听到了狗吠声,尖锐高昂,似乎非常兴奋,众人神色不觉严峻起来,因为这明显不是土狗的声音。
不一会儿,伴着狗吠,一个沉重的脚步声来到门前,猛然推开破败的柴门,在昏暗的火光中,一个高大的身影撞了进来,好一个大汉,身高足有1米85,肩宽体硕,孔武有力。
李王二人见之不觉握紧了手中的长刀,只一下,便引来了大汉凌厉的目光,如剑般锐利,刺得人生疼。但大汉只是瞥了一下,便不再注视二人,环顾之下,倒是对张懋修抱拳道:“某家来的冒昧,打扰了公子休息,只是屋外天寒地冻,能否借公子一隅之地避避风寒?”
张懋修见来人虽身具异像,但言辞甚为有礼,便也放下几分警戒之心,示意李王二人放松,也抱拳道:“兄台客气,此地是神灵所在,并非小生所有,兄台可随意歇息。”
大汉听后仍拱手为礼:“多谢。”然后也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张懋修一边往火堆中加着柴火,一边对大汉说道:“兄台来时,我听闻有狗吠之声,何以不见?”
大汉笑道:“那是我的猎犬,只是怕惊扰了各位,所以不曾让它进来。”
张懋修忙道:“如此天寒地冻,不妨让它进来,免得冻坏了贵犬,也让我们见识一下它的神勇。”
大汉沉吟了一下:“既如此,那么某就唤它进来,只是各位见了不要惊惧,只要有我在,它是不会随意伤害别人的。”遂朝着门外大喊,虎子进来,话音刚落,一个迅猛的身影裹着屋外的寒风闯了进来,直扑大汉而去。百晓小说www.baixiaoxs.com
张懋修一惊,正要呼喊,却见大汉身边已经卧着一只大狗,皮毛乌黑发亮,如锦缎一般油亮光滑,四爪则是雪白,如同四朵梅花。它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份的武士,威武、老练。一动不动的蹲在大汉身边,只是用黑宝石般的眼睛,警惕的看着众人,似乎会随时扑向眼前的猎物。
张驰见了,悄悄挪向少爷,因为他离黑狗最近,哪知才一动作,黑狗便扭头直视着他,张驰再也不敢稍动分毫,两股开始抖动起来。懋修知道狗通人性,没有主人命令,是不会随便攻击别人的,就对大汉说道:“下人胆小,让兄台见笑了。”
大汉倒是对张懋修好奇起来,眼前明明是个文弱书生,面对虎子却能侃侃而谈,不见一丝慌乱,实非常人。他拍了一下虎子的脑袋,那黑狗便伏下身子眯了起来。
张驰这才挪了过来,却已出了一身冷汗。
张懋修坐在褥子上,对大汉说道:“虎子可是这只猎犬的名字?果然狗如其名,威武不凡。”
大汉听之心喜,笑道:“正是,虎子是狼与犬杂交而来的异种,又经某家三年训练,这才疾如风,猛如虎,而且令行禁止,颇通人性。”
“可见兄台在训犬方面必有独门秘技,不知兄台贵姓?”
“免贵姓凌,贱名威。”
李明山突然跳起身来,惊叫道:“可是江湖人称犬王的威武堂的凌威凌大侠?”
“正是在下,但犬王之名实不敢当。”话虽如此,但言语中还是有些自得意味。
李明山在进入张府之前,曾在江湖上闯荡过,故而听闻过犬王的大名,但从未见过真人,今日见了自然激动万分,起身恭敬的行礼,并低声向张懋修介绍起这凌威的旧事来。
凌威出身西北,但幼时家人为人所害,他侥幸逃得一命,常与街上流浪狗为伍,后得遇异人传以训犬之术,凌威身有血仇,得此机缘便刻苦练习,终于青出于蓝,在其23岁时携所训之犬回乡复仇,一日两夜之间,净屠仇人一十三口,名震江湖。幸得家族之人周旋,加之所杀之人乃是乡害,朝廷才未深究,但也不能在家乡长居,之后便浪迹天涯,后来定居襄阳,成立了威武堂,担任了堂主,但江湖上仍时时能听闻其行侠仗义之事,对李明山来说那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之人。
学中文的大多是金庸古龙的粉丝,心中总有些武侠情结,今日听到这样的秘闻,见到书中的人物站在眼前,张懋修虽然性情沉静,也不觉多了几分热情,忙躬身道:“想不到兄台是如此奇伟之人,刚才小生失敬了。这里有自家带的水酒,还算醇厚,请兄台饮之,解解风寒。”说着接过张驰递来的酒囊,双手送了过去,也无惧身前的大犬虎子。
凌威本是豪爽之人,见张懋修如此好客知礼,便接过酒囊,拔开塞子,对着嘴喝了一大口,顿时一股爽滑醇厚的感觉入喉而来,而辛辣之味又让人仿佛重回炎炎夏日,余味悠长,令人回味。凌威不觉喊一声好酒又满饮一口,这才将酒囊递还过来。
“真是好酒,只可惜明日有事不敢痛饮,多谢公子了。不知公子贵姓,以后有缘,我当回请公子。”
张懋修见凌威其意甚诚,便以真名相告:“在下姓张,名懋修,字子枢,凌大哥可唤我子枢。”
凌威听后,倍加高兴,因为读书人间只有好友才会以字相称,可见这位贵家公子并没有因自己出身草莽而有所轻贱。大笑道:“好,既然你叫我一声大哥,那我就认下你这个兄弟了。”
张懋修本无等级之念,加之性喜武侠作品,见凌威如同金庸笔下的杨过一般洒脱豪放,便也心向往之,一声“大哥”脱口而出,再不是之前的容气之语,带了十分的热诚。
有些人只谋一面,却相知一生、荣辱与共,有些人相处半生,却形同陌路、难以相和。
凌威此刻并没有想到,他的一声兄弟竟然是改变人生命运的开端;张懋修也不曾想到,眼前这个大汉在他以后的波澜壮阔的人生中扮演着怎样重要的角色。此时此刻,他们两个只是偶然相遇却心灵相通的路人,谁也不曾想过明天,可命运的强大,将两个不同世界的人黏连在一起,让他们共同开创了一番新天地。